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案受害女生律师:致保定公安局的公开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00: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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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保定市公安局对河北大学相关人立案侦查建议书

  2010-11-05

     

保定市公安局:

     本人是陈晓凤家属委托的代理律师张凯,在陈晓凤被车撞后死亡一案的侦查过程中,本律师发现诸多问题有待查明。故而,为了查清真相,本律师于10月26日向河北大学师生发了公开信,请求目击证人作证。10月29日又亲自将该信交给河北大学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请求转交广大师生。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个人与本律师联系作证之事。出于对此事的困惑,本律师惊异的在网络上发现大量关于河北大学“封口令”的说法。

     在中国经济时报及王克勤记者的博客中有如下记载:

     1、甚至有武术协会成员向本报记者发来短信:“您好!刚刚得到消息,武协已经下了全体封口令。”

     2、我相信学校,相信法律可以公正解决这个问题。不过我对学校封杀学生言论的事有点不满。

     3、一条短信:“……前几天出了车祸这件事,当天晚上学校bbs已经有了此类消息,但被学校及时删帖了,第二天,很多大一的辅导员就给学生说,这件事不准说出去,不能在网上发表各种关于此事的言论……”

     4一位学生对本报记者说:“你有没有注意到,在学校内部学生接受采访,后面总是得站着两个领导?我觉得很滑稽。”

     在广州日报中10月 21日报道中有这样的记载:

     1、有河北大学的学生私底下告诉著名记者王克勤:“现在学校不让我们说这件事情,所以目击者很难找。因为他们一旦向记者透漏什么事情,学校知道后肯定会对说的学生做出处分的,谁都会害怕,所以学校里的目击者都只能什么也不说。”

     2、“午夜蟋蟀”称:“(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我们迎来的不是同学的愤怒、有关部门的解释,而是做好事(作证)的孩子不敢承认,目击者也不敢公布事实。”

  

     对此,本律师特请求保定市公安局核查该情况的真实性,如此事属实,本律师认为该行为已经严重伤害到了公民作证的权利。应当依照涉嫌妨害作证罪立案侦查。

 

                     律师:张凯

                     电话:13911900261

 

刑法》307条规定: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