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一位摄影记者的困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4:13:33
 一位摄影记者的困惑骆永红 | 2008年04月01日,17:51
前几天,收到一位摄影记者的电子邮件,提出他业务上遇到的的一些困惑,我觉得这不是个例,这些情况和困惑存在很多摄影记者心中,我想,能否把它放在这块公开的阵地,请业内专家给出一些指点,得到作者同意,我把它公布出来。
感谢并请有着丰富一线实践经历的业内(新闻、新闻摄影)专业人士共同解答这些存在的问题和疑惑。
来信如下————————————————————————————
骆老师,您好!
我是一位摄影记者(应要求隐去姓名)。去年在京参与CFP的一个培训班时与骆老师有一面之缘,留过您一个电话和邮箱。
冒昧地写信给您,因业务上一些困感想得到解惑:
去年以来,新闻摄影做照和摆拍的话题是业内的热点,五大图片网站去年已联合发出公告。云南的媒体对此也是高度重视,报社对此进行过多次讨论。
照片做假受人唾弃,但关于摄影摆拍的手段,讨论中有一些争议。在京培训时,弗兰克坦言:作为图编,坚持反对摆拍,但作为摄影师,有时也不得已而为之。但什么情况是不得已,他没有详说。这个界线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把握,常有越界的情况出现在记者的素材图中。毕竟我们受宣传摄影影响多年,有观念上和报纸版面需求的一些困素,难以一刀切。
在讨论中,我们从实际工作的操作性出发,框定一些原则,在尚不能根除摆拍的情况下,设置一些业务底线:
1、摆拍是记者想像力馈乏的表现。
2、通过摆布拍摄对象虚构新闻事实等同于虚假照片。
3、在以人物为主的拍摄中,可以适当调度当事人。
4、区分照片的用途,在一些类似宣传照片的拍摄上,不违背客观事实的前提下,适当调度。但在图片故事的操作中,只能等待,绝对不能调度。
其实在一些对政府部门的采访中,记者不摆,工作人员也会给你“摆好”。工作中有个笑话,在渔政部门投放鱼苗时,按要求,是把鱼笼轻放入水中,然后打开后让鱼游出来,有利于鱼的成活,但在记者的要求下,为画面好看,就把鱼笼举的高高的把鱼倒入水中,久而久之,现在投放鱼苗都是用这种方法了。
5、在新闻事发现场与讲述事或当事人与现场分离的情况下,适当让当事人在现场环境下讲述。(大多数情况,一些新闻事件报纸只能用一张图表现。)
但实际中仍有一些情况不好把握:
移动现场一些标识物,增加画面信息量行不行?图片宏观真实的情况下,细节真实的度怎么把握?
这些表述有一些不清晰之处,骆老师对记者实际工作的情况了解得比较多,请给一些指点。
另有一事与此相关。
3月20日,《南方周末》刊载了王寅对摄影家吕楠的访问。吕楠在谈到几张照片的拍摄时,给我们很大的困惑甚至是失望,在这种纪实作品中,这种手段是不是摆拍呢?原文节选如下:
陶世茂,22岁,是四川一个偏僻农村里惟一的大学生。寒假回家时首次发病,杀死母亲,打伤父亲。极度恐惧的家人便把他关进石头房子里。每天为他送饭的是最疼爱他的85岁的奶奶。
采访完患者的家属,吕楠提出要见一见患者,患者家属用杠子为他抬开压在石头房子顶部沉重的石块。吕楠下到石头屋子里,和病人聊了一会天。在此之前从来没人敢下去,但吕楠却发现病人非常正常。只是因为石头屋子里面太暗,环境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吕楠才回到屋外。
患者的父亲和奶奶满面愁容地坐在石头房子前。吕楠和石头房子里的患者商量:我希望别人知道你在这样的屋子里,你的手能不能伸出一点来。患者照办了,于是,吕楠拍下了这张照片,这只从狭小洞孔里向外徒劳挥舞的手比出现完整的病人像更令人震撼。
在谈到精神病院拍摄时,吕楠反复提到的一个词是“尊严”。广西一家精神病院的重病者病房,全身**的女病人站立在铁栅栏做成的铁门背后,双手搭在铁栏杆上,病房外的近景坐着一个老年女病人。照片旁的说明文字写着:重病者病房里23岁的女病人住院超过一个月,但她从来没有离开过13号病房。
吕楠说:“她可以坐在那里,也可以站在那里,也可以趴在那个上面,她可以在房间里的任何地方,而且事实也是如此。但是我要让她的尊严显现出来,只要她是歪七扭八地靠在这个门上面,我就不会拍。”吕楠对女病人说道:你能站过来一点吗?病人按照吕楠说的靠近门站着。近景的老年病人本来也在病房外坐着,但是偏离画面,吕楠看见了,希望把她也加进取景框:如果不加进来,可能会有两层歧义,一、会让人觉得这家医院所有的病人都是关在房间里的,其实病房里的病人只是比较重的一个;另外,画面上没有老年女病人出现,房间里的人就太强了。
吕楠叫老年女病人坐过来一点,更靠近画面中心:“很多人慢待摄影,他们有一个事先虚设的前提:世界是为摄影师准备的,你‘咔嚓’一下就行了,没那样的事。你必须要调整,但是这个调整不能违背真实,调整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够,但不能过。如果画面里没有关在房间里的女病人的话,就没有力量,老年女病人不过来,我也没法拍,我等她过来了,就开始拍,拍了五六卷,直到院方很客气地把我请出医院。”吕楠对待所有的病人都一视同仁,即使是丧失行动和语言能力的病人。在一张照片旁边,吕楠写道:“天津的一家精神病院,她不会说话,是警察三年前在大街上捡的。她有破坏欲,医院不能为她提供衣服和被褥。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她都是躺在地上,确切地说是躺在自己的尿和屎的混合物上。这些脏物一星期才会有人来打扫一次。拍照半年后,她死于这家医院。”面对这样的病人,吕楠按下快门的瞬间也是她挺直身子坐在没有床垫的床上,而不会是歪歪斜斜躺倒的样子。
这种表述,特别在“石屋中的病人”,“每天为他送饭的是最疼爱他的85岁的奶奶”抓拍这个场景不是更好吗。他摆布的这张照片,是很“震撼”,但如果没有摄影师的导演,这种情况根本就不会发生!他所说的:“你必须要调整,但是这个调整不能违背真实,调整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够,但不能过。”作为一个从事纪实的摄影家,这种说法很容易对浮躁者以误导。
骆老师对此怎么看?
敬请回复
2008年3月24日
某某好(应要求隐去姓名):
这几天很忙,一些事堆在一起。我想你的来信实际上也是存在摄影记者很多人心中的困惑,我能否把你的信件在我博客里公布,并让业内人士一起谈谈,忙过两天,我也会谈谈我的看法。
骆永红
2008年3月31日
骆老师好,
感谢您百忙中回信。
等你消息这几天,一直在想这个事。中澳之战时也和一些前辈同行交流,他们的做法是,只要这种现场调度不是虚构、导演新闻事实,从报社工作的实际出发,是认可的。但如何来辩别是否虚构了呢?如果只靠记者的职业操守,还是两难。
针对吕楠老师,我信中的提法有一些不敬之处,主要是源自于职业中的困惑。吕楠是一个让人尊敬的人,他的工作态度和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这几天在想,摄影的一些分类界线也不是太清晰,现在一些新的方式或门类正在产生,新闻摄影只是摄影这个大概念的一部分,我们用新闻摄影或者是报纸的要求去框定纪实或者其它,是不是太苛求。比如我信中提到的石屋中的手那个场景,如果他只是一张家庭合影呢?
