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造就“官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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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造就“官二代”?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10-25 13:26:03  

  中評社北京10月25日訊/“官僚們的直系親屬、姻親、旁系近親、熟人朋友等,形成‘權力—財富—特權’網絡,以暗流形式遍布社會各個角落,根據權力大小,低調、直接或間接地分享權力帶來的等級性特權和財富。”《新世紀》-財新網
今天登載蕭瀚的文章《誰造就“官二代”?》:
    
  “有本事你們告去,我爸爸是李剛。”李啟銘在大學校園醉駕肇事後發出這句“豪語”,使得“我爸爸是李剛”已經成為網絡上的熱門語。這不由得讓人想起高衙內和薛蟠,也讓社會再次關注所謂的“官二代”現象——通常指官員們的子女依仗父母的權力,或尋求資源特權(包括公務員入職作弊、商業壟斷、信息壟斷等),或仗勢欺人、枉法橫行。

  “官二代”現象深植於當代的政治經濟文化制度,也深植於歷史傳統,即古今同構、具象有異的中國官僚政治。至少長達3000年的國史(尤其秦以來2000年),由“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十六字(土地“國”有制與權力等級制,前者為物質基礎,後者為意識形態),構造出世界史上蔚為獨特的中國官僚政治統治現象。

  官僚政治造就了權力本位,並由此衍生出相應的社會生態。在其每一次崩潰到來之前,其社會生態似乎也存在某種類似於瓦爾拉斯“一般均衡”的現象:王權及其官僚制搭建起一個弱肉強食的世界,官僚集團既是代表王權的執行機構,也是與王權相生相異的利益群體本身,它擁有掠奪一切資源的暴力。官僚集團所占據的權力位置本身就屬於“稀缺資源”,未能進入官僚集團的人們,處於被掠奪地位,擺脫苦海的惟一出路就是躋身官僚集團,至少成為他們的幫凶、幫閑。

  與官僚集團相比,人民反抗的能力通常弱小而分散,在嚴密的權力控制下,無法組織起與官僚集團相抗衡的力量,只能任人宰割,導致全社會普遍膜拜權力,盛行惟一的邪教——“權力拜物教”。 


  官僚政治下,權力對一切可掠奪的財富在上交王權的定額外,均有肆意分配的能力——這種能力未必本身屬於具體執行者的權力內容,但當它發生之後,通常並沒有常設的有效權力可以制約它,更沒有相應的個體性私權和社會性權力能夠制衡它。因此,經濟史學家王亞南先生在《中國官僚政治研究》中認為,“一個為官僚把持操縱的社會,本來沒有什麼法度可言,要說有,不外是有關人民對於他們的義務的規定,或有關他們自己相互之間的權利的規定罷了。”這意味著,所謂的“法度”無非是官僚集團內部分贓的法度,與保護人民利益無關。

  當古典官僚政治的宿主王有制和科舉制結束之後,現當代中國雖然另換政治衣衫,官僚政治卻海棠依舊。即使近30年來半市場經濟改革的推進,促成民間財富的增長以及公民精神的局部以及部分普及,這種力量一來受制於官僚政治本身,二來公民社會遭官僚政治圍追堵截,至少在目前還無法對官僚政治構成真正的制衡與威脅。為此,權力本位紋絲未動,其衍生的整個社會生態並無根本性改觀,權力崇拜依然是“東方的故事”。

  古代官僚政治形成了維護其存在與生長的一套倫理觀念,就是建立在血緣關係基礎上的儒家倫理。馬克斯•韋伯曾就中國古代的“家產官僚制”總結出一條基本規律:家產制下的官僚集團,也服膺家產制的資源掌控倫理,即古人所謂的“一人得道,雞犬升天”。韋伯並且認為,掌權的官僚群體,其投資的方向主要還在權力領域,權力本身成為財富的首要來源——所謂“升官發財”,從而形成獨特的官僚政治經濟。

  當代官僚政治與古代官僚政治的一大差異在於,後者的總代表是基於血緣的王族,前者則是更大範圍的一個介於可確定與不可確定之間的群體。為此,當代官僚政治的權力結構在垂直效果上似乎比古代更為分散,非集聚於某個家族。同時,原先的官僚政治技術性宿主科舉制也被置換為另一種門檻更低的會員制俱樂部。

  因此,當代官僚政治比科舉制時代更沒有理想和章法,但也正是因為其除了物質性利益內核,缺乏真正精神內核,其凝聚力也大打折扣。不過,古代官僚政治中依托於家族、熟人為核心的權力社會關係依然延續進入當代官僚政治,官僚們的直系親屬、姻親、旁系近親、熟人朋友等形成“權力—財富—特權”網絡,以暗流形式遍布社會各個角落,根據權力等級,低調、直接或間接地分享權力帶來的相應的等級性特權與財富。 

正是在這一歷史與現實的社會背景下,“有本事你們告去,我爸爸是李剛”的“官二代”現象也就不足為奇。以權力為核心,由血緣、姻親、熟人等關係組織起來的“權力—財富”暗流,默默中幾乎吞沒了社會的公平正義之基。不但掌權者及其分享者自認為可以法外橫行,全社會也無奈接受,甚至許多人是在“熱考公務員”“流著口水罵貪官”的嫉妒中接受。李啟銘相信“我爸爸”可以肆意枉法,而社會大眾也認為若無意外,“李剛們”定能辦到。

  但肇事者李啟銘,由於年輕驕橫,或者是因為酒後失言,將一個社會普遍的潛規則以血淋淋和蠻橫的方式赤裸於眾。社會輿論的關注與聲討,雖然未必定能促成此事公正處理,但至少會提高公正處理的概率。

  其實這種“李氏驕狂”於社會反倒成了雖然扭曲但產生實效的“信息公開之舉”,真正可怕的反倒是那些低調、隱秘甚至完全悄無聲息的枉法——然而,可悲的是它們才是這個社會的常態。

  “官二代”現象隨官僚政治而生滅,而官僚政治不可能自行消滅。歷史的變遷未必有什麼規律,一切有賴於人們的努力。在可預見的未來,以私權和各類社會自治互助組織為主體的公民社會之健康成長,或許是出路所在。

  (作者為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