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官员遇难引发网络狂欢的民意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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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官员遇难引发网络狂欢的民意基础

2010年11月02日08:12金羊网黎明我要评论(97) 字号:T|T

黎明 知名网友

10月30日下午,四川开江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张某、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陈某和已退职的崔某,进入开江县回龙镇一个早已被政府封堵的非法开采的煤矿,不料3人全部涉嫌一氧化碳中毒身亡。

我的目光停在了“全部涉嫌一氧化碳中毒”这话上。原来,“涉嫌”可以这样用。按惯例,这个词通常都连带着某种“违法犯罪”的行为,现在这样一用,涉嫌的用途就非常广泛了。比如,涉嫌跑肚,涉嫌怀孕,涉嫌被打,涉嫌车祸……其实这用法不能算大错,至少,凡涉及被怀疑、猜测的事情,都可以算“涉嫌”。

三位官员没有需要联合办公的事情,也没接受领导关于进矿井的指令,既然官方已证实他们不是因公死亡,那就必是“因私”死亡了。再排除观光、娱乐、色情、探险、找人等等原因,张某等3人涉嫌经济利益进矿的推测比较靠谱。“最近煤价高涨,想去看看该煤窑的煤炭资源如何,然后伺机想办法挖煤”,这说法我看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再就是,对这个废矿,他们可能早就熟悉,也可能该废矿本来就和他们存在某种关联,这也是合理推测。

不管他们三位去那儿想干什么,他们都没留下违法犯罪、行为不端的证据。也就是说,他们是无辜而不幸的遇难者,这一点,没什么好争论的。

理是该这样说,不过,这样的信息反馈绝不会成为主流之声。当我一眼看到新闻标题,就知道这个新闻性本应不强的新闻肯定是个大热点,并且,不看跟帖就知道网友所说的大概意思是什么。

“今天是个好日子!”“向煤窑致以最高敬意!”“苍天大地开了开眼,搞死了几个坏家伙”……大家不管遇难的官员有没有劣迹,只要他们身在官员序列,对他们的不幸就没有丝毫同情恻隐之心。什么叫“幸灾乐祸”?这就是最清晰的解释。

这次网络舆情的特点,和以往涉官死难事故的舆情没什么变化。公众第一次在网上大张旗鼓地庆祝官员遇难,是在2009年1月上旬,其时,安徽省长丰县一宾馆发生火灾,导致4名县领导1死3伤。我评论此事的《官员之死与发来贺电》一文,收进了当年的《中国杂文精品选》,文中有云:如果将“某地领导干部”置换成任何地方、任何部门的领导干部,反应都一样……大众集体对一个“精英群体”发泄不满和怨气,无论谁在这个群体之中,也不分辨这个群体具体个人的青红皂白,即便对你一无所知,即便远隔千里素无往来,群众依然对你不敬,就是遭遇不测也很少有人同情。

那时,一位叫做“六板斋主”的网友,曾写这么一段打油诗:伤亡偏要发贺电,亘古至今也少见,都说百姓是杆秤,载上史书光焰焰。

这就谈到了网民、网声的“人道问题”。那些幸灾乐祸的表达,真的没有人性、理性吗?不。我研究过,官员因救灾济民遇难,官民一起遇难(哪怕是遇难官员中夹带着不幸“草民”),这种情况下就不会“纷纷发来贺电”。民死示哀,仅官员不明之死才庆一下,这说明,主流网民的选择性很强,并不是无理性的盲目宣泄。

说句不中听的话,就是一只恶狗死了,也不至于享受那样的追悼规格。据说在中国大陆,“扫黄”的民意基础很厚实,可是我们没见到过不幸的涉黄人士曾经遭遇过官员死后的如此“殊荣”。惩官比扫黄打黑,各自民意基础如何?若惩官之民意基础强过扫黄打黑,那又说明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