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源自于比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1 00:23:31
]认识源自于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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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源自于比较
李泽健

    人类所有的认识都来自于比较,没有比较就没有认识。人类认识世界的所有方法都是对事物进行比较的方法。人类建立起来的关于世界的整个知识体系,其实就是一套比较体系,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总感到世界充满相对性的原因。我们只能认识事物的差异,以此来分辨出不同的事物,我们无法认识事物的本身----“物自体”究竟是什么。
    人类所有的知识都建立在比较的基础之上,这并不是说我们人类对比较方法情有独钟,这完全是由客观物质世界决定的,是由认识的产生机制决定的。


我们不可能认识事物本身


    一、事物自身不能说明自己是什么,它只有通过相互作用才能表明自己是什么
    一事物存在与否,不只取决于它自身是否存在,还取决于它能不能够让别的事物“知道”自己的存在,或者说它能不能被其它事物所“感知”。“存在就是被感知”这句话应该是正确的,但是在这里,我们不能像贝克莱那样把“感知”狭隘地理解为人类自身的“感知”,它应该是包括人和其它所有事物在内的“感知”。如果人和其它所有的事物都不能“感知”一个事物的存在,那么这个事物也就等于是不存在的。
    事物自身是不能说明自己是存在的还是不存在的,它也无法说明自己究竟是什么,它只能通过相互作用才能证明自己的存在,只有通过对其它事物施加作用,它才能够“告诉”别的事物自己的存在,才能够表明自己是什么。
    二、事物只能通过“感知”自身的变化来“认识”别的事物
    任何事物都无法凭空“感知”其它事物,也无法先天知道别的事物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它们只能通过“感知”自身的变化(反应)来“感知”其它事物的。事物自身的这种变化(反应)来自于其它事物的作用,其它事物对它施加了作用,从而引起它自身的一些变化,事物正是通过感知自身的这种变化来认识其它事物的。棉花在燃烧中“认识”了火的温度,石头在破碎中“知道”了铁的硬度。
    三、人只能通过感觉来认识世界
    事物自身不能说明自己是什么,人们也无法先天知道它们是什么。人们是通过感觉来认识事物的,感觉是人关于世界的一切知识的源泉。外界刺激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感觉器官中的感受器将这种刺激转化为神经冲动,传入神经把神经冲动传输到神经中枢,神经中枢通过感受这种变化来认识世界。
    认识的这种产生机制决定了我们不可能认识事物本身。因为,从本质上讲,我们通过感觉认识到的并不是外界事物本身,而是来自于我们大脑里的一种东西,是外界事物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后在人的大脑里产生的一种变化,是事物与人体共同作用产生出来的一种效果。
    很显然,对感觉效果的认识并不能等同于对事物本身的认识,不能等同于对“物自体”的认识。感觉只能告诉我们感觉到了什么,但它不能告诉我们感觉到的是什么,也不能告诉我们感觉对象的本身是什么。比如,对于雪,感觉告诉我们感觉到的是“白”,是“凉”,但是,感觉不能告诉我们“白”是什么、“凉”又是什么,也不能告诉我们,这看着雪白摸着冰凉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可能有人要说了,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嘛,感觉明明已经告诉我们这东西是雪了,为什么还要说不知道呢?其实,这是人们搞错了认识的过程和顺序。是我们给这个看着“白”、摸着“凉”的东西起了个名字,把它叫做“雪”,而不是我们感觉到了这个东西叫做“雪”。“雪”仅仅是我们赋予那个被叫做“雪”的东西的一个符号而已,至于那个被叫做“雪”的东西究竟是什么我们是不得而知的。可能还会有人说,“雪”是水变来的,就是水,就是H2O,怎么能说我们不知道呢?其实,“水”和“H2O”也都是我们赋予事物的一个符号而已,是我们把那个看着没有颜色、喝着没有味道,又能够流动的东西叫做了“水”,至于那东西究竟是什么我们并不知道。退一步来讲,即使雪是由水变来的,但它也毕竟不是水,它只是它自己。