希望这个困惑借骆老师博客能听到好的建议,只是希望不要提到我的名字。谢谢。我会关注您的博客。
 发表于 一般分类 | 点击: (849) | 评论: (30) 本文地址: http://luoyonghong.blshe.com/post/75/182548 30 条 关于 "一位摄影记者的困惑" 的评论 [回复] 访客:文坚 | 2008/04/01, 19:46 | ip:222.244.33.* 关注!希望听到权威的声音! [回复] 石子强 | 2008/04/01, 20:09 | ip:122.78.189.* 建议建立个拒绝摆拍的联盟,有一家认可的就吸收一家,现在应该是和摆拍说再见的时候了.不过,党报百分百摆拍,很难解决! [回复] 陈亚军 | 2008/04/01, 20:49 | ip:116.52.113.* 刚才喝了点酒,这则看了数行即感很有兴味的“两地书”博文,尚未读完,便一时兴起,开始码字,先占个位子。 [回复] 徐高纯 | 2008/04/01, 21:03 | ip:222.94.195.* 有时不摆拍,完不成任务,挣不到工分.有时不摆拍,片子不震撼,视觉太平常.有时不摆拍,感觉不到位,留了些遗憾.......记者也难啊,我理解他们.但是我认为,还是不摆拍为好.坚持真实性,哪怕放弃一些名利之类的东西,真实的底线不应该突破. [回复] 潘登 | 2008/04/01, 21:27 | ip:125.78.14.* 以前听说领导鼓励记者摆拍,我将信将疑。最近几个月,竟然也有几个领导暗示我“该摆拍时要摆拍”,目标就是“为了画面更完美”。事实上,现在处于报社图片编辑顶层的人(值班总编)当中,除了图片/视觉总监外,有多少是真正懂得新闻摄影的,或者说跟得上这几年国际国内新闻摄影潮流的,恐怕得打一个大大的问号!包括文字编辑在内,他们可能懂一些摄影,但经常容易走向极端:要么对画面吹毛求疵,嫌弃记者的图片不够艺术不够惟美;要么认为新闻图片一定要有人,没人就缺少了新闻主体;要么对客观还原的记录不削一顾,追求瞬间的视觉冲击力。但他们真实地掌握着图片在报纸上的命运。这就是我作为一名都市报摄影记者的一线感受,不是困惑,因为我和同事都在努力,争取在图片的认知上能够“统战”越来越多的编辑、领导。 [回复] 竺丰 | 2008/04/01, 23:37 | ip:218.71.222.* 我见到的摄影记者,几乎个个都是现场调度、摆拍高手。 [回复] 黄嵩和 | 2008/04/02, 00:25 | ip:116.9.227.* 我个人理解:有的新闻摄影可以归属于纪实摄影,因为新闻摄影有时也同样具有和纪实摄影相同的特点:社会价值和历史价值.但新闻的这种纪实要求要绝对真实,换句话说,不能摆拍,不能干预现场,记者就是一个毫不相关的傍观者.只是负责把信息及时而准确的向公众进行传播的人(这是新闻摄影必须强调的).而纪实摄影则侧重在社会问题、现象的普遍意义上,对观者进行的一种相对准确的信息传递,是给观者的一种借鉴和思考,因此在现场和时间的精确性上和新闻摄影有着区别,比如不改变性质的一种摆拍,或者对被摄对象的一种干预,是可以的.但它的底线也是不能完全违背客观规律,更不能把人们的理解和认识带入对这种社会普遍意义上的误解.纪实摄影和新闻摄影虽然在概念上有交叉,但有时还是有区别的。我觉得该记者的这种困惑源自于准确地理解这两者的基本概念问题上。 [回复] 黄嵩和 | 2008/04/02, 00:31 | ip:116.9.227.* 补充一点:吕楠所说的:“你必须要调整,但是这个调整不能违背真实,调整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够,但不能过。”就纪实摄影而言是没问题的。 [回复] 范海波 | 2008/04/02, 06:26 | ip:124.132.175.* 刚刚参加了一个研修班,黄文、孙京涛、任悦、何龙盛四位老师主讲。其中孙老师的讲座去年就已经听过一次,这次重温,又加深了一层认识。讲一个老师说的笑话,关于摆拍的。首先他们传递出一个信息:摆与抓已经议论了很久了,现在再拿出来重提,总是有些不爽,然后就用顺产和剖腹产来说明抓与摆的关系,甭管是顺产还是剖腹产,生出来的孩子都是孩子,不是吗?当然,我以为老师们的观点并不是支持摆拍,他们认为,不管如何拍摄,只要真实,足以!抓拍的画面照样有不真实的。 [回复] 崔宇 | 2008/04/03, 14:20 | ip:125.34.18.* 顺产和剖腹产这个比喻,我感觉很有水准,不排除孩子夭折的可能。 [回复] 严妍 | 2008/04/02, 07:23 | ip:58.31.1.* 困惑的,不光只有摄影的...摄影里困惑的...也不止他一人儿呢...谁不困惑啊...都困...都惑。 [回复] 别春峰 | 2008/04/02, 08:33 | ip:218.56.158.* 基本上,这个事情,划得很清楚很难! [回复] 高振杰 | 2008/04/02, 11:21 | ip:218.108.47.* 在这里,不谈什么摄影的归属门题,也不谈什么高深的学术理论,只谈在大众意义上的真实——一个具体事件的真实性,也不谈摄影也会欺骗,真实是否真的存在。作为一个合格的记录现场真实的新闻摄影记者来说,真实比视觉更重要。摄影记者必须要去最大限度的接近真实,虽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狭隘之处。他不能够也不可以介入到事件的发生过程之中,冷静的旁观记录才是对他职责的负责,除非事件中发生了高于摄影记者记录职责的事情时,比如需要亟待救助的生命,他才可以摒除摄影记者的身份去作为一个事件的抢救者而非拍摄者去介入事件,这是高于职业的人性要求。除此之外,摄影记者任何的介入都将会改变事件的发生状态,如此动作获得的照片不是大家希望看到的现场,而是被摄影记者导演了的现场电影,这是对受众的欺骗,是摄影记者个人意志的作秀,是不道德的。 我很做作 [回复] 朱强 | 2008/04/02, 13:31 | ip:122.78.129.* 无论何种方式的拍摄都是主观冲动对假设臆象的强奸.看做为摄的前提又被脑袋瓜子左右.如果脑袋里装的都是驴粪蛋那只能看到草料,也只想看到草料.象我连草料都看不到.只能看到驴粪蛋,所以也只配做个不入流的粪青.俺也可想当捏影记者.不过俺爹常对我说---"也不撒泡尿照照你里样儿"这另俺相当苦恼。咳!俺爹又说俺啦"木事儿别天天趴到电脑上,教恁孩儿写写作业,给恁娘做个不让操心的孩儿中不中"看来还是要先做人后做事儿啊!!!郁闷并伤心的快乐着!!! [回复] 张锐 | 2008/04/02, 17:37 | ip:221.223.135.