刹那芳华弹指老——给哥哥的呓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00:17:49
忍把前尘,浅斟低唱了。
如果没有滴血,那便不是蔷薇。
但看遍世界上的蔷薇,只有你,是滴血那一朵。
爱了一个人17年,到底还算不算是爱。
今天是5月11日的凌晨,是第41天了。
十一号、十二号、十三号、十四号、十五号、十六号、十七号、十八号、十九号、二十号......
陪你倒数
你从新浪头条上下来了
你的名字从报刊上淡出了
小区里所有唱片店靠你发了财了
快被人遗忘的六十多岁的李敖装疯狗咬你了
我们又无奈开始挤车开始上班开始柴米油盐了
非典来了
每星期去灵隐为你放生,在功德本上写:
将此功德回向给张国荣先生.
字如血泪.
从前如你一样没有宗教信仰,只因我有你可以信仰.但是现在我只得信佛.
沿着熟悉的一个又一个殿,我虔诚的跪倒,举香过顶,一遍又一遍求佛::
佛我从前大不敬,是我不对,我愿诚心仟悔.可他一生善良,没害过人,求你渡他去往西方极乐世界,给他健康,与他平安,助他快乐。为此我愿受他未完之苦,并用我余生行善助人。
求你,佛。
求你了,佛......
日日为你守斋,夜夜为你诵经,流苍白的泪.
从此,断绝了敢爱敢恨无怨无悔的一生.
一切,全无半点滋味.
我害怕出去,害怕上街,我害怕,LESLIE.
我尝试着去走走,然而一看到高楼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数着它的层数,然后想象你是从怎样的高度坠下,残酷的,折磨着自己的神经.
香港文华,4.6
电梯前我几度徘徊,我努力想让自己冷静的去到24楼,去到你坠落的那个地方.
但是我最终是晕倒在那里.
还未及上到那高度,我已经晕倒在高速上升的电梯中.
我怎么能承受那样的高度,我怎么能去承受,那是你的高度.
我太习惯与仰视你,我的爱.我的天.
如果有一天我与你并肩,那是我已经灵魂出窍的一刻.
杭州,4月9日后的某夜
外面的风很大,又在下雨,我在19楼。
我看着楼下的地面,黑沉沉,却好像散发妖魅般的力度,以坠落时的无拘束的自由诱惑我。
只短短的几秒钟,换来这自由的代价究竟大不大。
我想你体验了一种我们大多数人都不会体验的速度,不是飞快,而是决绝。
我愿意你是决绝的,在下落的过程中,只是闭着眼睛恣意的忘记。
我也许也正在模拟你下落的过程,心的下落,只是为什么,我没有享受到速度的快感,这过程是如此的漫长而痛苦.
16日,被朋友约去假日的顶楼叹咖啡,她对我说,窗外阳光正好
我回首一看,瞬间如遭雷击.
我开始控制不住情绪,开始发抖,开始抽气,开始晕眩.
最后,哭泣.
记得那天一个朋友打电话来,劈头一句,你怎么真去香港了,为一个明星的死你至于吗?
一句话没说,挂了电话.
心里也明白,有一天这样的昏天暗地会过去.无论我多么愿意停留在此不走,但时光流水.
有一天,你会潜入我的生命,不会如今日如此明目张胆的挑衅我的心脏——但又或许,悲哀终将成为我生命的底色.
LESLIE,且看我这双手,自你离去,一直颤抖。
离开你的41个夜晚我不敢睡去,我怕黑怕静,恐惧紧紧纠缠我.
离别第一次那么清楚刺痛,给一个年轻的女孩无尽的眷恋和恐慌。
我开始一次又一次的企图自杀,想中止这无谓的生命,感觉自己隅隅独自爬行在黑色的下水管道里,且对星光毫无期待。
我是那么的爱你,那么的爱着你.
因为你的勇敢和磊落,对于爱情的忠实。你比那些藏着掖着的偷欢,比那些半明半暗的暧昧来的真实和坚贞。
一个人的气焰并不与他的态度成正比.
你温文尔雅的时候,不代表了就肯迁就。
黄耀明有一句词:
有太多意中事,太灰暗的时代没有意外;但你却不可思议,却使我惊呆似花再开。
贴切无比。
这是一个沦丧的年代。
听见身边很多嚣张的声音渐渐沉默了下去,甘于平凡了的事故;
眼见很多的眼光黯淡了下去,被太多的眼泪蒙起了。
但是,总有那么一些人,仍然用无尽的爱和生命力继续耀眼着。
这样的人,如你,是没有能够苟且的灵魂.
你用一个转身,就轻易否决了一场承诺一个年代。
声音已经不比当年,容貌中也必须夹杂起了皱纹,连身高都比不上周围叫嚣着的大多数人。然而你一个微笑,就粉碎掉所有的猜测与斜视。
世人都用不同的姿态生活,上升或者下沉,爱或者不爱,熄灯或者点烟。有人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你知道你象谁?
不是那为你痛断了柔肠的李碧华,纵然那妖娆女子给了你十二少和蝶衣.纵然她写“血似胭脂染蝶衣“,不复华丽淫蘼的文风,平实的一字一泪,吐尽相思.
你象极,那四十年代的孤岛女子。她写沉香屑的炉火,写三十年代的月亮,写兜兜转转的二胡,写苍凉的手势。她用一种“再世人”的体察写都市,也用一种少年的天真去爱然后去解散,无比宽容,也无比倔强。一座沉下去的城,最终成全了她这一抹亮色。
而你,生活在这下沉的人间,亮丽耀眼一生,终了却比这世界下沉的快.
