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村务监督模式 促进乡村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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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县规范提升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建设记述
华县,古称华州、郑国。南依秦岭,北临渭河,辖10镇4乡242个行政村,总人口36万。
华县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是古郑国的发祥地,郑桓公、郭子仪、杨松轩、潘自力等名人辈出。
华县物华天宝,资源丰富。是“中国的钼业之都”、“国家级无公害蔬菜基地”、“中国皮影之乡”。
华县是陕西省确定的首批扩权强县试点县。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和谐富裕新华县”的目标,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村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在着力提高农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同时,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研究和解决农村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强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工作。特别是2008年以来,华县县委、县政府按照省市纪委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要求,以抓点带面、规范运行、发挥作用为重点,在全县农村广泛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村级民主监督管理制度,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目前,全县已有233个村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占村总数的96.3%,在村级事务监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转变,为全县农村产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加强组织 建立机制
近年来,随着城乡建设的深入推进和区域城乡一体化战略的加快实施,华县农村经济迅速发展,村级财力逐步壮大,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愿望也越来越高。2008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试点引路、稳步推进、规范操作、发扬民主、尊重民意”的工作原则,县纪委确立了“试点先行、稳妥实施、逐步推广”的思路,在全县创建党务、村务、财务监督为一体的村民自主监督主体──村民监督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在深化村务、党务公开,推进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社会影响大、群众满意度高。2010年,华县按照省市纪委统一要求,结合“全市村民监督委员会质量效果提升年”活动开展,总结经验,在全县大力推行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

县委书记杨森明、代县长朱福俊在金惠乡党委书记魏稳山和乡长韩佩陪同下,在崔马村检查指导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创建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之初,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此项工作,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列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并将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任职报酬列入了财政预算。有效地促进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县上成立了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村民监督指导协调小组,并在县纪委设立办公室。各乡镇党委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督查考核。形成了“县上统一指导,乡镇具体实施,村组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县村民监督指导协调小组会同各乡镇及成员单位,先后深入14个乡镇28个村组,召开座谈论证会28次,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在反复酝酿、集思广益和结合实际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农村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实施办法(试行)》,以县委办、县政府办文件下发,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要求各乡镇也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办法。

县委书记杨森明下乡检查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时,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润民介绍情况。
推选并举,选好人员。在村民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的配备中,做到“三个明确”:一是明确村民监督委员会人员的组成。参照村“两委会”职数,要求不超过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委会职数。设主任1名,委员2-6人。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二是明确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三是明确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产生程序。采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的方式进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或村民代表在全体村民中提名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得票最多者任主任。在选举程序上,乡镇党委、纪委严格把关,并对各村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全面审查,并将候选人名单在全村公示后,然后组织村民代表及全体党员进行选举。
建好阵地,配齐硬件。华县按照“八有五统一”即:“管理有组织、工作有制度、运转有程序、办公有场所、对外有牌子、监审有章子、活动有记载、监督有实效”的标准,加强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阵地和硬件建设。“五统一”即:统一规格尺寸的村民监督委员会牌匾;统一规格公章;统一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制度、职责、权利、义务、工作程序等全部挂牌上墙;统一配发《村民监督委员会会议记录》等记录本;统一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公示牌,将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姓名、职务、照片、联系电话予以公示。并结合华县实际,指导各村建立了“一箱两栏”制度,一箱:党员群众意见箱;两栏:村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全县累计投资5万余元为村民监督委员会设置办公场所,配齐了必要办公设施。
强化措施 规范运行
华县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强化宣传培训和督查指导,促进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规范运行。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润民在赤水镇程高村察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记录
强化宣传,营造参与监督氛围。全县各乡镇成立了宣传小组,深入到各村组开展宣传工作,从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意义、目的、基本原则、产生程序、职责权限、工作要求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县电视台制作播放专题节目12期,在省市纪委网站等新闻媒体发表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动态信息18篇,印发资料5万余份,刷写墙体标语460余条,悬挂横幅56条,办板报232期,喷绘宣传板68块,组装宣传车20台次。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使全县广大群众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认识,营造了全民参与村务监督的良好氛围。

强化履职能力,推动全县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深入开展。
强化培训,提高监督水平。县纪委采取指导培训、乡纪委集中培训和分片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村民监督委员会培训工作。县纪委专门培训6场次,乡镇纪委组织专门培训25场次,共培训村两委会班子成员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1380人次。通过培训,村两委会班子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了明显提高,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参与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参与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在全县村民监督委员会组建中,县乡注重做好培训,规范工作程序。
强化指导,推进规范运行。实行县纪委常委包联、科室包抓,落实包抓责任。各乡镇也采取领导包片、干部包村的工作举措,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进行指导。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润民同志高度重视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的落实情况,先后22次深入乡镇、村组走巷入户,督促检查指导村民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工作运行,现场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有力地促进了工作落实。
强化监督检查,提升管理水平。在工作中,县纪委常委和分管科室组成5个专门督查指导组,先后20余次定期不定期的深入到包联乡镇、村组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面指出,及时纠正。召开三次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作会议,就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对进一步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确保村民监督委员会健康运行,发挥更好作用。

