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暴力叫示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20:22:52

段定梅(左)、乔转丽一直留着两人在大会上被民警押着的照片。本报记者 吴伟 摄 资料图来源:新京报

人民网北京11月8日电(记者 李婧)“在多次上访之后,两位上访者被遣返回乡,不仅被警告、行政拘留,而且他们被警察押着胳膊,在广场上接受公开处理大会”。今天,针对媒体的这篇报道,记者采访了拍板进行“公开处理大会”的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政府,外宣办一位工作人员答复记者称“报道失实”。

报道称,段定梅和乔转丽是陕西富平县两名普通农民,2010年3月5日之前,她们曾因征地等问题多次赴京上访,之后被遣返回乡,一人被警告,一人被行政拘留。当日,她们被警察押着胳膊,在广场上接受“公开处理”,围观者逾万人。而且富平县电视台滚动播出处理大会的新闻。官方称,这是县里“集体研究的结果”。两位当事人均对媒体表示,这件事情给他们造成很大心理压力,段定梅甚至觉得当时“万箭穿心”,“眼前都是黑的”。

记者致电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政府外宣办,外宣办的工作人员一听完记者的采访要求,马上表示:“这篇报失实。我们正在整理文字材料上报。”这位工作人员称,这次“公开处理大会”实际上就是当众宣布了处理决定,“广场上没有一万人,顶多几百人。”

记者随即与专业人士进行了联系,北京律师许昔龙看到报道之后介绍,司法公开是指公开审理,公开宣判。现在,两位上访者的行为不需要审判,也谈不上宣判,不在司法公开的范围。许律师还表示,“法院应该是定纷止争的地方,是社会公正正义的最后一道堡垒,这两起事件的当事人均是因为对法院判决的不满而上访,说明她们对法院的处理结果心存疑虑,但无论上访是否有正当的理由,均不能采犬开大会示众处理’,这是对人格的侮辱。”押上访者“示众”创了哪些“最先进经验”

富平县拿上访者“示众”的做法非常好,此举创造了多项“国内最先进经验”,值得其他地方政府学习和效法。

维稳不是请客吃饭,应拿出“铁腕硬招”。上访尤其是越级上访,是当前影响稳定的最大隐患之一。“稳定压倒一切”的道理谁都懂,各地政府为了维稳也都不遗余力,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毋庸讳言,不少地方的维稳方式还处在“和稀泥”的初级阶段,力度不够、刚性不足,客观上助长了别有用心的访民的嚣张气焰。实际上,“稳定压倒一切”的精髓就在“压倒”两个字,对影响稳定的人和事一定要“压”,不打“倒”在地决不收兵。显然,这一点富平县做到了。当地官员甚至还叫嚣:“本来还想劳教她们呢。”看人家这力度!

维稳应开动脑筋,推陈出新。面对日益严峻的维稳新形势,各级政府必须拿出新的应对之道。富平县法院信访办主任刘银学、纪检组组长高建峰称,富平是“上访重灾区”。在基层信访工作中,最困难的部分就是对上访行为进行法律界定,所以难免会使用一些“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方案”。什么是“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方案”?这事儿不能说太细,但可以稍加提示:所谓“中国特色”,就是别的国家都没有、世界上“独此一家”的意思。你明白了吗?

“集体研究”是个宝。富平县政法委副书记任继文称,公开处理大会是由富平县“社会突出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集体研究后给出的处理方案。“集体研究”,多少违法乱纪假汝而行!要不咋说咱们是“集体领导”呢,要不领导们咋都那么热衷于开会“研究研究”呢。记住喽,以后不管做什么缺德事,一定记着祭出“集体研究”的法宝来。有了这顶保护伞,即使出了事也不会有人为此承担责任啦。

富平县委政法委员会和富平县外宣办给人民网独家发来澄清报告。全文如下:关于《新京报》等媒体报道严重失实的报告
  2010年11月8日,北京《新京报》以“陕西两上访女子被开大会‘示众’处理 ”为题的长篇报道,遂即被新浪网、凤凰网、搜狐网、华商网等多家网站刊(转)载。该报道歪曲了事实,改变了事情性质,违反了中央政策和新闻报道有关规定和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乔转丽、段定梅的上访确属无理访、违法访。

