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的良心昂山素姬:恐惧与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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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年02月09日16:08我来说两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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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腐败的不是权力而是恐惧。那些掌权者恐惧丧失权力及无权者恐惧权力的蹂躏,都导致了腐败。大多数缅甸人熟悉这四种腐败:(一)贪婪的腐败,由欲望导致的腐败,是由于受到诱惑或出于那些人们的喜好背离了正确的道路;(二)偏狭的腐败,是采取错误方式去敌视那些心怀恶意者;(三)愚昧的腐败,是由于无知所带来的失常;(四)恐惧的腐败,这也许是四种腐败中最坏的一种,因为它不仅产生了恐惧,窒息并缓慢地摧毁了所有的是非观,大多数时候,它还是其它三种腐败的根源。
正如贪婪的腐败一样,不纯粹是贪婪,恐惧匮乏或恐惧失去他们所爱之物,都能带来这种后果。因而,在某种程度上,恐惧被超越、被羞辱或受伤害,都是恶意的种子。因此,除非摆脱恐惧的枷锁、自由地去追求真理,否则无知将难以驱散。恐惧与腐败的关系如此接近,一点儿也不奇怪。在任何社会里任何一种恐惧都充满了腐败。它根深蒂固地难以根除。
公众对经济困难的不满看起来像是1988年由学生示威所导致的缅甸民主运动的主要原因。这是真的:多年来不连贯的政策、无能的官方措施,萌发了通货膨胀和实际收入的下降,已经使国家变成经济的废墟。但是比起难以接受的生活水平,更为严重的是,它已经侵蚀了传统忍耐的美德,沉默的人们也由于腐败和恐惧扭曲了生命的羞耻感。
学生们不仅仅抗议他们的同志们的死亡,而且还反对否认他们生活的权力、剥夺生活的意义与未来希望的极权主义制度。并且,因为学生们的抗议与民众的普遍受挫相关,示威活动迅速演变为全国性的运动。其中一些热情的支持者是富有经验的商人。他们不仅扩大了必要的联系,保存了运动,而且还使运动在体制内取得了蓬勃的发展。但他们的富裕使得他们缺乏真正的安全感或满足感。然而他们意识到,不管他们自己以及其它同行的市民的经济地位如何,为了达到一个令人满意的效果,即使不是充分条件,至少也需要一个负责任的行政部门。当缅甸人民的权力就象捧在手中的水一样的时候,他们已经厌倦了毫无保障的不稳定的政局。   也许绿宝石那样凉爽
就象捧在手中的水
但是啊也许我们的权利
只是破碎的玻璃
捧在手里
这种锋利无比的捍卫着试图粉碎他们的闪耀着力量光芒的玻璃碎片,可以将其视为那些企图摆脱镇压的人们身上所闪现出的勇气的本质特征的一种生动的象征。

伯格由克昂山(Bogyoke AungSan)在他被审讯期间,把自己看作为一个不屈不挠地探索着缅甸问题之最佳答案的革命者。他激励人们鼓起勇气:“不要仅仅依靠别人的勇气与无畏。你们中的每一个人都必须作出牺牲,去成为一个无畏的有勇气的英雄。只有到那时候,我们才能够享受到真正的自由。”
需要努力去保持一个没有腐败的环境,在那儿,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恐惧由于受到法律的控制,而不直接地威胁到人们的幸福。法律不只是通过对罪犯采取公平的惩罚从而防止腐败。它们也促进创造一个没有营私舞弊的、能够满足人们的基本需求、保存人的尊严的社会。哪儿没有这样的法律。那儿维持正义与公共尊严的重担便落在了平民百姓身上。需要他们持续不变的努力与忍耐,才能把一个理性与良知由于恐惧而受到扭曲的民族,改变为一个法治的国家;在把人天性中的破坏力降低到最低点的同时,促进人民对于和谐正义的渴望。
在这个已经创造出致命武器、科技一日千里的时代里,它能够并且已经通过这种强大的、非人道的技术,控制了弱小与无助的人们。这时候,迫切需要在民族与国际水准上,建立起政治与道德之间的更为亲密的关系。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声明,全人类不分种族、国籍和宗教,每一个个体和社会机构都应该力争促进基本的人权和自由。但只要政府的权威是建立在强制而不是民意之上的,利益集团的短期利益□驾于长远的和平与繁荣之上的,那么,为保护与促进人权的国际性的协调性行为,将仍然是最可行的一部分斗争,将继续建立斗争的舞台,在那里,受压迫的被害者不得不依靠他们自己的内在力量去捍卫他们作为人类家庭中一员不可剥夺的权利。
革命的精髓是精神。它出自于一种理性的信念。为塑造出一个民族的发展进程,需要改变精神上的态度与价值观。革命的目标如果仅仅是瞄准在改善物质的条件上,改变官方的政策与制度,它就很少有真正成功的机会。如果没有革命的精神,那么产生了不公正的旧秩序的力量,将会继续不断地威胁改革与重建的进程。仅仅是呼吁与要求自由、民主和人权是不够的。必须万众一心地去坚持斗争,以不朽真理的名义去献身,去抵制由于欲望、憎恨、无知和恐惧的影响所带来的腐败。
据说,圣徒就是不断努力去尝试的罪人。因而自由人就是阻止自己继续做尝试的人,并且在这过程中,使自己适当地承担起维持一个自由社会所需要的责任与纪律。对于那些向往生命尽可能圆满与完整的人说来,免于恐惧的自由,既是一种过程、也是一种目的的基本自由。

