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玉死因的几种说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04:04:44
关于黛玉之死有各种说法,反映了人们的审美观和善良愿望。
第一种当然是现在我们看到的由高鹗续作的后四十回的钗嫁黛死——往往被说成是“黛死钗嫁”。其实这个文字上的并列结构在内容上和时间上有先后之分,并且具有了因果关系,因此不能不加以区别。钗嫁于九十七回,而黛死于九十八回——这个结局写得十分成功,凄婉绝伦,悲切感人,完成了宝黛爱情悲剧,以至于成为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最后一个真正的大高潮——抄家在情节上也是高潮,但是在艺术感染力上则差得多,何况后来又来了个家道复初之类的画蛇添足——而越剧《红楼梦》更是将它演绎成为全剧的重点和最大的高潮,最动听最催人泪下的几段唱腔就安排在这里。这是高鹗续书后四十回尽管有许多重要之处不符合曹雪芹佚稿原意,二百余年来却能够得到广泛流传,并受到红学界绝大多数学者的基本肯定和广大读者认可的最主要的原因。
第二种是脂批提出的泪尽夭亡说。二十二回看戏时人们看出演小旦的有点像林黛玉,都不明说,只有心直口快的史湘云说了出来,大家笑说不错。结果黛玉生气了。宝玉来劝黛玉时,黛玉说:“我恼他,与你何干?他得罪了我,又与你何干?”这里庚辰本有一条脂批:“问的却极是,但未必心应。若能如此,将来泪尽夭亡已化乌有,世间亦无此一部《红楼梦》矣。”所谓“未必心应”,脂批者的意思是,黛玉两次说的“与你何干”不是真正的心里话,实际上黛玉心里和宝玉是“你我”不分、合二为一的,不是“何干”而是相干。二十一回写到宝钗到宝玉房里,没有见到他,就和袭人说了会话,“一时宝玉来了,宝钗方出去”。庚辰本在这里有一条脂批,提到“后文……颦儿之泪枯”。俞平伯先生在他的《红楼梦研究》中说,一说泪枯,一说泪尽……可见在后半部有另一大段文章;而且说明黛玉之所以死,由于还泪而泪尽,似乎不和宝钗出闺成礼(出嫁,与宝玉结婚)有何关联。俞平伯说,他曾怀疑曹雪芹后三十回的“原本”中应是黛玉先死,宝钗后嫁。我很赞同俞先生的意见。最重要的是,高鹗现在的写法虽然很感人,而且也符合宝钗遵奉长辈之命委曲求全忍辱负重的性格,但是这个被迫冒充黛玉的宝钗至少在客观上被许多读者误会为导致黛玉夭亡的责任者之一,而曹雪芹原意很可能不是这样。宝钗应该没有任何责任,甚至没有什么可以怀疑的地方。简单地说,高鹗笔下的黛玉是一场婚姻的牺牲品,而曹雪芹原本设计的不是。由于高鹗对钗嫁黛死的处理在艺术上是一个成功的结局,被广大学者和读者所广泛接受与赞赏,而20世纪50年代以来又被解释成为一场政治婚姻,于是对脂批提到的“泪尽夭亡”说就注意得不够了。
政治婚姻说之所以能够广泛流行并且长期被许多学者和读者所接受,有三个原因:一是中国婚姻讲究“门当户对”,黛玉父母双亡,寄居舅家,而宝钗上有母兄,广有资财,似乎更加符合“门当户对”,有传统依据;二是《红楼梦》里提到贾史王薛“这四家俱连络有亲,一损皆损,一荣皆荣,扶持遮饰,俱有照应的”,因此贾薛两家是世代联姻,有文本依据;三是最重要的,当时流行的指导性理论认为,贵族与骑士的婚姻必定是出于政治的考虑,这是理论依据。
由于这三条理由,尤其是第三条权威性理论的影响,因此《红楼梦》中的一些情节、细节就被误读了,或者为了适应权威理论的“指导”与“教导”而忽略了事实本来的意义。比如认为元春省亲评点各人所写的诗时,将薛宝钗放在林黛玉之前,后来赐礼品时独有宝钗的与宝玉一样,以及给宝钗做生日规格高于黛玉等。还有认为贾府经济上已经捉襟见肘,要与有钱的皇商联姻,等等。这些我在《周思源看红楼》中都已经作了说明,此不赘。