  乔转丽约十年前曾担任本组出纳,在其不再担任出纳的情况下,拒不移交组上的存折。该组提起诉讼,经一审、二审法院审理,执行中乔移交了组上的存折。事过数年,乔转丽在其自身权益并未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无端上访。后又提出县法院办公大楼影响其家采光,经鉴定并不影响其采光。乔转丽长期上访,要求“拆楼”、“逮人”,或补偿数十万元,甚至百万余元,还要为其家增划庄基等等。多年来,市、县、镇、村、组为乔转丽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但其上访的要价不断攀升。在其非理要求不能得以满足的情况下,每遇敏感时段串联他人赴京上访,曾在天安门等敏感场所混闹,多次被政府派员派车接回,浪费了大量的行政资源和纳税人费用,数次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我县相关部门为此多次召开听证会,向乔宣传政策和法律,广大干部群众公认乔转丽的上访纯属无理取闹,要挟政府,扰乱秩序。今年“两会”期间,乔转丽又串联段定梅赴京上访,在政府派车派员接回时,敲诈一定数额的现金后方才同意上车返回。

  段定梅因征地补偿款分配与其组上发生纠纷,经一审、二审法院审理,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提起再审,并指令市中院再审。在案件按照司法程序正常审理期间,在敏感时段串联乔转丽赴京上访,被京警方控制要求县上派车派员接回。

  二、2009年6月10日,中办、国办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22号),其中明确提出:“对经过法制教育和批评劝导,仍然违法闹访,到重点地区进行非正常访,或采取极端方式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处理。”“因违法闹访,依法受到处理的,党委、人大、政府信访部门和政法机关原则上不受理其以此为由提起的信访”。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公安厅2009年6月25日关于印发《关于处置涉访违法行为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陕公通字〔2009〕85号)第二条第二项第(十五)款将“进京非正常上访”列为涉访违法行为,明确提出“进京非正常上访经有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或教育无效再次进京非正常上访的……进京非正常上访……,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构成刑事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提出“有其他涉访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大力支持公安机关对涉访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置工作。”我县公安机关依照中、省文件规定精神,对乔转丽、段定梅相互串联、敏感时段、结伙进京非正常无理上访的涉访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是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是正确的。公开处理是在公开场合公开宣布处罚决定,增强了执法的透明度,并不违法。其目的是教育本人和教育群众。此后,乔转丽、段定梅又多次赴省等闹访,其并未受到应有的教育,现又借助媒体炒作,不断向政府施压,以达到满足其上访以来提出的无理要求。

  三、我们欢迎广大媒体就乔转丽、段定梅上访所要解决的合理诉求进行采访和监督,帮助政府使其息诉罢访。但我们强烈反对借此不负责任的炒作和歪曲事实的失实报道。如《新京报》所载“法院院长主持“法院院长宣布开始”是莫须有的捏造;官方称是“县政府决定的”是歪曲事实,把十分明显的无理违法访含混其词地说成合理的正常访,把仅有百余人到场对违法行为的公开处理扭曲为“万人批斗”大会;把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审理案件说成是“他认为官司过程有问题”;把无理要挟政府长期缠访、闹访说成是“重访”;更不存在县电视台连日滚动播出的事实。报道以偏盖全,或听一面之词大肆渲染,或借他人之名含混其词。在全国贯彻落实中办22号文件,规范和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全党、全国人民认真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的大好形势下,助长、支持“非正常访”、“违法访”风行无阻,其作为主流媒体的子报,其宣传的社会效果势必对社会大局的稳定带来极大的危害。

  我们要求,相关媒体应立即采取适当措施,删除失实和歪曲报道,澄清事实。

    富平县委政法委员会
  富 平 县 外 宣 办

  二0一0年十一月八日

陕西两女子因进京上访被开万人大会示众并电视转播 

两名陕西渭南市富平县农民进京上访后,被县政府组织安排了一次公开处理大会,由警察押着胳膊,在广场上接受“公开处理”。对于当时有多少人在广场参观两名农民“被处理”,记者没有查到统计数据,有现场目击者认为有近万人。

