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婚姻家庭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人际关系中最重要的一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08:07:10

【原文】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译文】孔子说:“父母的年龄,不可以不知道,一方面为他们的长寿而高兴,一方面为他们的年高而担心。”

【说明】这段话很好懂,事实上也确实如此。这么浅显的道理孔子为什么要说呢?综合第十八、十九、二十及本节等四节来看,孔子所说的均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其实这种关系也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本篇《里仁》所要表达的人与人之间相互亲爱的内在本质。现代新兴一种“公共关系学”,其目的就在于本单位所要面对的社会上的各种各样的关系,要与所有的社会关系做到相互友好,并且在社会行为规范的范围内要寻求最佳的行为方式,便是“公共关系学”的宗旨。其实,现代“公关学”有失偏颇,比较片面。因为无论是个人或是一个单位或是一个民族或是一个国家,都要面对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婚姻家庭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其实是人际关系中最重要的一环。自战国以后,由于对儒学的错误理解,父母对子女,总认为子女是自己的私有,想骂便骂,想打就打;婚姻也是如此,一旦结了婚,对方便成了自己的私有,便从奴隶到将军,想骂便骂,想打就打,毫无忌惮,根本不考虑对方也是个人。这就造成人际关系的紧张,也造成了无数的家庭悲剧。与朋友之间发生争吵,可以说拜拜,以后可以永不见面,而夫妻父母子女之间发生了争吵,第二天还要见面,还要共同生活,是不能说拜拜的。所以在夫妻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就更应该小心应对,避免关系紧张甚至破裂。因此,《论语》在这里用四节来论述婚姻家庭父母子女的关系,其目的也就在表明“仁”这个人与人之间相互亲爱的内在本质。因此,现代“公共关系学”也应该用“里仁”作为其学说的根本核心。现代社会心理学所提出的人际关系是人们在共同活动中彼此为寻求满足各种需要而建立起来的相互间的心理关系。主要表现为人们心理上的距离远近、个体对他人的心理倾向及相应行为等。如家庭中的亲属关系,工作上的同事关系,学校中的师生关系,朋友间的友谊关系,居处相近的邻里关系,市场上的买卖关系等。

家庭人际关系实质上也是一种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所形成的一切关系的总称,主要包括生产关系、阶级关系、经济关系、政治关系等。其中,生产关系在各种社会关系中起主导作用。它最终制约着人们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包括人际心理关系。而人们之间的心理关系则是各种社会关系据以实现的基础,是人与人直接联系的媒介。各种社会关系只有通过人们之间的直接的心理关系这个中介因素才能反应出来,并对每个人发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