* “先做人后做事儿啊”你理解吕楠了! [回复] 访客:建宏 | 2008/04/02, 15:00 | ip:59.36.14.* 有的主任(摄影)还带头摆,评报时责问记者杂乱的背景为什么发稿时不修掉。 [回复] 张锐 | 2008/04/02, 18:06 | ip:221.223.135.* 看到这位困惑记者对吕楠的描述 我热泪盈眶 真的 一点不做作 要哭了“我要让她的尊严显现出来”就这一句话 足以说明吕楠的境界——他对拍摄对象一视同仁的尊重,和对摄影传达思想的理解为什么要揪着抓拍摆拍不放?而没人考虑一下人家要表达什么、为什么这么拍?!无论怎么拍都只是表面现象,仅仅讨论这些点水浮萍的东西没有意义,要深究就挖掘思想根源图像的表现力是摄影师赋予的,由读者接受并演绎的就说那张“石屋中的病人” 抓拍送饭场景确实能说明事件,并且我们大多数人都停留在这种简单的拍摄思想。但看看吕楠的表现,他用一只手,含而不露却更有表现力,给读者留下充分思考、想象的余地。他把拍摄对象当作朋友 所以加以控制给画面赋予尊重;他把读者当作朋友,所以不下定义不加框框,他相信你有自己的思考。对于这种值得尊重的图像 仅仅用抓拍摆拍来评价未免狭隘这就像要求小学生写字衡平竖直 但决不能以这个标准来评价书法家 这两者要达到的目的是不一样的 无法、也不能用一刀切的标准很高兴看到骆哥这个帖子 引起我的思考 也感谢那位困惑者对吕楠的描述 以前只知道他拍得好 现在从心底佩服他为人心中感动写下这些 言词不当之处各位见谅。。。 [回复] 朱强 | 2008/04/02, 20:01 | ip:122.78.129.* 说实话 新闻摄影快和婚杀摄影一样拉看看市面上绝大说报纸千人一面 妞妞屁股 转转腰 胭脂花粉与唇膏 美不胜收 惨不忍睹 幸亏还有象骆哥这样的人物在努力 支持哥哥 [回复] 王树芳 | 2008/04/02, 20:46 | ip:60.213.92.* 看来卢广的图片与吕楠图片有异工同曲之意啦!吕楠无罪,卢广又何罪之有啊?哈哈! 徐修成 [回复] 访客:访客 | 2008/04/02, 20:59 | ip:218.22.39.* 真是很实际的问题,广大摄影人怎样把握,这给新闻界的仁人志士出了一道很难解答的试题 [回复] 访客:Ki-one | 2008/04/03, 02:29 | ip:61.230.64.* 我記得我上課時老師說的是:擺拍就要讓讀者一眼看得出這是擺拍。他教的另外一個例子是:把記者會上說話的人面前的水杯移開行不行?有沒有改變事實/真像?我個人的理解是,為了畫面的乾淨移開水杯應該是不會被開除。但是上帝之手最好不要隨便伸出來。導演比擺拍又更嚴重。導演是把沒有的事導成發生。雜誌上很多人像都是擺拍。因為英文字就叫posing嘛。不過理解上大家似乎不會過份要求雜誌攝影和新聞攝影同一標準。我個人工作的情況是,雜誌化和影像化的報紙,啥新聞都想配個圖。於是擺拍竟到無處不在之境了。例如:拍人買某種特定的東西、人看電腦螢幕。呂楠這例子,在我看,已經很接近紅線。事實上我發現紀實攝影工作者極多都有這樣的危險。他們通常有一個更高的目標,或者說不是更高而只是另一個目標:就是揭發一個真相。於是他們常常愛用「驚人的影像」讓「真像」更震攝你。不過我也認為,呂楠這兩張的例子,還在容忍範圍之內(那當然是我個人的容忍範圍)。他算很小心。心中也有一把尺。最後我把今天剛好有人衝我的一句:「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附上。 [回复] 谢炎午 | 2008/04/03, 09:04 | ip:222.41.17.* 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操守,做人的起码底线,这才是最后的防线,离开这些,其他免谈!我们更多能看到的是作者的说法,他们有话语发布的强势,被拍摄者和所在环境中的当事人或旁观者【就是新闻事件发生环境中的人】,他们的看法和观点,我们极少能看到或听到……一个曾经的新闻工作者向老师问好! [回复] 访客:访客 | 2008/04/03, 16:15 | ip:219.142.245.* 2008年3月18的中国摄影报上发表了李楠写的如何拍摄《聊城少儿杂技学校》一文中说到他是如何拍摄这张荷赛上获得金奖的作品:“其实,两个女孩原本是一人守着一个窗口练习,这样一是为了借助光线,二是为借助高高的窗台放下那一摞小碗。我当时感到这样构图比较松散,于是在不影响正常训练的前提下,并征得了教练的同意,把这两位女孩集中到一个窗前,由此造成了这种完全对称的构图形式,拍到了给人以均衡美感的画面。” 要说摆,哪不摆呢?45届荷赛《在2001年6月准备进行葬礼的巴基斯坦难民男孩的尸体》这幅我认为必摆无疑,这六只手,那么高的机位可能是抓拍吗?我认为新闻摄影与纪实摄影还是有区别的,其中包括对拍摄对象的干预程度。在纪实摄影中,对图片故事的进展很多时候作者是会有预见性的,对预见发生的情景作者有可能会干预被摄对象,比如被摄对象要过河,摄影师可以让他慢点等自己先过河,这种干预我认为是可以的,而摄影师去摆布被摄对像让他来来回回过几次河就不行了。很多时候,干预了被摄对象可以当成是一种摄影表现手法,摆拍需区别对待,而不是一概打死。对新闻摄影摆拍的限制应该更大,特别是对突发新闻不应有干涉摆拍行为,更不能有重现和无中生有。 [回复] 张锐 | 2008/04/04, 18:25 | ip:221.223.130.* 您说的有道理。我想这个问题可能涉及到真实性与画面感哪个更重要的选择。我一直认为绝对真实不存在。物理学中著名的“薛定谔的猫”定理就指明了,只要观察者存在,客观事实就会改变。譬如实际中,被摄对象有没有发现摄影师其结果肯定是不一样的。作为图像,好的画面仍然至关重要。无论那种照片,没有合理和谐的形式表现,读者往往就会忽视其内容,作品的意义如何体现?怎么拍都是一种表现手法,只要没有超越限度,不应以抓拍摆拍为由扼杀。也许这个限度的制定颇费思量,对摄影师素质的要求非常高,但这不是我们放弃好照片的理由。从另一方面说,我仍然相信很多优秀图像是抓拍到的。当我们看到一幅好作品对其完美表示怀疑(不包括类似《无情之火》那种矛盾无法解释的假完美),这其实暴露了我们自己的虚弱——我们拍不到那么好的图像,掌握不了那样的技巧,达不到那个思想境界——所以不能理解,产生困惑。自己就曾有过这种念头,当我想明这个原因非常惭愧。。。努力修炼自己!当自己达到更高的境界,再回头看这些也就不是问题了。作为图像的标准,画面是否和谐,对主题表现是否合理,应当比抓拍摆拍更重要! [回复] 伍振荣 | 2008/04/07, 01:42 | ip:219.77.58.