两名农民的生活从此被改变。她们变得自闭、自卑,唯一希望的事是“恢复名誉”。被影响的,还有他们的家人。富平县官方称,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县里“集体研究的结果”。

□本报记者 吴伟 陕西报道

11月7日,陕西富平县农民段定梅、乔转丽还在商量着,怎么“讨还公道”。段定梅说,尽管事情已过半年多,但她们还是无法“从噩梦中走出”。

事情发生在2010年3月5日。那天早晨,段定梅、乔转丽都被“接访车”带到了富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42岁的段定梅,高中文化程度,因征地补偿纠纷,曾将村组起诉至法院。她认为官司过程有问题,于是自己写材料,2010年2月18日到北京上访。

47岁的乔转丽,则是与富平县法院存在建筑采光权等纠纷,2008年时两次到北京上访。今年2月,是她第三次赴京。

在北京递交了上访材料后,两人于3月4日被北京警方移交渭南警方。4名工作人员连夜将她们用专车遣返回乡。3月5日上午,在富平县公安局做完询问笔录,段定梅被“警告”,乔转丽则因重访被处行政拘留十日。随后,她们被告知暂时不能回家,先在办公室等着。

近12时,警方通知,下午要开一个会,要求段定梅、乔转丽也要参加。“我以为是围在一起的学习班,领导批评教育一下我们,就让回家。”段定梅说。而此刻,在县政府广场,已有一两百人等着看这个会。段定梅的丈夫李志民也站在其中。

带着“自卑”的生活

当地一名村组长认为,公开处理大会“把小事搞成了大事”。

目击大会的理发店老板评价:“现在又不是‘文革’,哪怕上访户违法了,这也严重侵害了人家名誉。”

据李志民介绍,公开处理大会改变了他们一家的生活。他说,开完大会那几天,段定梅夜里无法入睡,躺着时会突然浑身哆嗦。三天三夜,段定梅除了发呆就是写材料。

3月9日,因为电视台的事,段定梅清晨6点多就出发去西安。“那时间人少,我选了条人少的路。”

段定梅、乔转丽都说,现在最不想见的是亲人,一看见,眼泪就在眼里打转。段定梅称,至今她没主动到任何一个亲戚家、同学家、熟人家串门,“我感到自卑”。村民李长茂说,没出事前,段定梅常去村口打麻将,但出事后,他只在村里见到段定梅一两次。段定梅说,那件事后自己能不出门就不出门,必须出门则希望遇到越少的人越好。有次她听见两个女人嘀咕,“好像是给这个女的开的会”,眼泪一下就涌出。

“我根本无法面对孩子。”段定梅被公开处理后,15岁的儿子辍学。李志民要在县里帮他找个工作,他不答应,宁可天天奔波去渭南打工。

事过几个月后,8月初,段定梅跟儿子进行了一番长谈。儿子说,妈妈“上大会”是他辍学的直接理由,不过更早的时候,2008年底,段定梅在街上贩水果被城管逮住把水果踩得稀烂,他当时就想不上学去打工,“就不会让妈妈这么难过了”。

47岁的乔转丽称,自己“上大会”后,一家人整天唉声叹气,不大说话。她说,曾经陆续有人给大儿子介绍对象,大会后再没人上门了。在西安上学的小儿子劝她别再上访,说同学们听说处理大会的事后,都在问他,“你妈妈做了什么事情啊?”