在抓点示范中,县乡抓好思想发动,推动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全面展开。
完善制度 规范管理
全县以制度建设为重要内容,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加强和规范监督机制。一是结合村“两委”选举办法,研究制定了《华县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明确了选举组织形式、候选人产生方式、任职条件、选举流程、注意事项等。二是制定《华县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权利、义务、议事规则和工作纪律作了详细规定。三是建立了考核机制。要求村民监督委员会定期向乡镇纪委、村党支部、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履行职责情况,接受村民代表的质询、评议和监督。乡镇纪委每年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履行职责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在年度信任度测评中,信任票数满意率不过半的,由村党支部上报乡镇党委和纪委同意,启动罢免程序,予以免职。四是建立了报酬机制。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任职报酬按大、中、小村定额,2000人以上的村为大村,每月270元,1000—2000人的村为中村,每月250元,1000人以下的村为小村,每月230元。由县财政拨付至乡镇村级报账专户,由乡镇纪委书记审核后进行发放。其他委员报酬实行务工补贴,从村级集体财务中列支。五是建立了工作月报告和定期会议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每月以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向乡镇纪委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乡镇纪委在每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县纪委报告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各乡镇纪委定期召开村民监督委员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新精神和新要求,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掌握了解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整改措施。县纪委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末组织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汇报会,采取会议汇报和书面报告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六是制定了《华县农村干部廉洁从事村务行为规范(试行)》,规范了村“三委会”领导干部行为,形成长效机制。

全县严格选举程序,确保了公开、公平、公正。图为莲花寺镇白家河村选委会人员清点选票。
赋予职权 监督有效
华县根据民主监督的职能,充分赋予村民监督委员会“四权”:即:参与权、建议权、审核权、监督权四项权利发挥职能作用,在工作中自觉做到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审核不审批、履职不对立,切实当好村民的贴心人,村两委会的好帮手,扎实推进了基层民主建设。
提升了村务管理的透明度。村民监督会委员列席“村两委”会,参与村级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开支等事关村民切身利益事项的讨论。尤其在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三资”(资产、资源、资金)、征地款分配、工程建设、低保、计生指标分配等方案的讨论与制定过程中,村民监督委员会积极参与,对方案提出合理化修改意见及建议,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减少了村级重大事项少数人说了算现象,维护和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管理权。赤水镇辛村村民监督委员会在该村480万元莲菜池产业工程建设中,从工程资金的筹集、建设方案的制定、工程的承包、工程建设质量等方面,进行了全程的监督,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

村民监督委员会组建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组建村都隆重召开了选举大会。
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积极主动深入村户了解村民意愿,收集村民合理化意见建议,并能及时否决两委会不合理决策,切实维护村民利益,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架起了村两委会与村民之间的“连心桥”。村民监督委员会建立以来,共列席村两委会议520余次,提出意见建议335余条,其中采纳311条,对360余项(次)村级重大事项进行了监督,否决违规违纪和不合理事项125件,全县信访量平均下降了56%左右。村民监督委员工作良好的运行,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瓜坡镇对各村地膜玉米种植补贴面积统计,各村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坚持不漏一户,不多报、虚报一户的原则,实施有效监督,全镇统计种植面积共计1.8万亩,享受惠农政策补贴36万元。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直接参与,有效化解了多报、虚报引发的矛盾。
融洽了干群关系。以前,一些村干部在村委会选举前向群众“拍胸脯”、“表承诺”,当选后只管“拍脑袋”、“表困难”,由此,干部和群众产生了隔阂,出现误解,甚至引发冲突。还有一些村干部确实是为了村上的事忙前忙后,为集体办实事,为群众办好事,但事与愿违,往往被群众怀疑是“别有所图”、“心怀莫测”。可现在村干部普遍反映:“有了监督委员会的公正评说,不必担心那些不必要的麻烦了,烦心的事儿少了,闲话没了,工作的劲头足了,可以放开膀子干大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还干部一个清白,给村民一个明白,对村级班子成员起到关心和保护作用。

全县严格选举程序,确保了公开、公平、公正。图为金惠乡韩凹村选委会人员在唱票计票。
促进了基层民主管理。村民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以来,重点对财务、低保、计生指标分配、集体财产处置、退耕还林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了监督。通过有效实施监督,对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起到了一定的督导和震慑作用,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金惠乡、下庙镇等乡镇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参与的监督事项以表格的方式进行登记,凡村民监督委员会参与监督的村级重大事项,都如实填写《村级重大事项跟踪监督情况》登记表,对监督的具体时间、事项、监督情况进行详细登记,使监督工作既阳光透明又规范运行。

瓜坡镇举办村民监督委员会授牌仪式后,井堡村“三委会”正式开展工作。
少华苍苍,渭水泱泱,君子之风,与之久长!
华州大地,基层民主清廉,和谐清风吹拂。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建立健全,推动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今年上半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30.95亿元,增长19.5%;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2563元,增长17.8%。全县呈现出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环境优美、生机勃勃的新景象。(渭南日报 记者 杨青山 通讯员 刘 革 王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