而你永远不会知道我有多么心疼你了,17年来我一直那么心疼着你,但是都不如现在.
那么多年的厮守,那么多年的爱恋,你的歌声魅影里我长大,是那么幸福
到今天,却只在暗夜里,听你的歌,放任自己慢慢枯萎,到今天,对自己说我们还是相遇太晚.
我想听听你说话, 就好象你依然在台上,又娇纵又宽容的笑看着我.
一起来说说,说说你这些年来的爱恨情仇,说说你最喜欢喝的那支红酒,说说你最头疼的那个牌友,说说你最烦恼的苦命的胃.
而我,来说说那段因为你的御风仙去而挣断了锁链的青春……
只得记忆碎片.
呜咽晦涩的记忆,如同当年买的第一合你的磁带.
记得刚刚有VCD这东西,于我这样爱电影的人来说是由不得欣喜到发狂,整天骑着单车在杭州的大街小巷里搜刮电影.
98年春节时,已经买满了有三千多本VCD,而特特的有一个大抽屉,全是放满了哥哥的电影.
细细数过一次,68本.原来不少重复的.
那时节最喜欢拉人一起来家里看电影.买饮料备小点,只求那份共鸣.
看“天堂电影院“,看“小小偷的春天“,看“水牛城“.
人人头晕,说是再受不了那种高深而癫狂的轰炸.
于是我说看哥哥的电影吧,一众叫好.只是要求看没看过的.
那天看的“蓝江传“,和“为你钟情“.实在是看过容易忘记的片子.
记得有个男生一路笑我“你家哥哥那么标致傲气的电影人,也拍过这样烂的片子么.“
可是接着又赞叹你的美丽“周惠敏和李丽珍怎么都再不好看了,还是哥哥的脸看得人心跳.“
于是一屋认同.桥段再烂,手法再土,他依然是闪闪发光,连做个花瓶都称职到底.
看“花田喜事“,你眼角一瞥:“变戏法儿的?”扮成女装被达叔惊为天人;
看“家有喜事“,你插花烹饪做娘娘腔,那喷饭的一拧腰:“生孩子要痛的!”;
看“九星报喜“,你开腔唱小曲儿,被发花痴的女子纠缠,着实的俊美可怜;
看“东成西就“,你被两大美女争来抢去,喝醉了酒险些让梁家辉吻了去,艳光直让无数美色拜倒.
“大富之家“你织毛衣,教刘青云说Sexy“要发两个音”;“金玉满堂“你夹着大发夹蹦蹦跳跳地做菜,听袁咏仪唱“卡门“吓得从椅子上滑下来;
反正就算无事可做,起码得你艳与天齐.
但是到底不可能是花瓶,注定是,那改变一代电影人的绝世名伶.
“说好一辈子,少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算不得一辈子。”这是程蝶衣说的.
1986年的那个夏天,11岁的我邂逅风华绝代,自此执意痴迷,暗自窃喜有生之年未曾错过。
“不如我们重新开始”
这是何宝荣说的,在光影的更迭交缠里,斑驳后落寞的自困。我才明白除了自己,还有一个可以让我更纵容的人。
“既然她不给我机会,我也不会给她看我的机会”
这是旭仔说的,走的那么绝裂的背影,在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一开始他就已经选择离开,从来都是无根的漂泊,是我自以为他会停留。
“不被别人拒绝的最好的方法是先拒绝别人。”
这是西毒说的,可我到现在都不明白你可以拒绝别人,为什么连自己也一并拒绝呢?
“在晦暗里漆黑中的那个美梦,从镜里看不到的一份阵痛。”
你在那里妩媚的吟唱,我在那里目眩神迷,怎么会有那样的人,颠倒众生就这样在他挥手摇曳里展现,那么轻易,那么迷离。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天空海阔,要做最坚强的泡沫”
你没有食言,只是我们都忘记了,你说的是最坚强的泡沫,即使最坚强,还是泡沫.
记得93年“霸王别姬“全国公映.
先是逃课借钱坐30个小时火车去北京看首映式,却无缘一见.
回到杭州,一个人去看了17遍,至今存着那张张票根.
有天在电影院里,屏幕上是蝶衣正面大特写,身后一个男子惊呼:“他真是美得令人发指。“又一女声:“巩俐也算美女啊,张国荣比十个她好看.“
我幸福得把已经喝光的矿泉水拿来拼命倒.
后来在历史作业里无意中写:“日本侵略者美得令人发指的罪行“,被老师罚站一节课,快乐的在走廊上默背蝶衣的台词.
有一场戏,特别记得。
小四和蝶衣决裂后,两人同时以虞姬的装扮出现在后台。小楼再倔也拧不过现实,只得上台。众人传着行头到了菊仙手里,犹豫间,蝶衣静静地取过,无限温婉地替小楼戴上。
想来那一刻,他本该是心碎如尘,满身皆是伤痛的。可是,却这样的柔情似水,似水温柔。
从一而终。
不论这人怎样伤害自己,刺得心里心外血肉翻飞,还是无嗔无怒,无怨无悔。
不后悔。
说的什么?
此恨不关风与月.
年少时没有那许多电影可看,球赛也是一年难得几场.最多就是看书,尤其喜欢看武侠,白天黑夜,上课下课,都是六朝五代江湖戎马不离身畔.
每看古龙,一字一句都唏嘘,实在太喜欢他的文字,想着他这样一个写奇书的奇人竟死在自己不晓事的时候,就怅然不已.
金庸的故事也喜欢,只是不喜欢梁羽生,但是除却“白发魔女传“.是那样看得我心醉神迷的故事.
