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工程建設大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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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16日   來源:人民網


1919年,孫中山先生在《建國方略之二——實業計劃》中談及對長江上遊水路的改良:“改良此上遊一段,當以水閘堰其水,使舟得溯流以行,而又可資其水力。”最早提出了建設三峽工程的設想。
1932年,國民政府建設委員會派出的一支長江上遊水力發電勘測隊在三峽進行了為期約兩個月的勘查和測量,編寫了一份《揚子江上遊水力發電測勘報告》,擬定了葛洲壩、黃陵廟兩處低壩方案。這是我國專為開發三峽水力資源進行的第一次勘測和設計工作。
1944年,在當時的中國戰時生産局內任專家的美國人潘綏寫了一份《利用美貸款籌建中國水力發電廠與清償貸款方法》的報告。
1944年,美國墾務局設計總工程師薩凡奇到三峽實地勘查後,提出了《揚子江三峽計劃初步報告》,即著名的“薩凡奇計劃”。
1945年,國民政府資源委員會成立了三峽水力發電計劃技術研究委員會、全國水力發電工程總處及三峽勘測處。
1946年,國民政府資源委員會與美國墾務局正式簽訂合約,由該局代為進行三峽大壩的設計;中國派遣技術人員前往美國參加設計工作。有關部門初步進行了壩址及庫區測量、地質調查與鑽探、經濟調查、規劃及設計工作等。
1947年5月,面臨崩潰的國民政府,中止了三峽水力發電計劃的實施,撤回在美的全部技術人員。美國墾務局工程師福斯脫在寫給中國同事的信中説:“偉大如三峽計劃,中國自不能久置不問,相信于不久之將來,定有興工之一日。”三峽勘測處主任張昌齡在辦理結束工作時也説:“我不希望僅是一個夢——理想的天國,總有一天會在地上實現。”
1949年,長江流域遭遇大洪水,荊江大堤險象環生。長江中下遊特別是荊江河段的防洪問題,從新中國成立伊始就引起了重視。
1950年初,國務院長江水利委員會正式在武漢成立。三年後興建了荊江分洪工程。
1953年,毛澤東主席在聽取長江幹流及主要支流修建水庫規劃的介紹時,希望在三峽修建水庫,以“畢其功于一役”。他指著地圖上的三峽説:“費了那麼大的力量修支流水庫,還達不到控制洪水的目的,為什麼不在這個總口子上卡起來?”“先修那個三峽大壩怎麼樣?!”
1953年10月,長江水利委員會上遊局黨組向西南局財委的報告中提出,將來三峽水庫的蓄水高度可能在190米左右,請西南局向沿江城市和有關單位打招呼,不要在190米高程以下設廠或建較重要的工程。西南局財委同意了這個意見。
1954年汛期,長江流域發生了20世紀以來的最大洪水,江漢平原、洞庭湖區損失慘重。這次大水再次警示:消除中下遊嚴重洪水災害的威脅乃是治理長江首要而緊迫的任務。
1954年9月,長江水利委員會主任林一山在《關于治江計劃基本方案的報告》中提出三峽壩址擬選在黃陵廟地區,蓄水位擬選為191?5米。
1955年起,在中共中央、國務院領導下,有關部門和各方面人士通力合作,全面開展長江流域規劃和三峽工程勘測、科研、設計與論證工作。3月,在莫斯科簽訂了技術援助合同,第一批蘇聯專家6月到達武漢。長委所屬4臺鑽機和第七地形測量隊先後進入三峽地區,開展測量工作。
1955年12月,周恩來在北京主持會議,在聽取長委和蘇聯專家兩種截然相反的意見後,肯定了國內專家的意見,正式提出,三峽水利樞紐有著“對上可以調蓄、對下可以補償”的獨特作用,三峽工程是長江流域規劃的主體。
1956年6月,毛澤東主席在暢遊長江後寫下了“更立西江石壁,截斷巫山雲雨,高峽出平湖”的著名詩句。
1958年3月,周恩來在中共中央成都會議上作了關于長江流域和三峽工程的報告,會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三峽水利樞紐和長江流域規劃的意見》,明確提出:“從國家長遠的經濟發展和技術條件兩個方面考慮,三峽水利樞紐是需要修建而且可能修建的,應當採取積極準備、充分可靠的方針進行工作。”
1958年3月30日,毛澤東視察長江三峽。
1958年6月,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第一次科研會議在武漢召開,82個相關單位的268人參加,會後向中央報送了《關于三峽水利樞紐科學技術研究會議的報告》。