其实细审这三条理由,都大有可商榷之处。薛家如今已为皇商,有钱却不是官;至于说贾府为了从经济上考虑,我在《周思源看红楼》中已经分析其不可能,此不赘。黛玉虽然父母双亡,毕竟是荣国府嫡派外孙女,且父亲新故,她是出身于官宦之家,无门户不当之处,门第之说不足取,这是显而易见的。第二条理由也难以成立,因为虽然“四家俱连络有亲”,但贾府的婚姻选择决不是只局限于四家,不是说只有这四家才能联姻,邢夫人、尤氏、李纨等都不在四家之内。影响最大的是第三条,我们不能把某些理论绝对化。贵族、骑士的婚姻有不少是出于政治需要,但是也未必没有不在此例的。远的不说,我们就从《红楼梦》文本出发,看不出来邢夫人与贾赦的结合以及贾珍与尤氏的婚姻有什么政治因素在内。最权威的是二十九回贾府老祖宗贾母对张道士的指示:“你可如今打听着,不管他根基富贵,只要模样配的上就好,来告诉我。便是那家子穷,不过给他几两银子罢了。只是模样性格儿难得好的。”依据文本提供的事实而不是先验地从某种结论出发来解释事实,是进行学术研究的基本原则。尽管我们当年曾猛烈批判所谓“唯心主义的先验论”,提倡“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实际上当时就是从先验论开始批判对象的,而这种先验论影响至今并没有完全消除。至于说到唯物主义,在小说研究中这个“物”首先就应该是文本。离开了文本,那么无论什么“主义”都将难以符合曹雪芹的“主意”。“泪尽夭亡”是脂批者读过原稿的印象,应该是可靠的。虽然现在看到的后四十回结局也可以看作是“泪尽夭亡”,但是曹雪芹一定还有自己另外的写法,而且按照曹雪芹从前八十回显示出来的高超水平,肯定也是写得凄婉动人,具有很高思想艺术品位的。最重要的是,正如俞平伯先生所言,原本应该是黛死于先,钗嫁于后,二者没有关联。但是20世纪50年代后在政治婚姻的理念下,这场婚姻就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阴谋,而宝玉、黛玉和宝钗都成为这个阴谋的牺牲品。现在后四十回的钗嫁黛死,是一场没有胜利者只有失败者的婚姻战争,包括贾母、王夫人和那个据说在“幕后”拍板的元春也都没有得到她们本想得到的东西,她们都必定从宝玉的痛苦中尝到了失败的苦涩。当然,悲剧的最大受害者是黛玉,她付出的代价是生命。所以高鹗后续的这个悲剧确实有很高的思想艺术价值,有强大的艺术感染力。但是它毕竟不是曹雪芹的原意,曹雪芹原本设计的“泪尽夭亡”的结局,在思想艺术上绝对不会低于现在这个水平。至于将这个“钗嫁黛死”泛政治化,将一个婚姻骗局掉包计说成政治婚姻,那就走得更远了,不仅不符合曹雪芹的原意,也背离了高鹗设计的情节内涵。
其余还有一些说法,其中一种值得提出来讨论的是林黛玉上吊自尽说。理由是判词中有“玉带林中挂”一句,因此有人便据此认为林黛玉是在林子里上吊自杀的,那个“带”字便成为“带子”了,即上吊的绳子。“挂”呢,人挂在带子上,那不是上吊还能是什么?!
这个解释乍一看似乎也还有些道理,至少从字面上是可以说得通的。但是关键性的一个“玉”字没有着落,总不会是玉做的带子。据说玉白色居多,在诗词中以“玉”代“白”常见,所以“玉带”是表示白色的绢带。但似乎仍然有些勉强。从曹雪芹对重要人物名字的设计规律来看,往往都有深刻的内涵,不大可能如此浅薄。从情节的合理性来说,就缺乏充足条件。大观园虽然面积广大,花木繁盛,到处有树,但是似乎没有写到足以成为林子的地方。林黛玉果真想不开了,要自缢,也只会在夜深人静之时,趁人熟睡不备之际,悄悄地在屋里悬梁,恐怕不会招摇过市地找个“林子”去自尽。因为园子里好些地方都有婆子媳妇值班,很容易被发现。认为她在林中自缢的理由之一,据说是黛玉说过自己是“草木之人”,所以她要回到草木中去。这种说法的牵强附会是显而易见的。最重要的是,黛玉深爱宝玉,而且宝玉也死去活来地爱她。一个有着无限牵挂的人,很难想象会抛下自己的最爱者自杀。除非那个人移情别恋,而宝玉显然没有。因此黛玉不可能走上这条绝路。高鹗笔下的钗嫁黛死也注意到了这个重要特点。从审美角度观照,曹雪芹似乎不可能为自己最钟爱的少女林黛玉设计这样一种不美的死法。因为即使是他原来不大喜欢的秦可卿,还让她在天香楼里面而不是在外面的园子里(会芳园)上吊呢。在林子里挂着,多难看不说,以后大观园里晚上谁还敢走来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