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货币制度和货币形态的演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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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货币制度和货币形态的演变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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爰金

五铢钱

铁钱

通宝

卢金

咸丰

杂谈

分类: 钱币论文

中国古代货币制度和货币形态的演变 2

三、通宝钱

    通宝钱是以通宝(或元宝、重宝)为钱名的钱币,改变了过去以重量为钱名的旧制,而以帝王年号为主要标志,在流通中取代了五铢钱。这种钱币,从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开始铸造发行,到清朝末年,共流通了一千二百九十年,对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经济有很大的影响。

    通宝的含义是通行的宝货。由于过去钱币经常减重,钱名重量与实际币重相差悬殊,采用通宝的名称可以掩盖这样的矛盾。同时也表明钱币的流通手段职能大大加强,交换中不必过于强调它的重量,就可成为社会公认的媒介物。通宝钱的形状仍为外圆内方,肉好(37)皆有周郭。直径一般为2.4厘米左右。币材为铜、锡、铅合金,一般一枚重约四克,一千枚合唐衡制共重六斤四两。最早的通宝钱为唐高祖铸造的开元通宝。(图4)法律规定,开元通宝每枚重量为2.4铢,每十文钱币重一两。后人嫌2.4铢这个数目麻烦,就将“钱”引伸为一个新的衡制单位,每一枚钱币的重量为一钱,十钱等于一两。开创了两以下十进位的衡法。后来各朝铸钱,大小轻重都以开元通宝为标准,“钱”这一重量单位就沿用到现代。

    通宝钱的一个特征,是历代皇帝为了表明自己的统治权,都在钱币的铭文上大做文章。开元通宝是唐开国第四年开始铸造的,取名开元的意思是自唐高祖李渊开始,要去除过去的币制积弊,富国强民,开辟新纪元。以后各朝皇帝大都把自己的年号铸在钱币上,作为他至高无上的统治权力的象征,所以叫做年号钱。年号钱最早出现于五铢钱体系南北朝时成汉李寿的汉兴钱,但当时仅系偶然现象,流通时间很短。但在通宝钱体系,从唐高宗乾封泉宝以后,直至清末,各朝所铸钱币多数都是年号钱。如两宋三百二十年间,共铸45种年号钱。

    通宝钱的铭文书法和图案标记具有较高的艺术性。总的说,五铢钱多为篆书,通宝钱在唐代多为隶书,五代十国的南唐开始采用真书,两宋时则真、草、行书与隶、篆体并用,并且出现了“对钱”。对钱,是同一种年号钱,同时有两种或多种书体,或篆、真,或行、隶,相配成对,而钱的铜质、大小、轻重、厚薄以至穿孔、轮郭的广狭、制作风格都完全相同。如宋仁宗、神宗时的真、篆书对钱;宋徽宗时的篆、行书对钱,篆、隶书对钱;南宋高宗时篆、隶、真三体书对钱等。与宋同时的辽、金、西夏等国也都有各种不同书体的钱币。通宝钱许多铭文书体很讲究书法艺术,一些钱币上的文字多出自名家手笔。如唐初的开元通宝为欧阳询所书,是“八分书”隶体,极工整。宋初的淳化元宝有宋太宗亲自书写的真、行、草三种书体,即所谓御笔钱。崇宁通宝、大观通宝的多种钱币都是宋徽宗所书,铁画银钩,号称瘦金体。元祐通宝的文字则有司马光、苏东坡写的。此外,还有不少钱币上铸有各种图案或标记,如开元通宝上铸有星、月、太阳、星月、双月、莲纹等等。有一种开元钱,在穿孔的上面有一仰月如,也有作俯月的如。此月文来源,有人说是在向皇帝进呈钱模腊样时,被皇后掐了一指甲印,铸钱时不敢改动,就遗留在钱背上。更有人说这“月文”是杨贵妃的指甲痕,金朝人曾写过“金钗坠后无因见,藏得开元一捻痕”的诗句。另一些专家认为,这是受到西域钱币上铸星月图案的影响,是钱币的一种图案或标记。