1958年8月,周恩來主持了北戴河的長江三峽會議,更具體地研究了進一步加快三峽設計及準備工作的有關問題,要求1958年底完成三峽初設要點報告。1959年5月,在武昌對《三峽初設要點報告》進行了為期10天的討論,一致通過選用三鬥坪壩址,大壩可按正常蓄水位200米設計。
1960年4月,水電部組織了水電係統的蘇聯專家18人及國內有關單位的專家100余人在三峽查勘,研究選擇壩址。同月,中共中央中南局在廣州召開經濟協作會,討論了在“二五”期間投資4億元、準備1961年三峽工程開工的問題。由于當時的經濟困難和國際形勢影響,三峽建設步伐得到調整。8月蘇聯政府撤回了有關專家。
1970年,中央決定先建作為三峽工程一部分的葛洲壩工程,一方面解決華中用電供應問題,一方面為三峽工程作準備。12月26日,毛澤東主席作了親筆批示:“讚成興建此壩。”
1970年12月30日,葛洲壩工程開工。
1979年,水利部向國務院報告關于三峽水利樞紐的建議,建議中央盡早決策。
1980年,鄧小平從重慶乘船考察長江及三鬥坪壩址。
1981年1月4日,葛洲壩工程大江截流勝利合龍。
1981年12月,葛洲壩水利樞紐二江電站一二號機組通過國家驗收正式投産。
1982年11月,鄧小平在聽取準備興建三峽工程的匯報時果斷表態:“看準了就下決心,不要動搖!”
1984年4月,國務院原則批準由長江流域規劃辦公室組織編制的《三峽水利樞紐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確定三峽工程實施蓄水位為150米的低壩方案。
1984年11月,重慶市對三峽工程實施低壩方案提出異議,認為這一方案的回水末端僅止于涪陵、忠縣間180公裏的河段內,重慶以下較長一段川江航道得不到改善,萬噸級船隊仍然不能直抵重慶。
1986年3月,鄧小平接見美國《中報》董事長傅朝樞時表示:對興建三峽工程這樣關係千秋萬代的大事,中國政府一定會周密考慮,有了一個好處最大、壞處最小的方案時,才會決定開工,是決不會草率從事的。
1986年6月,中央和國務院決定進一步擴大論證,聯合發文責成水利部重新提出三峽工程可行性報告,以錢正英部長為組長的三峽工程論證領導小組成立了14個專家組,進行了長達兩年八個月的重新論證。
1989年,長江流域規劃辦公室重新編制了《長江三峽水利樞紐可行性研究報告》,認為建比不建好,早建比晚建有利。報告推薦的建設方案是:“一級開發,一次建成,分期蓄水,連續移民”,三峽工程的實施方案確定壩高為185米,蓄水位為175米。
1989年7月,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來到湖北宜昌,考察了三鬥坪壩址。同年年底葛洲壩工程全面竣工,通過國家驗收。
1990年7月,以鄒家華為主任的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成立;至1991年8月,委員會通過了可行性研究報告,報請國務院審批,並提請第七屆全國人大審議。
1992年4月3日,七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以1767票讚成、177票反對、664票棄權、25人未按表決器通過《關于興建長江三峽工程的決議》,決定將興建三峽工程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由國務院根據國民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和國家財力、物力的可能,選擇適當時機組織實施。

1993年1月,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成立,李鵬總理兼任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會下設三個機構:辦公室、移民開發局和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
1993年7月26日,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查批準了長江三峽水利樞紐初步設計報告(樞紐工程),標志著三峽工程建設進入正式施工準備階段。
