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爸是李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07:40:47

假如你爸是李刚

分类: 时事评论 2010-10-27 10:06 假如你爸是李刚

文/魏英杰

近日,河北大学校园车祸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肇事者李启铭(又名李一帆)一句“我爸是李刚”,引发了网民如潮汹涌般的一致谴责。在这一桩事件中,公众对专横跋扈的权力以及“官二代”趾高气扬的“炫权”行为的痛恨心态,溢于言表。

实际上,具体哪位目击证人指证李启铭说过这句话,这话又是在什么样的情景下说的,此前媒体报道大多语焉不详。(直至10月25日,《中国经济时报》报道,几位目击者称肇事司机确实说过这句话)紧接着,网上开始流传着李启铭外公为某高官,学校以保研承诺换取另一当事人张晶晶不起诉等传言。网上还掀起了一场关于“李刚”的造句大赛,例如“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我爸是李刚”,等等。

新闻尚未冷却,相关事实却大有成为无头公案的迹象。但这并不妨碍网友的热烈表达,在许多人眼里,真相并不重要,关键在于“我爸是李刚”触动了他们内心的痛处,也成了他们发泄不满情绪的一个出口。只不过,在这貌似全民狂欢的痛斥鞭挞中,不仅真相有被遮蔽的可能,受害者家属的泪水也一并被掩盖了。这不能不让人感慨,有些人哪里是在为受害者伸张正义,这分明是借别人的苦难浇自己的块垒。

这种非理性的、矫枉过正的激愤也许是必要的。有人会说,假如不是形成了全民关注,这桩醉驾交通肇事案或许真的“被李刚”了。这在现实生活中,是多么司空见惯的现象啊。近日也有报道披露,相关方面确实存在试图遮掩事实、压制舆论的嫌疑。例如,河北大学不让学生乱说话,似乎并非空穴来风。更何况,在这起事件中,如果要对汹涌民意泼点善意的冷水的话,首先得保证违法者无论他爹是谁都将受到依法惩罚,而这又必须证明,这个社会的法律运作是基本公平有效的。若非如此,任何持理性立场的人,自己恐怕都会陷入理性的焦灼与混乱。

还应当说,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李启铭所将受到的法律惩罚,相较于他撞死一名大学生(同时也应指出她是一名公民)的罪行,仍然属于“轻判”。几年刑期,无论如何也换不回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以及一个完整的家庭——虽然我们应当尊重现行法律的规定。也因如此,教子不严的李刚,以及在校园内横冲直撞的李启铭,如今所受到舆论“重判”,也算是得到了一个相对公平的待遇。

但我仍不禁想问:假如你爸是李刚,你会怎么做?不消说,这时候很多人极有可能像李启铭那样,试图躲进权力的庇护伞下,就像一个闯祸的孩子哭喊着找老爸。这是河大校园车祸事件的另一个痛点,却似乎无人愿意提及。那么,当整个社会拜倒在钱权脚下,我们却对一起交通肇事案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热情,这是否太过于入戏了?

眼下流行一个关于李刚的段子:“公车上,一男的低声问他旁边的人,‘您是李刚吗?’答:‘不是’;‘您爸是李刚吗?’,‘不是’;‘您有叫李刚的亲戚朋友吗?’,‘没有’;‘那他妈的抬起你的脚,踩到老子了!’”在许多情况下,老百姓只能用这种方式表达对权力的憎恶和嘲弄,但这个段子却也透露出了人们对权力的忌惮与膜拜。在这种对权力名为痛恨实为推崇的社会思维下,就算今日能够杀掉李启铭以平民愤,可这种社会陋习和思维惯性能够得到足够的反思与警醒吗?

这并不是为了批评激情昂扬的民意,而是想就此提出一点:当我们面对社会不公,应当采取办法遏制不公,尽量在法律(也离不开道德制约)框架内解决问题,而不是激起新的不公,乃至于以暴制暴,走向用拳头讲话的丛林社会。在这过程中,驯服脱轨狂奔的公权力及其受益者至为关键;同时也要警惕,追求正义的力量不应沦为不受理性约束的暴力机器。

法治才是值得追求的正义,其他的或许都是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