四、制钱

    制钱是明、清两代所铸造的钱币,是通宝钱体系的一种特殊类型。按照明朝规定,本朝所铸造的钱币为“制钱”,对以前各朝代的钱币则统称为“旧钱”。制钱和旧钱可以并行流通,但在兑换比价方面有差别。比如明嘉靖时就规定,嘉靖制钱七文可兑白银一分,而前代旧钱则需三十文。清代币制仍然沿袭明代旧制,所以,制钱制度一直延续到清末。制钱流通时间,大约共五百多年。清制钱的消亡,也就结束了钱币流通的历史。

    制钱的形制,仍然维持了方孔圆形。名称也是以各个皇帝的年号为钱名。如洪武通宝、永乐通宝等。明朝统治者在货币体制上比较注重纸币,所以开国以后对铜钱铸造和使用时开时禁,从宣德到嘉靖的几十年间则完全停铸和禁用铜钱,民间盛行纸币、白银或实物交易。嘉靖六年(1527年)因纸币宝钞膨胀过甚,不能再用,才又恢复铸钱。从洪武到正德的九个年号制钱,都是嘉靖时补铸的。清朝入关前已铸造自己的钱币,入关后制定钱法,有五种钱式,即:一式为光背(钱的背面没有文字)仿古钱形式;二式为仿唐开元钱形式,钱背面有一个汉字用来标明铸造机关的局名;三式为钱背有“一厘”二字,四式为钱背有两个满文标志铸造机关的局名;五式为钱背有满、汉文各一字标志铸造机关的局名。以后各朝每改一次年号就新铸一种年号钱,从康熙通宝到宣统通宝共十种,形制则选用上述五种范式中的几种来铸造。康熙晚年还铸造过一种字形写法不同的康熙通宝,色泽金黄、光闪夺目、质地精细,据说这种钱内含有黄金,是年羹尧任四川总督时,将庙里鎏金罗汉熔铸的钱币,所以人民把它叫做罗汉钱。清末制钱曾一度使用机器制造,叫做机制钱。如光绪十四年(1888年)广东等地都曾制过。但因成本较高,不如造铜元有利,因此铸造的数量不多,流通不广。

    清代制钱,在嘉庆、道光年间,私铸小钱大量涌现,日本的轻钱也大量流入。同时,鸦片贸易使白银大量外流,结果市场上铜钱与白银的比价变为银贵钱贱,以铜钱计算的物价不断上升。咸丰时期制钱制度进一步混乱。咸丰三年(1853年)政府铸造大钱,面额价值划分十五个等级,普通制钱仍称咸丰通宝,当四的至当五十的叫咸丰重宝,当百的至当千的叫咸丰元宝,使用的材料种类也很多,有铜的、铁的、铅的,铜的里面又分为黄铜的、红铜的、紫铜的。不仅各种大钱币值计算不同,而且随着实际币值的下跌,钱的重量也常有变动,结果钱体轻重和面额大小互相矛盾,轻重倒置,当五十的钱体比当百的大,当百的又重于当千的。结果比王莽的宝货制还乱,通货严重膨胀,物价猛涨。

    制钱的流通,经过咸丰时的大乱,到光绪时期已是强弩之末,虽经几次整顿但仍日趋消亡。原因是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制度下的商品经济有了发展,要求比较简便易行的货币与它相适应。而制钱的种类繁杂,形制很不规范划一,成色质地也参差不齐。一串钱之中,经常夹杂质差个小的恶钱,人们把千文中夹恶钱百文以内的叫“毛钱”,夹百文以上的叫“一九钱”,二百文以上的叫“二八钱”,依此类推,甚至有“倒四六钱”,老实的商人、百姓经常吃亏上当。各地区流通的制钱也不一致,如京城行使当十大钱,外地则行使一文制钱。外地客商在京售货后须把大钱换成制钱,经常受到克扣盘剥。制钱的计量单位——“吊”的计算方法,各地也不一致。顺治时规定制钱一枚叫“一文”,千枚叫“一吊”。光绪时京津一带一百文为一吊,东三省一百六十文为一吊,山东、河北五百文为一吊,长江一带每吊为九百八十六。换算复杂繁难,极为不便,不利于民族工商业的发展。另一原因是,外国货币侵入国内,特别是国内铜元、银角相继兴起,逐渐代替了制钱的地位。以铜元为例,铜元形制工整划一,取消了制钱的中孔,花纹细致,不易假造。所以铜元一出现,人们都乐于使用,开始时它的市价高于名义价值,原定铜元一百枚当银元一元,光绪二十八年市价为银元一元换铜元八十到九十枚。铜元仍沿用“文”为单位,一般为一枚合制钱十文。但它的重量比当十钱轻,咸丰当十大钱重六钱,铜元一枚只重二钱。由于铜元成本低,可取得对倍利润,于是各省官僚纷纷鼓铸。铜元的铸造量,从光绪三十年算起,五年间增长了六倍多,从此流行了两千多年的方孔圆钱被挤出历史舞台。

