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拿“最牛股东”怎么办 -涉嫌内幕交易的中外案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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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拿“最牛股东”怎么办
——涉嫌内幕交易的中外案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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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jfdaily.com  2008-4-11  稿件来源:解放网-报刊文摘
持有连续42个涨停的*ST金泰股票的“史上
最牛股东”刘芳,到暴涨10倍的ST长运的“第一散户股东”李予成,在ST股重组上获得暴利的个人大流通股股东,几乎都充满了神秘色彩。然而,当中央电视台几度播出关于这些神秘股东可能涉嫌某种内幕交易的新闻片后,却都如石沉大海,不了了之,没有任何的结果。
“最牛教授”任淮秀事件如今又被推到台前。
为这位教授带来大量财富和麻烦的股票叫“ST盐湖”,2008年3月11日股改重组完毕复牌,当天盘中一度暴涨643%,收盘时仍大涨529.17%。复牌前名为“S*ST数码”。
据多家媒体调查发现,ST盐湖第一大流通股股东任淮秀竟然是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其持有的101.54万股股份经过股改送股,市值已高达3425万多元!据悉,任教授兼任中国投资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此外,他还担任上市公司SST合金的独立董事。
3月12日,当ST盐湖复牌大涨后,就有记者闻讯前去采访他,而任淮秀也热情地接待了他们。任说,自己早年曾在华尔街工作,当A股市场尚未建立之时,他就开始研究股票,翻译了一些投资书籍。至于盐湖集团重组公司,则纯粹是碰上了运气。
然而,事情很快急转直下,出现了两则意料之外的传闻,令这位教授从此回避媒体采访甚至数天没有出现在学校。
一则消息是有人报料:ST盐湖的第二大个人股东,持有96.02万股股票的陈蓁蓁是任淮秀的妻子。
另一则更令人震惊的消息是,3月15日一位号称“接近ST盐湖的内部人士”透露,ST盐湖现第一大流通股股东任淮秀在S*ST数码重组期间曾担任顾问,是引入盐湖集团重组该公司整体方案的设计者。
目前的A股市场,类似任教授这样的获利过程,几乎没有办法直接启动对其的内幕交易调查。
种种现象显示当前我国内地资本市场的法规在对内幕交易活动的管制存在着重大缺陷。在此,我们不妨将任淮秀事件和前不久发生在美国证券市场上发生的“李国宝涉嫌内幕交易”事件作一下对比,就能清晰地看见这种监管上的区别。
当时,新闻集团启动了对道琼斯公司的并购活动,导致道琼斯的股价暴涨55%。随后,美国证券业管理委员会(SEC)在美国曼哈顿联邦地方法院起诉一对香港夫妇——王勤竞及其妻子梁家安(他们其实是替梁启雄操作),指控他们利用有关购并内幕消息购买了415000股道琼斯股票,相当于同期道琼斯全部股票成交量的3%,从中牟取巨额非法收益,据称高达810万美元。此后,SEC更向梁启雄好友,曾任新闻集团董事的李国宝发出“韦尔斯通知”,也就是提起诉讼前的最后一步,其中披露SEC正考虑对李国宝提出一项民事诉讼,状告其违反了美国证券法。
尽管李国宝坚持否认这项指控,但他最后辞任香港特区政府行政会议成员一职并在去年春节前与SEC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协议,SEC对获利最高的梁启雄处以1620万美元的罚款,其中810万美元是其利用内幕交易的获益,另外810万美元为罚款。此外,因为李国宝向其好友梁启雄透露了新闻集团即将收购道琼斯公司的内幕消息,因此也对李国宝处罚810万美元。
看到这里,读者可能还不明白为什么说李国宝案如此具有典型意义,那就请务必注意以下细节。
首先,据媒体报道,SEC并没有找到李国宝向梁启雄透露消息的证据,也没有找到李国宝本人利用该内幕消息进行交易而获利的证据。SEC只是声称,李国宝在获知新闻集团要收购道琼斯之后与梁启雄一起坐飞机去上海,之后,出现了梁启雄家人买卖道琼斯股份的事件。SEC认为,李国宝“应该知悉”,其所透露的信息会被利用。
美国,几乎所有的指控都是“无罪推定”,唯独证
券内幕交易是“有罪推定”。如某个人出于外人无法理解的理由,突然大量买入某个股票,而事后在短期内(通常指6个月内),这个股票的股价果然产生了较大的正向波动(通常为20%以上),那么法院会要求他(她)举证,为什么会在这么准确的时机去买这个股票,如果举证不出,就只能承认这起获利来自某种内幕交易。当然,法院会考虑一些实际情况,比如这个当事人是否有机会获取内幕信息,像上文中梁启雄因为跟李国宝是朋友且刚刚在买股票前一起坐飞机旅行,所以肯定无法证明自己清白。
2007年4月,我国证监会就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出台相关认定标准,并在有限范围内试行。9月中旬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其中规定上市公司股价在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超过20%,公司即须履行举证责任。
但是要想从根本上刹住内幕交易的冲动,光靠这种行政法规显然远远不够,更加严厉的刑事查处和打击势在必行。这种措施和李国宝案件中那种“退一赔一”并且永远禁入美国股市的处罚力度比起来,还有很大的距离。
(陈喆仕摘自《理财周刊》第12期 作者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