一个想要建立强大的、民主制的、并且坚定地确保反对国家滋生权力的民族,首先必须学习将自己的思想从冷漠与恐惧中解放出来。
为实践自己的思想,昂山自己总是坚持不懈地表现出勇气――不仅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的,从而使得他敢于说出真理、遵守诺言、接受批评、承认缺点、改正错误、尊重对手并勇于与敌人谈判,从而在人们的心中赢得了当之无愧的领袖角色。正是因为这种道义勇气,使他在缅甸永远值得人们去爱与尊敬――他不仅是一个好斗的英雄,还是一个民族的精神源泉与良知。尼赫鲁用来描述圣雄甘地的话,正可以用在昂山的身上:“他基本教义中的无畏与真理,以及与此相关的行为,永远将被视作为大众的幸福。”
甘地与昂山,一个是伟大的非暴力倡导者,一个是国家军队的创始人,两者的个性截然不同,但因为向独裁统治的挑战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里都不可避免地有着相同点,因而,在那些起来迎接挑战的人身上存在着内在本质上的相似处。曾认为甘地一项最伟大的功绩是给印度人民输灌勇气的尼赫鲁,是个现代政治家。但是,在对20世纪独立运动要求的评价时,他发现并回顾了古印度的哲学:“一个个体或一个国家的最大的天赋……是勇敢,不只是肉体上的勇气,而且还是出自于精神上的无畏。”
勇敢也许是天生的,但通过后天努力得来的可能来得更加珍贵。勇气来自于习惯性地拒绝唯命是从。勇气可以被描述为“压力下的优雅”――所谓优雅就是面对残酷、持续的压力不断地更新自己。
在一个否认基本人权存在的制度内,恐惧往往成为了一种时尚――害怕坐牢,害怕拷打,害怕死亡,害怕失去朋友、家庭、财产或谋生的手段,害怕贫穷,害怕孤独,害怕失败。最为阴险的恐惧方式是化装为常识、乃至于至理名言,将有助于保存人的自尊与内在的人性高贵的日常的勇敢行为,谴责为愚蠢、鲁莽、没有价值或琐碎无用的。对由于恐惧而习惯于在铁幕统治下生活的人们说来,将他们从使人虚弱的恐惧的泥沼中解放出来,也许是不容易的。但即使在最为残暴的国家机器下,勇气也在不断地产生,因为恐惧不是文明人的自然状态。
面对肆无忌惮的权力,勇气与忍耐的源泉通常在于坚定地信仰神圣的道德原则以及身处逆境但仍然信奉精神与物质进步的历史观。人与纯粹的动物最大的区别是,他有自我改进和自我拯救的能力。人的责任的根源在于对完美的观念,欲望使之完成,理智使之发现面向它的道路。即使意志在这一条道路上无法到达终点,至少这段距离会产生超越个人局限与环境障碍的要求。这是理性的、文明人的世界观。它引导人们去挑战、去承受、去建设一个没有贫困与恐惧的社会。当真理、正义与同情的概念只是作为抵抗残暴权力的壁垒的时候,那么它们就仍然无法摆脱历史的陈词滥调。
人权与缅甸

缅甸人民看待民主,不仅作为一种政权形式,而且还作为一种基于尊重个人的完善的社会思想体系。当询问他们为什么对民主的要求如此强烈时,最不带有政治色彩的回答是:“我们祗是想能够自由自在地干自己的事情,而不必担惊受怕。”换句话说,他们想要的是基本人权,是有保障有尊严的安定生活──免于贫困与恐惧。《民主颂》清楚地表达了这种渴望:“我并非机器人祗吃米饭……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应该享有人权。”
可以预料,一旦人权问题成为民主运动的组成部份,官方舆论就开始嘲弄并谴责有关人权的整个概念,将其贬为不容于传统价值的西洋货。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作为缅甸传统文化基石的佛教,恰恰将最大的价值寄托在人身上。在芸芸众生中,唯有人能够达到佛的至高无上境界。每个人都蕴藏着潜力,不但能通过自己的意志与努力去认识真理,而且也能帮助他人认识真理。因此,人的生命是无限宝贵的。
专制政权却不承认人是国家的宝贵成份,以为公民不过是没有个性没有头脑──不能自立──可任意摆布的群氓。似乎人民祗是国家的附庸,而并非它的命脉。爱国主义被贬值为一种狂热的烟幕,用以掩盖威权主义统治者的不公,使他们得以按自身的狭隘利益来规定国家的利益。要求人们坚信不疑地接受官方教条,倒像在西方占统治地位的钦定宗教的正统教义,却不符合佛教更开放的态度:“怀疑不定,人之常情……。行,不基于传闻,不拘于传统,不止于流言……。知其谬而无益者,弃之;知其善而有惠者,受之。”
缅甸人感到困惑的是,那些承认人之固有尊严与不可剥夺的平等权利的概念,怎么会危及传统的价值观念。他们也难以理解,那些包涵在《世界人权宣言》三十个条款中的任何一项权利,怎么会被当做不是善而有惠的东西。至于说那个宣言不是由缅甸人用缅语写成,看来至少不是拒绝它的正当理由,尤其缅甸还是一九四八年十二月投票接受这个宣言的国家之一。
宣称缅甸人不适宜享有民主国家公民那么多的权利及优惠,这是在侮辱人格。同样,大成问题的是缅甸政府的逻辑,它认为自己倒适宜享有比那些民主国家政府更多的权利及特权。