    上述四大类型铜钱,主要是历代政府发行的钱币,此外,历代农民起义军也有不少铸造铜钱的。一般地说,唐以前农民起义军铸造的货币,多属于五铢钱类型,如西汉末绿林军的“更始五铢”、东汉末黄巾军的“太平钱”等。唐以后的多属于通宝类型,如唐末黄巢的“大齐通宝”,明末李自成的“永昌通宝”、张献忠的“大顺通宝”。清末太平天国在相当大地域行使过多种铜钱,如“太平天国圣宗”、“太平通宝”等。农民起义军的钱币,大多比当时政府的货币稳定,受到人民群众拥护。据说,明末人们甚至把“永昌通宝”、“大顺通宝”缝在帽子上做装饰品。

    我国古代钱币,除铜质的以外,还有用铁、铅、锡、甚至泥等材料制作的。这些材料的价值都较铜的价值低,所以这些材料制作的钱币一般都是作为铜钱的减值形式出现的,流通于战乱或通货膨胀的时代。铁钱是最常见的低值钱币。最早的铁钱,大约是在西汉初期出现的。近年来,长沙、衡阳西汉墓发掘中,就出土过较多的铁钱,有的一次发掘就出土三百余枚铁钱,其中有的铁钱形制类似汉文帝时的四铢半两钱。(38)铁制的五铢钱在文献记载中就比铁半两钱要晚多了。《梅福传》张宴注说,西汉成帝“河平二年,沛郡铁官铸钱,如星飞上去”,(39)据说这是最早的铁五铢。西汉以后许多朝代,都行使过铁钱。如:东汉公孙述铁五铢、三国刘备的直百五铢以及南北朝、五代十国、两宋时代的铁制通宝钱。比较有名的如南朝梁武帝的铁五铢,价值极低,交易时要用车载铁钱支付,计价时论贯(千枚)计算,物价上涨到一斗米卖八十万钱。北宋各朝铸造的铁钱种类和数量最多,两淮和四川地方专门行使铁钱,规定铁钱不出界,铜钱不入境。宋太宗时四川因铁钱发行过多,一匹罗要两万钱。清咸丰年间发行铁制钱,开始时因制作精整还受欢迎。后来又铸造铁大钱,从当五到当千有六种之多。由于铁大钱贬值太厉害,日常买卖交易以铁大钱计算的价格比铜大钱高五倍,后于咸丰七年正月初十日北京商户干脆拒不收用,形同罢市。

