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抗震救灾期间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国税函〔2010〕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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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抗震救灾期间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
国税函〔2010〕1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青海玉树地震灾害发生后,由于灾区部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损毁丢失,不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正常的报税和认证,导致纳税人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正常抵扣。经研究,现就有关处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经稽核系统比对结果为“缺联票”的,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进行核查。属于地震灾害造成销售方不能按期报税的,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或其上级税务机关出具证明,购买方出具付款凭证,据以抵扣进项税额。
二、受灾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和劳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能在开票之日起180天内认证的,可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至税务总局,税务总局进行逾期认证、稽核无误的,可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经稽核系统比对结果为“缺联票”的,可比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办理;受灾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的,可比照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办理。
四、受灾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税务机关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相应电子数据)和防伪税控专用设备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将损毁丢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防伪税控发票发售子系统采集录入失控发票数据,将损毁丢失的专用设备登记后重新办理发行。
二○一○年五月四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抗震救灾期间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国税函〔2010〕173号 20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抗震救灾期间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国税函〔2010〕17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抗震救灾期间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稽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税函〔2010〕220号) 国税函〔2010〕2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2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8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 国税发〔2010〕5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10〕5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10〕5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纳税人俱乐部 纳税方法研究网 w...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氨化硝酸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43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 国税函[2009]617号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617号: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变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电网维护费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9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应非临床用血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4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复合胶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45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饲料产品征免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953号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自2010年3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