* 新聞攝影是要讓讀者看攝影記者現場真實看到的,而不是讓讀者看攝影記者想讀者看的。 [回复] 张锐 | 2008/04/08, 14:42 | ip:123.112.227.* 伍老师啊我不太懂有点疑问 当媒体讨论哪些是“新闻点” 如何通过报道更好地反映新闻点,抓住读者、增加销售量的时候 这是不是给读者预设了观看范围? [回复] 伍振荣 | 2008/04/09, 01:04 | ip:218.103.188.* 這是離題了的討論,我留言給你說吧。 [回复] 张锐 | 2008/04/09, 12:15 | ip:202.106.86.* 看到留言了 谢谢:) [回复] 李亚白 | 2008/04/07, 23:35 | ip:58.49.226.* 先留个记号,等下再看再说 职业操守和摄影追求 [回复] 刘鹏飞 | 2008/04/22, 06:19 | ip:219.159.29.* 关于纪实类摄影抓拍、摆拍、真实性的问题我想说:1、坚守抓拍是一种职业操守和摄影追求。2、“抓”、“摆”有些方法是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是摄影者道德真实的体现。3、“抓”、“摆”讨论到一定层面就应该停止了,就“这时按下快门”来定义照片是真是假的通用公式是没有的!4、“抓”、“摆”只是手段,图片画面是结果,真实与否是你图片画面和文字给读者的信息是否真实,或者说是否符合客观现实的本质真实。5、真实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真实。摄影只能是再现,而不能是事物本身,事物本身观察角度不同也会不同,所以,摄影真实是摄影者对被摄事物认识理解的“真实”。6、 编造、摆布画面,后期加工、修改画面是纪实类,特别是新闻摄影所禁止的。 摄影应分两大类:唯美和纪实;对应的拍摄方法:摆拍和抓拍为主。就纪实类来说,“真实”和“瞬间”永远是讨论不完的话题。说“真实”就联系“抓拍”、“摆拍”, 说按快门就得提“瞬间”。 “真实”、 “抓拍”、“摆拍”、“瞬间”,就这四个关键词我们应该展开讨论!对纪实摄影的健康发展会有推动的! [回复] 访客:文坚 | 2008/04/01, 19:46 | ip:222.244.33.* 关注!希望听到权威的声音! [回复] 石子强 | 2008/04/01, 20:09 | ip:122.78.189.* 建议建立个拒绝摆拍的联盟,有一家认可的就吸收一家,现在应该是和摆拍说再见的时候了.不过,党报百分百摆拍,很难解决! [回复] 陈亚军 | 2008/04/01, 20:49 | ip:116.52.113.* 刚才喝了点酒,这则看了数行即感很有兴味的“两地书”博文,尚未读完,便一时兴起,开始码字,先占个位子。 [回复] 徐高纯 | 2008/04/01, 21:03 | ip:222.94.195.* 有时不摆拍,完不成任务,挣不到工分.有时不摆拍,片子不震撼,视觉太平常.有时不摆拍,感觉不到位,留了些遗憾.......记者也难啊,我理解他们.但是我认为,还是不摆拍为好.坚持真实性,哪怕放弃一些名利之类的东西,真实的底线不应该突破. [回复] 潘登 | 2008/04/01, 21:27 | ip:125.78.14.* 以前听说领导鼓励记者摆拍,我将信将疑。最近几个月,竟然也有几个领导暗示我“该摆拍时要摆拍”,目标就是“为了画面更完美”。事实上,现在处于报社图片编辑顶层的人(值班总编)当中,除了图片/视觉总监外,有多少是真正懂得新闻摄影的,或者说跟得上这几年国际国内新闻摄影潮流的,恐怕得打一个大大的问号!包括文字编辑在内,他们可能懂一些摄影,但经常容易走向极端:要么对画面吹毛求疵,嫌弃记者的图片不够艺术不够惟美;要么认为新闻图片一定要有人,没人就缺少了新闻主体;要么对客观还原的记录不削一顾,追求瞬间的视觉冲击力。但他们真实地掌握着图片在报纸上的命运。这就是我作为一名都市报摄影记者的一线感受,不是困惑,因为我和同事都在努力,争取在图片的认知上能够“统战”越来越多的编辑、领导。 [回复] 竺丰 | 2008/04/01, 23:37 | ip:218.71.222.* 我见到的摄影记者,几乎个个都是现场调度、摆拍高手。 [回复] 黄嵩和 | 2008/04/02, 00:25 | ip:116.9.227.* 我个人理解:有的新闻摄影可以归属于纪实摄影,因为新闻摄影有时也同样具有和纪实摄影相同的特点:社会价值和历史价值.但新闻的这种纪实要求要绝对真实,换句话说,不能摆拍,不能干预现场,记者就是一个毫不相关的傍观者.只是负责把信息及时而准确的向公众进行传播的人(这是新闻摄影必须强调的).而纪实摄影则侧重在社会问题、现象的普遍意义上,对观者进行的一种相对准确的信息传递,是给观者的一种借鉴和思考,因此在现场和时间的精确性上和新闻摄影有着区别,比如不改变性质的一种摆拍,或者对被摄对象的一种干预,是可以的.但它的底线也是不能完全违背客观规律,更不能把人们的理解和认识带入对这种社会普遍意义上的误解.纪实摄影和新闻摄影虽然在概念上有交叉,但有时还是有区别的。我觉得该记者的这种困惑源自于准确地理解这两者的基本概念问题上。 [回复] 黄嵩和 | 2008/04/02, 00:31 | ip:116.9.227.* 补充一点:吕楠所说的:“你必须要调整,但是这个调整不能违背真实,调整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够,但不能过。”就纪实摄影而言是没问题的。 [回复] 范海波 | 2008/04/02, 06:26 | ip:124.132.175.* 刚刚参加了一个研修班,黄文、孙京涛、任悦、何龙盛四位老师主讲。其中孙老师的讲座去年就已经听过一次,这次重温,又加深了一层认识。讲一个老师说的笑话,关于摆拍的。首先他们传递出一个信息:摆与抓已经议论了很久了,现在再拿出来重提,总是有些不爽,然后就用顺产和剖腹产来说明抓与摆的关系,甭管是顺产还是剖腹产,生出来的孩子都是孩子,不是吗?当然,我以为老师们的观点并不是支持摆拍,他们认为,不管如何拍摄,只要真实,足以!抓拍的画面照样有不真实的。 [回复] 严妍 | 2008/04/02, 07:23 | ip:58.31.1.* 困惑的,不光只有摄影的...摄影里困惑的...也不止他一人儿呢...谁不困惑啊...都困...都惑。 [回复] 别春峰 | 2008/04/02, 08:33 | ip:218.56.158.