     我国铜钱制度,长期以来每一枚法定重量基本上是不变的,这是与外国铸币不同的一个突出特点。例如通宝钱,从唐武德四年(621年)确定开元通宝一枚重一钱以后,一千余年虽经无数次改朝换代而钱的法定重量却没变动。但是短时间钱币减重贬值又是经常出现的。自从汉武帝推行五铢钱,将钱币铸造权集中于中央朝廷以后,钱币减重贬值就成为统治阶级用来掠夺人民百姓财产增加财政收入的一个手段了。由于钱币的实际价值与名义价值相分离,从而同时伴随着出现通货膨胀和物价上涨。因此,从铜钱流通的二千余年长期历史来看,它的购买力水平总是处于经常波动的状态。物价上涨到万倍以上的至少也有五六次,而上涨十倍百倍的次数就更多了。历代政府实行铜钱贬值的方法,基本上有三种类型。一是减重,即将每枚钱币的重量减轻,使币材的重量小于钱币的名义重量。例如汉初的半两钱,原重十二铢,后减为三铢,但名义仍是半两,等于膨胀了四倍。董卓铸造的小钱,将五铢钱改铸一铢重,膨胀了五倍。减重钱又轻又小,人们对此十分厌恶,给它们起了各种别号,如綖环、翦边、鹅眼、钱、大眼贼、短命等等。如东晋沈充铸的钱极其薄小,每枚仅重一克,人们比作榆,唐代诗人们就常提到它,李贺诗云:“榆相催不知数,沈郎青钱夹城路”,李商隐诗云:“谢家轻絮沈郎钱”,反映了人民不满情绪。二是铸大钱,币材重量虽稍有增加,形体较大,但规定的面额价值要超过币材的几十倍甚至千百倍。如王莽的宝货制,“大泉”铜币币材比五铢钱加重二点四倍,面额作价等于五铢钱的五十倍,实际等于贬值到二十分之一。“契刀”铜币,一枚当五铢钱五百使用,按其重量则等于贬值成一百二十分之一以下。“错刀”币,一枚当五铢钱五千枚使用,约等于贬值成七百二十分之一。短时间内货币如此急剧贬值,使物价狂涨不已。史称:“赋敛民财什取五”,“米石万钱,人相食”。(40)三是改变币材的金属成分,降低贵金属铜的比重。如宋徽宗时宰相蔡京推行夹锡钱,即在铜钱合金配方中减少铜的比重,增加铅锡的比重,使黑锡和白锡占百分之四十三以上。含铜量只有百分之五十七左右,而标准的唐开元钱含铜量一般均在百分之八十三以上。结果夹锡钱币值降到二十分之一,引起通货膨胀,连宋徽宗也承认,“夹锡之患,甚于当十钱”。

第五节   金银和谷帛货币

一、黄金

1.早期的黄金货币

    黄金白银,体积小价值大,色泽美丽,不锈不烂,分割也不太困难,是适宜作货币的理想金属。我国古代金银产量较少,只能起部分货币职能作用。金银用作货币,据古籍记载距今大约已有三四千年的历史。《史记》说:“虞夏之币,金为三品,或黄(金)或白(银)或赤(铜)”,“金有三等,黄金为上,白金为中,赤金为下”。(41)《管子》也说,“先王以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布为下币”。(42)《汉书》则认为,西周初期黄金货币已有了一定的形制,还有法定的货币制度,它说:“太公为周立九府圜法,黄金方寸而重一斤……太公退,又行之于齐”。(43)但这些说法今天还缺乏考古资料的实证,然而商周时期黄金已在发挥货币的作用,是可以肯定的,在安阳等地曾出土过金贝和包金铜贝。

春秋战国时期,黄金已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货币之一了,与早期的铜铸币并行使用。当时大宗交易支付,国与国交往都使用黄金,封建贵族、大商人买卖珍贵的奢侈品,多以黄金论价,如千里马、象床、宝剑、玉卮、狐白裘等,都计值在千金以上。据说韩国有一美人,售价很贵,诸侯们不能买,后由秦国花三千金买去(44)。地主、商人的家产也往往以黄金计值,夸耀为“千金之家”。统治者们朝贡、馈赠、赏赐、贿赂也都使用黄金。如“尉缭说秦王,赂诸侯豪臣,不过三十万金,而诸侯可尽”。(45)当时各诸侯国的铜铸币——布、刀、圜铁等都有一定的流通范围,受地域的限制,而黄金则可通行于各国,不受国界限制,成为国际性货币。

    黄金作为货币,是一种以重量为单位的称量货币。黄金计算的单位有两种,一是“斤”,合十六两;一是“镒”(yì),合二十两。实际上这两种单位经常是混用的。楚国的黄金单位叫做“爰”,所以楚国的黄金货币,叫做“爰金”或“卢金”。楚国是多产黄金的国家,所以后世出土爰金也最多。爰金的形制,最初是圆饼或钣状(46),无铭文。近代还发现有铅饼包以金箔、银箔的冥币(47),说明爰金在当时已是相当普遍流行的货币了。后来,爰金发展为在金钣或金饼上钤印若干小方格和铭文,使用时根据需要把小方块凿开,以天平称量支付。铭文通常为两个字:一是“爰”字,一是国名或地名,如“郢爰”、“陈爰”、“专爰”、“■爰”、“卢金”等。以郢爰最为多见,因郢为楚国都城。卢金是钤有“卢金”二字小圆印的金钣,大约是楚国晚期的金币。卢金二字是表明此币经过化炉精炼,金质足赤的意思。这是因为楚国国势衰危,郢爰币值下降,改用卢金二字来维持货币信誉。根据对实物的化验分析,郢爰一般含金量为97—98%,卢金为94—95%。(48)爰金在楚国流通的同时,北方诸国行使一种金币叫做“圜金”。形状象圆饼,底部凹,表面隆起,有的似马蹄形,都刻有表示重量的文字和数码符号。但出土实物很少。