逻辑虚弱、自相矛盾、脱离人民是威权主义的共同特征。极权主义政权企图用霸道行径来压制自由思想及新观念,并顽固维护他们自身的正确性,这造成了他们思想上的停滞,同时他们又把这种停滞加诸于整个民族。恫吓加宣传演出了压迫的二重奏,而人民在恐惧猜疑的气氛中学习掩饰与沉默。同时,人民也越来越渴望,要有一个制度能将他们由“吃米饭机器人”的地位提高为真正的人──在人权的保障下,能够自由思考,畅所欲言,昂首挺胸。
从一开始,缅甸的民主斗争就伴随着危险。为寻求对长期以来仅由少数精英掌握的权力及特权进行公平分配,这个运动极可能漫长而曲折。虽然压抑不住希望与乐观,但是也深藏着一种征兆,反变革的势力极可能是邪恶的。经常有人问到一个令人不安的问题:一个如此高压的政权真的会给予我们民主吗?而回答祗能是:民主,正如自由、正义以及其它社会政治权利一样,不是“给予”的,而是通过勇敢、坚定及献身挣来的。
对于被官方政策所拖后或由于社会冷漠而缓了的必要变革而言,革命反映了一种不可抗拒的冲动。民主的机制与实厶峁┝四轨驱崿F这种变革的途径,而无须诉诸暴力。然而,变革是对威权主义的诅咒,威权主义决不会容忍对其僵硬政策的任何偏离。民主承认持异议的权利,并有责任和平地调解争议;威权主义政府却把对其行动与教义的批评视作一种挑战。对立被视同为“对抗”,而对抗又被诠释为暴力冲突。受禁锢的头脑无法理解,对抗的概念就是要使较大的争议有一种公开交流,以便通过名副其实的对话得以调解。建立在压制上的权力所导致的不安全感,变成了一种要粉碎所有异议的需求。在自由民主的框架内,反对和异议能够作为正统和保守的对立面而健康地存在,并为一种普遍的理解所包容,即,要在尊重个人权利与尊重法律秩序之间建立平衡。
法律及秩序的字眼被频繁地误用为压迫的借口,以致于在那些已经体会了威权主义统治的国家里,这个词句本身已变得可疑。几年前,一位杰出的缅甸作家写了一篇有关法律及秩序的文章,他用官方术语nyein(宁)-wut(伏)-pi(拍)-pyar(耙)四个字来表达。他逐字分析说,它们在字面上的涵义是“闭嘴─缩身─粉碎─碾平”;并得出结论说,整个术语造出来就是为了对付一种不受欢迎的事态,即阻止出现一个进步的、精力充沛的、有警觉性的公民社会。法律及秩序没有任何内在的价值,除非“法律”被视同于正义,“秩序”被视同于风气──人民在正义得以伸张后的满意表现。佛教关于法的概念基于“达摩”──正与善,而不是基于权力,这种权力将不容更改的苛政强加在没有自卫能力的人民身上。一个制度是否正义的真实量度,就在于它对最弱者提供保护的程度。

哪里没有正义,哪里就不会有可靠的和平。《世界人权宣言》承认:“如果人不被迫采取叛乱作为反抗暴政与压迫的最后手段”,人权就应该受到法治的保护。祗有封闭的头脑才否认保障人权的公正法律是和平与安全的必要基础,并将和平诠释为所有反对派的沉默,将安全诠释为对自身权力的保险。
在缅甸人民追求民主的进程中,他们不仅探索那些在他们国家外部世界的政治理论与实践,而且也探索那些已经溶入他们自身环境的精神及智慧的价值。这个运动具有经受精神冲突与忍受肉体折磨的能力,用以抵抗取消主义、偏执及仇恨势力的侵蚀。最令人鼓舞的是,斗争的主要原动力不是对权力、报复及毁灭的渴望,而是对自由、和平及正义的真正尊重。追求缅甸的民主是人民的斗争,是为了争取成为世界共同体的自由平等成员,享受有意义的美好生活。作为人坚持不懈努力的一部份,它将证明,人的精神能够超越他本性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