* 基本上,这个事情,划得很清楚很难! [回复] 高振杰 | 2008/04/02, 11:21 | ip:218.108.47.* 在这里,不谈什么摄影的归属门题,也不谈什么高深的学术理论,只谈在大众意义上的真实——一个具体事件的真实性,也不谈摄影也会欺骗,真实是否真的存在。作为一个合格的记录现场真实的新闻摄影记者来说,真实比视觉更重要。摄影记者必须要去最大限度的接近真实,虽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狭隘之处。他不能够也不可以介入到事件的发生过程之中,冷静的旁观记录才是对他职责的负责,除非事件中发生了高于摄影记者记录职责的事情时,比如需要亟待救助的生命,他才可以摒除摄影记者的身份去作为一个事件的抢救者而非拍摄者去介入事件,这是高于职业的人性要求。除此之外,摄影记者任何的介入都将会改变事件的发生状态,如此动作获得的照片不是大家希望看到的现场,而是被摄影记者导演了的现场电影,这是对受众的欺骗,是摄影记者个人意志的作秀,是不道德的。 我很做作 [回复] 朱强 | 2008/04/02, 13:31 | ip:122.78.129.* 无论何种方式的拍摄都是主观冲动对假设臆象的强奸.看做为摄的前提又被脑袋瓜子左右.如果脑袋里装的都是驴粪蛋那只能看到草料,也只想看到草料.象我连草料都看不到.只能看到驴粪蛋,所以也只配做个不入流的粪青.俺也可想当捏影记者.不过俺爹常对我说---"也不撒泡尿照照你里样儿"这另俺相当苦恼。咳!俺爹又说俺啦"木事儿别天天趴到电脑上,教恁孩儿写写作业,给恁娘做个不让操心的孩儿中不中"看来还是要先做人后做事儿啊!!!郁闷并伤心的快乐着!!! [回复] 访客:建宏 | 2008/04/02, 15:00 | ip:59.36.14.* 有的主任(摄影)还带头摆,评报时责问记者杂乱的背景为什么发稿时不修掉。 [回复] 张锐 | 2008/04/02, 17:37 | ip:221.223.135.* “先做人后做事儿啊”你理解吕楠了! [回复] 张锐 | 2008/04/02, 18:06 | ip:221.223.135.* 看到这位困惑记者对吕楠的描述 我热泪盈眶 真的 一点不做作 要哭了“我要让她的尊严显现出来”就这一句话 足以说明吕楠的境界——他对拍摄对象一视同仁的尊重,和对摄影传达思想的理解为什么要揪着抓拍摆拍不放?而没人考虑一下人家要表达什么、为什么这么拍?!无论怎么拍都只是表面现象,仅仅讨论这些点水浮萍的东西没有意义,要深究就挖掘思想根源图像的表现力是摄影师赋予的,由读者接受并演绎的就说那张“石屋中的病人” 抓拍送饭场景确实能说明事件,并且我们大多数人都停留在这种简单的拍摄思想。但看看吕楠的表现,他用一只手,含而不露却更有表现力,给读者留下充分思考、想象的余地。他把拍摄对象当作朋友 所以加以控制给画面赋予尊重;他把读者当作朋友,所以不下定义不加框框,他相信你有自己的思考。对于这种值得尊重的图像 仅仅用抓拍摆拍来评价未免狭隘这就像要求小学生写字衡平竖直 但决不能以这个标准来评价书法家 这两者要达到的目的是不一样的 无法、也不能用一刀切的标准很高兴看到骆哥这个帖子 引起我的思考 也感谢那位困惑者对吕楠的描述 以前只知道他拍得好 现在从心底佩服他为人心中感动写下这些 言词不当之处各位见谅。。。 [回复] 朱强 | 2008/04/02, 20:01 | ip:122.78.129.* 说实话 新闻摄影快和婚杀摄影一样拉看看市面上绝大说报纸千人一面 妞妞屁股 转转腰 胭脂花粉与唇膏 美不胜收 惨不忍睹 幸亏还有象骆哥这样的人物在努力 支持哥哥 [回复] 王树芳 | 2008/04/02, 20:46 | ip:60.213.92.* 看来卢广的图片与吕楠图片有异工同曲之意啦!吕楠无罪,卢广又何罪之有啊?哈哈! 徐修成 [回复] 访客:访客 | 2008/04/02, 20:59 | ip:218.22.39.* 真是很实际的问题,广大摄影人怎样把握,这给新闻界的仁人志士出了一道很难解答的试题 [回复] 访客:Ki-one | 2008/04/03, 02:29 | ip:61.230.64.* 我記得我上課時老師說的是:擺拍就要讓讀者一眼看得出這是擺拍。他教的另外一個例子是:把記者會上說話的人面前的水杯移開行不行?有沒有改變事實/真像?我個人的理解是,為了畫面的乾淨移開水杯應該是不會被開除。但是上帝之手最好不要隨便伸出來。導演比擺拍又更嚴重。導演是把沒有的事導成發生。雜誌上很多人像都是擺拍。因為英文字就叫posing嘛。不過理解上大家似乎不會過份要求雜誌攝影和新聞攝影同一標準。我個人工作的情況是,雜誌化和影像化的報紙,啥新聞都想配個圖。於是擺拍竟到無處不在之境了。例如:拍人買某種特定的東西、人看電腦螢幕。呂楠這例子,在我看,已經很接近紅線。事實上我發現紀實攝影工作者極多都有這樣的危險。他們通常有一個更高的目標,或者說不是更高而只是另一個目標:就是揭發一個真相。於是他們常常愛用「驚人的影像」讓「真像」更震攝你。不過我也認為,呂楠這兩張的例子,還在容忍範圍之內(那當然是我個人的容忍範圍)。他算很小心。心中也有一把尺。最後我把今天剛好有人衝我的一句:「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附上。 [回复] 谢炎午 | 2008/04/03, 09:04 | ip:222.41.17.* 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操守,做人的起码底线,这才是最后的防线,离开这些,其他免谈!我们更多能看到的是作者的说法,他们有话语发布的强势,被拍摄者和所在环境中的当事人或旁观者【就是新闻事件发生环境中的人】,他们的看法和观点,我们极少能看到或听到……一个曾经的新闻工作者向老师问好! [回复] 崔宇 | 2008/04/03, 14:20 | ip:125.34.18.* 顺产和剖腹产这个比喻,我感觉很有水准,不排除孩子夭折的可能。 [回复] 访客:访客 | 2008/04/03, 16:15 | ip:219.142.245.* 2008年3月18的中国摄影报上发表了李楠写的如何拍摄《聊城少儿杂技学校》一文中说到他是如何拍摄这张荷赛上获得金奖的作品:“其实,两个女孩原本是一人守着一个窗口练习,这样一是为了借助光线,二是为借助高高的窗台放下那一摞小碗。我当时感到这样构图比较松散,于是在不影响正常训练的前提下,并征得了教练的同意,把这两位女孩集中到一个窗前,由此造成了这种完全对称的构图形式,拍到了给人以均衡美感的画面。” 