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焚烧麦秸罚款500元--1000元--2000元 拘留15天”论“依法治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02:34:52
2010-06-22 记者观察        

近日记者到山东滕州市采访时发现,在该市东沙河镇公路旁和田间地头却充斥着这样的标语:“焚烧麦秸罚款500元 拘留15天”;而该市官桥镇、鲍沟镇公路旁却分别出现了“焚烧麦秸罚款1000元和2000元”的标语警示。

记者想知道,一个社会、一个城市、一个共产党领导下的执政党对待同一件事,反而形成了500元、1000元和2000元差距。试问:这种没有法律依据的标语是谁张贴的,又是谁允许张贴的。在其他地市采访中也发现类似口出法随的现象:某镇政府围墙上的大标语:“计划生育,一胎一扎;该扎不扎,房倒屋塌;”某村委会的墙上标语:“坚决打击越级上访!”

......人们看到的“法律”就是这样,就是这样充满威吓、恐吓。当人们举目四望,扑面而来的都是“罚款”、“扒房”、“牵羊”、“坐牢”等充满暴力的字眼,时时处处在制裁的恐怖氛围中:当烟花爆竹、矿难等一系列事故层出不穷,使农民在“饿死”还是“炸死”之间艰难选择时,法律没有光顾,而一旦口袋里有了俩子儿,各路收费执法人员就接踵而至,甚至还粗暴、野蛮执法;当他们被无故殴打、被拖欠工钱却求告无门,丝毫滋润不到法律的阳光雨露时,他们还会去信仰法律吗?

“依法治国”的号子,我们已吆喝了好多年。据说,人们越来越感到法律的重要。但法律在人们的心目中到底是什么样,似乎并没有太多的人去探究。

按理说,法律不仅包含着要公民不去做禁止的事情,还包含着要公民坚决地去行驶被赋予的权利,它是法律的一个更重要的内容。但令人遗憾的是,如今法律许多时候给人的印象只是义务,而不是权利,人们只知道不应该干什么,而不知道应该干什么。

看美国的警匪片,常会见到这样的镜头:警官一边将犯罪嫌疑人押上警车,一边说:“你有权保持沉默,你说的每一句话都可能在法庭上成为对你不利的证据。”这就是著名的“米兰达忠告”,他时刻提醒犯罪嫌疑人用法律保护自己。可像上面记者谈到的派出所长的言行,的确使记者感到“后怕”。

有人说,法律的作用应体现在两条线上,即:惩罚线,对违法行为的惩处;保护线,对社会底层弱势者的保护。

然而,“屈死不告状”仍是当今社会一些人根深蒂固的观念。记者则认为,真正的法律应该体现着对人权、平等、自由、民主、博爱、人道、公平、正义等人类公认的普遍价值的张扬和维护。对于法律,人们看到的不应仅仅是严刑峻法的一面,还应看到其普渡众生、解民倒悬的一面。

目前,陆续开始实施的我国30余部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因为关注普通人的权力,具有亲民色彩,而被人们称为“人性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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