    关于早期黄金货币的购买力,古籍中记载的不多,也缺乏比较。《管子》曾记载,“粟贾平四十,则金贾四千”。(49)可以认为,一石粟值四十铜币,而四千铜币等于一斤黄金。《管子》又说,“黄金一镒,百乘一宿之尽也。无金则用其绢,季绢三十三,制当一镒;无绢则用其布,经暴布百匹当一镒”(50),可知绢价每匹值黄金十四铢半,布价每匹合黄金五铢。有关这方面的资料,还需要进一步发掘、研究。

2.黄金货币的盛行

    秦始皇统一全国后,规定黄金为上币,以镒为单位。西汉承袭秦制,黄金仍为法定货币,单位改为斤。这一时期,是中国货币史上使用黄金货币最盛的时代。

当时的货币流通,小宗买卖都使用铜钱,凡价值大和支付额多的交易都以黄金计算。据记载,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的有:赏赐、库藏、朝贡、助祭、算赋、买卖官爵和民间窖藏等。赏赐是黄金数量最大的用途。仅就《汉书》记载,皇帝各次赐金加起来的总量达九十万斤,合今天二百七十六吨还多。例如,陈平曾以四万斤黄金间于楚;文帝赐周勃五千金,宣帝赐霍光七千斤。皇帝娶皇后的聘礼,惯例为二万斤。其次是酎(Zhòu)金,这是汉代诸侯为祭宗庙向皇帝贡献的助祭费。按规定,以诸侯封地人口计算,每千人贡金四两,实际加起来就是很大的数量。如果交纳酎金重量不足或成色不好,则犯大不敬罪,王则削县,侯免国。汉武帝时,因酎金问题获罪夺爵的有一百零六人之多。黄金代表财富,西汉皇帝运用酎金及赎罪、罚款、抄家、卖官等手段,搜刮了大量黄金,集中于皇家。汉武帝时,皇室贮藏的黄金有五十万斤,约占全国黄金的一半。王莽时期,实行黄金国有,他制订了“宝货”制,使用严刑强逼民众交售(实际是没收)黄金和金制器物,藏于宫中,每万斤为一柜,在他灭亡时还存有六十余柜。(51)

    秦汉初期黄金货币没有固定的形状。出土的金饼、金钣,大体有一斤重的和一两重的两类。《汉书》记载,“黄金方寸,而重一斤”(52)。西汉的一斤约合今二百五十克,所以出土的金饼以二百五十克重的最为常见。西汉中山靖王刘胜夫妇墓出土有数十枚小金饼,每枚重量约合当时的一两。(53)汉武帝太始二年(前95年)铸“麟趾褭(niǎo)蹄”,(54)开始统一了黄金货币的形制。北宋沈括曾记述这种金币的形制:“麟趾中空,四傍皆有文,刻极工巧;褭蹄作圆饼,四边无模迹,似于平物上滴成,如今乾柿,土人谓之柿子金。”(55)各地西汉墓葬出土实物中,确有一些象马蹄状或兽趾瓣状的金饼,人们称之为马蹄金、麟趾金。此外,还有一种“金五铢”,是1980年陕西咸阳塬下出土的。它的大小形制与西汉五铢铜钱一样,黄金成色与西汉金饼一样,体重九克,比铜钱重一倍多。

汉代黄金与铜钱的比价,法定是黄金一斤值铜钱一万。但在民间实际流通中,则因时因地而有高有低。《九章算术》中曾记载:金一斤值钱“六千二百五十”,(56)“金价九千八百”。(57)在战乱年代,黄金价格变化甚大,如王莽失败后的长安三辅一带,曾有“黄金一斤,易豆五升”的现象。(58)