不喜卓一航,总觉他负霓裳太多,纵然她偏激邪气,可,还是认定皆是他的错。总想世间男子,再不如扬过的痴绝,只有他才是梦里人.
却偏偏,后来有了那个借了你身子的卓一航,叫我再没办法去怪责.
从前和以后,一夜间拥有。
难道这不算,相恋到白头。
白发,红颜,其实都是不重要的。如不爱你,红颜亦如泥。如爱你,白发,黑发,有甚差别。
于是,那一刹那水色火光中的激烈绝望,不再在记忆中褪色半分,连同这个无法责怪的卓一航。
“倩女幽魂“得一美字。
名字美。
解释不清楚,就“倩女幽魂”、“宁采臣”、“聂小倩”“兰若寺”十数个汉字,境界已出。
夜半歌声.
宋丹萍,杜云嫣,舞台剧,罗米欧,茱丽叶,拆散,毁容,漫天大火,失明,相聚,八音盒。
丹萍,丹萍,云嫣俏生生地唤道。
笑容,在脸上渲染开,紧身衣,披风,一弯腰,作中世纪美少年状。
黄金年代的优雅。
这般的风流,如潮水汹涌而至,却只是轻轻的滑到心里,像柔婉的香味,弥漫四散,贴心又舒心。
“金枝玉叶“
买的原版VCD,一开始就是对导演、主演的采访就是不见哥哥的踪影.
只有嘉玲一脸陶醉在说:哥哥啊,当时在片场唱歌(就是《追》),真是后颈的鸡皮疙瘩全颤起来,好听到死了!
大眼睛的袁泳仪说:哥哥啊偶像啊,一起演戏紧张到不行,哥哥眼睛会放电,我算是完全完了。
“风月“.
哥哥看着周洁跳下去,埋下头,手摊开,两滩水。
当时,我心皱。
这段看了很久。我不喜欢苏童不喜欢叶辛,不喜欢风月的内容。
可是我喜欢哥哥。那个百转千回的拆白党。
胭脂扣.
故事再怎么凄婉,这样的日子里都被我忘记了,记得那张脸罢了.
十二少,年少多金世家子弟,眉梢眼角间未妨稍带放纵稚气,却也深情几许——若人物稍差,怎得如花这般女子直等他五十三年,黄泉路想必也冷,不是那么好徘徊的。
这般人物,本是谪仙一流罢。
董桥写道:
“毕竟是后现代最后一个西关大少,张国荣注定要在薄纱绣帐的一床幽香中永生,留襟上的酒痕,留不老的绿鬓,留一身六朝沧桑的金粉。……古典的五官配上玲珑的忧郁,造就的是庸碌红尘中久违的精致:柔美的围巾裹微烧的娇宠,矜贵的酒杯摇落千载的幽怨。他的举止恒常宣示的更是随旧时代攀枝、赏荔的闲适,纵然他未必经历过那样的岁月。”
说得很是,难怪人人的花名都是什么仔什么哥什么爷,只有你被叫了二十几年荣少.
其实最最欢喜,是你的何宝荣
都说你的蝶衣已入化境,也不知为那多情戏子流了多少无用泪水.
还是,还是,最欢喜那任性娇纵的何宝荣.
何宝荣的放浪形骸,何宝荣的背弃决绝,何宝荣的漠然冷淡,都敌不过一句,不如我们重新开始。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只当黎耀辉在爱中沉迷受罪,却不知,他或者也是甘之如饴,含笑饮砒霜的。
何宝荣,说不象你,也象你.
这个男人,到了那里都是让人不能自拔的毒。纵然狠下心断了,戒了,抽身了,只需一个浅吟低迴的眼神,就是一番五内俱焚,倒海翻江。
注定了,要分分合合,要饮鸩止渴,要抵死纠缠。
何宝荣痴缠又甩脱。
何宝荣在镜子前梳头。
何宝荣说:从头来过。
何宝荣在床上大叫:你去扑街。
何宝荣嘟着嘴:你别不舍得.
何宝荣很吃醋:你和他有没有什么啊
何宝荣爱着黎耀辉,甚于辉爱他.
看春光乍泄,一定要看粤语版。哥哥讲台词,都是最好的.
爱死,只因为你的真.
“真心跟演戏,差天共地
繁华尘世,太神秘
鲜花跟恋爱,静待枯死
印象依稀”
你实在是个有着孩童一般赤子之心的淫荡尤物。
然而,再也不会重新开始了。乍现春光已逝,所有的情爱都已在风中凋零。回首再看时,芳华已憔悴,恩爱都成灰。
金像奖的评委扯皮,说你本来是gay所以演得再好都应该.所以最佳男主角还是给伟仔.
心里无限委屈,代你委屈.
谁说同志就能演何宝荣?
可惜这样的不公平,在你是家常便饭。
你心里必然是有憾的,可是一定不曾有怨.还是淡淡做你自己.
没见过一个艺人,像你那么有大牌却从来不耍,像你那么懂得谦让,懂得照顾别人。
“红色恋人“的首映式上,所有的人都赶着向你提问。
你说:“大家不要总问我哦,我们剧组里的人都很出色,你们应该多问他们。”
大家仍然围着你。一个人问:“听说你退出歌坛了?”
我冒汗,你却笑:“我退出歌坛七年又回来了,你不知道吗?”
还有一个人居然问:“《九星报喜》里你的长发是不是练气功长出来的?”
