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春秋繁露》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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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嘉章
提要
本论文以「董仲舒《春秋》思想研究」为论题,首先釐清《春秋繁露》内容分类,以引出董仲舒之中心思想。前人对於《春秋繁露》分类,每有例外篇章,鲜能理出一个能包含全书的分类方法。本文在徐复观先生的基础上,进而理出一套分类系统,涵盖《春秋繁露》的七十九个篇章。将全书分为六部分:(一)董仲舒之《春秋》学,共二十三篇;(二)董仲舒「天的哲学」,计四十三篇;(三)祭祀之礼,计九篇;(四)因山川起兴;(五)谈礼的;(六)论人性。其中,和思想有关的,可分为三部分,即董仲舒的《春秋》学,天的哲学和论人性三者。因人性论的内容较少,且看不出董仲舒思想的独特性,本文暂不讨论。再次,分论董仲舒之中心思想,从《春秋》学及「天的哲学」来开展。
壹、前言
董仲舒为汉代公羊学家,著有《春秋繁露》,糅合了战国末年以来阴阳五行思想,建立一套天的哲学。後人称其为汉王立法,言自董仲舒後,儒家成为政治附庸。对公羊学的研究而言,《繁露》的成书,时代最接近《公羊传》,欲一窥当时公羊学的思想背景,董书弥足珍贵。董氏由公羊一系所论而推阐之《春秋》义法,不只成为当代决事取舍的准则,太史公亦推重之,称董氏为「明於春秋」。要明晓汉代思想,必须先明董仲舒。《春秋》经学在汉代的流传情形,《汉书 艺文志》记载:
昔仲尼没而微言绝,七十子丧而大义乖。故《春秋》分为五。
韦昭曰:「谓左氏,公羊,谷梁,邹氏,夹氏也。」汉时已无邹氏,夹氏二家,而公羊,谷梁立於学官。至於左氏之立,则晚到新莽。西汉景帝立《春秋》博士,胡毋生和董仲舒以治公羊学为博士,分别教授博士弟子员。董仲舒为汉代公羊学家,著有《春秋繁露》。《汉书。董仲舒传》:
董仲舒,广川人也。少治《春秋》,孝景时为博士。下帷讲诵,弟子传以久次相授业,或莫见其面。盖三年不窥园,其精如此。进退容止,非礼不行,学士皆师尊之。武帝即位,举贤良文学之士前後百数,而仲舒以贤良对策焉。
胡毋生和董仲舒为西汉时公羊家重要代表人物,其中又以董仲舒影响最大。其学生人数之多,连董仲舒也无法一一指点。
董仲舒《春秋繁露》是汉代公羊学的一部重要著作,亦称为《公羊外传》。後世学者往往因其「公羊外传」之名,而认为这是一本羽翼《公羊传》的书,是《公羊传》的「传」,就像《公羊传》是《春秋》的「传」一样。至於其价值性,往往被忽略。其实,《春秋繁露》一书,在汉初是除了《公羊传》,《谷梁传》之外,流传最早,最接近《春秋》成书时代的《春秋》学著作。
董仲舒在中国儒学居承先启後的地位,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使得儒家思想从此定位於一尊。《繁露》一方面承继了儒家仁义的观念,《春秋》一统的思想,一方面也掺入了先秦诸子各家的思想优点,使得儒家思想更能适应当时的政治及思想环境。其中最受重视的,是他揉合了阴阳家思想,提出「天人感应」和「天人三策」,使得儒家思想从此添入了神秘的色彩。本文即以「董仲舒《春秋》思想研究」为题,从中探讨其中所呈现的思想面貌,冀能理出一套分类系统,涵盖全书,并窥探此书之思想系统。
贰、董仲舒与《春秋繁露》
一,引论
董仲舒的作品著录,最早见於《史记》及《汉书》。《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云:
上大夫董仲舒推《春秋》义,颇著文焉。
《史记》中提到:董仲舒长於《春秋》,并且有相关著作。《汉书。艺文志。春秋类》记载:
《公羊董仲舒治狱》十六篇。
《公羊董仲舒治狱》今已亡佚,看不到原貌。《汉书。五行志》则云:
汉兴,承秦灭学之後,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
〈五行志〉明确指出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并说他把阴阳思想掺入儒家思想之中,而为当时儒者所典范。《汉书。董仲舒传》记载:
仲舒所著,皆明经术之意,及上疏条教,凡百二十三篇。而说《春秋》事得失,〈闻举〉,〈玉杯〉,〈蕃露〉,〈清明〉,〈竹林〉之属,复数十篇,十馀万言,皆传於後世。掇其切当世施朝廷者著於篇。
《汉书》提到的董仲舒作品有一百二十三篇之多,今本《春秋繁露》却只有八十二篇,〈闻举〉,〈蕃露〉及〈清明〉等篇,为今本所无,有些篇章在流传的过程中散佚了。苏舆《春秋繁露义证。例言》提到:
