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就华南虎事件呼吁制政府诚信条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06:34:24
来源:重庆时报
“华南虎事件沸沸扬扬近半年,至今没有结果,照此下去,有关部门的公信力将受到更多质疑。”昨天,在渝全国政协委员严琦就建立政府公信力拟提出一份提案:从国家层面制定政府诚信条例。
呼吁立法规范政府诚信
“华南虎”照事件只是考验政府公信力、行政效能的一个集中点。其实,近几年发生的一些事件都与上述方面有关。严琦在提案中说,中国在食品安全上常受到国际社会质疑,其中一个因素也与西方社会对中国政府的诚信存在偏见有关。“某些部门拖欠工程款、信息不透明、‘计划没有变化快’、暗箱操作,这些都是老百姓深恶痛绝的。”
随着民主法制进程的加快,对政府诚信的规范应该上升到法律层面。严琦说,发达国家有《阳光政府法》,但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规范政府公信力的法律法规。为此她建议,国家可考虑制定“阳光政府诚信条例”。
欺瞒公众可启动行政问责
按照严琦的设想,制定这么一部“诚信条例”应包含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对政府机构的公信力规范,一种是对公务员诚信及行政效能规范。
严琦在提案中说,对政府机构的诚信管理,可包括政令畅通、信息公开、阳光行政、施政计划延续性、政府承诺兑现程度等。其中,政府透明是一项关键内容,建议规定:除少数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其他一切政务信息都必须公开,包括人事任免和行政管理、财政开支等相关方面信息,允许公众查询。
她还说,条例应规定:不允许政府部门对公众的质询不回应、不调查、不处理、不追究、不表态或隐瞒真相。一旦出现欺瞒公众行为,可启动行政问责。
处级以上官员应披露财产
国内一些地方已经出台公务员诚信档案,严琦等委员对此表示赞同。她还建议,“政府诚信条例”可以建立公务员财产披露制度:处级以上官员须向社会公开其家庭财产情况,处级以下官员应向本单位公开其家庭财产情况。如发现财产隐瞒,上级部门应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应撤职,并对财产合法性进行调查。
她还说,对公务员的诚信状况,需建立一套完整的评估、考核、奖惩制度。官员的升迁要与诚信状况挂钩。对于信用良好者,可以给予奖励;对于失信者,则必须依照相关规定严肃惩戒。
政府诚信关键不在立法
相比部分代表委员提出需要尽快出台《政府诚信条例》的观点,全国人大代表、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不太赞同,认为政府诚信立法显得画蛇添足。
“法律用于约束行为,因此人们习惯什么都往立法层面上提,但并非一定适用。”陈忠林说,对于一个政府诚信程度的考评,其实已经有多类法律法规条文,党员官员失信有党纪党规去处理去约束,政府部门失信造成损失有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等,应该说在此方面的法律法规是比较完善的。
究其原因,陈忠林说,很多法律执法不严,人们自然产生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不信任。包括华南虎事件,陈忠林就认为相关部门对于作出的承诺一推再推,最终给不出时限,更无从拿出结果。
“政府诚信是考验政府及其官员道德良知层面的问题,而不是立法就能维护的。法律再健全,如果官员良知有‘空隙’,他就会钻法律空子,就没有诚信可言。”陈忠林始终在强调这样的观点:政府诚信的保证不在立法,而需要对官员进行良知教育。
国家越来越重视诚信
重庆市作协主席黄济人委员对于政府诚信建设持乐观态度。他说,随着民主进程的加快,党和国家已经高度重视诚信问题。“十七大报告中就专门提出全党要‘增强诚信意识’,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强调“诚信友爱”。黄济人曾担任过全国人大代表。他给记者讲了一个小故事:当年在全国人代会上审议三峡工程议案时,他和其他代表发现草案中没有三峡工程建设的责任条款。为此,他们专门向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进行了反映。时隔几日,国家有关部门专门找到他们进行调查研究。“在后来的议案中,加入了国家对三峡工程的责任条款。可见国家是相当重视诚信的。”(特派记者 高晓燕 林克勇)
监察部副部长:虎照考验政府公信力
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国家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就建设诚信政府问题,特别提到了华南虎照事件。作为法学专家,郝明金委员说,关于“华南虎照片”真伪的争论,是对政府公信力的一种考验。在新的形势下,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有所增强,对政府的诚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人民群众可以允许政府在工作中“犯错误”,但是,不能原谅政府“撒谎”,缺乏诚信。 (作者:唐小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