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中,官冤更胜民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3:53:59


    最近,宜黄官员在网络上真是上演了几出吸引大众眼球的好戏,一会是强拆中强势一方的主角——掩盖真相,推卸责任,机场截访,率众抢尸;一会又成为“网络投书”忿忿不平的受害者——“这一段时间里,各方媒体铺天盖地一边倒的支持钟家,指责我们,不是我们没有理由和委屈,只是党纪政纪要求我们顾全大局委曲求全。”无论是宜黄官员自编自导自演自圆其说推卸责任,还是被迫成为舆论的焦点万般无奈之下穷于应付,相信观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无论是事实、还是谎言,真相总有大白于天下的时候。

虽说如此,笔者还是想从宜黄官员投书给财新网的颇具创新意义的“奇文”《透视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和另一篇以宜人的名义在凯迪-猫眼看人中又发表的文章《我是宜黄事件人员,我认为舆论对我们的指责是不公正的!》以及因此引发的又一场大辩论与大家分享几点感受。

“投书网络”,宜黄再次成为舆论焦点

在观众的持续不断的围观和媒体的坚持跟踪下,10月10日,对今年9月10日发生在江西宜黄的拆迁自焚事件官员问责结果出来了,总算对死者和家属有了个交代。对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两个最高领导被免职: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和县委副书记苏建国被免职,苏建国的县长职务也被提名免去。在一般情况下,事情都会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因为人总是善于遗忘的,,这并不是人们冷漠,只是每天对着那么多丑恶的、不公平的、令人愤怒的事情,如果不忘却,估计中国的精神病就远不止一亿了。

也许宜黄的官员真的是走霉运了,“面对全国各地愈来愈猛烈的强拆风暴和由此引发的大量被征地农民的维权抗争事件”,被“高层出手杀一儆百”了。在以前的问责事件中,大多数官员是选择默默忍受,因为“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总有复出的一天,耐心等待雨过天晴,人们淡忘就可以了。宜黄的官员的确是与众不同,不知道他们撰写《透视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是的目的是什么,为了博得公众的同情?还是为了再次辩护自己在拆迁中并无违法行为?亦或是不甘心问责的结果,希望得到舆论的支持迫使上级重新处理此事?虽然他们自己是认为想在文章上对强拆自焚事件进行分析和梳理,但对读者文章的解读却是千差万别。

令狐补充在《时代周报》发文评论《透视宜黄强拆自焚事件》一文,说这篇奇文貌似真实地说出政府的心声,但是并未能掩盖其人性的冷漠、观念的荒唐、逻辑的悖谬以及是非不清、混淆黑白和强词夺理的致命伤,作者认为文章的真正目的是在为因强拆自焚事件被问责的一众宜黄县官员鸣冤叫屈,借个人的名义宣泄小集团心中的牢骚,表达对上级处理决定的不满,以及对抗。

独立学者秋风在21世纪网发表题为《宜黄:增长与权力迷信的典型文本》认为,宜黄官员在文中倾诉的委屈表明基层官员隐约认识到,他们自己也是当前体制的牺牲品。但他还认为这种委屈同时表明“至少是这名执笔的基层官员所代表的群体,普遍缺乏基本政治伦理和政治反思能力。升迁的愿望太强烈了,增长迷信太根深蒂固了,敌我意识太强烈了,以至于他们把滥用权力、侵害民众权益等犯罪行为,当成追求国家富强的捷径。”

凤凰网评中评编辑认为,《透视宜黄强拆自焚事件》更像是一篇做官不易的控诉书,拆迁是为百姓的福祉,却总是遇到刁民,将政府逼向了强拆,矛头自然是刁民,绕了一圈还是把政府和民众放在了对立面上了。

夏佑至在《记住那些强拆号召家》中分析强拆、自焚以及官员为何投书的原因强调,只要能以“非常速度”取得强拆的效果,“非常办法,非常措施,非常力度,非常政策”皆无不可,这是酷吏频出的原因,也是自焚高发的原因,当然,也是号召家为宜黄的免职官员叫屈的原因。