我大汗如雨,你失笑:“怎么可能?练气功是锻炼身体的,长头发?你瞎掰啊。”
……诸如此类的无聊问题过后,连我这个观众都不耐烦了,你没有,一直温文地微笑着。
一个人用语法错乱的英语问你最喜欢的歌是什么——为什么要用英语问呢?——会场里没几人听懂,静.
你回答:“我就替你翻译了吧,你是问我喜欢哪首歌吧,我比较喜欢《金枝玉叶》里的《追》。”这时候几个人开始起哄:“来一个,来一个。”
你有些不快了.我看你的眼睛,我知道你.
但是仍然从容地说:“大家可能不知道吧,我们剧组里真是藏龙卧虎,连这位小妹妹都有绝活儿给大家表演……”你介绍扮演你女儿的叶凡凡为大家朗诵了一首诗,叶凡凡看来是准备过,但是朗诵得还是不流利.
看到许多人都笑了,但是你不笑,一直看着她,用充满鼓励的眼神。
接下来主持人说开了别的话题,你终于得到解放,退到后排。
你以为没人注意他了,所以肆无忌惮地擦鼻子,揉眼睛。
真实得象我身边每一个人.
但是每个人都不是你.
在文华和殡仪馆门口守夜,和很多资深歌迷说起你,再不说什么风光什么荣耀,只说你最琐碎小事.
说起住在Kadoorie大道(他曾在那里住过)的一个女士,名叫Jacqueline。几年前,她刚和丈夫离婚,Kadoorie道上哭得很伤心。她在哭的时候,我们的哥哥正好开车经过。他停下了车,上前安慰她。她有些反感他的安慰,叫他走开。他于是回到车里,坐在那儿等着,看着她以防出事……足足有半个多小时,直到她稍微平静下来。他重新来到她身边,和她谈了几个小时,试图使她情绪平定。Jacqueline说,事实上,他整个晚上都呆在她身边一直到凌晨,一直到确定她不会做任何傻事才离开。他离开时,写下了她的电话号码,几天后打电话给她,看她是否真的没事了。故事到此并没有结束……在其后的那些年里,每当他听别人提到“Jacqueline”这个名字的时候,他都会打电话给她.
又有一个人说起,哥哥还住在太古城的时候,应该是1984,85年的样子。这位朋友那时只有十一二岁。他很喜欢哥哥的“monica”,并成了他的小歌迷。男孩的姐姐在电梯里遇到了哥哥(他们住在同一幢楼里),跟他说自己的弟弟是他的歌迷,而且很希望得到他的亲笔签名。哥哥告诉了她自己的地址,并且跟她说让她弟弟来找他。男孩好开心,带着Monica的碟去让他签名。哥哥的女佣拦住了他,但哥哥却让男孩进了屋。他在碟(一个LP)上特别的一个角落签了名,然后告诉小男孩这样不会影响到碟的音质。……那段时候太古城的水管有些问题,所以居民经常不得不到街道上的给水栓处打水。当这个小男孩的母亲一次拎着一桶水回家时,哥哥看见了她,上前帮她一直把水拎回他们同住的那幢楼去!
说起早年看到的报道,说阿梅回忆她和哥哥早年的坎坷演义路,当时他们都在歌厅驻唱,有次客人找茬,对阿梅不满意,要开打,一屋子人唯是哥哥站出来挡在她前面.
又说起英达的回忆,说“别姬“剧组里给哥哥化妆的其中一位京剧化妆师深受家庭暴力之害.在剧组收工酒席上,哥哥当着大家的面对那位化妆师的丈夫大声说“你再敢欺负她,我找人来收拾你“.
当时在坐的很多是京剧团那丈夫的哥们,但哥哥一个外人居然就敢站出来说.而那位丈夫以后竟真的改好了.
说到天色一点点亮起来,说到心里灰败得不成样子.
然后身边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士含着泪叹“哥哥的善良罕有人及.“
善良,纯真.那样洁白温润心灵.
你比得起这世界有的一切绯红乱绿.
不是没有资格骄傲的.若你不骄傲,还有谁能骄傲?
Jean-Paul Gaultier,法国时装界最不买别人帐的巨头,被日本艺能界求了两年才做了一件歌衫给广末凉子,偏偏愿意帮你做足13套热情的行头,只为了你说一句“我张国荣开演唱会,就要最好的设计来衬.“
报纸说,你去米兰和他见面,才进房间,那无比高傲的大师三步并两步冲过来,拳拳爱慕掩不住,拉着你说
“LESLIE CHUENG,我是你的影迷,你的陈蝶衣是我见过的最迷人的男子.“
度身定做,从天使到魔鬼的意念,全为你起.
甚至那一季巴黎的发布会上,他依然沿用了那一系列的风格,可是台上顶尖男女模特,最完美的躯体也演绎不出那份神韵了.
谁让那是你先着过的羽衣?
JPG跟记者说“天使和魔鬼本来是矛盾的敌对的,而我要LESLIE把他们合而为一,只有他可以做到.“
事实如此.
去日本开演唱会,在那最昂贵的会馆演出,三千多人的席位,200美金一张的票,疯卖得全城都好象只为他活着.
开了四场,不够,没能买到票的FANS哭得不行.于是只好再加三场.
大阪的现场录音CD里,听到日本FANS齐齐陪他唱“月亮代表我的心“.那么整齐那么标准的国语,足以令很多广东人汗颜.
爱果然可以战胜一切.
你也真不是个凡人,竟然在那个国度的演唱会上照样放“红色恋人“的电影剪辑.
奇迹是所有日本人都跟着电影上的共产党员靳大喊
“……他们就是:红军!……“
这世界上,除了你谁还有这样的魔力?
再不会有的.
