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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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途径

发布日期:2009年10月21日      来源:商洛市农业局纪检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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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历史任务,也是加强“三农”工作的重大战略举措,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局。而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设一个廉洁从政、执政为民的村级领导班子,是各级农业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也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近年来,我们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收到了一定效果,有力地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是关键    

    近年来,我们按照市纪委和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以及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的要求,认真安排部署,逐级落实责任。一是每年年初都经过精心研究,制定出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同时要求县(区)农业局也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工作安排和工作计划;二是局班子与市直单位和各县区逐级签订责任制,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纳入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三是抓点示范,全力推进。我们从自身做起,结合建立党员“双联双建”联系和扶贫包村工作,局机关和局属单位都 各自包抓一、两个示范点,帮助包抓示范点的村级“两委会”完善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完善村务政务党风廉政公开公示和各项制度,设立公开栏和党员监督岗,举办廉政知识讲座,增强农村基层“两委会”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意识,通过示范作用带动面上工作。各县区农业局也在这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    

     二、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宣传教育是基础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特殊的意义。    

    (一)强化荣辱观教育。按照“八荣八耻”的要求,用健康活泼的、形式多样的先进文化占领农村舆论宣传阵地,潜移默化,寓教于乐,喜闻乐见,弘扬真善美,抵制假恶丑,形成风清气正的环境,大力培养农村基层干部的爱国守法,廉洁奉公,执政为民,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利用农村廉政文化墙、刷写廉政标语,印发廉政书籍,召开各种会议讲座,廉洁书法大赛等,围绕“两个务必”,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干部始终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处处为群众着想,做到办一切事情都精打细算、讲求实效,决不好大喜功、奢侈浪费,不搞村级接待,不借机敛财,不搞花架子,不搞劳民伤财工程。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感召力和亲和力,倡导以实干为贵、以奉献为美、以廉洁为荣的党风政风,促进文明乡风的形成。    

    (二)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强化对农村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理想的动摇是最大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大的滑坡。教育和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督促他们用先进的政治思想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地位观和权力观,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强化党纪法纪教育。围绕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切实加强党纪政纪法纪教育,教育广大干部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带头遵纪守法,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决不胡乱决策、盲目蛮干。用正反典型进行廉政教育,既要用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鼓舞党员干部振奋精神、积极进取,也用堕落受惩的反面典型警示党员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

        (四)强化人民群众的监督意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要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契机,通过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党务公开以及农村两委会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制度,建立农村基层组织监督委员会,增加广大农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话语权,加强基层组织民主政治建设。    

        三、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是保障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对关系民生的党在农村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    

    (一)要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农业部门要配合纪检、纠风等部门积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代建制。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要实行派驻监察和跟踪督察,充分发挥村级监委会和群众监督参与工程建设的作用,各级农业部门和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要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开展执法监察,监督检查招投标和资金运作等那些容易产生腐败的关键环节,促进和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速、提质、保廉。    

    (二)要对涉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采用“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评估”的办法,重点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国债和预算内建设资金、社会事业经费等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贪污、挪用等现象发生。要加强对“三减免、三补贴”等惠农支农政策性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调动农民群众生产积极性。    

    (三)要对民主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政务、村务、财务公开、民主议事制度。以健全的制度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四)要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农业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年度目标责任制和联席会议赋予的工作职责,逐项落实责任,并加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分项考核,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成绩的,要给以表彰奖励;对执行不力,服务意识淡薄,损害群众利益,推进工作重点不突出,措施不得力的要予以责任追究。    

        四、开展农村 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治理是助推器。    

    常言说,群众利益无小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以维护群众利益,优化农村发展环境为切入点,充分发挥惩处职能,坚决惩处影响新农村建设的人和事。    

    (一)以纠风治乱为重点,维护群众利益。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纠风治乱就是要明确“五个要”,查处“五个严禁”,狠刹“十股歪风”。“五个要”就是新农村建设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五个严禁”即严禁违背农民意愿,不准在没有征得群众同意的前提下强行实施改造建设方案;严禁在农田水利、交通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设施建设中强行摊派钱物;严禁违法征地拆迁,不准截留挪用应付给群众的征地、拆迁款和其它各类专项资金;严禁在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出现的各类矛盾时打骂群众,不准擅自动用治安联防队和公安民警参与解决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严禁在出现损害农民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上访或其它特殊问题时拖延迟报和隐瞒不报,更不准歪曲事实谎报和不及时妥善处理解决问题。“十股歪风”即包办风、跃进风、圈地风、短视风、无特色风、模式风、片面风、重复建设风、政绩工程风和借机揩油风。    

    (二)以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察,推进廉政建设,坚决纠正该作为不作为、不该作为乱作为等不良行政行为和滥用职权的行为。大力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努力推进“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打造“服务型”基层组织。要协调相关涉农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建立健全各种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在窗口单位和窗口行业,全面推行导办服务、限时服务、预约服务、承诺服务等措施,不断提高为农民服务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农村投诉受理工作,在乡村和社会各个层面,设立农村发展环境监控点,变事后纠正为事前防范。对不自觉接受教育和监督、无视党纪法纪、严重违法乱纪、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农村党员领导干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三)以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为重点,严惩违纪行为。要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创新接访方式,变上访为下访。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严明纪律,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促使干部勤政廉政。当前,要重点查处以下几类案件:一是不顾群众意愿和实际情况搞形象工程、给群众带来严重负担并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二是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引发群体性矛盾和恶性事件的案件;三是政策兑现不到位、克扣或拖欠农民补贴资金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四是贪污、挪用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案件;五是假借新农村建设和村民“一事一议”之名搞农村“三乱”的案件;六是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与民争利的案件;七是发生在物品采购、农村基础设施和项目工程建设等环节商业贿赂的案件。    

    五、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争先创优的环境氛围是落脚点。    

    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因此,在具体工作中,除加强对他们引导教育外,一定要切实调动农村干部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一)尊重和保护农村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要认真贯彻《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支持和鼓励农村党员干部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召开民情恳谈会,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围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公推直选”、政务村务公开、村民议事制度来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参与农村 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尊重和保护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权利。    

    (二)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同各种违纪违法现象作斗争的行为。要畅通纪检监察机关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切实抓好信访工作。要建立领导包案工作机制,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共办的原则,实行分片联系,统一管理,互相监督,定期督查,保证信访办理的效率和质量。要公开举报投诉受理人员名单、办理程序以及办理结果。要对检举、控告人及检举、控告内容严加保密,鼓励和支持农民群众同各种违纪违法现象作斗争。    

    (三)要支持和保护廉洁奉公、大胆创新的农村党员干部。对那些肯干事、会干事、干实事、干成事的干部,要为他们撑腰,做好后盾;对那些因经验不足或政策界线不清而出现工作上的偏差和失误的干部,要实事求是地加以分析,坚持教育在先的原则,主动热情的予以提醒和帮助;尤其是对那些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敢干敢为,勇挑重担而受到不实举报甚至诬陷的干部,更要及时为他们澄清事实,还其清白,真正做到支持实干者、帮助失误者、处置腐败者、保护受诬陷者,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