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民间智库类型解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06:34:40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严凡高 发布时间:2008-6-3 【字体:大中小】
民间智库有五种类型;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科类社会团体、公司类型和非正式组织。
在这五种类型当中,公司类型和非正式组织类型比较容易识别:公司类型的是在工商局注册,名称中有“XX咨询有限公司”字样;非正式组织就是根本没有注册,只是志同道合的一帮人集在一起搞学术。但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科类社会团体则名称相类似,不易从字面上判断,解析如下:
三种民间智库类型的定义分别如下:
l    民办社科研究机构是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院、所、中心)等。
l    社科类社会团体是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某一学科研究的专业和业余人员自愿组成,为实现共同意愿,按照章程开展学术研究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学会、协会、研究会等)。
l    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从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成果转让、科技咨询与服务、科技成果评估以及科学技术知识传播和普及等业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从定义中可以看出,三种民间智库类型的相同点为:
1、              均为民间主导举办(国有资产比例最多不超过三分之一);
2、              均为非赢利机构;
3、              均需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4、              均为智业机构。
三种民间智库类型的不同之处如下:
一、业务主管部门不同
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差别在于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由省社科联作为业务主管部门,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由县级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业务主管部门。
社科类社团属于社会团体,由社科联作为业务主管部门。
即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和社科类社团的业务主管部门为省社科联,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科技厅/局、科委)
二、设立的法律依据不同
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都是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注册,但前置审查的规章不同,民办社科研究机构依照各省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管理规定审查,没有全国性的法规或规章,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依《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与审核暂行办法》进行前置审查;
三、概念的范围不同
三个概念中,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范围比较广泛,包括了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而其他两个概念限定于哲学社会科学(备注:按中央有关政策规定,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机构即为民办社科研究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必须转为省社科联)
四、组织方式不同
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除采用法人单位形式外,还允许使用合伙制和个体制两种形式,而社科类社会团体和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则必须使用法人单位形式。
社科类社会团体是社会团体,采用“会员制”,社会团体会员具有松散自由的特点,除了少量专职人员,会员与社会团体没有劳动关系;而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员工制”,研究人员与单位构成劳动关系,需执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五、设立条件不同
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要求启动资金为至少5万元,社会团体的启动资金分为10万元(全国性)和3万元(地方性)两档,而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的启动资金没有全国性的统一规定,而是由各省社科联自行规定,普遍要求启动资金的金额较高,如广东省规定研究院和研究中心为50万元以上/研究所为30万元以上,而四川省则规定研究院为200万以上/多学科或跨学科研究所和研究中心为50万元/单一学科研究所和研究中心为20万元,上海规定研究院要300万以上。
六、经费来源不同
社科社团是以会员会费和社会捐赠收入为主,开展有偿服务,捐赠主要来自本社团的团体会员,但是我国的社团中目前除少数经济类社团(如行业协会、商会等)和挂靠职能部门的三产社团(如金融、保险类)情况稍好外,多数社团组织(包括社科类社团)经济运作能力普遍较弱,有偿收入普遍较少。
而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和科技类民办研究单位则主要靠有偿服务来获得研究经费,达到利益增长的目的,从而保障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稳步发展。相比之下,其中经济方向的研究机构获利情况好些,政治哲学、社会学等方向的研究机构较难将研究成果转化为社会有偿服务。
七、管理模式不同
社团组织一般说由秘书长和一两个或若干个工作人员即组成整个社团组织的管理机构,会长和副会长一般均为兼职人员,有的社团组织由于规模较小,常设机构中没有专职工作人员,连秘书长都是兼职人员,根本就不设专职人员,平常没有业务管理,只是当社团组织遇年度检验和重大活动中,管理机构才发挥作用。如山西省的学术团体中,平均每个团体的专职人员不到一人,深圳的学术团体平均专职人员也只有两个,华强北有栋楼房的一层就有几十个团体的办公室。
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则采用类似于董事会的理事会领导/院(所)长负责制、职能部门(如研究室、咨询部、培训部、市场部、财务部、人事部等)分工细致的内部组织管理结构,在规模和严整程度上形成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