想起你和阿梅在她去年的演唱会上贴身而舞,凛厉的目光,傲然的眉角。
“怕你什么称王称霸,来臣服我之下,银河艳星单人匹马,胜过漫天烟花。”
想起梁凤仪一小说,大概是家族那个,忘了。
开头没几页,就说在一社交场合,突然,小姐太太们群起动之。
主角奇怪呢。原来是张国荣出动。
在她眼里,那根本是仙子般人物。
李碧华的绿腰。
提到她最后赶上了leslie最后的告别演唱会。
说他最后唱到明星,眼里都是泪,那是十二少啊,那是宁采臣,那是……
写道“大家都为他精致的一张脸感动.“
写道“此生应该无怨吧,得到过他来演十二少.“
Take a bow,你回身,终是落幕时分。
记得你在《倩女幽魂》里面的眼神.
从来没见过谁人有那样纯净的眼神。没有洞穿任何,只是出世。
连寂寞,也和人不同.
怀念的方式大抵雷同,徒劳的在一张张的碟里去寻那个爱着的男子,
你的眉眼你的暗嗓。不是没有挑剔过,如今才知道,可以挑剔原来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情,以为自己还有大把大把的机会,以为细水可以长流,可以将这个人慢慢看到老。
可是,你就这样彻底断了我的后路。
就像耗尽了一生的情爱。
多情如我,竟也这样挥空一切的去热盼过、爱过。
香港那座城市大概是有怨的,为你学的满口粤语,如今悬在舌尖上,吞吐两难,连初衷都不再拥有,伸手拥抱,终成两手空空。
终成落寞往事。
你目光宛转。
我在劫难逃。
那天和男友吃饭,见他竟然换了香烟牌子,便书生气的郁闷起来
他问我你怎么不吃了,我问他你怎么不抽白万了
他又怎么会知道,我何以只爱上抽白万的男子
从17年前的那个夏天开始
回宾馆的路上,他留我一个人在车上,说去买些东西
就要夜的街,路边看到一些老人,闲坐在花坛边沿上。
于是去想,当自己老得走不动的时候,不知会和谁再说起你.
说起你的音乐、你的电影、你的经历、你的为人,说起我怎样遇上一生中最爱,说起和你的种种经过,说起某年某月某黄昏,怎样失去了生命的颜色和我的天空.
而那听者用来听的,不知是心,还是耳朵。
我以前也曾幻想,几十年,或是更长远的岁月后,在加拿大无边而宁静的草地上,和你偶然地遇见.
你必然已经是龙钟老人,而我也鬓已斑白.不怕,依然能一眼认得出你.
我不会再象少年时那样痴傻,会微笑的邀你一同在嵌着落地窗的白色咖啡厅里坐下.
而善良亲切的你定然是一如往常的答应.
窗外是一片初春清新的绿色,杯子里是满满浓浓的香醇,然后,看着对面那依然美丽依然优雅的老人,看似淡淡地说一句:
“LESLIE,我迷恋了你这些年啊.“还是不敢对你轻言爱的,但是面上必定会泛起了少女的羞色.
而你满是皱纹的脸上,一样是那透明纯净的笑容,理所当然而心存感激的说一句:
“多谢.“就好象每次你这样对我说.同时漾起骄傲的神色来.
最后,相视一笑。
世间一切,不过为求这一刻.
梦呓而已,再不能,永不能成真了.
万物绿了又红,只有你年华如玉从未老去.
这一段,只爱听90年前的歌,只爱看阿飞前的戏
一相情愿的,似要为你去留住那段你曾下决心挣脱的百丈红尘.
那不是文华上空的天,是依稀13年前的一段红尘.
最爱,89年的FINAL ENCOUNTER.
33岁的天皇巨星,25岁的天真面容,自此后你再没有成长.
记得你穿紫红色镶满水晶的演出服,明明是告别最华丽的行头,却偏偏被你用来和我们家长里短.
随便的靠在那里,有说有笑,表情丰富手势利落,叫我看得忍俊不禁.
说自己是怎么入行,明明是委屈小孩却装大人样子;
说自己为什么改这个名“LESLIE“,自己夸这个名字是“稍微小小SEXY“;
说自己初初唱歌时真的难听,很勇敢的样子;
说自己离开是全无压力,感谢扶持自己音乐道路的几位好友,言辞恳切;
说自己会好好的,还会做一个勤力的张国荣;
说自己想做一些好想做却没机会做的事;
说让我出去闯闯,就算焦头烂额,也不后悔;
说一定开一间COFFER SHOP,为我们,说三十几万杯免费咖啡也认了,只想我们开心;
最后,天性使然的撒娇,说我们是不是会好快忘记你,然后把脸埋在震天响的掌声和尖叫声中,笑得满足而清冷.
眉目如画,面若冠玉.
那年你明明是有些些的发胖了,却更加显出那份矜贵和娇气,世人眼中,你仍是那最绝色男子.
最是记得那样的你,我最爱的你,我最爱的时代
那个时代简单,那个你纯白直到今天.
记得那个童年落寞孤独的孩子,那个隐忍了太多委屈太多挫折的少年,那个太过敏感太过脆弱倾城倾国的男子,那朵在光明的角落中独自盛放的蔷薇,虽然绝色,却是滴着血的伤口。
薛家燕很是宠你,她曾说:
“LESLIE很喜欢发嗲,只要有人疼他、爱他,你哄哄他,他就会像孩子般高兴了。”
每次想到这一句话,就会看见你嘟着嘴唇,如同十二少般的委屈。
只恨不能更爱你。
只恨不能在你身边,用我微薄的力量去呵护你。
这份心意,你在时我还曾希冀总有一天会让你知晓,而现在,我已暖你不到,你也再无机会听到了。
不知怎么想起红馆的热情压轴篇.