我们只能通过比较来认识事物的差别


    我们无法直接认识也不可能直接认识事物本身,我们只能通过间接的方法来认识它。
    间接的认识过程只能是一个比较的过程,因为不论我们采用什么样的认识方法,认识到的结果都不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东西。只有通过比较,比较出一个认识结果与其它认识结果的差别,我们才有可能认识与之相对应的事物。事实上,我们也正是通过认识事物之间的差别来认识事物的。
    感觉的产生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比较的过程。一方面,没有比较我们就不可能产生感觉。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没有变化的相同的刺激会导致我们的感觉丧失反应能力,也就是我们不能感受到刺激的存在。比如,视觉刺激总是在不断地运动和变化的,而这种变化其实正是产生视觉的重要前提。如果刺激在同一段时间里没有变化,视觉感受细胞会因为适应效应而丧失对刺激的反应能力。嗅觉也存在同样的适应现象,我们对气味的感觉也是这样的,“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 。另一方面,如果只有一种感觉,那我们是无法认识这种感觉的,因为感觉不能告诉我们它感觉到的东西是什么,试想,满眼都一样、没有任何变化的东西是什么?是颜色还是形状?耳朵里听到的永远不变的东西是什么?是有声音还是没有声音?退一步来讲,如果没有比较,我们也无从分辨外界事物,如果外界事物作用于我们感觉器官的效果是一样的,那我们就只能认为外界只有一种事物。
    比较让我们产生了认识。不同的感觉来自于不同的作用,物质世界是复杂多样的,总处于不断的运动和变化之中,正是由于事物的不断运动和变化才使得我们产生了不同的感觉,也正是由于有了各种不同的感觉我们人类才能够产生认识。各种不同感觉的产生使我们有了区分感觉的必要,这种区分过程就是一个比较过程,就是认识的产生过程。我们把视觉感觉到的一种东西叫做“白”,然后,把其它“不白”的东西分别叫做“赤”、“橙”、“红”、“绿”、“黑”等等什么的。 “白”其实是在与“不白”相比较的时候才产生出来的认识,如果没有“不白”,我们也就无法认识“白”,事实上,也就没有必要认识“白”。
    我们所谓的认识事物过程其实就是一个给事物贴上各种感觉标签的比较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并不是在认识事物本身,而是在比较产生于我们头脑中的不同的感觉。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不是弄清楚了 “白”、“黑”、“热”、“凉”、“酸”、“甜”、“软”、“硬”这些东西是什么,也不是弄清楚了感觉对象究竟是什么,而是弄清楚了哪些事物能够让我们产生这样的感觉,弄清楚了哪些事物让我们产生了“白”的感觉、哪些事物让我们产生了“黑”的感觉、弄清楚了哪些事物“酸”、哪些事物“甜”、哪些事物“软”、哪些事物“硬”。然后,我们分别给相应的事物贴上“白”、“黑”、“酸”、“甜”、“热”、“凉”、“软”、“硬”等等的感觉标签,表示我们认识了这些事物,这也是我们以后藉以分辨该事物的依据,我们称之为“属性”。事实上,我们所说的认识,也就只是分辨出了事物在感觉上的差别而已,知道了一个事物能够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感觉,以此能够把它与别的事物区别开来,并不是说我们已经知道了事物本身究竟是什么。


产生错误认识的原因


    我觉得心理学有必要重新定义感觉和知觉这两个概念,重新划分这两个概念的外延。当然了,在这里我们并不是要说现有的定义是错误的,给概念下定义没有对与错的问题,只是好与不好的问题。好的定义有助于人们对事物的认识,而不好的定义容易让人产生认识上的混乱。重新定义感觉和知觉概念能够使人们更容易、更清楚地认识人类的认知过程。

感觉是一个单向运动过程,它是客观的,也永远是正确的


    与传统的对感觉的认识不同,我认为感觉是物质的一个单向运动过程,它只负责在大脑里产生感觉现象,而不负责对感觉现象的解释,任何试图把大脑里的现象与外界事物相对应的认识都不是感觉而是知觉。感觉的过程是这样的:外界刺激→ 神经感受器转化为神经冲动 →传入神经传递神经冲动→ 神经中枢产生感觉。至此,感觉过程也就结束了。感觉现象是外部事物与人体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是感觉的最终形式是在大脑里产生的,是大脑的物质运动,感觉的最终结果是存在于大脑里的东西。
    感觉是客观的,它永远都是正确的。与目前的一些观点相反,我不认为感觉是主观的,也不认为感觉能够出错。人类的感觉始终都是在忠实地反映着客观事物间的真实联系,从感觉器官接受外界刺激到产生神经冲动,从神经冲动传递到神经中枢产生影像,这一切过程都是严格地按照事物之间的客观规律来运行的,客观事物的运动是没有错误一说的。但是,在这里,我们必须要清楚,感觉不只体现外界事物的运动特性,它同时也反映了人体的物质运动特性,它是外界与人体共同作用的结果。