要说摆,哪不摆呢?45届荷赛《在2001年6月准备进行葬礼的巴基斯坦难民男孩的尸体》这幅我认为必摆无疑,这六只手,那么高的机位可能是抓拍吗?我认为新闻摄影与纪实摄影还是有区别的,其中包括对拍摄对象的干预程度。在纪实摄影中,对图片故事的进展很多时候作者是会有预见性的,对预见发生的情景作者有可能会干预被摄对象,比如被摄对象要过河,摄影师可以让他慢点等自己先过河,这种干预我认为是可以的,而摄影师去摆布被摄对像让他来来回回过几次河就不行了。很多时候,干预了被摄对象可以当成是一种摄影表现手法,摆拍需区别对待,而不是一概打死。对新闻摄影摆拍的限制应该更大,特别是对突发新闻不应有干涉摆拍行为,更不能有重现和无中生有。 [回复] 张锐 | 2008/04/04, 18:25 | ip:221.223.130.* 您说的有道理。我想这个问题可能涉及到真实性与画面感哪个更重要的选择。我一直认为绝对真实不存在。物理学中著名的“薛定谔的猫”定理就指明了,只要观察者存在,客观事实就会改变。譬如实际中,被摄对象有没有发现摄影师其结果肯定是不一样的。作为图像,好的画面仍然至关重要。无论那种照片,没有合理和谐的形式表现,读者往往就会忽视其内容,作品的意义如何体现?怎么拍都是一种表现手法,只要没有超越限度,不应以抓拍摆拍为由扼杀。也许这个限度的制定颇费思量,对摄影师素质的要求非常高,但这不是我们放弃好照片的理由。从另一方面说,我仍然相信很多优秀图像是抓拍到的。当我们看到一幅好作品对其完美表示怀疑(不包括类似《无情之火》那种矛盾无法解释的假完美),这其实暴露了我们自己的虚弱——我们拍不到那么好的图像,掌握不了那样的技巧,达不到那个思想境界——所以不能理解,产生困惑。自己就曾有过这种念头,当我想明这个原因非常惭愧。。。努力修炼自己!当自己达到更高的境界,再回头看这些也就不是问题了。作为图像的标准,画面是否和谐,对主题表现是否合理,应当比抓拍摆拍更重要! [回复] 伍振荣 | 2008/04/07, 01:42 | ip:219.77.58.* 新聞攝影是要讓讀者看攝影記者現場真實看到的,而不是讓讀者看攝影記者想讀者看的。 [回复] 李亚白 | 2008/04/07, 23:35 | ip:58.49.226.* 先留个记号,等下再看再说 [回复] 张锐 | 2008/04/08, 14:42 | ip:123.112.227.* 伍老师啊我不太懂有点疑问 当媒体讨论哪些是“新闻点” 如何通过报道更好地反映新闻点,抓住读者、增加销售量的时候 这是不是给读者预设了观看范围? [回复] 伍振荣 | 2008/04/09, 01:04 | ip:218.103.188.* 這是離題了的討論,我留言給你說吧。 [回复] 张锐 | 2008/04/09, 12:15 | ip:202.106.86.* 看到留言了 谢谢:) 职业操守和摄影追求 [回复] 刘鹏飞 | 2008/04/22, 06:19 | ip:219.159.29.* 关于纪实类摄影抓拍、摆拍、真实性的问题我想说:1、坚守抓拍是一种职业操守和摄影追求。2、“抓”、“摆”有些方法是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是摄影者道德真实的体现。3、“抓”、“摆”讨论到一定层面就应该停止了,就“这时按下快门”来定义照片是真是假的通用公式是没有的!4、“抓”、“摆”只是手段,图片画面是结果,真实与否是你图片画面和文字给读者的信息是否真实,或者说是否符合客观现实的本质真实。5、真实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真实。摄影只能是再现,而不能是事物本身,事物本身观察角度不同也会不同,所以,摄影真实是摄影者对被摄事物认识理解的“真实”。6、 编造、摆布画面,后期加工、修改画面是纪实类,特别是新闻摄影所禁止的。 摄影应分两大类:唯美和纪实;对应的拍摄方法:摆拍和抓拍为主。就纪实类来说,“真实”和“瞬间”永远是讨论不完的话题。说“真实”就联系“抓拍”、“摆拍”, 说按快门就得提“瞬间”。 “真实”、 “抓拍”、“摆拍”、“瞬间”,就这四个关键词我们应该展开讨论!对纪实摄影的健康发展会有推动的!发表评论回答一位摄影记者的困惑骆永红 | 2008年04月21日,06:30
某某好:
这是些看似简单的问题(http://luoyonghong.blshe.com/post/75/182548),好似激扬一番就能解答,事实不是,越是细琢磨,越难回答,有时自己都陷于矛盾中,到底如何定位和把握度?该怎么做呢?之所以我把你的内容公布让大家谈谈,实际这已不是个性特例,你提的这些是存在我们许多新闻摄影人中的共性。
所以在其他场合我也会谈到你提的这些疑惑,那天和曾璜聊天,他说在博客上看了你的问题,这是老问题了。的确,许林也在他博客中谈到过这样的问题。实际上,这些问题最早就是蒋齐生蒋老提出的,他说,“大约从1954年开始,我就不断总结我对于新闻摄影的理论认识,一方面总结自己的学习体会、实践感触,一方面参加讨论,最初是摆布、组织加工问题,后来是真实性问题”,这时,国家刚刚成立,而中国新闻摄影学会成立还在这三十年之后,这样的前瞻性让后辈惭愧。
惭愧是容易的,关键在于,这么多年,这些问题还没有解决,为什么?固然,这与中国新闻的宣传思维有很大关系,但作为有关组织,是否缺乏这方面的引导或行业规范有着重要的关系呢?或许这有些苛刻。
这样吧,我先就你提到的这些问题谈我个人的看法:
前面五点,
1、2、我非常赞成;
3、对于“在人物为主的拍摄中,适当调度当事人”的观点,我认为如果你调度了当事人,一定让读者一眼看出这是调度或者说人为控制了的画面(甚至不需文字标注就可看出)。比如,合影,这些合影拍完后用于新闻中,目的是展示他们的相貌、衣着等信息。
否则,对于人物的调度,可能改变了他在环境中的真实表现,我觉得是不合适的。比如,火场中的消防员,你让他拿一瓶矿泉水站在你镜头前朝头上浇,后面是熊熊火场,这就改变了现场的真实性。
当然,如果只是相对独立的肖像摄影,不是某个新闻事件环境里的人物,一些调度,是可以允许的。比如财经人物稿件中,常需些财经人物肖像照片,你既可以在他的工作中抓拍,也可以调动他,包括站位和光影,甚至利用你的镜头规避些被摄对象的相貌弱点。只要注意避免一些弱智的调动就可以,比如“笑一笑”啥的,被摄者反感这样的“交流”。
4、对于“区分照片的用途,。。。”我的想法是这样的,宣传照片也尽可稍微多花点时间,了解宣传的对象,他今天会干些什么?
经济日报摄影部主任邓维举过一个例子,许多摄影记者在一个宣传邮递员的既定采访中,把一个邮递员摆上摆下,折腾够呛。他派去的新手对此的疑惑是:难道摄影记者前辈都是这么拍吗?