你坐高高的吧凳,深情的唱“路过蜻蜓“,妩媚的唱“AMERICAN PIE“
你穿JPG的贝壳裙,千娇百媚,挽着放诞不羁的长发,偏有那样天真眼神,纯净如雪,不染半点烟火.
你点钻石的痔,在春花般腮上,裸一双瓷器般的腿和精心装饰的脚.
你嬉笑怒骂,说些不咸不淡的笑话,轻蔑某家周刊拍你的走光照,冤枉我们全体意淫你又得意洋洋.
把光着的脚儿晃悠晃悠,全无做作全无害羞的暴露于巨大灯光和世界眼前.
有一晚,心思竟然全在那双脚上.
果然是完美主义?不然怎么连脚都能勾魂至此?
这世界待我不薄
万幸爱上这样44岁的男子,有容颜如他不老,有灵魂如他澄净.
连一双脚,都精致干净得过世人浑浊眼光.
上天一直怜悯,世界和我们都要感恩.
那晚你还说了:
“我不敢夸口说以后还会不会在红馆再开演唱会.“
下面我们立刻说“会”,你却不理会只是接下去讲你要讲的话。那一刻你是不是真能料到最后这样的结果?
风过处 人未到
唯你衣香细生
此去经年,
应是良辰好景虚设,
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SARS~~呵呵,又怎样?
穿白色天使舞衣的你曾在轻纱婆娑中唱:
“也许生死之间也是个梦,无谓弄得懂.“
正是.
于是约朋友去饭馆吃饭,去KTV唱歌.
学你的样子,凄凉而孤独的勇敢着.
我是爱你的女子,何曾需要遮遮掩掩过日子?
但是到底是有怨的,到底不是你,到底心是死的.
竟然唱不来歌了,一句也不曾唱出了
朋友催唱你的“追“.
偏着头不看电视上的你,伸手去拿麦,竟然音感全失,词梗在喉.
没人说话,只有我笑出声来:
“不行的~~这本事是哥哥给的,他毕竟带走了.“
默默放下麦,心里充满柔弱的幸福
我果然是你的,是属于你的,所以你毫不犹豫带我走了.
想起你在热情演唱会,蹦蹦跳跳唱着《American Pie》,这首歌本是Don McLean纪念一代美国摇滚乐阅手Buddy Holly而唱的.歌中一句:
“The day the music die“,正好形容McLean听到Buddy Holly死讯的心情.此刻对我,实在适用.
说到Don Mclean,于是想起《Vincent》。
Starry Starry night
Now I understand what you lined to say to me
How you suffered for your sanity
How you tried to set them free
They would not listen, they did not know how
Perhaps, they`ll listen now
……星夜……一切又都联系起来了。
一首静谧的歌,却承载着一个生命的热情与孤独。与你多么相似!
神游半空中,幽幽的忘了自己实在已经失去你
听得黄耀明唱完了“十号风球“后,顽皮地问台下的人,好不好听啊,好不好听啊……
听他介绍乐队,听他唱完“下一站天国“后说很多很多次的感谢。
我脸上必然是有了一些怨毒的神色吧,朋友拍我的肩:
“别这样,他唱这歌时哥哥还没走,你不须迁怒于他.“
猛醒,歉然的分辨说没有
但是心里是酸的.实在心酸.
是的,是羡慕,也是嫉妒,是悲凉,也是感慨。
身体某处,灵魂某处,流血,断骨,残废
自己握紧自己的手,体温低得如同常年钻在土地里的动物.
爱比死更冷。
掌心的生命线仍旧绵延到手腕,我知道我不会死于绝望。
只是
那日过后,我的天空失去你的海岸
那天在歌连臣角送你,拼尽一生气力和勇气.
那一刻,至今难以成文.
只知道自己在香港的每一天,步步惊魂.
这熟悉而美丽的土地,竟然有一日,叫我踏步上去,分分寸寸,把心踩成了灰,而触目,是处处荒夷。
心血掏空.
那天最后大家都很照顾我,谁也不唱了,就看哥哥的演唱会,我几度落泪,大家很用心的开解我,可是心里始终空落落.我知道,没有人象我一样痛,没有人象我一样为他哭.太多人都在走形式,太多人只关心他们身边的某人比如我.
这世界上,永远没有“感同身受“这个词的存在.你的痛,你自己承担,全部,自己,承担.
我总是做梦,在天微微亮时睡过去然后做着大同小异的梦,梦里面总是以前的事情,风花雪月,留恋忘返.岁月里梦境中,依然是你美丽,我痴狂.
醒了,只有我自己的左右手,抱着沾满烟味的被子.
害怕,孤独,悲观,绝望.
想起当年家驹骤死,我伤心之余曾暗自庆幸自己的最爱能平安无事,彼时的你心静如水,在加拿大快乐逍遥
这一个月我才知道,此生最大憾事,竟然是你的回归.
如果可以再选择,我会跑去加拿大用我的生命阻止你回来.
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永远比你幸运,
你付出,我接收,你给予,我享受,你挣扎,我领悟.
最后你高飞远走,我看透红尘种种.
可是你不回来,哪里有那惊世骇俗的97演唱会???
《偷情》.
黑色丝绸睡袍,腰系细带,站在舞台风口上,睡袍如裙裾一圈一圈柔软的散开翻滚,如莲花,临风绽放。
孤标傲世皆谁隐.