3.黄金货币职能的减退

    东汉至晋隋期间,黄金愈加贵重,人们对黄金的用途有了很大改变。用于大额支付和商品交易的情况锐减,作贮藏饰品和其他方面用处的大为增加。象皇帝对臣属的赏赐,西汉二百十五年间赐黄金有一百多次,东汉一百九十五年间赐金只有九次,而赐钱、赐物的相应增加,仅赐铜钱的就有六十四次之多。东汉赐金的数额也很少,总计约为二万一千七百四十斤,合今五吨半左右,仅及西汉赐金总数的2%。皇帝赐金少了,臣下献金的也少了,连赎罪也改用缣。把黄金作货币媒介以外的用途,则广泛发展。当时社会风气崇尚奢侈浮华,盛行用金银打造器皿、服饰。汉光武帝的内弟郭况,在家中就蓄有四百多人专门制作金银器物。(59)妇女们用黄金做首饰也很流行,曹植诗云:“皓腕约金环,头上金爵钗”是其时风尚的写照。同时,两汉之际佛教东传,魏晋以后道教也逐渐盛行,寺观庙宇、佛像、法器多用黄金装饰。北魏天宫寺造佛像,一次就用黄金六百斤。特别是战乱频仍,铜钱经常贬值,物价腾贵,人们多以黄金来保存价值,避免损失,这样,黄金就逐渐退出了市场流通范围,成为大家竞相贮存的对象。由于用金数量稀少,黄金的数量名称也起了变化。本来汉代称黄金一斤为“一金”,到了晋代,称“一金”却往往指的是一两了,这是因为使用黄金时用两计算已逐渐习以为常了,而南北朝以后就不再用斤计算了。

    唐宋时代,金银制作工艺达到相当高超的水平,黄金用于打造器物、饰品以及佛、道法事祭祀、布施等有增无减,黄金的用途更加广泛。与此同时,由于工商业和对外贸易蓬勃发展,以黄金计价、估值以及用于大额赋税、大宗交易的情况又时有发生。杜甫就有“囊虚把钗钏,米尽折花钿”的诗句。由于经济的增长,黄金的货币作用在这一时期又有所上升,但相比之下它作为贮藏、保值的作用仍是主要的。史籍对这方面的记载很多,如“天下金帛皆贮于左藏”(60)等等。元代以后,纸币逐渐流行,黄金则进一步退出流通领域。尤其是明朝,曾明令禁止民间用金银交易,但实行的结果是,白银未能禁止住,而黄金的货币地位则正式取消。

    黄金货币的形制,一直是多种式样同时并行的,但不同时期又分别以某一式样为主要形式。东汉以后,除圆饼形外,铤状逐渐多起来。金铤是狭长的金钣,似大臣用的笏,一直流行到唐代1979年山西平鲁曾出土金铤八十二件,金饼四件,部分刻有唐肃宗乾元年号。(61)南北朝时,黄金制的钱币开始出现,《南史·吕僧珍传》曾有生动的记述。这种金钱,多是仿照当时流通的铜钱的形制而造的。从出土实物看,有些金钱是从国外流入的,如拜占廷金币等等。唐宋时期,金银制的钱币已较普遍,但多用作祭祀、布施、馈赠、殉葬等,与流通中的铜钱有所区别。《旧唐书·玄宗本纪》记:开元元年(713年)九月,宴王公百僚于承天门,令左右于楼下撒金钱。杜甫诗云:“何时重此金钱会,暂醉佳人锦瑟旁”。张祜诗云:“长说承天门下宴,百官楼下拾金钱”。两宋时金银开始以锭的形式出现,这是一种砝码或绕线板的形状,为两端宽、中间窄的亚腰形。元代的金银锭又改为元宝形,即两端尖而翘起。明、清时又有中锭(小元宝形)、锞子(小馒头形)以及滴珠、福珠形状。上述多种形状的黄金体,都仍属于称量货币,在使用时需用秤称量,份量多者要进行截凿。

    黄金的购买力,东汉以后千百年来一直是比较稳定的。金银比价,大约为一比五左右,维持了相当长时间。至宋初为一比六点五二。明中期为一比七到八,明末为一比十左右。清乾隆时为一比十四左右,和当时欧洲的比价大体相当。黄金和铜钱、纸币的比价,则由于后者价值经常不稳,而变化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