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是,不仅既定宣传任务上摆,在北京,平日许多采访活动,媒体记者不摆不会拍照片。我以前提过的“中非青年联欢”活动上,一些记者调动组织中非青年一起包饺子是个例子。上个月,清明节北京一社区的祭奠活动,许多摄影记者让祭祀者端着亲人照片在厅内一遍遍巡走。比比皆是的例子,每个人都可以举很多。
这是摄影记者天生如此?不是,是他初次拿起相机跟着老师,看大家这么拍,也就这么拍。从业之初,我也看到国内著名的老师、前辈记者摆拍过,并深以为然。
这就是中国新闻摄影无法从摆拍、干预的阴影中脱离的原因,“师承”,中国是很讲究师承的,前面提到的那位摄影记者有着自己的独立思考,这还庆幸,否则,又多了一个“摆拍”的衣钵传承者。
我当年深以为许,实际就是在传承,直到几年后,真正成熟些,慢慢看了些国内外新闻和新闻摄影方面书籍及一些人接触后,才把这些作为我需克服的东西,并以此为耻。
新闻摄影界缺乏指导性,靠各自记者或媒体的领悟和理解,各自干活,这是我内心的真实感受。我只能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做点事。
比如说在京华时报,我对摆拍的要求是:1、我们不摆;2、别人摆了我们不拍。不要赶场,在现场多呆些时间,当你按下某次快门并产生“有了,就是这张”的时候,可以收手打道。这个不仅包括现场事件新闻,也包括常态活动新闻或者宣传。(注:都市报一般指定宣传任务很少,我们也只参与中宣部指定的很少量的全国先进、标兵人物的报道,相对而言,党报摄影记者任务更多些,也更难些)。
对于一些产品展示照片,我们除了发布会现场抓取为主外,会默认一些摆布,比如没有产品发布会,而这个产品或者物品不是新闻环境中的一部分,而只是一个独立的信息介绍。这时,记者请一位美女手持某个物品、产品,而在这个新闻中,只是介绍这个物品(纪念章等)或产品(新手机或笔记本)。不鼓励,但也不反对。
但是,这个物品是新闻环境中的一部分,比如,一个妨碍构图的椅子或一辆车,那是不被允许干涉的。我想起玛格南摄影师伊恩.贝瑞曾展示的一张照片,他是一个对构图极其严格的人,他的纪实作品让人叹为观止。他说他很遗憾,那辆车如果不在,这个画面就干净了,但是他不能要求移开。
你信中谈到不违背客观事实的细节虚假问题,以上面邮递员为例,如果说这样摆一摆,没有违背他是个好邮递员的客观事实,但是一个客观事实真实的东西全部由虚假的细节(最少画面上如此)组成,有可靠程度吗?这也是我们经常在电视或报纸上看到那些先进人物的高、大、全后的不屑:那么假!其实不是先进假,而是表现方式在细节上的不可信造成。
一个不恰当的比方,《集结号》开局的战争场面让人感到残酷、真实、可信。这是同以往的国内战争片相比较而言,因为那些电影里的英雄攻无不克、屡战不死。人民解放军取得胜利是大真实,但为什么我们看那些片子会那么假呢?
这是细节的力量。
关于纪实摄影是你最后谈到的一个问题。其实,纪实(图片故事)和新闻摄影在真实性的要求上是一致的,否则,不会出现尤金.史密斯的水俣病“智子与母亲”背景烧黑的被批评——为了画面视觉更集中而违背真实性的批评。
对于吕楠作品中“病人尊严”的提法,深以为许,这体现了一个纪实摄影家的深刻的人文关怀态度,值得我敬仰。但是,如果,让“女病人站过来一点”或“石屋中把手伸出来”的做法认为是可以被调整的一定的“度”内范围,那么人们有理由相信,他的许多完美来自于他的控制,而这些控制改变了被摄者的原生态。
尽管,“这只丛狭小洞孔里向外徒劳挥舞的手比出现完整的病人像更令人震撼”,但是,病人在那一刻根本没有作出这些动作,这不是来自于他的内心,而只是拍摄者的内心,追求影像的完美或者震撼而放弃。如果以良好的愿望——希望病人得到社会关注为缘由,那制造或者场景再现病人曾经最苦难的时刻,岂不更为震撼?
细节真实不一定能保证整体真实,但细节不真实是无论如何构建不了整体真实的,就如我们手上那一块金条,如果由几克铜、几克铝、几克钢掺杂在一百克黄金中的组合金条,你能说它是一块纯金吗?如果不是,那么怎能说细节不真实的报道在真实性上不打折扣呢?
前段时间卢广的两组作品被取消金奖,前组因文图不符的原由,而后组涉及到的是诚信。使诚信受质疑的是他在以往采访中的摆拍、干预拍摄对象。从纪实摄影人“大真实”角度而言,这是否是理念的问题而不是品质的问题呢?
博客或论坛里网友回忆卢广在各地的讲演不只一次津津乐道他对画面或者被摄者的控制,我想,他的理念中,大真实、小布置,这些是可行的。
一个不恰当的比方,一个不法之人,他是否到各种场合说,看,我是贼,我今天又偷了多少。不会,因为谁都知道贼的行径是遭斥责的。
卢广讲解自己的拍摄经过,内心认为,这些控制是没有违背纪实报道大真实原则的。我仔细想过,这不是道德和诚信问题,这是理念问题。
我不同意卢广的做法,这点于前面不同意吕楠的做法是一样的。他们没有本质区别,都是在纪实这条道上做出了卓越成绩的人,都是举个人之力关怀社会的人,都是对历史对记录真实中国起着作用的人,也都是在细节中加入了个人控制的人。
我不赞成他们的理念或做法,但我敬重他们在纪实这条道路上的卓越和付出。
我在想的是,出现摆布、干涉拍摄对象并屡见不鲜的原因在哪?摄影规范方面的教育涉及太少?是有关组织的少有作为?抑或我们自身反省的缺失?还是现实与理想的距离太大?
不能想,想不出,想多了头痛,只能做自己能力范围内的事。与兄一起共勉吧。
骆永红
2008年4月16日
[回复]
王树芳 | 2008/04/21, 07:46 | ip:60.213.121.*
骆老师您好,一大早就看了您的博文,非常高兴,更是高兴之余,对您提出: 我不赞成他们的理念或做法,但我敬重他们在纪实这条道路上的卓越和付出。
这是我看所有关于“摆与抓”争论中最理性的点评!否则在我们批评卢广的同时,也就把其他人如:吕楠、林强、解海龙、侯登科等等一大批纪实摄影大家们也间接的列于到被批评之列了吗?
我想现在我们在提倡打假的同时,是否不要扩大打击面,而是怎样去引导,因为我们师承太久,也有体制的原因在里面!一时改变也很难,但是先从摄影大家们自身上做起,以言传身教的方式去影响,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会改变一些的,毕竟摄影自诞生之日起,就是从摆拍开始的——因为那时曝光需要数小时!
最近许林、李振盛、贺延光等老师在倡导打假 的同时,也曝光自己曾经也“摆过”!虽然他们曾经因过去摆拍而功成名就,他们认识到了时下作假的严重性在这个时候,站出来打假,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在“打假与黑名单”问题上,虽然打假是必要的!但是一棍子打死的做法,也是不可取的!
[回复]
徐修成 | 2008/04/21, 19:58 | ip:117.68.38.*
很客观的观点
[回复]
徐修成 | 2008/04/21, 09:35 | ip:117.68.36.*
很赞同骆老师最后对吕楠作品的分析,实际上它是在干预了被摄对象,自认为是对被摄者心理状态更好的表现,实际上是强加给阅读者的一个阅读障碍,值得新闻界探讨和深思!!!
[回复]
徐洪枝 | 2008/04/21, 11:46 | ip:203.192.13.*
卢广讲解自己的拍摄经过,内心认为,这些控制是没有违背纪实报道大真实原则的。我仔细想过,这不是道德和诚信问题,这是理念问题。
-------
认可这种评价。
有这种理念的人还不少,理念偏差也害人!
[回复]
吴晨光 | 2008/04/21, 13:38 | ip:61.149.38.*
吕楠许多作品都摆脱不了嫌疑,我在自己博里也疑惑过这个。看了骆老师此文,茅塞顿开。谢谢骆老师!
