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建一个公平高效理想化的社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1:58:51

          如何构建一个公平高效理想化的社会

 

要构建一个公平高效理想化的社会首先必须要具备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社会民众的觉悟要达到一个相应的程度!只有当民众具有相应的觉悟民众才会自发组织起来要求获得理应具有的正当权利,而组织起来的民众与统治者之间达成的利益均衡这就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所以实现民主的过程就是民众成长觉悟的过程是漫长的,而中国的教育从政府主导的教育思想及社会环境的潜移默化和传统式的家庭教育均不适合民主思想的成长!中国的民众长期缺乏这方面的营养所以谈不上这方面的发育与成长这对中国统治者的极端与无理十分有利,也是导致中国的封建统治难以彻底根除的一个主要根源!至于其它层面面上的"三权,四权"及孙中山年青时提出的"五权"都是民主框架下的逻辑问题并不是民主之实质.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通过广大有识之士的不懈努力中国民众的觉悟有提高这一天中国的理想社会会有实现的这一天.

 信访和纪委制度(钦差大臣制度)是封建社会老百姓笃行青大大老爷的申诉渠道一样,能解决的社会存在问题只是皮毛。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永远都是对立和统一的。当一方权利过大,另一方的就会受压迫,而影响到其正常角色发挥。几千的历史证明管理者总是居于强势地位,被管理者居于弱势,但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这一趋势越来也趋向平衡发展。而几千年行政权作为政府管理主体的权利一起没有改变,老百姓作为被管理者一方,从来没有确立其与之对应的权利(监督)来制约政府主体的行政权力过大。

近代提出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思想,把解决这一与失衡问题交于立法,过于迷信法律。但被管理只有在推翻管理者那一刻才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塑造社会。而当国家秩序归于正常,管理者重新操控国家机器,被管理者一厢情愿塑造的法律体系,便会以显性或者隐性的方式为管理者提供方便,而渐渐偏离被管理者的意愿。因此,立国民众的权力在于立法,治国民众的权利在于监督。解决当今政治制度发展的瓶颈应在于建立“四权分立”即行政、立法、监督、司法的政治体制。民选总统和两党制(多党制)不见得能选出善于治理国家的好总统和提高行政效率,但民选监督长官(民意主席)一定代表民意。“四权分立”政治体制在于民选监督长官,不干涉行政,但监督行政,不干涉立法但监督立法,不干涉司法但监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