新京报回应陕西富平“开大会处理上访者不违法”说法

富平县法院副院长奥绘在公处大会上发表讲话,富平县政法委副书记任继文、富平县法院院长蒙振勤、富平县检察院检察长任天利均现身会常据富平县法院网

本报讯 (记者吴伟)昨日下午,陕西富平县发布官方报告表示,该县3月5日在县政府广场组织的针对两名上访者的“公开处理大会”“并不违法”、“是正确的”,“其目的是教育本人和教育群众”。但当记者要求其提供召开“公开处理大会”的合法依据时,未收到该县的回复。

“公处增强执法透明度”

昨日16时许,富平县政法委、县外宣办给本报发来一份报告,称富平县对两名上访者乔转丽、段定梅“相互串联、敏感时段、结伙进京非正常无理上访的涉访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是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是正确的”。

报告认定:“公开处理是在公开场合公开宣布处罚决定,增强了执法的透明度,并不违法。其目的是教育本人和教育群众。”

“可是,此后,乔转丽、段定梅又多次赴省等闹访,其并未受到应有的教育,现又借助媒体炒作,不断向政府施压,以达到满足其上访以来提出的无理要求。”

按要求“依法严肃处理”

富平县官方认为,依据中央政法委〔2009〕22号文件精神,“对经过法制教育和批评劝导,仍然违法闹访,到重点地区进行非正常访,或采取极端方式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处理。因违法闹访,依法受到处理的,党委、人大、政府信访部门和政法机关原则上不受理其以此为由提起的信访”。

同时,陕西省司法系统于当年也制订了相关意见,提出“有其他涉访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大力支持公安机关对涉访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置工作。”

记者据此于昨日下午向该县宣传部发出采访要求,希望其提供对公民召开“公开处理大会”的具体法律法规依据。截至昨晚11时,记者未收到该县的回复。

■ 释疑

1

法院院长未主持公开处理大会?

法院院长现身“公处”大会

富平县报告称,新京报所载公开处理大会由“法院院长主持‘法院院长宣布开始’是莫须有的捏造;官方称是‘县政府决定的’是歪曲事实”。

回应:记者在富平县法院网看到该网站刊载了一张公开处理大会的照片,3月5日当天,站在富平县政府广场上念稿子的官员正是该县法院副院长奥绘。背后列席的官员中,该县政法委及法院的主要领导都在。

今年8月5日,富平县政法委副书记任继文称此事“由县政府决定”。

2

公开处理现场只有百余人?

目击者估计到场者至少7千人

富平县报告称,公开处理大会“仅有百余人到潮,并否认富平县电视台曾滚动播出公处节目。

【回应】根据富平县法院网报道,这次公开处理大会“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主持,有20多个部门和其他上访案件的当事人参加”。

此前有媒体报道,召开“公处大会”的广场约有2000平方米,位于县城中心,“周边将近11万人口。”8月6日晚,一些现场目击者表示,当天除组织来的单位人员,外圈有大量的围观群众,估计到场人数约7000—14000。

渭南富平党政大会“示众”两公民,有太多疑问

民网首页今日推荐的“陕西两上访女被示众”,很有读头,也很难让人明白“为什么?”把个人糊涂处一一摘出,供“品尝”。

原文——两名陕西渭南市富平县农民进京上访后,被县政府组织安排了一次公开处理大会,由警察押着胳膊,在广场上接受“公开处理”。

疑问:农民进京上访,为何“被县政府组织安排”在广场上大会“公开处理”?还得“由警察押着胳膊”?

原文——富平县官方称,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县里“集体研究的结果”。

疑问:此处“县里”包括哪些“里”?有无党委集体研究?有无县人大常委会集体研究?有无人大代表们的集体研究?

原文——大会由县政府决定,法院院长主持;

疑问:什么时候法院院长的活动、工作由“县政府决定”了?有法律依据么?

原文——42岁的段定梅,高中文化程度,因征地补偿纠纷,曾将村组起诉至法院。她认为官司过程有问题,于是自己写材料,2010年2月18日到北京上访。47岁的乔转丽,则是与富平县法院存在建筑采光权等纠纷,2008年时两次到北京上访。今年2月,是她第三次赴京。

疑问:两位女公民的上访,谁能告诉她们什么地方违法违规了?

【意外】“不得申辩不许说话”部分:

原文——3月5日下午约1点,县政府广场开始布置会场,设了“主席台”,扯起了横幅:“富平县涉访违法行为公开处理大会”。

疑问:“富平县涉访违法行为”应该在广场大会公开处理么?

原文——近下午2时,段定梅、乔转丽被带上警车。民警提醒她俩“不得申辩、不准说话,否则会很难堪”。

疑问:“不得申辩、不准说话”的规矩有何法律依据?如果她俩“否则”了、将会怎么样的“很难堪”?

