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县委书记“权大于法”的又一现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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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时评:县委书记“权大于法”的又一现实版
刘国昌
 
2010年05月08日00:02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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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双牌县政协委员胡佐军发言惹怒书记被停职检讨的消息在媒体公布后,网评不断,舆论哗然。有的说“这位书记的做法不高明”,有的说“这也太过分了”。然笔者以为,所说都对但却未点到关键处;这实际上是“权大于法”的又一现实版,应当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与警醒。
事情的经过很简单:3月11日双牌县召开县政协会议,县政协委员胡佐军作题为“凸显双牌比较优势 打开工业招商新局”的大会发言。县委书记郑柏顺听了“不高兴”;当胡佐军在发言最后说:“以上发言,仅一家之言,请大家批评指正。”时,这位郑书记“更不高兴了,他对周边的人说‘你代表是哪一家’”会后郑书记讲了几点意见:“一、胡佐军有政治野心,目无组织纪律,个人英雄主义膨胀;二、停止(胡佐军)县委办副主任职务,交出办公室钥匙;三、要他下农村带队两个月,回来后调一般科局副职;四、向县委写出深刻检讨。”
又是“政治野心”、又是“停职交钥匙”、又是“写深刻检讨”,一个发言,竟然招来如此“横祸”,这究竟为哪般呢?是胡佐军发言“有错误”?还是郑书记搞“权大于法”?明眼人一看便知,显然是后者。
政协会议大会发言是政协委员依据政协章程,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主要方式之一。通过发言,委员们对国家和地方的重大事务进行协商,对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这是参政议政的具体体现。双牌县政协委员胡佐军在县政协大会上发言,是行使自己权利所在,何错之有?然而却被县委书记停职检讨,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这不是“权大于法”,又是什么呢?
据说当时县里有两位领导觉得处理太重,提出了异议,但见郑书记的态度很坚决,就没有再反对。第二天,胡佐军就没再出席会,还写了一份3页纸的检讨。这些更充分反映了这位县委书记“权力过大,一人说了算”的弊端。他的主意已定,别人即便有不同意见也不能改变,那这里还有没有法治可言?
权大,还是法大?这是个在改革开放初期拨乱反正时就已讨论并有定论的问题。法与权,当然是法大!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强调依法治国,重申任何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那种热衷搞“人治”的做法早就遭到吐弃。没想到,时至今日在双牌县竟然还发生如此现象,岂不咄咄怪事?
这个现象提醒人们,权与法的问题,尽管已有定论并昭然于天下,但“权大于法”的事仍有发生。现在确有那么一些官员把权力看得很重,而对于法却学习、重视不够。处理事情时,想到的、使用的还是自己手中的权力。他们满以为“大权在握就可为所欲为”,这实则大错特错矣。如今已进入法制时代,那种“以言代法”的年代早已过去了。如果有人颐指气使仍搞那一套,反倒证明自己是在违法了。
对县政协委员胡佐军因发言遭停职检讨,人们表示同情;对那位县委书记的做法,人们表示不满和反对。但更应深入思考和实践的是,我们应该如何更好地实现依法治国,再不能容忍那种“权大于法”、“以言代法”的现象横行一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