[回复]
卞宁 | 2008/04/21, 18:15 | ip:218.94.93.*
吕楠的作品如果照他自己说的那么拍出来的,
明显就是摆拍么,
摆拍不是不好,有些画面就是给人看摆拍,比如拍模特,
但是一但摆了就新闻作品。
恰当的做法是,吕楠的图片说明这么说:应拍摄者要求,被摄者把手伸了出来。
摄影 [回复]
弘涛 | 2008/04/21, 19:02 | ip:221.222.183.*
摄影、记者、是两个不同的领域。呵呵……
[回复]
访客:文坚 | 2008/04/22, 17:40 | ip:220.168.96.*
为什么要摆拍,为了追求画面的冲击力?为了让人看第一眼就震撼?照片的冲击力真的那么重要吗?有没有第一眼不会震撼,越看才越有味道的呢,我喜欢这样的照片。该摆的不可不摆,不可摆的一点也不能摆。
[回复]
刘小科 | 2008/04/22, 17:47 | ip:220.200.143.*
问候老师!
[回复]
张锐 | 2008/04/23, 00:31 | ip:123.112.228.*
非常理智的分析!“这不是道德和诚信问题,这是理念问题”真说到点上
照片拍摄的“度”实在费人思量 有一点是我困惑的 譬如说你拍了这人正面却没拍他侧面后面 读者的视线显然被你的照片引导了 那也是没有正确全面反映这个人 如此说来 岂不是一按快门就是“假照片”?。。。但事实上 这也是我们能接受的、“假”的程度
我看过一位国外优秀新闻摄影师的纪录片 他不摆拍 但照片同样完美 为什么呢?
哦对 还有最近的费茂华事件 拍到了超越一般水准的好照片 就被怀疑造假 为什么呢。。。
这些“为什么” 是否和您说的“出现摆布、干涉拍摄对象并屡见不鲜的原因”有关?
也顺问骆老师 [回复]
访客:访客 | 2008/05/06, 10:08 | ip:211.140.26.*
费茂华事件是因为“拍到了超越一般水准的好照片就被怀疑造假”吗?连费茂华事件中的基本事实也视而不见却仍要作沉思状,不能不说骆老师身边鱼龙混杂。
[回复]
访客:武进群 | 2008/04/23, 01:24 | ip:59.50.198.*
永红的回答分析透彻,以理服人。我双手赞成贵报及你"对摆拍的要求:1、我们不摆;2、别人摆了我们不拍。"
[回复]
访客:白狐 | 2008/04/24, 00:51 | ip:58.31.25.*
言传身教
在骆哥的地盘留个脚印 [回复]
访客:小米 | 2008/04/25, 16:04 | ip:122.70.36.*
踩踩你的地盘,我是小米,跟你学滑雪的徒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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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国华 | 2008/04/27, 13:05 | ip:60.20.194.*
特意过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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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虹 | 2008/05/03, 21:20 | ip:58.37.87.*
问候一声l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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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树芳 | 2008/04/21, 07:46 | ip:60.213.121.*
骆老师您好,一大早就看了您的博文,非常高兴,更是高兴之余,对您提出: 我不赞成他们的理念或做法,但我敬重他们在纪实这条道路上的卓越和付出。
这是我看所有关于“摆与抓”争论中最理性的点评!否则在我们批评卢广的同时,也就把其他人如:吕楠、林强、解海龙、侯登科等等一大批纪实摄影大家们也间接的列于到被批评之列了吗?
我想现在我们在提倡打假的同时,是否不要扩大打击面,而是怎样去引导,因为我们师承太久,也有体制的原因在里面!一时改变也很难,但是先从摄影大家们自身上做起,以言传身教的方式去影响,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会改变一些的,毕竟摄影自诞生之日起,就是从摆拍开始的——因为那时曝光需要数小时!
最近许林、李振盛、贺延光等老师在倡导打假 的同时,也曝光自己曾经也“摆过”!虽然他们曾经因过去摆拍而功成名就,他们认识到了时下作假的严重性在这个时候,站出来打假,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在“打假与黑名单”问题上,虽然打假是必要的!但是一棍子打死的做法,也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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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修成 | 2008/04/21, 09:35 | ip:117.68.36.*
很赞同骆老师最后对吕楠作品的分析,实际上它是在干预了被摄对象,自认为是对被摄者心理状态更好的表现,实际上是强加给阅读者的一个阅读障碍,值得新闻界探讨和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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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洪枝 | 2008/04/21, 11:46 | ip:203.192.13.*
卢广讲解自己的拍摄经过,内心认为,这些控制是没有违背纪实报道大真实原则的。我仔细想过,这不是道德和诚信问题,这是理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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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这种评价。
有这种理念的人还不少,理念偏差也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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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晨光 | 2008/04/21, 13:38 | ip:61.149.38.*
吕楠许多作品都摆脱不了嫌疑,我在自己博里也疑惑过这个。看了骆老师此文,茅塞顿开。谢谢骆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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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宁 | 2008/04/21, 18:15 | ip:218.94.93.*
吕楠的作品如果照他自己说的那么拍出来的,
明显就是摆拍么,
摆拍不是不好,有些画面就是给人看摆拍,比如拍模特,
但是一但摆了就新闻作品。
恰当的做法是,吕楠的图片说明这么说:应拍摄者要求,被摄者把手伸了出来。
摄影 [回复]
弘涛 | 2008/04/21, 19:02 | ip:221.222.183.*
摄影、记者、是两个不同的领域。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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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修成 | 2008/04/21, 19:58 | ip:117.68.38.*
很客观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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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文坚 | 2008/04/22, 17:40 | ip:220.168.96.*
为什么要摆拍,为了追求画面的冲击力?为了让人看第一眼就震撼?照片的冲击力真的那么重要吗?有没有第一眼不会震撼,越看才越有味道的呢,我喜欢这样的照片。该摆的不可不摆,不可摆的一点也不能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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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科 | 2008/04/22, 17:47 | ip:220.200.143.*
问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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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锐 | 2008/04/23, 00:31 | ip:123.112.228.*
非常理智的分析!“这不是道德和诚信问题,这是理念问题”真说到点上
照片拍摄的“度”实在费人思量 有一点是我困惑的 譬如说你拍了这人正面却没拍他侧面后面 读者的视线显然被你的照片引导了 那也是没有正确全面反映这个人 如此说来 岂不是一按快门就是“假照片”?。。。但事实上 这也是我们能接受的、“假”的程度
我看过一位国外优秀新闻摄影师的纪录片 他不摆拍 但照片同样完美 为什么呢?
哦对 还有最近的费茂华事件 拍到了超越一般水准的好照片 就被怀疑造假 为什么呢。。。
这些“为什么” 是否和您说的“出现摆布、干涉拍摄对象并屡见不鲜的原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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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武进群 | 2008/04/23, 01:24 | ip:59.50.198.*
永红的回答分析透彻,以理服人。我双手赞成贵报及你"对摆拍的要求:1、我们不摆;2、别人摆了我们不拍。"
也顺问骆老师 [回复]
访客:访客 | 2008/05/06, 10:08 | ip:211.140.26.*
费茂华事件是因为“拍到了超越一般水准的好照片就被怀疑造假”吗?连费茂华事件中的基本事实也视而不见却仍要作沉思状,不能不说骆老师身边鱼龙混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