《汉书。艺文志》载《董仲舒》百二十三篇,《公羊董仲舒治狱》十六篇。《後汉书。应劭传》,仲舒作《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当即《志》之十六篇,而无《春秋繁露》名。《汉书》本传载仲舒说:「《春秋》得失,〈闻举〉,〈玉杯〉,〈蕃露〉,〈清明〉之属复数十篇。」是〈蕃露〉只一篇名,当在百二十三篇中。盖东汉古学盛而今学微,故董书与之散佚。兹後人采掇之廑存者,前人已疑非尽本真。然微词要义,往往而存,不可忽也。西汉大师说经,此为第一书矣。
苏舆认为《繁露》在流传的过程中,曾有些篇章散佚。其散佚的原因,和东汉重古文经学,而《繁露》是今文经学,在东汉并不受重视有关。现存的本子虽不是完整的原貌,仍然有些隐微精要的言辞,可以说是西汉今文学家解经的最佳作品。苏舆的说法,颇能切中《繁露》的重要性。
《繁露》中除了收录董仲舒的策语之外,还收录了董仲舒和时人的对答,是除了「天人三策」外,直接窥探董仲舒思想的专门著作。
二,《春秋繁露》内容之分类
今存的《春秋繁露》本子,篇章共八十二篇,其中第三十九,四十及五十四等三篇内文散佚,故实存七十九篇。徐复观先生在《两汉思想史》中,将《春秋繁露》的七十九篇,分成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董仲舒的《春秋》学:
此部分是董仲舒站在公羊学的立场上,抒发其《春秋》学。篇章自〈楚庄王〉第一到〈俞序〉第十七共十七篇,加上〈三代改制质文〉第二十三,〈爵国〉第二十八,〈仁义法〉第二十九,〈必仁且智〉第三十,〈观德〉第三十三,〈奉本〉第三十四等六篇,共二十三篇。
第二部分是董氏所建立的天的哲学:
此部分的篇章,自〈离合根〉第十八起,至〈治水五行〉第六十一,凡四十四篇。除去言《春秋》的六篇,论人性的二篇,阙文三篇,剩下三十三篇;再加上〈顺命〉第七十,〈循天之道〉第七十七,〈天地之行〉第七十八,〈威德所生〉第七十九,〈如天之行〉第八十,〈天地阴阳〉第八十一,〈天道施〉第八十二等七篇,总共四十篇。此类篇章内容,徐复观《两汉思想史。卷二》云:
皆以天道的阴阳四时五行,作一切问题的解释,判断的依据,而仅偶及於《春秋》,这是董氏所建立的天的哲学,而成为《春秋繁露》中的第二部分。在这第二部分中,又可显然分成两类。一类,是以阴阳四时为主的;一类是以五行为主的。
徐复观先生对董仲舒「天的哲学」的归类,是将论天道与阴阳五行的篇章,皆归於此类。
第三部分是由尊天而推及郊天及一般祭祀之礼:
计有八篇。一类与当时朝廷的礼制有关,即〈郊语〉第六十五,〈郊义〉第六十六,〈四祭〉第六十八,〈郊祀〉第六十九,〈郊事〉第七十一,〈祭义〉第七十六等六篇,加上讲礼的〈执贽〉第七十二及因山川起兴的〈山川颂〉第七十三等两篇。
徐复观先生将《春秋繁露》其中的七十一篇,分为三部分,并未将〈治乱五行〉六十二,〈五行变救〉六十三,〈五行五事〉六十四,〈郊祭〉六十七,〈求雨〉七十四及〈止雨〉七十五等六篇分类。另外,〈深察名号〉三十五及〈实性〉三十六等两篇归为「论人性者」,并未纳入三大分类之中。
考徐复观先生的分类,第一部份纯为董氏《春秋》学,分类至为明晰;而第二部分归为董氏所建立的天的哲学,徐先生自言:
在这第二部分中,又可显然分成两类。一类,是以阴阳四时为主的;一类是以五行为主的。
徐复观先生自拟了一套标准,却未能全依标准而行。〈治乱五行〉六十二谈的是五行相干则灾。通篇谈论所呈现的灾异现象;〈五行变救〉六十三谈如何变救五行;〈五行五事〉六十四言进用五事以顺五行。则〈治乱五行〉六十二,〈五行变救〉六十三,〈五行五事〉六十四等三篇应当归於董氏所建立的天的哲学。
徐氏的第三部分,「由尊天而推及郊天及一般祭祀之礼」,分类标准亦非一致,可以再细分为祭祀之礼,因山川起兴的,讲礼的等三类,以使分类更明确。至於〈深察名号〉三十五及〈实性〉三十六等两篇,徐氏归为「论人性者」,并未纳入三大分类之中。〈深察名号〉三十五首谈辨别名号之重要性,进而探讨人性的本质;〈实性〉三十六将人性分为三品,并认为圣人之性不用教,斗筲之性不必教,而中民之性才是人性论中所欲论述。此二篇实为董仲舒根据汉代当时思想,所建立的一套人性论,故本文将之独立分为一类,并与董仲舒的《春秋》学及「天的哲学」鼎足而三,成为《繁露》书中的三个思想系统。今将《春秋繁露》依其内容整理,分为六部分:
类别
主题
篇章
(一)
董仲舒之《春秋》学,共二十三篇。
□〈楚庄王〉第一到〈俞序〉第十七等十七篇。
□〈三代改制质文〉第二十三,〈爵国〉第二十八,〈仁义法〉第二十九,〈必仁且智〉第三十,〈观德〉第三十三,〈奉本〉第三十四等六篇。
(二)
董仲舒「天的哲学」,计四十三篇。
□〈离合根〉第十八至〈通国身〉第二十二,凡五篇。
□〈官制象天〉第二十四至〈度制〉第二十七,凡四篇。
〈身之养重於义〉第三十一,〈对胶西王越大夫不得为仁〉第三十二。〈诸侯〉第三十七,〈五行对〉第三十八,共四篇。