    有人可能会说,感觉也会发生错误,比如,当我们看下面这张图片时,

我们会觉得图片中既有蓝色又有绿色,但实际上这是错误的,那两种颜色其实是一样的。难道我们的感觉真的出错了吗?不是的,我们的感觉一点都没有问题,要知道,我们的感觉反映的从来都不是外界事物本身,感觉是外界事物与人体共同作用的地结果,它既反映外界事物的特性,也反映人体运动的特性。我们的感觉与外界不符,是由于我们的大脑一般都是按照与周围颜色的对比来判断颜色的。我们的感觉正是真实地、客观地反映出了这一点。问题是出在知觉上,是我们的知觉发生了错误。感觉的结果是存在于大脑里的那个影像,把大脑中的影像与外界事物对应起来的过程属于知觉,是我们的知觉错误地认为大脑中的形象就是我们所看到的外界事物本身。

知觉是对感觉的解释,是主观的,也总是错误的

    感觉的作用是“感到”,知觉的作用是“知道”。知觉对感觉现象进行解释,它把头脑中“感到”的现象与外界事物联系起来,把感觉的结果赋予了外界事物。其过程是这样的:神经中枢感觉→外界事物。当感觉在大脑中形成一朵红花的影像时,知觉就告诉我们,这朵花就是外界某个地方的某一朵花,它是红色的。
    可以这样说,知觉完全就是一个主观过程,它总是错误的。为什么这样说呢?问题在于知觉对感觉的解读上,由于感觉只能告诉我们感到了什么,而不能告诉我们这个感觉结果与外界事物、感觉器官、神经系统和大脑的变化有什么关系,知觉也不知到感觉是外界事物与人体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它总是错误地解读这种关系。知觉总是错把产生于大脑的影像等同于客观事物,错把产生于大脑里的结果直接赋予客观事物本身。当我们看到了红色以后,我们并不知道这只是产生于我们大脑里一种东西,还以为我们观察的对象本身就是红色的。
    由于心理学对感觉和知觉认识不清,没有搞清楚两者的关系和界限,从而导致了哲学在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上产生了严重的混乱,导致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长期斗争。感觉是客观的,知觉是主观的,客观世界是存在的,但它并不是我们所认识的这个样子,我们认识的这个世界只存在于我们的主观世界里。
    可能有人会说,如果知觉是错误的话,那我们对世界的所有认识其不都是错误的?我们又如何能够不断地改造这个世界?
    知觉的错误在于我们把感觉结果直接赋予了客观事物本身。比如,传统上我们总是把“属性”定义为“事物本身固有的性质”。这无疑是说,“红色”就是苹果本身所固有的东西,但是我们现在都已经明白了,苹果本身并没有“红色”这种东西。当我们说一个物体非常光滑时,它其实只是表明了我们自己感觉到它是非常光滑的而已,物体本身并不是“非常光滑”。不信,拿一个放大镜看看你就明白了。但是,知觉也有它合理的一面,感觉虽然并不代表客观事物本身,但它与客观事物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与客观事物之间存在着严格的对应关系。知觉虽然错误地解读了感觉的含义,但是它并不影响感觉和客观事物之间的这种对应关系。我们对世界的正确改造正是合理地利用了这种对应关系。当我们不需要考虑感觉的中间环节时,我们就可以认为客观事物就是我们观察到的那个样子,可以认为知觉过程是“正确的”。毕竟,认识永远都是一个不断逼近事物本来面目的过程,而不是对事物本来面目的描述。


科学的诞生


     虽然说感觉永远是正确的,但是由于感觉反映的是外界事物与人体二者的共同特性,所以,不同的个体其感觉差异必然很大,再加上知觉对感觉的错误解读,更使得人们对世界的认识千差万别。自从人类产生了认识以来,人们就一直生活在这样一个自己编织的梦幻世界里面,这里充满了对世界千奇百怪、荒诞不经的认识,迷信、宗教、妖魔鬼怪无奇不有。直至今日,还有许多人在怀疑,在我们的主观以外是否有着一个客观世界的存在,我们可爱的物理学家霍金先生还在编织着制造时间机器的美梦,他想带着我们穿越时空隧道回到过去或者奔向未来。
(未完待续)


参考文献:
《逻辑学基础教程》南开大学哲学系逻辑学教研室编著.2版    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7
《基础心理学》张述祖 沈德立  教育科学出版社  2001年8月
《普通心理学》孟昭兰 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4.9
《属性是客观事物之间关系的反映》李泽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01482fb60100hk1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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