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赃也请用个好理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00:13:34

栽赃也请用个好理由

 作者:任志强

自我在博客上公开了半岛都市报社针对土地竞争对手进行恶意攻击、利用垄断性媒体的公权力公开为自己竞购土地而不择手段的谋取私利之后,《半岛都市报》又用以《可怕的“穷人责任论”之后》为题的文章发起了对我个人的强烈攻击。

文章的署名为“蓝博”,我不知道这是个人名还是机构名,但知道这背后就是半岛都市报社。可笑的是如果半岛都市报社真想栽赃也应找个更好的理由,而不应是人云亦云的选错了“突破点”。

在人民大学我的新书发布会上,确实有媒体问我对拆迁中出现的强制拆迁行为的看法,我也确实举例了“拆迁拆迁一步登天”让许多被拆迁户发了大财的普遍情况;也用同一个拆迁政策为什么90%以上的居民都能接受拆迁补偿条件说明大多钉子户是因为要价过高的现状;同时也表明了拆迁与强制拆迁是两个概念,拆迁必然的,但强制拆迁不能变成暴力与流血拆迁。

而《半岛都市报》却将“血房地图”的故事强加在开发商的头上。请问土地实行净地的招拍挂制度之后,即2002年11号文件和2003年8.31文件之后,又有哪个开发商会去拆迁呢?有些地方政府委托开发商做一级开发,可能会涉及拆迁问题,但委托并不改变主体责任(华远没有这种一级开发项目),但开发商有强制拆迁的法定权力吗?所有的法律都规定强制拆迁只能由政府行使权力,而净地拆迁的责任完全在政府,所有媒体报道过的血衅拆迁行为中哪个曝出了开发商的身影呢?不都是书记、县长和有行政职务的官员吗?《半岛都市报》将拆迁的血衅帽子扣在了开发商的头上,是想挑拨我们和政府的关系呢,还是有意栽赃呢?或许是找不到理由就用“莫须有”定罪吧。

拆迁政策或说补偿标准的确定,请问是开发商能确定的吗?又有哪个不是政府主管部门评估、审核确定的。开发商的一级开发时如此,政府拆迁更是如此。要求到底是针对开发商还是针对政府呢?《半岛都市报》认为我说的钉子户要价高时用强势的开发商打压弱势的被拆迁群体,这不如说《半岛都市报》如果不是无知就是在故意歪曲事实。如果这样《半岛都市报》不如将你们的炮口对准政府和主管机构猛攻,用不着争论的是开发商从来没有法律权利去征地和拆迁,更没有权利确定拆迁的标准。

开发商是强势群体吗?天下有被媒体与社会骂得狗血淋头的强势群体存在吗?而“穷人”是弱势群体则面对的是政府行为,而非开发商行为。这又如何将两者非对称的排列为强弱呢?

更可笑的是《半岛都市报》在鼓动所有开发商都去干违法的事。安排《中国城市房地产法》的规定,开发商只能在出让的土地上从事开发工作,但全世界哪个国家会对国家应保障的穷人住房的土地去收取土地出让金呢?连面对带有保障性质面对中产阶级的经济适用住房都是划拨的土地,又岂能让穷人去购买出让土地上的商品房呢?除非政府明确的委托,否则开发商无权给穷人建设非出让土地上的房子。而媒体忽悠的结果却是让社会与民众产生了误解,似乎只有违法的开发商才是好开发商,而遵纪守法的开发商都变成了坏人。

其实,北京的媒体早就报道了华远多次用高价竞标、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项目,但政府并没有让华远中标、给以委托。难道政府不委托反倒成了争取者的错误吗?

在《半岛都市报》的文章中,可以用断章取义的方式来歪曲事实,并加上许多无赖式的语言按上罪名,却并不知道国有企业承担的责任与华远履行的企业公民责任、为社会做出的贡献。不管是慈善事业、代政府投资社会公共产品、或者是各种公益活动的参与都是获奖颇多,且被市、区评为先进。一个半岛都市报社是无法否定北京市政府、西城区政府、各社会群体和政府机构对华远成绩的认可和肯定的。谣言是无法撼动事实的。

《半岛都市报》打着“穷人责任论”的旗号,用陈词老调来攻击我,看来是黔驴技穷了。但为“穷人”说话的媒体为什么不正面的回答在胶南土地项目投标中的问题呢?这难道是顾及公共利益的做法吗?难道不是试图维护半岛都市报社暴利而不惜采取任何手段的恐怖做法吗?

在土地公开招拍挂的制度下,用媒体的权利、用散布谣言和歪曲事实的做法打击竞争对手,这难道是社会责任的担当吗?自己以为自己是媒体就可以将公正当成傻瓜吗?《半岛都市报》所说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正好是可以用在媒体的不公正上。用媒体工具而谋一己之私利的做法上吗必将毁了半岛都市报社的前途呢?连媒体应严守事实的底线、保持公正的角色的“皮”都撕得七零八落了,哪里还有代表穷人利益的“毛”在呢?

实质这是个是否允许其他开发企业进入二、三线市场参与土地投标的争论;是个是否不同官商勾结的办法,不用走后门、非正道的做法;不用行贿与腐败的手段能否进入“公开”市场参与竞标的问题,而用阴谋的手段来掩盖真实的目的只能显示出更阴谋的一面。

最好让半岛都市报社请几个专家去看看汤米公馆的设计图、看看框架结构的建筑在被检查的部位是否有钢筋短缺的问题,也许那个部位一根钢筋都不需要也是安全的,加钢筋则是为了保险,不是少了而是多了。

而自称为“穷人”服务的半岛都市报社是否考虑过用不实报道造成市场混乱的问题;是否在煽动退房时考虑过对消费者的利益伤害问题;是否考虑过恶意的破坏竞标规则对市场的破坏问题;是否考虑过对股民与股市的伤害问题。口口声声戴着“为穷人说话”的帽子的半岛都市报社又哪一点不是干着将穷人利益当作攻击竞争对手、谋求半岛都市报社利益的工具的事。

尽管半岛都市报社动员了各种力量、尽管半岛都市报社动用了所有的记者试图从土地、房管、建委、规划等各部门去翻项目的老底,试图从市场中找到不满和不明真相的群众去制造各种炮弹,用更多纳税人的钱去谋私利,但为什么这么多天的连续指责性报道中没有一个政府部门给以确认呢?真的有质量问题,政府部门会不管吗?这么多的负面报道,政府部门没有看见吗?可见假的就是假的。负责任的政府管理部门不会与不负责任的半岛都市报社站在一起的。半岛都市报社在利欲之下丢掉了良心,不等于那些虽不敢于半岛都市报社正面冲突的工作人员也都失去了良心。

上岸才见两脚泥呢。司法、社会总会有公正的。仅靠媒体有权传播不真实的、歪曲的内容是打不赢这场代表正义的战争的。

栽赃陷害,最好也请半岛都市报社找个好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