原文——8月7日,一名富平县的村干部透露,3月5日当天县里通知了各乡镇、各村组的干部去开会。他说“明知县政府在瞎搞,但我们不敢说”。

疑问:村干部都“明知县政府在瞎搞”,县委、县政府领导或领导集体不知道“瞎搞”?假如县委县政府集体研究时已经明白那是“瞎搞”,他们为何还要还敢“瞎搞”?

【处理】万人大会“被露脸”部分:

原文——主席台上坐了副县长以及县政法委、县法院领导。……据李志民回忆,当天的大会,由县法院院长宣布开始,由政法委书记宣读两人“违法上访的案情”,公安局副局长宣读行政警告决定。

疑问:政府机关代表——副县长,党委组织代表——县政法委领导,法院院长,公安局副局长;党、政、司法三方一起面对“违法上访的案情”。合适不合适?

原文——从3月5日起,富平县电视台滚动播出处理大会的新闻。3月8日,段定梅在朋友提醒下看了电视,次日,她立即去了省信访办,要求停播。

疑问:富平县电视台自愿主动“滚动播出处理大会的新闻”的么?县城广场公开示众还不够、还要用舆论工具广泛传播“公民被示众”?

【官方】大会乃“集体”决定 部分:

原文——在一篇名为《富平县法院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具体做法》的文章中,有如下段落:“针对个别上访户的违法上访和无理缠访,县法院及时向县委、人大、政府汇报,取得了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适时召开涉访违法行为处理大会……”

疑问:县法院向政府及时汇报有法律依据么?该法院能否把“个别上访户的违法上访和无理缠访”的事实和证据公开?

原文——富平县法院信访办主任刘银学、纪检组组长高建峰称,富平是“上访重灾区”。在基层信访工作中,最困难的部分就是对上访行为进行法律界定,所以难免会使用一些“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方案”。

疑问:“有中国特色”究竟是什么特色?上述两官员究竟学懂“有中国特色”本来涵义没有?因为富平是“上访重灾区”,所以就可以使用一些“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方案”?

【改变】带着“自卑”的生活 部分:

原文——目击大会的理发店老板评价:“现在又不是‘文革’,哪怕上访户违法了,这也严重侵害了人家名誉。”

疑问:理发店老板都知道“这也严重侵害了人家名誉”,富平党政官员不知道?法院院长不知道?他们那个“集体研究”不知道?假如知道的,他们为何还要还敢如此“严重侵害了人家名誉”?!

原文——事过几个月后,8月初,段定梅跟儿子进行了一番长谈。儿子说,妈妈“上大会”是他辍学的直接理由,不过更早的时候,2008年底,段定梅在街上贩水果被城管逮住把水果踩得稀烂,他当时就想不上学去打工,“就不会让妈妈这么难过了”。 47岁的乔转丽称,自己“上大会”后,一家人整天唉声叹气,不大说话。她说,曾经陆续有人给大儿子介绍对象,大会后再没人上门了。在西安上学的小儿子劝她别再上访,说同学们听说处理大会的事后,都在问他,“你妈妈做了什么事情啊?”

疑问:富平党政、法院“集体研究”过这两位公民“被大会示众”的后果么?

【期待】 会否有“公开道歉会”?部分:

原文——乔转丽盼着,有一天,县里会给她俩专门开一个公开道歉会,也要有上万人参加,得在电视台连着播,“起码得10天”。

疑问:乔转丽盼的,富平县“集体研究”能、会给个答复?能、会得到兑现?

原文——北京律师周泽听了段定梅、乔转丽的经历后提出,无论她们是否违法上访,富平县“公开处理大会”都已涉嫌损害公民人格尊严,当事人可起诉县政府侵犯名誉权。

疑问:当事人,也即段定梅、乔转丽两位公民,她们会、能“起诉县政府侵犯名誉权”?如果“起诉县政府侵犯名誉权”,将出现什么样局面?结果是啥?个人期待着富平县“集体研究”出一个答疑,让大家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