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西 司法改革与社会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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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讲堂84期 陈有西 司法改革与社会控制

2010年10月14日15:11腾讯公益陈有西我要评论(148) 字号:T|T

( 陈有西律师在84期燕山讲堂现场)

精彩目录:

司法失效导致社会不稳定

告状难,诉讼程序拖沓,判决书执行不了,这是普遍现象。司法效能低下导致老百姓对求助于司法感到绝望,上访比比皆是。三年前的温总理帮熊德明讨薪案例就可以看出:中国的法院没有用,中国的律师没有用,中国的权力最有用。社会不稳定从根源分析就是司法失效了。很多强制拆迁走了司法程序,有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有法院的拆迁公告,但最终矛盾激化。原因是我们的司法出了问题,表面上是依法办事的,但却是违背天理良心。

司法正义被亵渎

刑事审判、行政审判中,公权力联合,法院是帮助政府、公安、检察院来共同对付律师和被告的,公权不是司法审查的对象,而是保护的对象,政府公安、检察是法院保护的对象,法律立场上的公权偏失,是中国司法不公正的百病之源。佘祥林、赵作海、聂树斌等案件,刑讯逼供都是事实,但判决书没有一个字写到刑讯逼供。谁在撒谎?公权力在撒谎,我们盖上法院印章的判决书,不敢面对真相。司法正义问题完全被亵渎。

司法标准:三个至上谁至上?

民意决定司法很荒唐。民意是见到题目就骂,不看内容,更不用说参加法庭审判。“民意决定司法,事实可以不用考虑,证据可以不用考虑,国家的法律标准刚性条款可以不用考虑。”纪纲一乱,为人治司法提供了极大的帮助。

迫切需要社会体制改革

我们不反对维稳,现在的分歧在于维稳用什么的方法,一种最简单的方法不安的因素就压迫,有不满的言论就封闭。经济改革不断往前走,政治改革却越来越落后,大量的矛盾爆发,一切的一切跟社会公平有关,总根源就是社会体制改革。

法律人应是社会良性改革的参与者

中国改革的第一步是落实公民的宪法权利,为什么这是代价最小的突破口?因为这是理性的、可控的、有对话平台的。懂法律者,将来肯定会进入中国的政治舞台,法律人要做一个善意的批评者,应该有道义感和责任感,把改革的代价控制到最小的限度,让我们国家尽快文明进步起来。

主题:司法改革与社会控制

主讲嘉宾:陈有西(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

评议嘉宾:何兵(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主办: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承办:腾讯评论

时 间:2010年10月13日(周三) 晚19点-21点

地 点:中国政法大学(北三环蓟门桥校区)119室

特邀主持:陈景辉

陈景辉:大家晚上好,今天我应邀主持燕山大讲堂。陈有西先生我可以用一句话来总结:著名的律师。陈有西先生今天所讲的题目具有相当学理性和实践性。学者群体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是要保持足够的距离来防止自己的价值判断进入到他所研究和描述的对象当中,由此来显现冷静和中立客观的立场。律师角色是法律实践真正的参与者,他们接触到日常生活中相当多的人的生死离别、悲欢离合。律师的群体能够有一些理性反省,依然会有一些知识问题在其中迸发出来,相信陈有西在这方面做出了他的努力。

我们对这样的讲座,抱有大信心,相信从陈有西先生参与的诉讼里边,在座同学可以得到一些活生生的事例、切身的体会。这样把纯粹书斋式的研究结合起来,反映中国变迁之下法律所扮演的形象以及我们应该朝什么样的方面去努力。

下面有请陈有西先生演讲,谢谢大家!(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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