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独立选民的政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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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独立选民的政治力量 时间:2010/11/05 出处:南方网 徐贲 加州圣玛利学院教授

11月2日美国中期选举时,我和朋友、同事们聊起选举的事,发现几乎所有人都表示自己是“独立选民”(independents),今年的独立选民比2年前选举时更多了。前不久一项美国民意调查发现,有60%的选民对美国现状感到不满,许多人表示谁在国会里当权(即incumbent“在位者”),不管他是民主党还是共和党,都要把他选下台去。那些不管这个党派而完全以候选人的当政成效和施政计划来决定是否投票给他的,就是在政治上游离在党争之外的独立选民。

独立选民是美国民主制度中重要的权力制衡力量,不管是哪个党,只要没有当好权,独立选民就是它的反对派。说起权力制衡,人们首先想到的也许是“三权分立”,也就是把立法、行政和司法的权力分别分配给国会、总统、最高法院和其他联邦法院,使各个部门能够遏制其他部门的专权。其实,普通选民对于政府的权力制衡更为重要,更为基本。没有独立选民的政治制衡力量,政府权力不但难以被徒有形式的立法和司法机构约束,而且甚至还会利用手中的行政权力随意操控立法和司法。

在美国,独立选民比民主党和共和党的“忠诚选民”更不信任政府的权力,更坚持民众利益必须高于政党利益,更要求当选的政治人物在有限的任职期间兑现自己的承诺。

美国历史上曾经有过选民像党民一样进行“习惯性投票”的时期。那时候,“人们具有强烈的党派观念,像家庭和宗教一样,政党是他们生活方式的一部分,是永恒秩序的一部分,是他们所继承的一种遗产。”随着民主政治和公民文化的发展,这样的党民政治黄金时代已经过去。有一份研究当今美国独立选民的报告指出,越来越多的选民“对民主、共和两党都加以拒绝”,这同时还表明,选民也在拒绝“自己的政党属性”。这是一个重要的变化,因为许多独立选民在不久之前,“还曾经是党民选举人”。在今天的独立选民中,有一半在过去5年中曾经是民主党选民(23%)、共和党选民(22%)或兼及二者(9%)。

独立选民对民主、共和两党在主要政事(如经济、反恐战争、医保)问题上的表现有不同的看法,但都同样对两党不予信任。当被问到为何成为独立选民时,64%的人说,是因为“两党都把自己的特殊利益放在全体国民利益之上”。53%的人说,是因为任何政党都是小集团,因此都不值得信任。这次中期选举虽然许多独立选民把票投给共和党,但这并非是效忠共和党,而是出于对民主党掌控的政府的强烈不满。

美国人不信任政党小集团,厌恶党争和党派利己主义,在建国时期就有不少先例。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中对派系的说法,仍然被许多美国人看作是最好的定义。麦迪逊把派系叫做“小集团”或“秘密政治集团”。开国先贤们认为,政党通常是指规模较大、组织较好、力量较强的派系。他们不希望有这种派系。本杰明·富兰克林担心“政党相互谩骂不休,把一些最优秀的人物弄得四分五裂”。乔治·华盛顿在他的告别演说中警告人们提防“党派精神的有害影响”。托马斯·杰弗逊也说:“要是我不参加一个政党就不能进天国,我宁愿永远不去天国”。

美国从出现政党政治到今天,政党的弊端曾经是政治腐败的主要原因,如19世纪把政府职位分派给“党内同志”的政党分红制(spoils system)。由于政党是现代政治最有效、最专一的组织形式,美国政治离不开政党,这使得政党成为民主制度的“不能不承受之恶”,美国普通民众对政党之恶的警惕和厌恶,是许多选民从政党政治游离出来,成为独立选民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