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牛的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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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牛的囚犯 / 无中生有
1932年10月,“党国”三万大洋悬赏的共党要犯陈独秀在上海法租界被捕(其实陈独秀于1929年已经被开除出共产党),作为“政治犯”押解南京军政部处置。军政部长何应钦,听说“偶像”来了,高高兴兴提审过堂,先是侃一通大山,后要求“惠赐墨宝”,陈独秀挥笔书曰“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以夺志也”。军政部小公务员们有样学样,只要看到偶像级人物,就要求签名留念,上海有小报《晶报》爆料,发文题为《陈独秀军部挥毫》。
军政部里面喜气洋洋,热热闹闹,大小官僚一点也没有划清界限的意思。外面不一样,各界人士急火攻心,纷乱不已。胡适先生即致电蔡元培先生,请其设法营救,另又致电老蒋,要求不按政治犯审判(所谓“政治犯”,是可以不经公开审判,秘密处理掉的)。接到电报的当天,蔡元培、柳亚子、林语堂、潘光旦等八人联合致电老蒋,要求宽大处理陈独秀。《新青年》同人周作人、钱玄同等12人又给陈果夫致电,给陈独秀求情。连美国佬也惊动,科学家爱恩斯坦给老蒋发电报,说陈是“东方文曲星”,不是“囚徒”;哲学家杜威、罗素替陈求情。独秀先生这位“要犯”,可算是中国史上最有面子的要犯。
如果从现在的政治素质来看当时,无论军政部,还是学界,这些人都有问题,思想觉悟不高,“屁股坐歪了”。前些天包遵信先生逝世,这样一位思想解放前驱,有哪个“界”站出来发哪怕一丁点哼哼声?!所以还是“我党”治下,人民素质提高得很,谁要是再说“素质不高”这样的狗屁话,我跟他急!
再说陈独秀,里外一闹腾,效果还是有的,以“危害民国罪”,交江宁地方法院公开审理。套用现在的罪名,大致相当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吧,算是刑事案。陈的辩护律师章士钊,当过北洋段祺瑞政府的司法部长,参与镇压了“三.一八”学生运动。是时他重操律师旧业,替日本留学时的同舍老同学辩护。插一句,章当年和苏曼殊、陈独秀同一宿舍,都是热血青年,要革命的。尤以独秀先生为烈,清政府派驻的监学姚文夫的辫子,被陈独秀、邹容打个商量都没手下剪下咔嚓了。因“三.一八”学生运动,陈独秀与章绝交。
章的辩护,是篇经典文章,估计放在现在,会被禁止,驳得小法官们张口结舌。独秀先生却不买帐,声称他的辩护,只是他的个人意见,我的政治主张,应以我的文件为准。这气派,人家给他帮忙,好像要求着他似的。为什么呢?章的辩护,以独秀先生已经被共党开除,不应列为共党要犯,不惜曲为掩饰。而独秀先生始终以老共产党员自居,所以他要自己给自己辩护--以一个“老共产党人”的身份。这又是篇经典言论,放在现在还是要被禁止发表的。他的大意为:我是共产党,我反国民党,始终如此。国民党只是个执政党,我为什么不能反?如果反执政党就是危害国家,那么,你们的“先总理”孙中山,就该判二次,前推翻满清政府,后推翻北洋政府......等等。
但判还是要判的,否则太浪费三万“花红”。独秀先生不服,在看守所里写出了《上诉状》、《再抗辩书》,一直送到了最高法院,后来这几个影响巨大的辩论词被收录到上海沪江大学和东吴大学的课本里,成为法律系的教材,顺便又帮陈独秀赚了不少稿费。
这里我们又可以看出过去的大学,也不像话,居然允许党国要犯的自我辩护进教材。
纵上,政界、学界、法界,都不象话,没有立场啊!怪不得“民国”要亡。
说到这里,还有点余兴,补充独秀先生坐牢的事。
1934年7月21日,法院才做出终审判决,将陈独秀刑期减为8年(一审判13年,剥夺政治权利15年),并解除对其政治权利的限制。
独秀先生入狱,又热闹了,来探望的贵人、阔人、名人络绎不绝。名流如宋庆龄先生、贵人如交通部长顾孟余(《新青年》同人),红人如傅斯年,罗家伦,前为历史语言所所长,后为中央大学校长,“五四”时期学运领袖。把个典狱长唬得一楞一楞,这个囚犯我怎么得罪得起哟!独秀先生是出了名的牛脾气,虽在狱中,人要见他一面,还得看他脸色。典狱长左右为难:不安排吧,来见的人得罪不起。安排见面吧,万一这位老兄不高兴,给我恶言几句......。只好顺着脾气,先安排独秀先生的妻子进狱来照顾生活,次则要书给书,要笔给笔,把个牢房弄成家庭书房。
我又不高兴写下去了,都什么人啊,连专政改造机关也不象话!当时,还是“我党”知理晓事,在《红色中华报》在第37期嘲讽道:“陈独秀在上海被捕,或者还会因祸得福,做几天蒋家官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