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超国民待遇”下月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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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超国民待遇”下月终结
来源:  时间:2010-11-19 05:01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下月起在华外企将被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享受“超国民待遇”。11月18日,新华社发文呼吁外企不要对中国引资政策调整表示抱怨,建议积极适应环境变化。
2010年堪称境外企业在华投资经营的新元年。过去近30年用“市场换技术”而给予外企“超国民待遇”的时代正式终结。境外投资企业理应顺流而行,主动适应中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所带来的一系列新变化。
内外资企业将
展开公平竞争
中国将于下月开始对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这意味着中国境内所有内外资企业统一了全部税制,外资享受“超国民待遇”的时代正式终结,一视同仁的市场环境将让内外资企业在同一平台上展开公平竞争。
改革开放之初,中国面临外汇和技术的“双缺口”。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经验是借外债,中国采取的措施则是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因为当时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外资企业投资难度较大,会产生一些附加的制度性成本,所以中国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了以税收减免为代表的“超国民待遇”政策保障。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以及加入世贸组织,中国市场经济体制趋于完善,对于外国企业来说,制度性成本明显降低,外企不再享受“超国民待遇”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它完全符合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定。
研究发现,由于享受了过多的优惠条件,外企的经营成本比境内企业低廉很多,即使外企不努力提高生产效率,在中国内地也能较好的生存和发展,这样导致众多效率低下的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内地,而这并非中国希望的局面。
外企应拿出新技术
适应中国发展需要
之前一段时期,由于中国经济发展过于依赖出口和投资,导致加工贸易企业在外资企业中所占比重过大,地方政府在引资时也只看数量不重质量,由此带来的后果是“顺差在中国、污染在中国、利润在欧美”。
在产业链条中,中国加工企业只获得少数加工费,而产品设计、运储和营销等环节的大量利润被包括美国企业在内的外国企业获得。例如,一台在美售价约1200美元的笔记本电脑,中国加工企业仅获取35美元加工费。
中国政府一再强调,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目的是,促进经济发展从过于依赖出口和投资转向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从过于依赖增加物质资源消耗转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以实现经济的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也提出,要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在这样的历史大趋势下,在华外企如果不能打破传统模式,还试图施压中国政府继续赋予其“超国民待遇”,还吝啬投入最新技术或进行最新技术的研发,只是单纯将中国视作拥有廉价劳动力的加工生产基地,那么其很难适应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