官方媒体人民日报也忍不住出声,发表时评,将《透视宜黄强拆自焚事件》一文看作是值得警思的“强拆论”,并且驳斥了“奇文”中“没有强拆就没有城镇化发展”、“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雷人”论点。人民时评还指出指出“任何一种发展,如果仅仅是为了‘发展’而见物不见人,把人民利益、群众意愿空洞化、虚无化乃至对立化,甚至以‘发展成本’为借口,随时‘征用’公民权利、社会公平、媒体监督,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发展的异化。”

原来“奇文”真的很“奇”

对网上这两篇文章,有兴趣的读者一定不要错过。笔者开始时只是好奇为何网上辩论会如此激烈,读者留言会如此积极,后来看到原文才发现,自己也很想说两句。

按照两篇“奇文”中的逻辑,有强拆才有发展,所有人都是强拆的受益人,为什么宜黄政府有功劳反而要被处理?强拆在全国普遍存在,并且有法律的支持,而“钟家”自焚是个意外事故,钟家提出无理要求在先,并且强拆没有侵犯钟家的合法利益,为什么要将宜黄作为“替罪羊”以平息不公正的“舆论”?

“奇文”的作者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抱怨制度、控诉媒体与网络,字字动情,声泪俱下。笔者表示严重同情!真是委屈了这些当官的,上面有领导和党纪政纪压着,下面有冥顽不灵群众的“宁死不屈”阻挠着,还有那么多的媒体“不分青红皂白”将矛头指向他们,向他们“泼脏水”。不尽感叹:现在做官不容易啊!但想想:谁让你们是掌握着权力的官员呢!虽然有这次事情的教训,如果再让你选一百次,估计你还是会选做官这条道吧?

笔者虽非政治学专业出身,但很感兴趣,对一些基本常识有一点了解,所以想从“人民公仆”应该具备的常识的角度与大家分享“赏文”的感受。

笔者印象最深的就是“我们精心为公民打造设计的现代救济方式——法律武器,老百姓弃之如敝履,仍然习惯选择上访尤其是越级上访,而且的确只有这样才有效果,这和几千年前的拦轿告状有什么区别?由此,笔者想到一句很经典的话:‘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你这是想将责任都推到人民身上,说人民是咎由自取吗?你可以说得更清楚一些。笔者也想到了一句更经典的话“什么样的政府造就了什么样的国民。”连你自己都认为也只有上访和越级上访才有效果,那又何谈你们精心为公民打造的救济方式呢?法律武器是百姓自己弃之不用吗?如果都能通过正常渠道解决,想必你们也可以完全不用面临当前的种种困境。还有,笔者想说法律不是官员单方打造的,今日的“法治”已非昨日的“法制”,所有法律产生的基础都是所有人民同意的国家宪法,请不要赖在原始的落伍的思维中不动,虽然这样能显得你的确很有权力!

其次是,官民缺乏理解、信任,再什么法律政策也没用。官、民、法之间的关系完全混乱,官民缺乏理解、信任是导致法律的缺失的原因吗?这种关联度也太牵强了。法律政策能否有效执行在于民众是否接受它为合理的法,善良的法,“所谓恶法非法”——法律的真正目的是用来保护人民权利和限制政府权力。法律的能否有效执行还在于政府是否将自己也置于法律的控制和约束下,是否一切执政行为都在法律的框架内实现,而不在于官民之间缺乏信任和理解。再说了,为何会没有信任?是中国百姓太刁钻,太难伺候?还是有些当官的真的是难以托付民众宝贵的“信任”?

再次是,我们不想说众多媒体包括权威报刊是法盲,我们只想说他们是站着说话腰不痛!众多媒体是“法盲”,这个你不想说也说出了口,估计想收也收不回去了。唉,连权威媒体你也敢骂!难怪媒体对你们不客气地围攻!什么叫“法盲”?能说出这样的话“过去,我们在讨论三农问题时,常有这样的感叹:幸亏中国的法律没有完全执行,否则农村就要被搞死了!这种观点虽然偏颇,但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的”,我觉得不能把他排除在“法盲”的范围之外。现在党和国家的高层领导都誓言要“依法行政”的时候,你竟然为“有法不依”感到庆幸!就算农村“被搞死”,也不是法治的错误,要么是中国的法律本身有问题,要么就是还有太多的“官员法盲”对法律不尊重,不是视而不见就是任意践踏。