《红》。
红色高跟鞋,怨怼眼神,媚入骨髓.
身段妖娆。你走路姿势是和世界不同。
你的舞步,港媒体说,那是举港无双。即使年岁大,在椅子上跳下跳上,轻盈舞步,小子们半分都不及。
《月亮代表我的心》
说,把这首歌送给最知我的朋友和家人。隔了一秒,当然也送给在场各位朋友听。
一袭黑色礼服,当时哥哥很瘦,清俊啊。
水一样的眸子,自是幽幽。
所谓的,南方有佳木.
想起你在梅兰芳墓前的照片,谦逊地站着,人戏两不分,千古一名伶。
借胡兰成的一个小故事:
说胡想找一个妥帖的词形容张爱玲走路坐姿,却找不到,于是请教爱玲,张爱玲说,《金瓶梅》形容孟玉楼走路,叫“香风细细,淹然百媚”。胡又问,“‘淹然’怎么讲?”张爱玲解释,“有些人的好处,就在那里,一眼就看到,有些人的好处,像湿布沾了胭脂,一下子化开,到处都是。”
于是看见下了蝶衣妆的你,长衫玉立,素手兰花,方才明了这二字的意思。
生命中所有美丽却不可挽留的东西,都是传奇,剩下我们,流年转瞬,惊觉红颜已换了白发,竟是未曾发现。
大部分人沉迷于你绝世美貌,绕梁之音.
有几个人的眼同样穿透,看得到背后的挣扎与固执?
大部分人痴醉你剔透玲珑的眼神,慨叹造物神奇,赐予这样的洁白尤物.
有几个人能明白,46载颠沛,你如何保有这般天真清澈?
你何曾在天上,你与亿万人同在这悲哀的浮世中,倔强生存;
同样疼痛,流血,牺牲。经历前的天真只是无知,经历了之后的天真,才震慑得住灵魂。
骄傲只是姿势,风光不过彼岸.
你交代给人间的,是怎样的一种风情。
竟原来是要在苍白无望的生命底色上,用自己的血去自导自演一场诱惑众生的戏。
要给这样无望的人间,染上一抹胭脂的红晕。这就是理想主义者了吗?
这就是你了吗?我们用这个词来形容你,理想主义者?这般刺骨的寒冷。
这些年来为你写过的文字,如今再看只觉得字字惊心。原来世人如我早就给你设下了这样的一个圈套,一早就推你入那危险境地,要你如履薄冰的在火光中独自起舞。
多么残忍的欣赏者。
要看你的无望,看你的决绝,看你的妖娆盛放在这样阴暗潮湿的沼泽,娱乐我们的眼和心,欣赏这样的一种美,欣赏你的华丽舞衣,却不肯去想想这样的一件舞衣,穿于己身的感觉。
怎样才算是美?
对抗和挣扎,或者绝望沉溺,在你身上都成了是美丽。明明正在下陷,我们却要你嘴角上扬。
只因你是理想主义者,你是完美主义者。于是我们以为你有义务将这样的风情扮演到底。
残忍如我们,如这般口口声声说爱你的人。
你果然疾速奔向血红无人之境。
谁于你相伴?????
纯真如你,这世界都已容不下,我心情的灰败和绝望或许今生都不能抹去。
第一次觉得如此绝望,是不是成年的世界都得这样?所有执着认真的人与感情,最终都遭离弃?难道这世上真的不允许纯粹的存在?
能经历你的永别,方觉人生再无不可失去的东西.
事关我经已一无所有.
夜。高楼。闭眼。
清凉的意味。
烟花。
暂借芳华。
如果有那一天,没有人拽着我的脚步,当我跳下时,空中传来的,会是谁的歌声,耳边的风声,又会划着怎样的旋律?
而你,是不是就在天际,张开双臂,对着我绽开笑容?就好象多年前初遇,好象多年来未曾变过的温暖笑容.
那片刻间露水般清凉的飞翔,让人满心向往。
世界太冷了,谁会伸出一双手,围着你再营造暖流。——林夕。
那天,你的三七,LESLIE.
早上出发,去宁波.
去那曾经发誓再不去的城市,那发誓再不去的体育场和酒店.
必须要去,心心念念,要去到那曾被你深深凝视,也深深凝视过你的旧地.
杭州,越来越不象自己的家园,心空了,看什么,也满眼幻灭.
去的长途车上,静静听你的歌,窗外风景变换,你仙音渺渺.
我难得的安睡,就算只是短短个半小时.
睁开眼,已经置身他乡,这曾经有你,有我的他乡.
随身带一个小包,你知道有什么吗?
别笑我,亲爱的哥哥.
那年我们在这里离别,我曾经去到你的房间.
雪白的大床上,竟残留你的体温.
犹记得怎样把自己扔了上去.
身体发肤,都紧贴上那刚刚拥抱过你的棉布.
隐隐的香,淡淡烟味,我拥着你的温度和体香,幸福而凄楚到不能言语.
于是我偷走床头那个烟蒂.偷走浴室门口那拖鞋,偷走浴缸一侧散落的兰色浴袍.宝贝一样带回杭州.
三年了,常常偷偷拿出来看,每一次,笑得象即将出嫁的新娘.
你是属于我的,谁敢说,你不曾是属于我的.
而如今,这耀眼繁华地,再不见了明眸皓齿的一个你.
明明是旧地,怎么没了故人.
轻轻抚摩那张你坐过的沙发,依稀还记得你签名时低俯的黑发的头,微抬首,宠物一样易受惊的精致容颜.
所有回忆涌上心头,痛是那么清晰,呼吸里能嗅到自己鲜血的气息.