1993年8月,國務院發布了長江三峽工程建設移民條例,規定:國家在三峽工程建設中實行開發性移民方針,使移民的生活水平達到或者超過原有水平,並為三峽庫區長遠的經濟發展和移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創造條件。 1993年9月27日,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正式挂牌成立。1993年12月25日,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研究三峽工程移民問題。 1994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江澤民考察三峽工地時指出,“既然已經下定決心要上這個工程,就要萬眾一心,不怕困難,艱苦奮鬥,務求必勝”。 1994年11月17日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研究三峽工程正式開工問題。
1994年12月14日國務院總理李鵬宣布:三峽工程正式開工。 1995年,三峽庫區一期水位移民搬遷安置工作全面啟動。
1995年11月1日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研究三峽工程有關問題。
1996年6月1日,葛洲壩電廠正式移交中國三峽總公司。
1996年8月,中國目前跨度最大的懸索橋--西陵長江大橋正式通車。12月,宜昌三峽機場通航。
1996年11月下旬,三峽工程大江截流係統工程啟動。
1997年1月,國家計委正式批準10億元人民幣三峽債券發行計劃,這是三峽總公司第一次採取國內發行債券的形式用以籌措三峽工程建設資金。
1997年3月,八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批準設立重慶直轄市。這有利于三峽工程建設和庫區移民統一規劃、安排和管理。
1997年9月中旬,三峽水庫淹沒區一線水位移民搬遷基本結束。
1997年10月1日,亞洲載重量最大的公路大橋--三峽工程覃家沱大橋建成通車,標志著三峽工程對外交通建設全部完成。 1997年10月6日,人工開挖的3.5公裏長、可供大型船隊航行的三峽工程導流明渠正式通航。 1997年10月13日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議批準《長江三峽工程大江截流前驗收報告》1997年10月14日,國務院第63次常務會議通過三峽工程大江截流前驗收報告,決定三峽工程于11月8日實施大江截流。這標志著為期5年的一期工程勝利完成,三峽工程轉入二期工程建設。 1998年1月12日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第七次會議研究三峽二期工程的目標、任務和重點工作的有關問題。
1998年1月13日-17日,江澤民總書記視察重慶市及庫區移民工作,要求把移民放在大事之首,抓住機遇,埋頭苦幹。 1998年4月21日,三峽永久船閘一期開挖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優良率達82.6%,總體質量完全達到設計要求。1998年4月30日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第八次會議研究三峽工程建設、移民等有關問題。
1998年5月1日,臨時船閘通航,臨時船閘是三峽工程投入運行的第一個包括土建、機電設備工程設計、制造、施工與運行調度的綜合性項目。
1998年5月5日, 被稱為二期工程“生命線”的二期圍堰防滲墻實現單墻封閉,不僅為二期圍堰安全度汛創造了條件,也為實現二期基坑抽水目標贏得了工期。
1998年6月1日, 三峽工程二期圍堰下遊防滲墻宣告全線封閉,共完成防滲墻面積25746平方米。
1998年7月,三峽壩區遭遇57700立方米/秒流量的大洪水,壩址水域來水量達到1877年以來歷史同期最高值,三峽工程經受住洪水考驗,工程主要項目正常施工。
1998年10月8日, 三峽永久船閘上遊引航道靠船墩澆下第一方混凝土,這標志著世界最大的船閘已由開挖階段轉入混凝土澆築階段。
1998年10月28日,三峽庫區秭歸新縣城舉行落成慶典,提前5年完成了縣城整體搬遷任務。
1998年12月28日-30日,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對三峽工程庫、壩區進行了考察,並諄諄告誡全體三峽建設者,三峽工程是“千年大計,國運所係”,質量是三峽工程的生命,質量責任重于泰山。
1999年10月3日,三峽工程永久船閘南線五閘首保護層最後一方石碴被運往碴場,至此,由武警水電部隊第四支隊擔負的永久船閘南線開挖全線告捷,這標志著永久船閘主體開挖工程圓滿結束。