□〈为人者天〉第四十一至〈基义〉第五十三,凡十三篇。
□〈四时之副〉第五十五至〈五行五事〉第六十四,凡十篇。
□〈顺命〉第七十,〈循天之道〉第七十七,〈天地之行〉第七十八,〈威德所生〉第七十九,〈如天之行〉第八十,〈天地阴阳〉第八十一,〈天道施〉第八十二等七篇。
(三)
祭祀之礼,计九篇。
□〈郊语〉第六十五,〈郊义〉第六十六,〈郊祭〉六十七,〈四祭〉第六十八,〈郊祀〉第六十九,〈郊事〉第七十一,〈求雨〉七十四,〈止雨〉七十五及〈祭义〉第七十六等九篇。
(四)
因山川起兴
□〈山川颂〉七十三。
(五)
谈礼的
□〈执贽〉七十二。
(六)
论人性
□〈深察名号〉三十五及〈实性〉三十六等二篇。
(一)第一部分是董仲舒之《春秋》学:
此部分收录董氏的《春秋》学相关篇章。董仲舒是汉代《公羊》学的重要人物,其主张影响了後来的何休等人。第一部份的篇章,从〈楚庄王〉第一到〈俞序〉第十七等十七篇。此部分内容为董仲舒站在公羊学诠释立场,阐述《春秋》的微言大义。如〈楚庄王〉第一云:
楚庄王杀陈夏徵舒,《春秋》贬其文,不予专讨也。……曰:楚庄王之行贤,而徵舒之罪重。
楚庄王是贤君,《春秋》在此不称其为楚庄王,而称楚人,是因为要贬责他,贬其不当之处。夏徵舒有弑君之罪,而楚庄王最後虽然还是杀了徵舒,但并非专讨他,以此,董仲舒采《公羊》义,认为《春秋》在此事件上贬责楚庄王。〈玉英〉第四云:
非其位而即之,虽受之先君,《春秋》危之,宋缪公是也。非其位,不受之先君,而自即之,《春秋》危之,吴王僚是也。虽然,苟能行善得众,《春秋》弗危,卫侯晋以立书葬也。
〈玉英〉第四以《春秋》史事为例,以宋缪公和吴王僚事非之,然《春秋》也有称许不宜立的例子,如卫侯晋并非继承人,乃众人立之,唯有助於卫国稳定,故死後《春秋》书葬以示肯定。
又,〈三代改制质文〉第二十三从《春秋》「王正月」为出发,探析《公羊传》对三代改制之主张;〈爵国〉第二十八从《春秋》「会宰周公」切入,谈周五等爵及春秋三等爵;〈仁义法〉第二十九以《春秋》说明仁义之别;〈必仁且智〉第三十主要根据前篇,进一步说明仁智之重要性;〈观德〉第三十三则论《春秋》之书例,认为以德不以实,乃《春秋》之笔法;〈奉本〉第三十四以奉本为题,谈奉天之重要性,并举以《春秋》之史事。凡此六篇,虽和〈俞序〉等十七篇篇章不相连,唯仍和《春秋》义理相关,故入於此类。连同前十七篇,计二十三篇。
(二)第二部分是董仲舒「天的哲学」:
此部份是董氏的天道观,宇宙观。因其多以阴阳灾异,五行来解释天理循环,故阴阳灾异,五行的相关篇章,亦归於此类。第二部分的篇章,从〈离合根〉第十八起,至〈五行五事〉第六十四,凡四十七篇。除去言《春秋》的六篇,论人性的〈深察名号〉三十五及〈实性〉三十六等二篇,阙文第三十九,四十,五十四篇等三篇,则三十六篇。
〈顺命〉第七十谈顺天命之重要;〈循天之道〉第七十七则董氏谈顺天道以养生;〈天地之行〉第七十八言天地之美行,如:
天地之美也。是以天高其位而下其施,藏其形而见其光。
文中首先赋予天神秘的地位。〈威德所生〉第七十九据天德以生四时,〈如天之行〉第八十则据前一篇,云「人有喜怒哀乐,由天之有春夏秋冬也。」〈天地阴阳〉第八十一谈天数有十,以此展开全文;〈天道施〉第八十二从天道引申到人事。凡此七篇,以天为开头,论及天的形象。虽无涉义理阐发,唯可见董氏对天的观念,故能归於此。本类计四十三篇。
(三)第三部分是祭祀之礼:
此部份偏向於仪节。篇章是〈郊语〉第六十五,〈郊义〉第六十六,〈郊祭〉六十七,〈四祭〉第六十八,〈郊祀〉第六十九,〈郊事〉第七十一,〈求雨〉七十四,〈止雨〉七十五及〈祭义〉第七十六等九篇,和祭祀有关,独立为一类。
(四)第四部分是因山川起兴:
〈山川颂〉七十三是董仲舒因山川而起兴的篇章,是颂赞文章,无涉义理思想,以此独立为一类。
(五)第五部分谈礼的:
《繁露》中,另有一篇是董仲舒的礼论,即〈执贽〉七十二。
(六)第六部分论人性:
董仲舒将人性分圣人之性,中民之性,斗筲之性三品来论述。其所关照的核心是中民之性。《繁露》中论人性的篇有两篇,即〈深察名号〉三十五及〈实性〉三十六等二篇。此二篇虽是董氏思想,亦不乏汉代的时代色彩。
三,小结
《春秋》经的价值在於提倡仁义。董仲舒相当肯定儒家经典,而将《春秋》视为「王道」之大者。〈重政〉第十三云:
惟圣人能属万物於一而系之元也,终不及本所从来而承之,不能遂其功。是以《春秋》变一谓之元,元犹原也,其义以随天地终始也。
圣人如何能属万物於一 一是天地之终始,万物之原本。只有圣人明白这一点,寓之於经典,教化百姓,化民成俗,修身成德。〈重政〉第十三又说:
能说鸟兽之类者,非圣人所欲说也。圣人所欲说,在於说仁义而理之,知其分科条别,贯所附,明其义之所审,勿使嫌疑,是乃圣人所贵而已矣。不然,传於众辞,观於众物,说不急之言而以惑後进者,君子之所甚恶也,奚以为哉!
