犀利!北大教授一语惊人:央行其实已经“倒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8 21:53:00

各位读者,此说对理解人民币汇率机制关系重大,容我阐释一下吧。先看央行负债的最大头——“储备货币”。2009年12月此项数为14.3985万亿,占央行总资产的63.3%。大家知道,“储备货币(reservemoney)”也就是“基础货币(basemoney)”,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1)货币发行,(2)金融机构存款。

 

第一部分来自法定的央行特权,因为在国家信用货币的制度之下,惟有央行才可合法发行货币。央行发出来的货币进入市场流通,除非央行觉得有必要回收,是不需要向谁归还的。把这些并没有归还义务的货币也记作负债,源于国家信用货币的前生——在可兑换的金银本位的货币制度下,央行以自己储备的金银为本,发出的票子满足流通的需要,而使用票子的债权人,有权到拿了票子到央行来兑金银。

“储备货币”者,就摆明央行发钞具有负债的性质,要储备货币(reservemoney),以备债权人上门索债之需。像美联储和德国央行,至今还储备着全球为数可观的黄金,其实就是为他们货币的国家信用作保。没有多少黄金储备的央行,直接以国家权力作为发钞的抵押之物。窍门在于,“在一个相当宽的限度内”,持票债权人上门要兑国家权力的事,一般是不会发生的。在这个限度内,储备货币就是央行可花的钱。

“储备货币”的第二部分,似乎是必不可少的真储备。因为这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央行的存款,而商业银行的存款又来自他们的储户,有清楚的债权债务链条的约束,即使贵为央行,也要准备这些债权人上门,没有储备怎么过日子?但是,央行拥有规定商业银行存央行准备金比率的法定权力。

譬如前两天央行的一道声明:商业银行的法定准备金率就上调0.5个百分点,全国总共3000亿以上的资金就要被“冻”入央行。在理论上,央行只要不降低法定准备金率,这部分“债”就可以锁定而无须归还。央行当然要为这部分准备金付点利息,但也是讲过的,倘若央行付出的利息高过商业银行放贷的机会成本,商业银行还会把更多的准备金“超额”存入央行。

央行对后者当然负有偿还的义务,不过只要付息足够高,那么在一个限度内,债权人就宁愿央行永不归还。要知道,够高的利息对央行不是难事,因为在理论上,央行可以增发货币来付息!于是乎,“在一个相当宽的限度内”,央行也可规避储备货币的偿债压力,痛痛快快把储备金花出去就是了。

在储备货币之外,央行还可以发行债券。如2009年12月央行的发债余额就达4.2万亿人民币之谱。央行发出的债券当然到期要还,不过如我们近年观察到的,用于对冲流动性的“央票”,是可以到期再发,而且可以到期再增加发行的。如是,央行总可以积淀下相当一笔无需归还的负债。再说了,实在到了非还不可的时候,央行反正还有增发货币的杀手锏。

正因为“在一个相当宽的限度内”,央行负债无须归还,所以央行的负债率就可以高到财政、企业、家庭的资产负债率根本不可能企及的高度。在央行的资产负债表上,甚至连“自有资金”都记在了“总负债”的名下——央行可以100%通过负债来形成自己的总资产。既然负债率可以几近100%,央行的负债量就几近无限,而央行的总资产包括持有的外汇资产也就可以几近无限。

各位注意了,这才是实际形成人民币汇率的基础,也是人们广泛地以为——在我想称之为“央行负债幻觉”的作用之下——人民币汇率不是买卖行为的结果,而是各国政要、专家、舆论大打口水战的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