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霞:不应否认政治发展的“时滞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02:33:49

   最近有关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成为社会各界的热议。既是热议自然就有观点碰撞、众说纷纭。比如,如何评价我国三十年的政治体制改革,看法各有不同。有的认为30多年来政治体制改革始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深化,说政治体制改革严重滞后既不符合事实也不符合规律。但更有许多人明显不认同这一观点,认为这个说法与人们的感觉反差较大。由此更使政治体制改革成为社会舆论的聚焦点。笔者以为,从多个视角观察思考这一问题,有利于我们理性探寻有效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更好的实现经济与政治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作用。


  从理论上说,政治与经济发展之间客观上存在“时滞差”。马克思主义指出,经济与政治两者之间既有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又有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即经济基础决定政治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变化了要求政治上层建筑随之相应变化并规定其变化的方向及其内容。但是政治上层建筑在一定条件下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于是政治能够反作用于经济:或者促进或者阻碍经济的发展。一般而言,政治上层建筑的变化并不与经济变化同步发生,大多是经济变化在先政治变化随后。并且“随”到多“后”,一是取决于经济与政治之间不平衡所产生的矛盾状况,一是取决于执政党的认识及决心。邓小平同志深刻把握了经济与政治之间的辨证互动关系,在改革开放一开始就考虑如何启动政治体制的改革以适应经济改革开放的需要。为此,他于1980年8月18日作了著名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讲话。1986年在筹备党的十三大会议的日子里,他又多次强调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他指出:“重要的是政治体制不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他说:“我们提出改革时,就包括政治体制改革。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邓3卷176页)在邓小平同志领导下,党的十三大报告首次以大篇幅系统阐述了政治体制改革问题,对全党和全社会做了极好的思想动员。


  从实践上看,当执政党面对上个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国际国内复杂的局势变化时,“稳定压倒一切”,十三大提出的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只能被暂时搁置。党的十四大报告着重阐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模式而基本回避政治体制改革,直到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才重提改革政治体制。整个90年代我们党致力于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与之相比,政治体制改革力度明显减弱。因而有的地方在深化国企改革中一再出现打着改革旗号鲸吞瓜分国有资产和侵害职工群众基本权益的事。从那以后,中国的经济社会变化中出现了三个快速的特点:“经济快速发展、利益快速分化、党内腐败快速蔓延”。不稳定什么事情都干不成,放缓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以维护稳定,这从当时看是具有很大的合理性的,但客观上也确实出现了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发展快步前进不够协调的情况。


  正是面对这种情况,江泽民同志坚持邓小平关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思想,2001年他在解释 “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这句话的含义时强调了深化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改革。他指出:“无论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都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如果他们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那就必然要发生调整和变革。”“……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不断为生产力的发展和解放打开更广阔的通途。”(江选3卷273、276页)但是,一方面由于这种不协调的情况已经明显出现,给社会快速发展中本身必然要经历的社会矛盾多发高发时期又添加了新的诱发因素,另一方面由于对三个代表思想含义理解不深,未能很好地根据经济快速发展适时加大政治体制改革力度。于是,改革开放第三个十年期间,经济快速发展与社会矛盾突出并列行进。


  回顾三十多年的改革历程,尽管有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从总体上说我们党为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并且以政治体制改革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环境。但客观地梳理情况分析问题,也要承认三十年中政治改革与经济发展之间确实存在着某种不平衡。


  其次,正因为政治变化与经济发展客观上存在着“时滞差”,因而不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与监督制约不到位的政治权力相互作用,就成为产生新的既得利益的条件。而既得利益的坐大又增加了政治体制改革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了政治与经济发展之间的不平衡。市场经济本身是利益多元化的经济,利益的多元化必然产生利益搏弈。但关键是如何进行利益博弈。从一定意义上说,政治就是协调利益关系,以体现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来规约和引导利益正当博弈的机制。因此,必须以法治来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我们党在十五大提出了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然而,法制建设和法治理念培育都需要一个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制定各种法律的过程本身就是各种利益搏弈的过程。由于人民群众参与法制建设的渠道途径还很不充分,立法过程中体现人民意愿的声音相对微弱,而既得利益的话语空间较多,于是立法中出现部门利益法制化、局部之间利益相争而使法律难产的现象等。结果,法律制定和实施的时间推延过程变成了利益逐渐坐大的机会。同时,我们有一些同志还没有完全走出以政治取代法治的惯性思维,遇到问题不自觉地习惯于以政治压法治,于是法治权威不自觉地被削弱,既得利益打着政治旗号就能方便地摆脱法治约束,这又给既得利益坐大提供了一定的空间条件。正由于此,目前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出现了既得利益绑架政党、绑架政府、绑架政策,打着各种旗号不断攫取新的利益的情况,以至于党内恶性腐败案件时有发生。也正是因为此,我们党在推出一些政治体制改革举措时阻力重重,人民群众盼望已久的改革举措或者胎死腹中或在执行中扭曲走样。目前的情况再一次映证了邓小平论断的深刻性和正确性: “尤其是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改革,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它涉及的面很广,涉及一大批人的切身利益,一定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复杂情况和问题,一定会遇到重重障碍。”(邓选2卷153页)就此,我们不能否认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发展之间客观存在的不平衡。


