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被骗的赵作海如何替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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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被骗的赵作海如何替人维权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10-11-12 11:02:44) 来源:四川在线-麻辣烫评论   11月10日,“公民代理人”赵作海从成都匆匆返回河南老家,就家中8000斤玉米以及刚花7000元买的两辆摩托车失踪之事,向当地警方报了案。据赵作海家人说,此事与赵作海的女友李某有关。(大河网11月11日)

  从上个月开始,赵作海作为“公民代理人”开始了专门替人伸冤维权的全国之旅。“除了食宿、路费,不收当事人一分钱”是赵作海维权行动中最为响亮的公益口号,一个月来,已辗转全国不少城市,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赵作海第一次被侵权、受了那么大的伤害后,并没有消沉下去,相反,在自己的冤案被平反后,毅然决然地替人义务打官司,不仅为自己追寻法律的公正,也无偿为他人寻求法律的公正,而且一个月来,他乐此不疲。能够迅速地走出如此大的生活阴影,对一个年轻人来说尚且很不容易,对他这样一个58岁的饱受耻辱的农民来说,更是难能可贵。

  正因为自己受到这样大的冤枉,所以更应该吸取教训,避免再受侵权。然而他偏偏又被侵权了,骗他的,是和他认识没几天就在一起生活的女友李某。自己总是被侵权,这是对赵作海这个想要无偿替人维权的人是无情的讽刺,而更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位对他侵权的女友,最初找他也是让他帮忙维权的。一个无偿替人维权的人,就这样被他的当事人侵权了。

  赵作海第一次被侵权,吃冤枉官司,原因是遭遇刑讯逼供,是被强制的,对他来说,更多是由不得自己的。而如果这次粮食财产遭窃,是女友李某所为,那么这第二次被侵权,更多的因素是自己造成的。这就让人不得不替赵作海担心,自己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怎么替人无偿维权?对自己的合法利益没有很好的保护意识,怎么去维护他人的合法利益?将来会不会被第二个“李某”侵权?

  但愿赵作海为他人维权前,自己的权益先维护好。(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络评论员)

作者:邵农夫
编辑:盛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