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批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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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批国企仍享受一红四特 老总退休每月养老金达8.28万

(2010年11月09日 17:15财经网)


                                                 何  伟

     (国企在旧观念支配下,把国有经济痼疾和垄断腐朽相结合,培育了一个权贵特殊利益阶层,建议改组国资委,其任务应另行核定)
    党中央11月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十二五”规划向全社会征求建议,我提四点:

第一, 对国有经济“有进有退”应有一个统一共识

“十二五”规划中提出:“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其中“有进有退”应有一个共识标准。

目前对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定量标准”,一个是“定性标准”。今年8月1日新华社称: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说:“近年来我国非国有经济尤其是私营经济的发展明显快于国有经济,从总体上看,统计数据并不支持‘国进民退’的说法。”这是“定量标准”。

另根据党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决定》,给国有经济定位称:“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这是“定性标准”,这一标准把国有经济任务定位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而数量标准显示不了这一定性。这一标准把国有经济限制在“三个行业两类重要骨干企业”之内,则属于“国进”,其他行业和领域则属于“国退”。但实际上与中央决定相反:

一是国资委于2006年12月将中央《决定》控制的“自然垄断的行业”,改为“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矿产资源”,大大扩大了国有经济控制的领域,一个政府部门修改党中央全会的《决定》,少见。这是明目张胆的“国进民退”。

二是根据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将国有经济锁定在“三个行业和两类重要骨干企业”,其外的国有经济应退出,而实际上有许多国有企业固守阵地,虽然效益低下,并没有退出,这是隐形的“国进民退”。

三是在“做大做强”、“保值增值”方针指导下,迫使国企去追逐利润最大化,不仅不“有退”,反而大大“有进”,央企进入房地产业就是一例。高达70%的央企——127家中94家——经营房地产,占到该行业的60%份额,60%以上“地王”出自央企。这是公开的“国进民退”。

四是一些垄断国企把民营经济拒之门外,这是霸王式的“国进民退”。

两个标准得出两个不同结论,会导致两种相反的决策,建议:“十二五”规划应有一个统一说法,有利于统一思想,推进改革开放,避免无意义的争论。

第二, 国有企业应重新界定

“十二五”规划提出:“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国企特权不解决,难以作到“平等”、“公平”。

一是今日国企还享受昔日国企特权:

今日“国企”还载着昔日国企的红帽子;

今日“国企”拥有垄断经营社会优势资源特权;

今日“国企”还享有获取大量国家投资特权;

今日“国企”具有从银行获取巨额贷款特权;

今日“国企”还有股票上市的优先特权。

这“一红四特”不解决,无法实现“十二五”规划中的“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竞争”的要求。

二是今日国企非昔日国企:

昔日国企资本百分之百国有,今日国企90%以上实行股份制,还有外资介入;

昔日国企无有经营自主权,今日国企不仅具有完全的经营自主权,还可和政府分庭抗礼;

昔日国企利润全部属国有,今日国企己数年不向国家交利润;

昔日国企无有分配自主权,今日国企具有完全分配自主权,不受国家约束。

可见,今日国企已发生变异,非昔日国企。

三是今日国企成为特殊利益集团:

在获取高额垄断利益后,在分配上向国际惯例看齐,实行高工资、高福利、高津贴。据数字统计,7个垄断行业职工占全国职工人数8%,而工资、福利收入占全国总额的50%以上,己成为特殊利益集团。

在经济效益上与国外同行业相比差距甚大,就强调中国特色。2009年,中石油人均利润1万美元,而埃克森美孚人均利润50万美元。股份制的高管收入可以向国际惯例看齐,但在效益上不应强调中国特色,收入向国际惯例看齐,效益讲中国特色,这是背理的。

今日国企老总在职时,享受高额收入待遇,年薪几百万、几千万(平安险马老总年薪6千多万)。退休后享受省部级待遇,还拿高额养老金(新华人寿前孙总裁退休后,每月养老金为8.28万元)两者均享受,成为权贵阶层。

以上表明,今日的国企在旧观念支配下,把国有经济痼疾和垄断腐朽相结合,培育了一个权贵特殊利益阶层,近年许多高管落马,使国企改革走偏方向。建议:改组国资委,其任务应另行核定。

四是理论上的误导使国企变质:

将以公有制为主体,误认为以今日国企为主体;

将今日国企错认为是全民所有制和国有经济,因而提出“国企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我党执政的支柱。”人为的抬高今日国企,贬低民企;

笼统提“保值增值”,迫使国企追求利润最大化,一是改变了国企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基本任务,一些提供公共产品企业,如北京公交,无法保值增值;二是一些提供准公共产品,如电力、燃气、信息等行业,都是垄断经营,又要提供公共产品,不应追求利润最大化;三是与民争利。

不加区别的“做大做强”国企。做大做强国企应属于“三个行业两类重要骨干企业”,而不应把属于改革对象的垄断企业做大做强。

这些观念上的问题不解决,会使国企改革走偏方向。

还建议:为信息行业设监管会。目前是工商不管、物价不过问、质检不监管、主管部门还袒护。监管会可制止信息行业忽悠消费者和霸王条款,维护数亿消费者的利益。

第三, 对农村应加大信息支援

“十二五”规划提出:“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其中缺少一个信息化。

近年强农惠农使农民得到经济实惠,但这些基本上属于输血,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必须使农民自己造血,才是治本。促使农民造血功能之一,是信息支农。目前国家只讲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而不提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应当认识到:农业不实行信息化,就不会有现代式的农业现代化。

目前城乡知识差别比经济上差距还大,城市基本上信息化,农村对信息几乎是空白。《人民日报》2010年2月23日报导:“全国农民上网比例只有0.2%,主要在东部地区。”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就是财富,就是资本。信息可以加速时间,信息可以提高效益。深圳在开发时提出:“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口号。目前我国农民不会上网,既不能加速时间,获得金钱,又不能提高效率,获取生命。农民在既无“金钱”又无“生命”的情况下如何致富?用信息支农,可以打开农民眼界,了解外部情况,加强和外界联系,把农民引入市场,学会科学种田,让信息光芒普照中华大地,使农村摆脱闭塞、愚昧、贫穷、落后的现状。农民通过网络,根据市场的要求,自已改变经营方式,实现“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这也是目前农民的强烈要求。现在己具备条件:一是家电下乡提供物质条件;二是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提供了空间。

建议:“十二五”规划应增加一项信息支农,作为“探索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新途径。”

第四:对一些重大改革项目应指定部门、专人负责,限期完成

“十二五”规划提出:“加快国有大企业改革。深化垄断行业改革。”但实际情况是久拖不得解决。

从撤消几个工业部,实行政企分开后,这些专业公司就继承了部的垄断特权,应成为改革对象,所以在多次中央文件里,都把改革垄断国企作为改革重点,称为攻坚战。但实际上,这些垄断企业在旧观念指导下,不仅没有改革,反而“做大做强”。在目前保GDP增长、维稳、抗金融危机的形势下,使垄断企业改革雪上加霜,步履艰难。建议:

一是指定某一政府部门、专人负责,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垄断行业改革,不要再拖下去。

二是根据宪法、党章,理顺党中央、人大、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准确定位、分工清晰、责任明确。如关于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一个政府部门不仅不执行,还越权进行修改。这应当由做出决定者来进行监督、纠正。但根据宪法、党章规定,党不能直接指挥政府部门。而人大有这一权力,但决定不是他做出,就无法监督政府部门执行。建议:今后中央有关政府部门执行的决定,是否交由人大通过,作为立法,监督政府执行,这应属于以法治国。

何伟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