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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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彪簡歷

林彪原名育容,1907年12月5日生於湖北黃岡回龍山區林家大灣。

 

1923年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

 

1925年改名林彪,入黃埔軍校,在校轉為共產黨員。

 

1926年11月從第四期畢業後分配在國民革命軍第二十五師第七十三團任見習排長、排長,曾隨部參加北伐戰爭中討伐孫傳勞和進軍河南的戰鬥。隨部隊參加了南昌起義和湘南起義。

 

1928年4月到達井岡山,在工農革命軍(後稱中國工農紅軍)第四軍任營長、團長。

 

1929年初,隨紅四軍主力下井岡山,轉戰贛南、閩西,任第一縱隊司令員。

 

1930年6月,任紅四軍軍長。

 

1932年3月任第一軍團總指揮(後改稱軍團長),率部作為紅軍主力參加了中央蘇區歷次反 “圍剿”和長征。到陜北後,參加了直羅鎮戰役和東征。

 

1936年6月任中國人民抗日紅軍大學(後改稱抗日軍政大學)校長。

 

1937年8月任八路軍第一一五師師長,與聶榮臻指揮平型關戰鬥,取得全國抗戰開始後的第一個大勝利。

 

1938年3月2日行軍路過山西隰縣千客莊,被閻錫山的晉綏軍哨兵誤傷,返回延安。同年冬赴蘇聯就醫。

 

1942年1月返回中國。

 

1945年 6月,當選為中共中央委員。

 

抗日戰爭勝利後,由延安赴東北,任東北人民自治軍總司令。

 

1946年1月,部隊改稱東北民主聯軍。 2月,指揮所部在遼寧彰武和法庫之間的秀水河子殲滅國民党軍第八十九師一部。這是民主聯軍在東北反擊國民党軍的第一個殲滅戰,打擊了國民党軍的囂張氣焰。

 

1946年6月,任中共中央東北局書記、東北民主聯軍總司令兼政委。

 

1946年7月主持召開東北局擴大會議,討論通過由陳雲起草的《東北的形勢與任務》(簡稱“七七決議”),強調發動群眾、建立根據地的必要性。指揮在北滿的民主聯軍進行三下江南 (指第二松花江以南)戰役,和南滿的民主聯軍組織的四保臨江(在吉 林南部)戰役南北呼應,使國民党軍首尾不能兼顧,疲於奔命,陷入被動。

 

1947年後,與羅榮桓等指揮夏、秋、冬攻勢,大量殲滅敵人, 迫使國民党軍龜縮在長春、瀋陽、錦州等幾個互不相連的大城市中。

 

1948年9月12日11月2日,在中央軍委的指導下,與羅榮桓等指揮遼沈戰役,解放全東北。

 

1948年11月,率部入關,與羅榮桓、聶榮臻等指揮平津戰役,攻克天津,和平解放北平(今北京)。

 

1949年春,指揮所部進軍中南。

 

1949年5月任中共中央華中局(12月改稱中南局)書記、華中軍區(12月改稱中南軍區)司令員。

 

至1950年 4月,指揮所部,在第二野戰軍第四兵團的配合和華南遊擊隊的策應下,先後進行了宜沙、湘贛、衡寶、廣東、 廣西、解放海南島等戰役,解放了湖南、湖北、江西、廣東、廣西五省。

 

1951年任軍委副主席。

 

1954年任國務院副總理。

 

1955年4月, 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1955年9月,被授予元帥軍銜。

 

1958年5月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副主席。

 

1959年9月任國防部長,隨即任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主持軍委常務工作。

 

 “文化大革命”後,與陳伯達、黃永勝、吳法憲、葉群、李作鵬、邱會作結成反革命集團,同江青反革命集團相勾結,誣陷迫害黨和國家領導人。從中共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後,這兩個反革命集團又為陰謀奪取黨和國家的最高權力而互相爭鬥。

 

1971年9月13日,在其妄圖策劃反革命政變、謀害毛澤東的陰謀敗露後,與妻子葉群、兒子林立果等乘飛機外逃,在蒙古人民共和國溫都爾汗地區機毀人亡。

 

1973年 8月20日,中共中央決定開除其党籍。

 

1981年1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法院特別法庭確認他為反革命集團主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