董仲舒《春秋繁露》认为圣人要教导百姓的,绝对不只是认识鸟兽虫鱼之名而已,还有更重要的要说。仁与义等精神价值的追求,才是经典要告诉我们的。圣人要能把经典中最隐微的价值,系统化的教给人民。儒家经典的特质为何呢 〈玉杯〉第二云:
君子知在位者之不能以恶服人也,是故简六艺以赡养之。《诗》《书》序其志,《礼》《乐》纯其美,《易》《春秋》明其知。六学皆大,而各有所长。《诗》道志,故长於质。《礼》制节,故长於文。《乐》咏德,故长於风。《书》著功,故长於事。《易》本天地,故长於数。《春秋》正是非,故长於治人。能兼得其所长,而不能遍举其详也。
《春秋繁露》除了指出经典的特质外,指出要详通每一部经典是不可能的,但是要明白每部经典的义旨,却是可以做到的。是以董仲舒颇重视《春秋》义旨的阐发。徐复观《两汉思想史》提到:
仲舒的「明於《春秋》」,从《春秋繁露》的第一部份看,对《公羊传》中所述孔子作《春秋》的大义及重要的褒贬原则,都有发挥。
董仲舒既重视《春秋》义旨的阐发,自然也关照到「微言大义」的问题。〈玉杯〉第二云:
《春秋》论十二世之事,人道浃而王道备。布二百四十二年之中,相为左右,以成文采。其居参错,非袭古也。是故论春秋者,合而通之,缘而求之,五其比,偶其类,览其绪,屠其赘,是以人道浃而王法立。以为不然 今夫天子逾年即位,诸侯於封内三年称子,皆不在经也,而操之与在经无以异。非无其辨也,有所见而经安受其赘也。故能以比贯类,以辨付赘者,大得之矣。
董仲舒认为《春秋》所载二百四十二年事,事类虽杂,却有一定的义法。整理把各个事件,合并相同的问题,就能理出端绪来。像天子逾年即位则不书,但是我们何以知其即位 可以从「诸侯逾年即位」例得知。诸侯未逾年即位何以自称 《春秋》未书也。然而我们可以从「天子三年然後称王」推知「诸侯未逾年即位自称子」。何以书 何以不书 董仲舒除了可以用义例来互见外,亦可见其寓有褒贬的微言大义在其中。
董仲舒吸收了当时流行的阴阳五行学说,重新解释《春秋》的微言大义,阐发「天人感应」思想。天子施政不当的时候,上天就会依性质和程度降下灾异,向他的儿子,即天子警告。因此地必须服从天,卑必须服从尊,下必须奉上,臣必须忠君,这就是「礼」。〈玉杯〉第二:
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之大义也。
又,〈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第二十五云:
且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
这是试图以「天」来限制君权。董仲舒的「天人感应」,固然有宣扬君权的一面,但也有制衡君主权力的一面。这点和儒家主张的「忠君」与反对「君主独裁」观念是相符的。君臣之礼的原则是「以人随君,以君随天」,「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这就是董仲舒的尊君与大一统主张。
董仲舒以「天人相感」等近於阴阳家语来解释《春秋》,使经典蒙上神秘色彩。这是汉代今文经学的特色,尤其是当时的「齐学」。有名的如齐《诗》,《春秋》公羊学,都不免比附阴阳五行。如〈三代改制质文〉第二十三:
德侔天地者,称皇帝,天佑而子之,号称天子。故圣王生则称天子。
董仲舒据「天人相感」,以引申於政治教化之上,阐释「天子」一词的要义与使命,建构了君权天授的概念。
今考究《春秋繁露》,则《春秋繁露》一书中,和思想有关的,可分为三部分:一是董仲舒的《春秋》学;二是董仲舒「天的哲学」;三是论人性。其中论人性主要在谈圣人之性,中民之性,斗筲之性。三品中,唯中民之性可教。此部分是汉代的时代特色,後来成为「人性三品论」的立论依据。因人性论的内容较少,且看不出董仲舒思想的独特性,本文暂不讨论。以下分从董仲舒之《春秋》学及董仲舒「天的哲学」来论述。
参、董仲舒《春秋繁露》之《春秋》学
董仲舒《春秋繁露》之中心思想,可以分为《春秋》学和天的哲学。本章拟先论述董仲舒的《春秋》学。
一,《春秋》学分论
前文提到,《春秋繁露》的《春秋》学篇章,计有二十三篇。这二十三篇皆以阐发《春秋》的微言大义为出发点,其论断的标准,全在《春秋》的基础之上。其中虽有提到阴阳五行,仍是站在《春秋》学的基础上所作的比附。
观乎《春秋繁露》篇章,从〈楚庄王〉第一到〈俞序〉第十七等十七篇,是董仲舒直接解释《春秋》的篇章。《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云:「上大夫董仲舒推《春秋》义,颇著文焉。」《汉书。董仲舒传》云:「仲舒所著,皆明经术之意,及上疏条教,凡百二十三篇。而说《春秋》事得失,〈闻举〉,〈玉杯〉,〈蕃露〉,〈清明〉,〈竹林〉之属,复数十篇,十馀万言,皆传於後世。掇其切当世施朝廷者著於篇。」 《繁露》的前十七篇内容,讲的就是这两部书中所载的样貌。苏舆《春秋繁露义证》言〈俞序〉第十七:
此篇说《春秋》大旨,盖亦自序之类。董子原书散亡,藉此窥见著书次第,得其用心。
苏舆认为〈俞序〉第十七是全书的总序,是在叙述孔子作《春秋》的微言大义。有了〈俞序〉第十七这一篇,不但可以了解《繁露》的作意,也可稍稍了解原书的次第。《春秋繁露》在〈精华〉第五中提到:
古之人有言曰:不知来,视诸往。今《春秋》之为学也,道往而明来者也。然而其辞体天之微,故难知也。弗能察,寂若无;能察之,无物不在。是故为《春秋》者,得一端而多连之,见一空而博贯之,则天下尽矣。
《春秋繁露》认为:《春秋》大义,博大精深,并非言辞所能表达清楚。如果能触类旁通的话,往往能得到许多收获。
〈三代改制质文〉第二十三主要是谈改正朔问题。其不自外於《春秋》学。《春秋》颇重视正名的问题,故〈三代改制质文〉第二十三言:
《春秋》当新王者奈何 曰:王者之法,必正号,绌王谓之帝,封其後以小国,使奉祀之。
〈爵国〉第二十八开头引《春秋》,并依《公羊传》文加以解释诸侯爵等:
《春秋》曰:「会宰周公。」又曰:「公会齐侯,宋公,郑伯,许男,滕子。」又曰:「初献六羽」。《传》曰:「天子三公称公,王者之後称公,其余大国称侯,小国称伯,子,男。」凡五等。故周爵五等,士三品,文多而实少。《春秋》三等,合伯,子,男为一爵,士二品,文少而实多。
〈仁义法〉第二十九在说明仁义之别,其开头亦引《春秋》作为通篇之开展:
春秋之所治,人与我也。所以治人与我者,仁与义也。以仁安人,以义正我,故仁之为言人也,义之为言我也,言名以别矣。……是故《春秋》为仁义法。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
〈必仁且智〉第三十举仁,智的各种排列组合,评论不仁,不智之失,而导引国君必仁且智的重要。其中虽涉及灾异谴告,但仍是董仲舒发挥《春秋》学的诠释。〈必仁且智〉第三十云:
莫近於仁,莫急於智。不仁而有勇力材能,则狂而操利兵也;不智而辩慧獧给,则迷而乘良马也。故不仁不智而有材能,将以其材能以辅其邪狂之心,而赞其僻违之行,适足以大其非而甚其恶耳。
〈观德〉第三十三谈及《春秋》笔法。如:
《春秋》常辞,夷狄不得与中国为礼。至邲之战,夷狄反道,中国不得与夷狄为礼,避楚庄也。邢卫,鲁之同姓也,狄人灭之,《春秋》为讳,避齐桓也。
〈奉本〉第三十四以《春秋》记天降灾异,而从礼为天地之本来谈王义。
董仲舒言观《春秋》,而将相同事类比附在一起,可以看出《春秋》的微言大义。今将《繁露》中二十三篇和《春秋》学有关的篇章整理,亦可稍见董氏《春秋》学之义法。
二,《春秋》学之义法
董仲舒是西汉今文经学家的代表,注重《春秋》微言大义的发挥。他既明白春秋大义及义旨,也想为之理出一套圆融的系统来。只是,他虽解释《春秋》,其实却是引用《春秋》来证成他的哲学。杨济襄先生在《董仲舒春秋学义法思想研究》中提到:
他对於《春秋》的研究,不在於「历史真相的还原」,而在於如何诠释,使经典在时代中展现「新生」——为世人所接受,为世人所用;所以我们在他的春秋学内容里,所看到的文献资料,非关於师法,家法的争论,而是对《春秋》经义的思考和证成。
董仲舒是以《春秋》证成他个人哲学的权威性。例如儒家思想本身不重阴阳五行,然而当董仲舒将阴阳五行,天人感应用来解释《春秋》中所记录的种种灾异事件时,往往让人以为符合儒家思想。其言灾异思想,是汉儒的思想特徵。儒家思想经过过董仲舒的诠释,加入了神秘色彩。
董仲舒一方面肯定了经典的价值,一方面也提出:要详通每一部经典是不可能的。他在《春秋繁露。玉杯》提到:
君子知在位者之不能以恶服人也,是故简六艺以赡养之。……能兼得其所长,而不能遍举其详也。
既然要详通每一部经典是不可能的,是不是就不要读了呢 董氏认为:可以试著探求经典的意旨,要明白每部经典的义旨,却是可以做到的。是以董仲舒颇重视《春秋》义旨的阐发。董氏认为《春秋》是有微言大义的。因此书中试图找出《春秋》的义法,理出端绪。在〈王道〉第六提到:
春秋立义: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诸山川不在封内不祭。有天子在,诸侯不得专地,不得专封,不得专执天子之大夫,不得舞天子之乐,不得致天子之赋,不得适天子之贵。……立适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立夫人以适不以妾,……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言自近者始也。
〈王道〉篇中,董仲舒从阶级及远近亲疏,谈《春秋》立意。他认为《春秋》对於天子祭祀,诸侯的规范及立嫡长子,都有一定的立场。连和夷狄诸夏的关系,也应有先後顺序。他并且在〈玉杯〉第二提到:
春秋论十二世之事,人道浃而王道备。布二百四十二年之中,相为左右,以成文采。其居参错,非袭古也。是故论春秋者,合而通之,缘而求之,五其比,偶其类,览其绪,屠其赘,是以人道浃而王法立。……故能以比贯类,以辨付赘者,大得之矣。
董氏认为《春秋》自成一套义法,并非从古而来。在二百四十二年史事中,若能将性质相同的事件同列看之,当能拟出《春秋》义法来。然而他也知道《春秋》是博大精深的,其最深层,最隐微的作意,是很难一一察知的。他在〈精华〉第五中提到:
《春秋》之为学也,道往而明来者也。然而其辞体天之微,故难知也。弗能察,寂若无;能察之,无物不在。是故为《春秋》者,得一端而多连之,见一空而博贯之,则天下尽矣。
对於《春秋》隐微处,如果能够触类旁通的话,当能领略更多。《春秋繁露》对《春秋》义法的主张,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六科
六科是《春秋繁露》中,贯串全书的至道。董仲舒认为《春秋》一书,皆依循著六科的原则。〈正贯〉第十一中提到:
《春秋》,大义之所本耶 六者之科,六者之恉之谓也。然後援天端,布流物,而贯通其理,则事变散其辞矣。故志得失之所从生,而後差贵贱之所始矣。论罪源深浅,定法诛,然後绝属之分别矣。立义定尊卑之序,而後君臣之职明矣。载天下之贤方,表谦义之所在,则见复正焉耳。幽隐不相逾,而近之则密矣。而後万变之应无穷者,故可施其用於人,而不悖其伦矣。
《春秋繁露》认为治天下之大义,皆著於《春秋》。然而 《春秋》无常辞,经常随事情而变换叙述的文辞。而贯通,统合其中道理的,是天端。由天端开展到六指。六指即六科。董仲舒在「六科」里,具体的指出春秋义法的作用。
(二)十指
董仲舒认为,《春秋》记事,统摄在十指之下。〈十指〉第十二云: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文,天下之大,事变之博,无不有也。虽然,大略之要有十指。十指者,事之所系也,王化之所由得流也。举事变,见有重焉,一指也。见事变之所至者,一指也。因其所以至者而治之,一指也。强榦弱枝,大本小末,一指也。别嫌疑,异同类,一指也。论贤才之义,别所长之能,一指也。亲近来远,同民所欲,一指也。承周文而反之质,一指也。木生火,火为夏,天之端,一指也。切刺讥之所罚,考变异之所加,天之端,一指也。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中,发生了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事情。董氏认为《春秋》所载二百四十二年事,事类虽杂,却有一定的义法。整理各个事件,合并相同的问题来看之,就能理出端绪来。董氏举出了十个归纳《春秋》义旨的方法。在这十个方法之下,各种事情都能统摄在其中。徐复观《两汉思想史》曾说:「仲舒的「明於《春秋》」,……对《公羊传》中所述孔子作《春秋》的大义及重要的褒贬原则,都有发挥。」此言最能说明董仲舒的《春秋》学贡献。
三,小结
汉初的《春秋》学即是《公羊》学。西汉景帝立《春秋》博士,胡毋生和董仲舒以治公羊学为博士,分别教授博士弟子员。西汉的学术主流是今文经,因此《公羊传》在当时颇受重视,成为西汉思想的特色。
《春秋繁露》有《公羊外传》之别名,是最早阐述《公羊》学的一部著作,以此颇受重视。《春秋繁露》中,记载了董仲舒的解经方法。董仲舒针对《春秋》,提出了义法的主张。他认为掌握义法,就能掌握经典的义旨。
《春秋繁露》中提出的义例及董仲舒对《春秋》学相关的阐述,影响了後代《公羊》学者。其影响如下:
(一)以义法说经
董仲舒认为《春秋》有义法可寻,《春秋繁露》提出六科十指的主张。後来公羊学家如东汉何休,清孔广森,皆提出条例的主张。
(二)三科九旨之提出
孔子著《春秋》时,本身并未一一指明义法,也没有「三科九旨」之说法。这些是诠释《春秋》的学者所发展出来的主张。董仲舒之前已有「三科九旨」的说法,只是他在《春秋繁露》有了较具体的说法。「三科九旨」的说法,形成了一股思潮,在後世公羊学者都曾各自提出,只是每个人主张略有不同。著名公羊著作,如东汉何休《公羊解诂》,清孔广森《公羊通义》都有相关主张,也成了清代公羊学如刘逢禄,孔广森等人所讨论的课题。
肆、董仲舒《春秋繁露》之天的哲学
董仲舒「天的哲学」包含其天道观,宇宙观及阴阳灾异,五行的相关篇章,此部分共四十三篇。以下分述之。
一,引论
汉初所引《春秋》的思想,都是以公羊家思想为主的微言大义。因此,在西汉时,言春秋,《公羊》学一直是与《春秋》学画上等号,言春秋即是言公羊。然《公羊传》以阐发《春秋》的微言大义为主,不言灾异阴阳,没有三科九旨之说,董仲舒则加入了阴阳五行与灾异思想来诠释《春秋》。其五始,三科九旨等主张,有助於对《春秋》的了解。而其采用灾异思想来解经,是汉儒的思想特徵,并非《公羊传》所已有。
武帝独尊儒术,他三次策问古今治乱之道和天人关系。董仲舒援引《春秋》中「大一统」的思想,在「天人三策」中,提倡以思想一统来保持政治的一统。董仲舒云:
