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不要迷信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意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7:54:53
[原创]不要迷信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意义

不要迷信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意义
也许是因为我们所受到了某种片面的教育,我们一般人都自觉不自觉的把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看作人民是否当家作主的最主要的甚至最根本的标志。个人认为这实在是一个重大的认识误区。
大家知道,在我国的古代奴隶社会土地都是“国有”的,那么这个“国有”也可以被说成是“全民所有”。但是,实际上,对于连人身自由都没有的奴隶自然不可能是生产资料的主人和所有者。
其实,生产资料这个东西,任何人都不可能真正的“占有”或“所有”。因为一切的生产资料都是独立于人之外的外在的东西。所谓的生产资料的所有,实际上无非是一种特殊的使用权而已。
首先任何生产资料都是谋生的手段。拥有一个工厂未必优越于一个只有一辆黄包车的个体商贩。举例来说,张发财有一个工厂,他可能因此向银行贷了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款。那么,这个工厂表面是他“所有”,而实际只不过是他手中的一个谋生的工具而已。他可能因为使用这个工厂而生存和发财,也可能因为经营不善而亏本倒闭,所有为他“打工”的工人一般都会依法拿到自己的工资,但是他本人却可能会大亏本,弄不好还会因为欠巨债而坐牢。也就是说,一个所谓的老板或资本家。其地位和最终待遇,不一定会优越于一个打工的雇佣工人。所以,最近我们这里有个大款在临死的时候跟他的儿子说:“儿子,我给你留下了很多的钱财;但是,儿子我也给你留下的巨大的债务……”对于这样大款和资本家,他到底是富人还是穷人呢?我实在是不知道应该羡慕他们还是应该可怜他们……
其次,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一个被决定的东西,也就是说它是由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决定的。譬如,解放初期,我国的共产党在取得了政权实行了土地革命之后,立马实行三大改造,即对资本家、个体工商业者和个体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实际从土地革命到三大改造的实质都是利用政权的力量强行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或所有权。在这次生产资料的革命和改造中,拥有数千亩土地的地主,立马就变得一无所有,只分得跟一般农民一样的土地。其中很多大地主还因此被“镇压”连小命都丢了。也就是不仅丧失了数量巨大的生产资料,还丧失了生命。同样的,那些大小资本家,也在一夜之间就丧失了自己的工厂,虽然私人资本家会因为“赎买”政策而获得一些“钱”。这些钱,多数还是以“欠条”的形式出现的。不知有没有欠条还是个未知数。总之多数是不给“现钱”的。所谓“借鸡生蛋”,是要等到这些工厂赚了钱之后再“还钱”的,而且据说很多的资本家后来都没有得到这个赎买的“钱”的。因为那时资本家基本都是“专政的对象”,谁敢向新生的无产阶级政权要钱呢?!很多明智的资本家干脆表态说“不要钱”算了,“送”给新生的无产阶级政权了。
同样,改革开放以来,公有制的生产资料又很快走了一条跟解放初截然相反的路线。譬如后来的工厂拍卖之类的,实际是跟原来的“赎买”对调一个个儿。一些有权势的人物,一般是通过跟官僚勾结,象征性的给集体和国家的生产资料付款“购买”,甚至也是用银行“贷款”,也就是借“人民和国家钱”来付给国家和集体,这个也是一种新的“借鸡生蛋”。这个借款最后的是否能还,反正也是走着瞧,谁也不知道的。因为有利益攸关的官僚在护着,一切都好办。所以,用佛教的说法,我国的生产资料改造来了一个“大轮回”。
生产资料所有制可以在同一个政权下被改来改去,但是改变不了的是同一个政权下的劳动者的地位。对于没有广泛的民主的政权统治下的人们,不管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是何种方式,人民的政治地位实际是毫无变化的——都是政治无产阶级,是被统治被奴役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
第三 生产资料所有制并不必然的决定劳动者的地位、劳动态度、劳动积极性以及劳动尊严感。
无论在何种生产资料所有制下,生产者的地位和感觉主要取决这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劳动制度和这个生产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在一个民主化人性的化的国家政治制度、劳动制度和民主化人性化的生产单位内部制度下,劳动者就会感到一种主人翁的自豪感、平等感和人的尊严感。否则,就会感到自己是受剥削受压迫的对象。所以,在私有制下也有劳动者积极性高的现象,在公有制下也有劳动者消极待工的现象。
譬如在我国过去的大集体里,所谓的“吃大锅饭”,“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还有一个人能不能进入“工厂”和“机关”就业,都是要靠关系的,在这样的环境下,人民是不可能真正的感到快乐的。为什么?实际上还是存在剥削和压迫啊。干少的剥削干多的,不干剥削干的,干差的剥削干好的,有关系的剥削压迫没关系的,有权的剥削压迫没权的,权大的剥削压迫权小的。
总之,决定人特别是劳动者地位的不是一个国家的生产资料所有制,而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也就是看是不是全体公民拥有了平等的政治参与权利——即政治民主。
只要有了平等政治民主权力,全体人民就可以通过制定有利于绝大多数人民的法律,让资产阶级老老实实的为他人服务,他们不能任意的剥削和压迫雇佣工人。譬如,我国现在有所谓的劳动者最低工资限制的规定。只要按照这个规定,资本家就没法想给工人多少工资就给多少工资了。你那哪怕亏本,也必须依法保证工人的基本工资。还有其他的劳动者的各种福利保障制度,也是强制资本家必须给劳动者提供的。同时,我们也可以依法要求资本家平等的公正的面向社会大众进行招聘,不得评“关系”招聘人员和解聘工人等。通过这样一系列制度,这样一来,劳动者就可以获得跟资本家完全平等的政治权力和人格尊严等,雇佣工人就完全不是近代雇佣工人那样的处境了。
同样,如果绝大多数人觉得私有制的确需要改变为公有制,也可以通过政治表决的方式,来一个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大改造。总之,只要有了平等政治参与权力,人民就可以真正的站起来!否则任何“站起来了”的说法都是一种哄小孩玩的把戏!即使一时的好像“站起来了”终究还是要倒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