最后是作者对“互联网民主”的公然仇视。作者虽然极其不情愿地提到“互联网民主”是社会的一大进步,但笔者认为作者“项庄舞剑意在沛公”,重点明显在否定和批评“双刃剑”的另一面。“笔杆子杀人”,民众为什么要用唾沫星子淹死好官呢?笔者愚钝,想不出答案。人们宁肯相信弱势一方的种种说法,哪怕是这种说法可能漏洞百出,而不愿相信政府一方的说法,哪怕是这种说法合情合理。作者的这句话本身是一种现实,但这是人之常情,任何人都有怜悯之心,作为官员凭什么既掌握权力,还要掌握所有的话语权?不相信政府,质疑政府,才有了西方政治体制中制约政府权力滥用的措施,也才有现代民主制的产生。

现在中国的这种局面:当弱势力量被迫只能依赖社会舆论表达声音时,当社会舆论被迫只能依赖突发事件表达声音时,官员抱怨的合理基础已经几乎完全丧失,民众永远处在“弱势”的一边,而强势的官员还自觉“受尽委屈”,罪魁祸首到底是谁?

问题的症结

要真正解决这些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就不能仅仅停留在对那些引起公众关注了的突发事件的问责上。民众对政府的抵触、反感、不信任的情绪不会因为对官员问责而“化干戈为玉帛”,而是会随着事件的增多而变得更加强烈。如果不找到问题的症结,暴力拆迁还会随着“新中国的城镇化”继续,官员还会“承受委屈”,最令人痛心的可能是“钟家”不是强制拆迁的最后受害者!

笔者赞同方绍伟先生在《只有昏昏然才能救中国?——越描越黑的“宜黄官员”》的分析,“宜黄事件”的实质问题应该是“为什么老百姓对地方官员越来越有抵触情绪?为什么社会舆论对地方政府越来越不信任?为什么公众意见对官员辩解越来越反感?”

李克军网友给本站的来稿《冷静看待宜黄事件——板子不能只打县官》中也比较客观地分析和分析了强拆事件和“投书网络”事件。作者认为严格问责、教育和管理基层一把手是必要的,但从长远治本以杜绝此类事件来考虑,“必须抓紧启动新一轮政治体制改革,推进民主选举,加速法治进程”。“从眼下看,应果断停止包括目标考核在内的各种达标竞赛、检查拉练活动,减轻县以下党委政府对上负责的压力,转变政治压力型和全面控制性的领导方式,推进有限政府的建立。应正确对待舆论监督,既要重视媒体的意见,又不要过分受媒体炒作的干扰和影响,从而真正树立法制的权威,为建立正常的公民利益诉求机制创造条件。”

王赞成网友的留言也许触及到了强拆问题要得以根本解决的方法:“这场讨论的意义已经超出拆迁本身,而是一场生动的政治体制改革预演。几乎所有的政改题目都可以在这里找到,例如: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土地所有制问题;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制定和实施问题;政权的合法性问题(政府的威信来自合法性);法律和司法改革的滞后问题;党的领导问题(县委书记挂帅拆房子、拦截上访);媒体的作用和言论自由问题;公民的素质和人权保障问题,等等”。

的确,我们已经没有必要去讨论政治改革是否有必要,维稳、强拆、截访、抓记者……太多的真实案例已经表明,政治改革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迫切的。官员喊冤枉,民众遭劫难,两方都成受害者了。这幕后的元凶又是谁?从这个案例当中,我们看到了造成很多很多官民对立的原因,但所有问题的根源都在政治制度的完善和改进上。

“奇文”中提到的由强拆产生“新中国”,为什么会遭到炮轰,因为大多数有正义和良知的人鄙夷的这样变异的“新中国”。“新中国”决不在强拆中产生,在GDP数字的飙涨中崛起,也不以牺牲公民的利益为代价,更不是建立在官员权力高于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之上。大家所期待的“新中国”,应该是一个文明的,有序的,公民的合法权利受到法律保障,而政府权力又受到法律制约的新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