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理论三十年若干重大发展 中国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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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理论三十年若干重大发展      2008-09-18 来源: 新华网

    [摘要] 中国共产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发展了党的建设理论,特别是在基本价值取向和某些重大理论观点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对党的建设有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 党的建设;  改革创新;  基本价值;  基本理论

    [作者简介] 高新民(1956-),女,山东沂南人,中共中央党校党的建设教研部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进入历史新时期的转折点。从那时以来,党逐步形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党的建设也随之取得全面发展,初步形成了执政党建设理论。本文仅就党建理论的某些新发展略述一二。

    一、党的价值取向的发展变化

    党的价值观具有多层次、多方面的内容。在政治生活中,价值观的某些要素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它们构成了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具有凝聚人心和长远的行为导向作用。

    (一)从“工具论”到“以人为本”

    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历来就是为人民服务。然而,把“以人为本”作为党的基本价值理念,则是一种深层次的价值取向的变化。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党虽然一直强调在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最宝贵的,但是,在长期物质匮乏年代,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更多是从政治意义上来看待人,强调的是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支持作用。党与群众的关系,也大多是从政党的兴衰存亡的角度来看待的,即失去了群众的支持党就会失败。从毛泽东时代起,党的领导集体就强调党的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工作路线和认识论上,强调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具体工作方法上,强调关心群众生活,等等。代表那个时代党的最高认识水平的论断,是1956年邓小平在八大上所作的修改党章报告中所讲的那段话,“工人阶级的政党不是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1]。这一观点,可以称之为“工具论”,是从政治层面对政党与群众关系得出的经典结论,至今对党与群众关系仍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市场经济通行的平等竞争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的人权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意识日益增强,对人的生命、人的尊严、人的权利的重视成为社会生活中不断涌动的潮流。在这种背景下,党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真正把党的宗旨上升到了哲学的层面,昭示了党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人,是人民至上。显然,“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超越了单纯的政治层面上对人的理解,凸显了对人的尊严、人的生命、人的权利的尊重,从而增强了党的价值取向的科学性、现代性。这种价值取向的变化是完全符合时代潮流的,唯有在价值层面上确立以人为本,才可能在政治层面上真正把人民利益摆在首位。“以人为本”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群关系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前不久在四川汶川地震中党对于人民生命的尊重和对群众充满人文关怀的行为表现,正是对这种价值取向的最好诠释。以人为本构成了“伟大抗震救灾精神”的核心与灵魂。

    (二)崇尚改革、崇尚创新

    党领导改革开放,但如果没有党自身的改革,没有改革创新的氛围,就无法领导改革开放事业。

    政党是生存于社会中的组织,当社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党自身面临两个选择:一是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不断调整、增添或改变自身功能与运作机制,以适应时代的变化;二是本身不变,因其适应性差而被时代淘汰。中国共产党政治上的成熟就在于,它在下决心改革时,就预见到了包含党建在内的政治层面都需要改革。因此,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党中央就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也就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因而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2]。换句话说,从改革开放的发端之日起,党中央就把改革开放视为经济、政治、文化的革命。而改革的先导,是全党解放思想,在精神状态上、在思想认识上与时俱进。因此,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中心思想就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1980年,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把党自身建设的改革与国家政治体制的改革紧密联系起来。他指出,党和国家存在着官僚主义、权力过分集中现象、家长制作风、干部职务终身制等弊端,“只有对这些弊端进行有计划、有步骤而又坚决彻底的改革,人民才会信任我们的领导,才会信任党和社会主义,我们的事业才会有无限的希望”[3-1]。在此前后,邓小平还多次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努力改善党的领导”[3-2]。他所说的改善党的领导,不仅仅包含改进党的工作方式、领导方法,还包含改善党的领导体制,改善党的组织状况,改善党的领导制度,改进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改进党的作风,等等。

    在实践中,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党的建设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党员社会身份复杂化多样化,党员个体价值观随着社会身份的变化而出现差异;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党内权力运作的体制与机制如何与民主政治、法制建设相适应,等等。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对于执政党建设并没有留下现成的理论与经验。与此相应,江泽民提出了“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即把党的建设的改革作为一个整体提出来,而不限于具体方式方法、具体制度的改革,这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在同样的背景下,围绕科学发展观,围绕“以人为本”的精神,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决定了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既十分重要又十分紧迫”[4],并从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等多个方面论述了改革的重点与具体部署。至此,改革创新作为一种导向,一种作风,一种精神状态,已然为全党所认同。

    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以及崇尚改革与创新精神的确立,构成了党的时代特征,标志着我们党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更大步伐地朝现代政党迈进。

    二、若干理论观点的充实与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建设理论具体内容的发展很多,本文不可能一一列举,只能择其要者简述。

    (一)党的性质——从一个先锋队到两个先锋队

    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这是从建党以来就明确的问题。但是,在执政的条件下,在社会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条件下,党的性质定位需要与时代相适应。党的十六大把党的性质定位于“两个先锋队”,即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以及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种新的定位,一是依据新的历史时期中国社会结构的变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并存,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而且,许多人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流动频繁,人们的职业、身份经常变动。这些新兴社会阶层人员,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作出了贡献,“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5-1]。党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当然也需要代表这些新兴群体的根本利益。二是依据党的性质的判断标准。看一个政党是否先进,是不是工人阶级先锋队,主要看它的理论和纲领是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是不是代表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是不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是依据党的历史地位的变化。中国共产党已经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一个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一个在受到外部封锁的状态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一个在全面改革开放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这一历史地位的变化,决定了党的执政使命是使中国真正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物质文化需求。由执政使命决定了党在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的同时,需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实际,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因此,把党的性质从一个先锋队拓展为两个先锋队,是在执政条件下对党的思想认识的重大突破,由此导致党的建设出现一系列新的变化。

    例如,在吸收共产党员的标准问题上,更加注重其能否自觉地为实现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符合党员条件,而非其社会身份;在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否的标准上,不再简单地看其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而主要看其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其财产是怎么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看其以自己的劳动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做的贡献;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积极建立和发展党组织,把符合党员条件的各方面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不断增强党在社会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等等。这些新的变化都是在“两个先锋队”思想指导下发生的。

    在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奠基者那里,共产党的性质都定位于一个先锋队。而当今中国的经济基础、社会结构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都与过去的时代有巨大的不同,因而对党的性质做出新的界定乃大势所趋。“两个先锋队”的提出无论对中国共产党的自身发展,还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的发展,都具有不可低估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