《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
鲁隐公元年,《春秋》云:「元年春,王正月。」《春秋公羊传》申之云:「何言乎王正月 大一统也。」董仲舒依循这种大一统思想,进一步主张政治大一统。他还认为应该运用政权力量,禁止儒家学说以外的其他各家学说。《汉书。董仲舒传》云:
仲舒治国,以《春秋》灾异之变推阴阳所以错行,故求雨,闭诸阳,纵诸阴,其止雨反是;行之一国,未尝不得所欲。中废为中大夫。先是辽东高庙,长陵高园殿灾,仲舒居家推说其意,草稿未上,主父偃候仲舒,私见,嫉之,窃其书而奏焉。上召视诸儒,仲舒弟子吕步舒不知其师书,以为大愚。於是下仲舒吏,当死,诏赦之。仲舒遂不敢复言灾异。
武帝时,辽东的汉祖庙和汉高祖陵墓的园殿先後失火,董仲舒附会当时的政治,拟了一份奏章准备上奏。主父偃来看他时,偷了这篇稿子,上奏武帝。武帝召集了当时的一些人讨论,里面有董仲舒的学生吕步舒在内。吕不知道这是他老师的稿子,以为「大愚」,於是董仲舒被判死罪。後来武帝赦免了他,董仲舒以後就不敢再言灾异了。从《汉书。董仲舒传》,可见董仲舒非常喜欢谈天变灾异之说。今将《繁露》中四十三篇和天的哲学有关的篇章整理,可稍见董氏天的哲学观,在下一节中,有较详尽的整理与分类。
二,天的哲学分论
董仲舒天的哲学思想,统摄在十端之下。〈官制象天〉第二十四云:
何谓天之端 日:天有十端,十端而止已,天为一端,地为一端,阴为一端,阳为一端,火为一端,金为一端,木为一端,水为一端,土为一端,人为一端,凡十端而毕,天之数也。
在构成天的十端中,除了天地,阴阳,五行之外,还有人。人具有与天地共同化成万物的特殊地位,人与天构造之同,是天人相应的可能性之根据。
(一)天地,阴阳
天地是宇宙之本原。由天地而肇生阴阳,产生四时。〈五行相生〉第五十八云:
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
「阴阳」是天地的组成元素,由阴阳进而产生了四季递擅,五行轮移。又,〈天辨在人〉第四十六云:
阴者阳之助也,阳者岁之主也。
董氏认为四时变化主要由「阳」气决定,「阴」只是一种辅助的力量。
(二)五行
董仲舒把阴阳五行,视为天的组成元素,并以此来解释天地自然的循环。人世间,举凡人伦,政治,皆依循天理运行。徐复观《两汉思想史》提到:
到了《吕氏春秋》,则把五行配入到四时中去,更配上他们认为与四时相应的政令与思想,第一次建立了以阴阳五行为依据的宇宙,人生,政治的特殊构造。此一特殊构造,给汉代思想家们以重大的影响。尤其是董仲舒所受的影响最为深刻,他由此而把阴阳四时五行的气,认定是天的具体内容,伸向学术,政治,人生的每一个角落,完成了天的哲学大系统,以形成汉代思想的特性。
五行最早只是指金木水火土等材料,战国邹衍时,将五行发展为宇宙间的元素。而《吕氏春秋》始将五行比附到四时中,并配相应的政令与思想。而董仲舒更视阴阳四时五行是天的具体组成内容。〈五行对〉第三十八云:
河间献王问温城董君曰:「《孝经》曰:「夫孝,天之经,地之义。」何谓也 」对曰:「天有五行,木火土金水是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为冬,金为秋,土为季夏,火为夏,木为春。春主生,夏主长,季夏主养,秋主收,冬主藏。藏,冬之所成也。是故父之所生,其子长之;父之所长,其子养之;父之所养,其子成之。」
又,〈五行之义〉第四十二提到:
天有五行:一曰木,二曰火,三曰土,四曰金,五曰水。木,五行之始也;水,五行之终也;土,五行之中。此其天次之序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其父子也。……常因其父以使其子,天之道也。
董氏除了将阴阳,五行视为天的组成内容,还将这一套循环理论延伸到伸向四时,政治,人伦,为儒学建立了一套天的哲学,以形成汉代思想的特性。阴阳五行的宇宙论,本即带有神秘难以理解的色彩,董仲舒采此立场论天,又把先秦儒家後期自然天看法,转向了神格天。
(三)天人关系
董仲舒思想,首先论及天地阴阳,再论及人与天的关系是「人副天数」。人是天地之精所生。最後论其天与人能相应。
1……人副天数
关於「人」的地位,〈人副天数〉第五十六云:
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莫贵於人。人受命乎天也,故超然有倚,物疢疾莫能为仁义,唯人独能为仁义;物疢疾莫能偶天地,唯人独能偶天地。……天地之符,阴阳之副,常设於身,身犹天也,数与之相参,故命与之相连也。
董仲舒把人的身体构造与天相比附,认为凡是人身所有的,皆承於天。因此,人有万物所无的「仁义」。人的命运,与天相连。这也是天,人所以能相感应的原因。董仲舒人副天数,意在使人自感受命於天地尊贵,而能切行仁义以符天意。