1999年12月31日,三峽工程全年完成混凝土澆築458.52萬立方米,超額完成年澆築448萬立方米混凝土的計劃,遠遠超過巴西伊泰普創下的年澆築混凝土320萬立方米的記錄。 2000年1月24日,三峽工程左岸電站廠房首臺機組基礎環在一號機安裝就位,標志著三峽左岸電站廠房施工由土建施工為主轉入土建與機組埋件安裝並舉階段。 2000年6月16日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第九次會議研究三峽工程建設、庫區移民等有關問題。
2000年7月17日,150戶639名重慶市雲陽縣農村移民外遷到上海市崇明縣落戶。這是由政府組織的首批外遷移民。
2001年1月5日,“長江三峽工程淹沒區及遷建區文物古跡保護規劃報告”正式通過審查。 2001年2月15日,朱鎔基總理主持國務院第35次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長江三峽工程建設移民條例(修訂草案)》,這是對1993年的條例進行的修訂。《條例》結合一期移民工作實踐,對移民遷建和管理的一些政策和原則進行了必要的修改、補充和完善。《條例》自2001年3月1日起實施。 2001年5月31日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第十次會議研究三峽工程建設、外遷移民等有關問題。
2001年11月7日,三峽工程永久性船閘首扇反弧門在閘首中南豎井內安裝成功。
2002年1月13日,經過9年建設,三峽工程大壩已經達到2003年蓄水發電所需的壩高,三峽大壩迎水面高程已經全線達到140米海拔高程以上,大壩高度已具備擋水要求。
2002年3月17日,三峽工程首臺發電機組轉輪吊裝成功。轉輪的順利安裝為三峽工程在2003年實現首批機組發電創造了條件。
2002年5月1日,三峽工程成功地實施了對上遊圍堰的爆破。1997年大江截流形成的上遊圍堰完成了歷史使命,滾滾長江水直接進入三峽大壩基坑。
2002年9月1日,三峽工程永久船閘開始進行有水調試。永久船閘按年單向5000萬噸和通過萬噸級船隊要求設計。過往永久船閘的船舶包括萬噸級船隊,每次過閘的時間大約需要2小時35分鐘。根據三峽工程建設計劃,船閘將于2003年6月通航。
2002年9月1日,國務院下達的三峽庫區12萬二期外遷移民任務全面完成,135米水位下的清庫工作接近尾聲。
2002年10月21日,三峽大壩最關鍵的泄洪壩段已經全部建成,全線達到海拔185米大壩設計高程。
2002年10月25日,國務院召開長江三峽二期工程驗收委員會全體會議,同意樞紐工程驗收組關于在2002年11月份實施導流明渠截流的意見。
2002年10月26日,全長1.6公裏的三峽左岸大壩全線封頂,整段大壩都已升高到海拔185米設計壩頂高程。
2002年10月29日,朱鎔基總理主持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第11次會議,同意國務院三峽二期工程驗收委員會的意見,決定在11月6日進行導流明渠截流合龍。
2002年11月6日,長江導流明渠成功實現截流合龍。導流明渠截流是二期、三期銜接的關鍵性控制工程,這為三峽工程明年蓄水一百三十五米,首批四臺機組發電,永久船閘通航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002年11月7日,世界上最大的水輪發電機組轉子在三峽工地成功吊裝,標志著三峽首臺機組大件安裝基本完成,從此進入總裝階段。
2002年12月16日,三峽工程三期碾壓混凝土圍堰開始澆築。三期圍堰設計總澆築量為110萬立方米,將與下遊土石圍堰一起保護右岸大壩、電站廠房及右岸非溢流壩段施工,是實現三期工程蓄水、通航、發電的關鍵性工程。
2003年4月11日,三峽工程臨時船閘停止通航運行,長江三峽水域擬實行為期67天的斷航,至6月16日恢復通航。與此同時,翻壩轉運工作全面啟動。
2003年4月16日,三峽三期碾壓混凝土圍堰全線到頂,比合同工期提前55天達到140米設計高程。
2003年4月22日,三峽工程左岸臨時船閘改建衝沙閘工程開工。
2003年4月27日,三峽工程二期移民工程通過國家驗收。這標志著三峽移民工作取得重大階段性成果,三峽庫區135米水位線下移民遷建及庫底清理工作已全面完成,達到三峽工程按期蓄水的要求。
2003年5月21日,國務院長江三峽二期工程驗收委員會樞紐工程驗收組正式宣布,三峽二期工程達到蓄水135米水位和船舶試通航要求。同意三峽工程6月1日下閘蓄水,並可以在2003年6月份實施永久船閘試通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