  再次,这几年我国频发的灾害凸显出非常态时期社会运转机制的功效,于是有的同志把常态时期与非常态时期的社会运转机制混为一谈,以此否定政治体制改革有所滞后的问题。一个社会的常态运转机制应该表现为法治基础上的政府依法开展日常行政事务,各类常设公共机构有效履行职能、各项制度常态有效运转、社会公民职业活动和日常生活井然有序。当社会因特殊事件而进入非常态时期,以政府主导和权力控制支撑的社会动员和社会组织运行机制,就充分显示出集中权力和权力强制性作用的特点。非常态的社会机制只能运用于非常态的特殊时期,如果把非常态机制常态化,则社会正常运行的制度和法治基础就将被改变,这样的社会运行机制没有可持续性,政府要长时期坚持这样的运行机制一方面可能使社会生活发生紊乱,另一方面必将因运转成本巨大而背上沉重的财政负担。所以,我们不能把非常态社会运行机制的特点和功效当作是政治体制的优点优势而有意固化之,而要清楚区分这两种体制的适用时间和空间条件,防止因认识的偏差而误导了我们的改革。


  第四,由于有的同志思想方法的某些片面性,把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民主政治与坚持党的政治原则对立起来,因而在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些关键要害上迟迟难以迈步。有的人以为固守原有体制格局就是坚持党的政治原则。这是一个极大的误区。党的理论从来都明确坚持的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而没有说是坚持原有权力体制格局不动。如果说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我们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取代计划经济体制,使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更加具有生机活力的话,那么 “政治体制改革”这个提法本身就表明,我们同样不能固守以往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只有破除原有过度集权、缺乏科学分权制衡的政治体制,才能把权力这个老虎关进以社会主义法治所编织的笼子里,从而切实体现和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对政治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使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因之而逐步健全并激发出强大的生命活力。


  但是有的地方被不能突破原有体制框架这条“潜规则”所束缚,于是改革探索变成了“戴着脚链的舞蹈”,只能是体制框架内具体操作层面上的狭小空间里的有限改革。即便是这样,改革者还得冒着承担政治责任的风险。这使得基层的改革略微往前走几步就因被“隐形天花板”封挡进路而陷入止步不前或进退两难境地。最近以来有的地方探索的民主政治改革甚至直接被正式非正式的叫停,更激起民间舆论大哗。


  第五,我们党提出的改革任务缺乏有效落实的相应机制,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相应滞后的原因之一。一些地方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形式主义,把我们党提出的政治体制改革任务要求当作已经做到的现实,把深化改革的说法宣传成自己政绩的做法。邓小平在1978年底就批评过“政治的空谈往往淹没一切。”(邓选2卷150页)我们一些地方热衷于漂亮言辞和表面政绩,对政治体制改革的难点热点缺乏艰苦扎实的研究思考和深入探索,因而一些改革任务提出多年至今还难见明显成效。比如,早在十五大报告中,我们党就明确地提出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十多年过去了,究竟这三者如何有机结合有机统一,理论上没有讲清楚,实践上也始终没有明确的推进路径。于是有的地方,“坚持党的领导”的真实含义成了维护某级书记的个人权势;“人民当家作主”常常是社会公众感觉为“被代表”、“被提高”、“被同意”、“被高速”……;“依法治国”在有的干部那里理解为“权力拿着法律治国民”。 从提法上看,我们党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改革意见,现在的问题大多不出在说法上,而是出在难见到好的做法,更难见好机制支撑好做法,因而,在一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和社会长治久安的政治体制要害问题上,社会公众感觉改革进展不大,甚至有的还有倒退迹象。


  举例来说。干部分类方面,我们在1990 年代前期试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时,就已经把政府公务员明确分为政务类和事务类两大类别,并试行不同类型不同管理办法。后来江泽民同志在谈到造就人才队伍时把干部分为党政人才、经济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但现在有的地方不仅在党政干部中模糊政务类与事务类的区别,甚至不顾党政官员与企业管理人才明显的不同专业区别,打着干部交流的旗号,一方面安排将要退休的党政官员去企业合理合法地拿取几年高薪,以备晚年之需;另一方面把期望在政治舞台上获得更大空间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直接任用为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而这些明显不符合干部科学分类、科学管理的做法,近年来颇为流行。再比如,正是由于对政治权力的监督制约不够,尽管腐败势头从数量上似乎有所遏制,但从案件看党内腐败现象正在趋向恶化:腐败官员的级别越来越高,情节越来越恶劣、数额越来越巨大。有的官员贪污索贿款额动辄上千万,甚至有的正部级干部贪贿数亿元。


  所有这些都表明,判断政治体制改革是不是真正推进,不在于是否有了好的说法,而关键在于是不是能切实解决要害问题,使人民看到实效。邓小平同志指出:“人民是看实际的”。(邓选3卷296页)只有使人民群众在实际生活中通过大量事实亲身感受到我们党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努力与成效,我们的宣传才能被社会公众接受和认同,才能提升政府的社会公信力,才能把社会力量充分团结和凝聚在执政党的周围,更好地有序而平和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2010·11·7)


  蔡霞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