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劳动合同如何签订>>合同范本>>劳动合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22:04:00

一﹑用人单位应与其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以及其他非在岗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法。商‌但在外借和上学期间‌,‌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
法商二﹑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法商三﹑党委书记﹑厂长﹑工会主席﹑经理应当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签订方式上‌,‌可与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签订劳动合同‌法。商‌实行公司制的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与公司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
法商四﹑原固定工中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愿意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法商五﹑派出到合资﹑参股单位的职工如果与原单位仍然保持着劳动关系‌,‌应当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可就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在与合资﹑参股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明确职工的工资﹑保险﹑福利﹑休假等有关待遇;
法商六﹑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所有权未发生变化‌,‌法人名称未发生变更‌,‌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该企业仍为用人单位一方‌法。商‌依据租赁合同或承包合同‌,‌租赁人﹑承包人如果作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该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可代表该企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法商七﹑劳动者改名‌,‌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