人来人往的开元大堂里,阳光照不到我身上.
依然能看见哥哥的脸,如同隔世的仙子般纤尘不染。
这么多年,以为你会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美丽传说,以为你永远也会在风中傲然地行走。我们就这样经年累月地远隔千山万水,就这样矢志不渝地相互眷恋。
我如同你一般的天真,多么天真地认定你跟我一脉相承血肉相连,真的以为,这样就是一生一世。
然而终于还是意外.一切意外.
一觉醒来,世上便没有了穿贝壳裙的你、胡子拉碴的你、踩高跟鞋的你、揸把大枪的你、媚眼如丝的你、整蛊作怪的你、抱着棉被哭得眼泪鼻涕的你,披着长发的你,乖巧斯文的你,在台上会忘词会摔跤的你.最爱在片场大吃巧克力口味蛋卷冰淇淋的你……
多么寂寞。
多么寂寞,多么寂寞
你留我独自,在这浮华潮湿的人间.
那曾经追随你的男人和女人、附丽你的胭脂和铅华、记载你的胶片和光盘、折磨你的浮沉和苦乐,都将逐渐淡去,淡得仿佛从未来到过.
惟独记忆里撅着嘴的你,残留下暗香和优雅的气息,在你的眼波流转之际,在你前尘后世的传说里,肆意的抵死缠绵.
红颜白发,更觉璀璨。
再一次去到,21楼.
金色的电梯,曾和唐唐一起坐过.还记得那天,身边的小荣迷冒冒失失冲出一句:
“唐唐,你要好好照顾LESLIE啊!!“
他只是笑,腼腆,和煦.
我血红了脸,结结巴巴看着那修长清秀的男子,直说对不起.
心里多么高兴,为着这要陪伴你一生的人,有如此风雅.
楼道里,安静得有些死寂.
2118.你的房间.
隔壁数两间,2116,我的房间.
往事恍惚,恍惚往事.
曾记得,整整一个下午贴着靠近你的那面墙,听你笑笑闹闹打麻将.
曾记得,一夜开着房门,只为了看你什么时候叫服务员送那杯睡前必喝的牛奶.
曾记得,稍稍大声讲话便懊悔,担心会吵到清晨或仍在梦中的你.
曾记得,无数次守株待兔在那房门前,进出人等都善意微笑,却在听到你脚步声音渐进时如逃命般躲开,原来爱你太过,已无力承受相见的喜悦.
曾记得,庆功宴当晚摆放在那门口的硕大鲜花和巨型公仔.你喝得微醺,红着脸蛋上楼,无比开心的抱住曾陪我睡了很多夜的大公仔,举步维艰看不见路也一定要自己抱进房去,躲在角落的我兴奋害羞得好象抱着的是我.
曾记得,
一个假消息害我苦苦守在大堂里三小时不见你,垂头丧气回房间,偶尔开门竟然迎面撞上你.塄在那里的我只会傻笑,惊天动地连着叫了两声“哥哥“就没了下文.竟然是你主动跑到我面前看看我,低沉而沙哑的声音藏不住笑意:
“你又不是广东人啊,怎么会讲白话?“
而木头柱子一样的我竟然回答:
“不知道,你教我的.“奇怪舌头安在.
用尽一生的勇气抬头凝视你的眼.
你笑,大笑.
几乎是透明的蜜色肌肤,泛着可爱的红晕,浓而黑的眉舒展着,直飞入鬓.
那双乌黑的眼睛,流转沧桑和天真,顽皮骄傲的看着尴尬欲死的我.是那么的温柔而明亮,娇俏不可言状.
如此,如此,如此的美.
到那天,才清楚的明白.刹那已经是永远.
等到在奈河桥边一饮而尽后,我还可以喊出你的名字。
这美丽的眼神,我想忘也忘不了。
我还有来世,你也有,也许会有机会某世里再相遇;
也许轮回会改变你我的模样;只要,只要我再见到你那美丽的眼神,我都会认出你——LESLIE.
你说的,爱是一辈子的事,差一个天一分一秒都不是一辈子。
而你,是常驻我心里。
永远是生生世世的事,差一生差一世都不是永远
慢慢蹲在你房间门口,把自己蜷成小小一个,犹如襁褓中的姿态.
看着自己的手,无限爱怜的抚过金色的门把手,如同抚过未曾触碰过的你的眉眼.
怀中紧紧抱着,你抽的烟,你的拖鞋,你的浴袍.已经抱着我的生生世世.
我为爱你而生.
我还活着,
活着,再不是为和你一起醉生梦死。
只为了成全这个永远.
某种程度上,我不过是个在音乐电影和文字中找温暖的孩子而已,光与影,声与色,纵然虚幻迷离,至少可以随传随到如情人温柔。
多得你赐予一切.
多年前你飘然到来,多年后你毅然远走.
我的体温,什么时候能再温热如你在时?
风抚摸窗帘。有水的呻吟,车从上面碾过。
天花板上蜘蛛的舞蹈,不甚精彩,线穿的生命总是容易脆弱。
音箱里,还是你吐字如兰.
枯守暗夜,还是重看那看了N遍的“春光乍泻“.
看到最后,你一个人在小屋里哭得我手脚冰凉。
还是冷.
后记:昨天夜里遇见你,看你笑意盈盈的站在面前,以为你还没有走,欢喜得奔走上前抱住你大哭。然而接下来又见自己在殡仪馆面前嚎啕大哭。
连梦都残忍。
生活着的城市也开始疾病肆虐。在死或偷生之间小小的犹豫,原来是一己对你的贪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