2.天人相应
董仲舒以人副天数及同类相动的说法,证明天人感应论。〈如天之为〉第八十云:
人有喜怒哀乐,犹天之有春夏秋冬也。喜怒哀乐之至其时而欲发也,若春夏秋冬之至其时而欲出也,皆天气也然也。其宜直行而无郁滞,一也。
在〈离合根篇〉第十八,董仲舒进一步将天化为神。〈离合根篇〉第十八云:
天高其位而下其施,藏其形而见其光。高其位,所以为尊也;下其施,所以为仁也;藏其形,所以为神;见其光,所以为明。故位尊而施仁,藏形而见其光者,天之行也。
董仲舒认为,天能够向下施惠百姓,所以是值得人效法的。董氏的天,是神格化的天,对人具有主宰的力量。
3.灾异谴告
汉代以前尚无「灾异」之并称。《左传》言灾不言异,《谷梁传》不详分灾异,《公羊传》则明分灾,异二者。到了汉代,则将灾异视为专称。〈必仁且智〉第三十云:
天地之物有不常之变者,谓之异,小者谓之灾。灾常先至而异乃随之。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也威也。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威。……凡灾异之本,尽生於国家之失。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异以谴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以此见天意之仁而不欲陷人也。
董氏认为小的祸害称作「灾」,若是人君见到灾祸仍不知自省改过,天便会以更大的异常现象再次警告君主,若是人君仍执迷不悟,殃咎乃至。董仲舒一方面将专制君主的地位,推到是承天之命,受命之符而得;另一方面又以灾异说,制衡至高无上的君权。董氏认为天会依照人事作为的好坏,而予以赏罚,尤其是天子若违背天意行事,天便会以灾异示警。
伍、结语
《春秋繁露》中阐述了董仲舒的公羊思想。董仲舒是首先将战国以来流传的公羊思想系统化,并提出义法之主张的人。董仲舒所代表的是西汉的学术潮流-公羊学。汉武帝罢黜百家,儒学定位於一尊,遂奠立了西汉经学昌盛的基础。
在董仲舒《春秋繁露》以前就有公羊学存在。甚至在董氏稍早的《公羊传》也成书了。然而董氏却是最早站在公羊学的立场,提出一套解经方法的人。董仲舒指出《春秋》中有孔子的微言大义,并且其写作方式也有迹可寻——此即所为义法。董仲舒提出了「六科」和「十指」的主张,并且提出掌握经书义旨比详读经书重要。
董仲舒《春秋繁露》今存七十九篇,今依各篇内容,可以分为六部分,涵括全书:(一)董仲舒的《春秋》学;(二)是董仲舒「天的哲学」;(三)祭祀之礼;(四)论人性;(五)讲礼;(六)因山川起兴的。其中关於思想的篇章,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春秋》学篇章,共二十三篇。皆在《春秋》的基础之上,阐发《春秋》的微言大义。二是「天的哲学」,包含了董氏的天道观,宇宙观,阴阳灾异,五行相关篇章,共四十三篇。三是论人性,共有两篇。论人性部分是汉代的时代特色,且看不出董仲舒思想的独特性,以此,本文并未加以讨论。
董仲舒的《春秋》学主张,是董仲舒用来阐发个人哲学的一套理路。《春秋》虽记载了灾异,却没有阴阳五行思想。用阴阳五行比附灾异,是董氏所加入的。只是他仍站在《春秋》学的基础上开展他的哲学,整体思想和《春秋》学是不相违背的。
董仲舒重视《春秋》义旨的阐发。他认为《春秋》博大精深,其中有微言大义。他认为若能将性质相同的事件同列看之,当能拟出《春秋》义法来。归结《春秋繁露》对《春秋》义法的主张,可以分为「六科」和「十指」两大类。其影响是後世公羊学家,自何休开始,致力於找出《春秋》义例。
董仲舒「天的哲学」主张,包含其天道观,宇宙观及阴阳灾异,五行。他首先建立「十端」的理论,将天地,阴阳,五行及人,涵盖在其中。在这一个循环论系统之下,进一步开展天地,阴阳及五行的组成,最後论及天人关系。董仲舒此部份的贡献是将五行视为天地的具体组成成分,在董仲舒之前的《吕氏春秋》等,均无此说法。董仲舒旨在运用天地,阴阳,五行,建立一套循环系统,比附到人事上,把人也统摄到循环论中。
□参考书目:(依朝代,作者姓氏笔画由少至多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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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士论文
杨济襄:《董仲舒春秋学义法思想研究》,台湾师范大学国文研究所博士论文,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