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养活知识分子”是个扭曲的官场逻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09:03:35

   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发微博称在受邀去江西万载县讲课时号召党员干部不要去拆老百姓房子,遭万载县委书记批驳,该书记称:“如果没有我们这些县委书记这样干(拆迁),你们这些知识分子吃什么。”(11月2日《新快报》)

  按照这位县委书记的说法,如果没有了他这样的县委书记拆迁老百姓的房子,于教授这样的知识分子就没有了饭吃,言外之意便是,于教授吃得饱饱的全是他和其他县委书记们的功劳,吃饱了却跑到这里号召党员干部们不要去拆老百姓的房子,简直就是“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的流氓,是“忘恩负义”之举。

  “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口才好如于教授,也只能“一怒推椅而起,离席而去”。相信所有有正义感的人听到这样的话都不可能无动于衷。现代社会一个通行并被广为接受的理念是:政府及组成政府的官员都是由纳税人来供养的。但何以到了万载县委书记这里,一切都倒了过来,成了县委书记养活作为纳税人的知识分子,并且是以拆迁的形式来养活?如果真的是这样,谁愿意承受这份沾满被拆迁人血和泪的供养?

  如果没有拆迁,无论是县委书记们,还是知识分子以及普通老百姓,谁都不会被饿死。有了拆迁,把老百姓的房子拆掉,把地卖给开发商,虽然会有一座座漂亮的高楼代替破烂的小平房,政府也会获得大把大把的收入,GDP也会随之而涨,但是,如果拆迁是在没有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之前即强行进行,被拆迁人拿着不合理的补偿甚至没有补偿,他们却可能从此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甚至有饿死之虞。

  一个家庭里,所有的家庭成员努力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升整个家庭的生活品质;同样的,在一个区域或国家内,经济发展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提升民众的生活,并使所有的民众获得最大可能的发展机会——这一切都需要在保障公民权利的情况下进行。

  每个个体的权利都得到充分保障,既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更是社会发展的目的。只有一切行政行为、民事行为都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社会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如果只有通过强拆,只有通过损害老百姓权益才能有饭吃,这样的发展只会使一部分有权、有钱、有势的人有饭吃,而那些无权、无钱、无势的权益受损者则没有饭吃。这样的发展又有何意义呢?

  万载县的这位县委书记不仅颠倒了谁养活谁的问题,而且给拆迁抹上了太多的亮色。在暴力拆迁仍然时常发生的当下,任何试图为拆迁“正名”,给拆迁“涂脂抹粉”的行径都会受到舆论的讨伐。公众期待那份难产的新拆迁条例尽快出台,期待终结暴力拆迁、非法拆迁,更期待所有的政府行为纳入法治的轨道。那些县委书记们更应该扪心自问:究竟是谁在让谁有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