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亿巨贪”横空出世震撼了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8 18:14:42

  据《扬子晚报》11月6日,许宗衡的主要罪状包括巨额贪污、买官、生活腐化。消息人士指出,陈绍基贪污的金额约3000 万元,这与许宗衡贪污的金额相比简直至小巫见大巫。有“地铁市长”之称的许宗衡,几乎染指深圳所有的大型工程,历年贪污的金额高达20 多亿元。

 

  “许宗衡涉贪20亿”,这应该是国内贪官数额最多的一位了!但看到“许宗衡涉贪20亿”,笔者一点也不震撼,估计很多公众只有吃惊:怎么又出了一个贪污官员?!但肯定不会震撼,因为公众已经见惯不怪了,贪多贪少都是贪官,与百姓无关。那“20亿巨贪”横空出世到底震撼了谁?谁应该为出现这样的贪官而问责?笔者不能获得答案。

 

  其实中央对贪官的严厉打击不可谓不重拳出击了:在2009年底,中纪委通报了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有关情况,20091月至11月,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3743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764人,处分10.6626万人。另外对省部级贪官判以“死刑”威慑,但收效甚微: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受贿款物折合544万,被判处死刑;广西自治区政府原主席成克杰,伙同情妇受贿4109万,被判处死刑;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身,受贿997万,被判处死刑;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受贿2959.5万余元,被判处死缓。一个又一个省部级贪官被判死刑,但许宗衡依然敢贪,2005年上任到2009年被双轨,竟然能涉贪20亿元,不能不令有关部门震撼,值得深思。

 

  许宗衡为何敢贪20亿元?他难道不怕高悬的反腐之剑吗?耐人寻味的是,200562日,许宗衡高票当选深圳市长,发表了以《为政之道:清、慎、勤》为题的就职演讲。他说:“受全市人民的信任和重托,我从政绩突出、能力很强的鸿忠同志手中接过市长这根沉甸甸的接力棒,深感责任重于泰山,诚惶诚恐,如履薄冰。我只有谨记“为政之道,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的古训以自励。清,我将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和利益观,常怀律己之心,始终做到廉以律政、干净干事、谦虚待人、公道干事……”看着许宗衡昨天的自我介绍,品着许宗衡昔日的履新感言,人们很难和现在的许宗衡挂上勾。看当初,他意气风华,踌躇满志,誓言以清、慎、勤为行为准则;可今天,却成了一个买官卖官的老手,一个彻头彻尾的贪官!

 

  其实许宗衡是贪在我们的制度不严上,贪在我们的监督形同虚设上。许宗衡一大罪状就是大型工程贪污,消息人士指出,陈绍基贪污的金额约3000 万元,这与许宗衡贪污的金额相比简直至小巫见大巫。有地铁市长之称的许宗衡,几乎染指深圳所有的大型工程,历年贪污的金额高达20 多亿元。这包括08 年深圳政府10 件民生大事之一的桃源村三期的经济适用房,工程事后被揭发存在广泛的质量问题;许宗衡任内推动兴建的5 条地铁;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场馆工程;( ) ()高速公路等。作为基础设施建设,为何许宗衡就能大把捞钱呢?为何开发商就敢送钱给他呢?是工程没有招标吗?没有审计吗?等等。我估计这些必要的程序肯定一个不缺,看起来都是合规合法的,但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呢?为什么一个市长为了政绩就可以大建设。不修路,怎么富?也适合官员吗?这一切值得考量。

 

  产生官员腐败问题,有着极其复杂的原因。但我认为“官员道德考评”不是一个原因,主要还是制度问题。反腐,最根本的方法就是制度反腐。建立有效的法律制度,并不折不扣地执行制度,让任何越制度的行为都得到应有惩处。制度之剑悬挂在权力的头顶时刻警示,显然比任何新颖的反腐手段都耍管用。如果是制度性反腐败,就绝对不可能出现许宗衡双规后300处级以上的官员为他鸣冤叫屈了。因为,在许宗衡双规前,甚至在他每次腐败时,新闻媒体就会将其行为曝光,民众知道,这些处级以上的官员也势必就知道了。可是,由于不是制度性反腐败,所以许宗衡的被双规就那么突然、神秘和引起那么大的动荡;如果是制度性反腐败,如果在媒体曝光许宗衡为买官曾用60斤现金贿赂中央大员时,中纪委的发言人就会在第一时间公开说明是否有此事。但是,人们至今没有听见中纪委对此的说明,人们只能当中纪委默认了。

 

  许宗衡敢贪20亿,细究起来,公众也没什么好吃惊的。大凡贪官,都是两面人——太阳底下,清、慎、勤;黑暗之中,贪、乱、色。他们就是靠这种手法,来骗取组织的信任;他们就是靠这种手法,来博取民众的期待;他们就是靠这种手法,来赚取舆论的赞誉。如果不靠这样的手法,我可以肯定地讲,他们一天也混不下去,他们一天也维持不了。但缺少一个有效的制度去约束这些官员,这应是贪官落网产生震撼后的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