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清:实行宪政民主的社会崇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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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清:实行宪政民主的社会崇拜条件

时间:2010-11-06 18:23 作者:江宜清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138次

  不只是现在,远在 100 多年前,就有不少人在为中国实行宪政民主制度而努力奋斗。宪政体制的确不错,除极个别的集权主义人士外,这几乎已经成为社会共识。我们也理应为此制度在将来的实行作好各样的准备。但我在本文中要提出的一个看法是:为何大家都认为好的事情,在我们这个国度里却不能快快实行呢?这其实是有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原因的。


  一、


  我们许多人都以为,社会发展是由社会制度的性质来决定的,似乎只要建立了一种好的社会制度,这个社会就必然会变好了。我以为这就是制度崇拜。这是一种错误的崇拜。以为只要建立了宪政民主的社会制度,就一定能够带来民主自由法治的新中国。其实不一定是这样的。


  制度是很重要,没人能够否认制度的重要性,而且应不断制定和完善各种社会制度。这方面的工作不可等待拖延。但制度也只是社会的外壳。一项好的社会制度能够建立起来,而且之后也能够真正实行,却还一定需要有业已形成的相应的社会崇拜条件的支持。否则不仅制度的建设很困难,即便制度建立起来了也是难以实行的,更多的时候反而会给社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美军当年为什么在日本保留了天皇制度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不立不破,在日本国民还不具备正确的崇拜对象的情况下,天皇一旦被废除,日本社会就必然陷入难以管理的困境。就好像今天的伊拉克。由于当地的人们并不具有相应的崇拜条件,当着原来的专制体制被破坏之后,新的民主制度似乎也已经建立起来,但却并不能顺利推行,社会也陷入不断的暴力冲突之中。


  纵观这个世界,凡是建立了宪政体制且又能够运作得好的,几乎无不属于基督教社会。其他的非基督教社会,凡已经建立起宪政民主体制的国家,差不多都运作得不怎么样。只有日本稍事例外。日本能够比较其他非基督教社会的宪政体制运作得好一些,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他的宪政民主制度最初是由美军强制帮助建立的,比较健全完整;二是后来日本也一直在美国的占领或强势影响之下,并愿意跟从美国。但即便如此,内部困扰也是很多的,骨子里仍然存在许多非现代性的问题。


  所以,从世界范围看,宪政民主体制基本上就是基督教社会的管理运行模式,其他社会并不适合或不完全适合。而对于基督教社会来说,运用宪政民主的社会体制来管理自己则是天然适合的。即使全社会还仍然沿用着专制的社会体制,但在其中业已形成的基督教社会内部也并不存在专制的现象了。就是说,在基督信仰成为社会主流崇拜之后,专制主义也必然随之瓦解了。因为基督教会的管理就是宪政民主方式的。


  有文章说,在今天的中国,基层民主实行得最好的地方是浙江。而据笔者了解,浙江恰恰也是中国的基督教社会最发达的地方,特别是温州的某些地方。其实,凡是认真了解过基督教会内部管理运作情况的人们都不难明白这一点。


  当然,中国的基督教社会与西方比较成熟的基督教社会还是存在很大差距的。他们基本上是社会的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共同拥有一个基督信仰,所以社会的运作更容易和谐。目前在全世界,社会治理最好的基督教社会可能在北欧,也包括美国的一部分。这些地方也是比较成熟的宪政民主社会。


  所以,宪政民主体制虽然好,但我们不可仅凭一厢情愿就激情澎湃勉强实行之。如前所述,其施行是有着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崇拜条件的。如果真有那么简单,我们也不至于折腾了 100 多年却还是不能实行了。原因皆在于我们为制度而制度的努力方向是不对的。


  二、


  社会崇拜状态决定社会存在状态的规律是深刻而又全方位地影响社会的。如果没有好的社会崇拜状态,自然也就不会有好的社会存在状态。所以,努力促成社会好的崇拜状态才是当务之急。为了促进社会健康的崇拜状态的形成,首先就是要依法建设信仰自由的社会,此乃一切自由中最重要的自由。在这方面我们的社会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是令人可喜的。


  信仰自由是指在社会中各种信仰可以和平共处,互相包容,互相交流,公民可以自由选择和改变自己的信仰的自由。当社会有了信仰自由之后,再经过社会崇拜市场的和平竞争,不正确的崇拜自然会被人们认识到,而正确的崇拜对象则突显,社会崇拜状态也渐入佳境,这样才可能建成并切实施行各样好的社会制度。这是水到渠成的功夫,不能强求的。


  社会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坚决反暴力,包括语言暴力,确保社会稳定、和谐、理性、宽容,依法治国,维护信仰自由和各种崇拜的和平竞争。直到社会能够顺应或承受更好的社会管理制度。


  但这也不是说,社会必须要全体公民都一致信仰耶稣基督才能实行宪政民主。据观察,基督教(包含新教和旧教)人口大约在当地人口比重中达到 20% 以上,社会也就比较容易实行宪政民主制度了。新加坡就大体如此,虽然其威权色彩如今还很突出。南韩大约在 50% 强。北欧诸国是最高的,大约 90% 以上为基督教人口,美国约为 80% 。


  三、


  所以,制度再好,还得要有好的信仰才能实行。否则强行建立的宪政民主不仅不能真正实行,反倒可能弄巧成拙,招致许多社会麻烦,甚至陷于极度混乱,空有宪政其名,最后还得靠专制力量来解决问题,于国于民都严重不利。


  当着一个国家的国民还普遍地盼望由某位领袖人物或领袖群体来帮助消除社会腐败和各种不公平;或者寄希望于制定出一种优秀的社会制度便可以救民于水火之时,那几乎可以肯定这个国家还实行不了宪政民主的政治体制。如此的国民还只能适应人治或党治(本质也是人治,或部分人的治理)的社会政治制度。


  所以,要想在社会中建成宪政民主,不仅仅只是一群先知先觉者的热情追求,还必须有先知先觉者对相应的社会崇拜状态的了解,同时更要有社会大众在正确信仰上的普及。否则在一个人们还普遍期盼青天大老爷的社会里、在一个唯权利是图的社会里、在一个还崇尚暴力的社会里,如何能够实行社会民主法治宪政呢?即使有了也只能是一纸空文而已。正如今日之腐败难除,我们的相关制度还少吗?前腐后继的原因其实不在于制度的不强,乃在于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人生崇拜并无任何制度可防可挡。


  一些人为了一点点利益就可以无视法纪,有法不依,毫不讲理,毫不妥协,甚至铤而走险,赤膊上阵,买凶杀人 ---- ,这些情况在家庭中、在单位里、在商场、在官场、在社会上到处都可以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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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结起来,这些现象都是被我们目前的社会崇拜状态所决定的,因而也是可以理解的,社会只能该包容的包容,该化解的化解,随着社会崇拜状态的健康化,这些情况自然会好转。


  因此,以为好的制度就可以造就好的社会,这是一种简单化的认识,以为宪政民主制度能够成为解决中国各样问题的灵丹妙药,那就是宪政崇拜。这也是非常错误的,实施起来也是非常危险的。


  我的话有一些可能词不达意,主要是想要人们对这个问题有更深入的思考,如此才可能使我们的社会有更快更好的发展。


来源:雅典学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