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金峰:以农为本,科学开展农村土地整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05:16:11
以农为本,科学开展农村土地整治2010年11月16日 08:07荆楚网【大中小】 【打印】共有评论0条
11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会议强调,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要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拆强建。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盲目建高楼等现象。(《新华网》)
我国的农村改革正处于关键阶段,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现代化农业建设也取得了相应的进步,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逐渐呈现繁荣的景象,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在推进农村改革过程中也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挑战:我国农村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农业基础设备落后,农业发展方式依然粗放,城乡差距乃至农村区域发展差距不断扩大。加快农村发展依然是任重而道远。
土地资源是指已经被人类所利用和可预见的未来能被人类利用的土地。土地资源是农业发展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生存立足之本。随着农村改革的发展,农村土地资源问题也呈现新的矛盾:部分地区为片面追求经济发展,非法转让、出租土地,直接或是变相出卖土地。少数地方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盲目建高楼,侵害农民利益。
推进农村改革,提高农业收益,增强农民的积极性,首先就应该提高农村资源的利用率,提高农业生产方式的科技含量,因地制宜,努力做到利益的最大化,最大程度上发挥农村土地资源的最佳效益,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改善农民生活。
另一方面,政府也应科学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首先我们的政府应尽量避免“面子”工程,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尊重科学的发展规律,始终把民生放在首位,而不是为了各类的评比盲目大兴土木,建造大量高楼大厦等门面工程,中看不中用。或是脱离实际,草率地“拍脑袋决定”,变相违法使用土地,大拆大建,甚至从中牟利,损农民之本来填自己的口袋。
同时我们的政府也应把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农民的基本利益,落实和树立民本思想,一方面改革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经济发展,同时规范农村土地资源的使用,尊重农民意愿,科学决策,因地制宜,完善决策机制,相关工程的建设也可以召开听证会,提高农民参与度,切实保障农民的需求和利益。
避免“形象”工程,完善农村土地资源的使用,除了我们政府自身意识的提高,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外,同样也需要全社会的监督,完善问责制,严肃追究有关地方政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而对于部分农村非法转让、出租土地,直接或是变相出卖土地的现象,我们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农村土地制度规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政府的支持与保护力度,对于农村私下违法交易等更应该加大整治力度,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
土地资源是农业发展的基本生产资料,也可以说是农民的生存之本。国以农为本,我们的政府更应科学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创新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好,维护好农民的基本利益,促进农村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