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马克思活着:关怀言论出版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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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弘:假如马克思还活着——谈马克思对言论出版自由的关怀

时间:2010-10-27 14:43 作者:丁弘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699次

  一


  我终于还是请图书馆的同志帮助借来了《马恩全集》的第一卷。我没有这个共30卷的全集。只有马恩文选的两卷集和四卷集。四卷集起始于1843年的文章,而我所希望查找的文章是1842年的一篇,那是马克思在《莱茵报》工作时写的评说报刊审查制的文章。这是一篇思想深刻,激情满怀的战斗檄文。


  借来的全集第一卷,叫我大吃一惊!怎么破烂成这样,封面和书脊都要脱落了。这个第一篇文章,显然受到读者特殊的关注,不止一个人用笔,不礼貌地画了许多扛扛,纸色已发黄,都是几十年间留下的痕迹。


  这篇文章,实是全集的“卷首语”。中国的许多选集没有选入,可能正因为如此,它受到有心人的关注。选集中如果选了,就不会欲盖弥彰了。选集的编辑者,为什么略去此文?


  这篇文章不重要吗?


  这篇文章的题目是《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作为全集之首,它举起了呼唤新闻出版自由的旗帜。自由是人的本质,人异于禽兽者,在于有思想,思想言论的自由是人的先天本性的诉求。马克思主义所追求的终极目标就是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所以他激情满怀地和专制主义作斗争,追求自由。此篇置于全集之首,当非偶然。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和归宿呀。


  我们的出版工作,为什么作这种“斩首”的事情呢?在那个时代是可以理解的。


  在这儿举例为证:


  《国际歌》中号召“要为真理而斗争”。说说可以,真干很难,因为真理常受到压抑和排斥,而服从才是要当真的。因为有列宁提出的“民主集中制”那四个服从——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全党服从中央,少数服从多数,这是组织保证。这就常常把“为真理而斗争”抛到九霄云外了。


  在思想垄断的情况下(俄共主席久加诺夫说,这是苏联覆灭的原因之一),不论谁讲的真理都是次要的,包括马克思的话在内。例如,毛泽东说:知识分子“姓资”。当时谁敢说“姓无”呢?而马克思一再说:“不拥有生产资料剥削他人的知识分子是脑力无产阶级。”“无产阶级是脑力无产阶级和体力无产阶级两大部分所组成。”在毛的时代,谁敢讲马克思的这句话!周恩来、陈毅曾想给知识分子脱掉资产阶级的帽子,后果不妙,是人所共知的。


  马克思有《中国纪事》一文,痛斥太平天国的洪秀全是灾星、是妖魔。他生活在太平天国的同时代,开始对于这一运动曾寄予希望,越看越成问题。毛泽东认为,他是农民革命运动的伟大领袖,高度评价的呀。在毛的时代,出版界没有人敢把马克思的《中国纪事》一文收入其文集。而这是马克思对中国问题亲自观察、难得的不朽之作。


  总之,“服从至上”压倒“追求真理”。


  由此可见,许多马克思的思想,特别是他的与时俱进,不断前进的步伐,我们的理论界、出版界是力加封杀的。“高举马克思主义”云云,不过是说说而已,并不当真。


  政治家以权术代替了真诚,以欺骗代替了直言。这就失去了道义,不免给民族造成了灾难的后果。


  如果马克思健在,面对这些事,他会怎么说?


  二


  我们还是应该象《国际歌》所说的,“为真理而斗争。”否则我们的民族还有什么希望呢。


  马克思当然不是神。但是用孤立的、静止的形而上学引用他的话,为自己所用,马克思肯定要生气的。而隐瞒他的观点,封杀他的文章,他当然更会生气。现在到了信息社会了,还能再“瞒”和“骗”吗?我认为,《马恩全集》的第一篇重要文章,为了补救过去出版工作的不足,应该以适当的形式重新发表,何况这又是对现实生活中的问题,有拨乱反正的重要意义。


  这篇文章全文28页,洋洋洒洒,对于专制主义的《报刊检查令》详加批判,这是一篇追求自由的宣言书,历史证明他对专制主义的批判具有普世价值,其现实意义是不言自明的。略引数语如下:


  “你们赞美大自然悦人心目的千变万化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和紫罗兰散发出同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


  “我是一个幽默家,可是却命令我用严肃的笔调;我一个激情的人,可是却指定我用谦逊的风格。‘没有彩色’就是唯一许可的色彩。”


  “每一滴露水,在太阳的照耀下都闪耀着无穷无尽的色彩,但是精神的太阳,无论它照耀着多少个体,无论它照耀什么事物,却只准产生一种色彩,就是官方的色彩。”


  “尽管有了法律,但出版物到目前为止,仍然受到种种不适当的限制。”


  “爱国者的尖锐就是一种神圣的勤勉,他们的热情是一种炽热的爱,他们的傲慢就是一种自我牺牲的忠诚,这种忠诚是无限的,因而不可能是温和的。”(丁称:这话说得精彩,可以说是对《杂文报》许多作者的肯定和赞许)


  “检查官,也就是原告、辩护人和法官三位一体的人。检查官被委任去管理精神,然而他是不负责任的。”(注:任何人负不了这个责任,被授予的是剥夺他人自由的专横而已。)


  “治疗书报检查制度的真正而根本的办法,就是废除书报检查制度!”


  这很尴尬,我们总是讲“坚持马克思主义”,而在实践中坚持的还只是形而上学和专制主义。看不到对马克思的真诚,马克思老人家也是有脾气的,假如他还活着,对此他会又说:“见鬼去吧!”


  马克思认为,人的思想是最活跃、最丰富多彩的,所以,进行思想垄断就是不把人当人看待,把人视为工具,把人异化为类似于犬马的奴才。如果人只是惟命是从,如何会发挥创造性?陈独秀说得好:“法律保护现有的文明,而思想自由才能创造新的文明。”


  我们这个民族,对思想言论自由的重要性,是清醒认识的,是有理性思考的。具体反映在我们的《宪法》中,那就是《宪法》第35条有明确的规定。我们在1954年就有了《宪法》,经过几次修订,都规定对公民有思想言论自由的法律保障。可是到现在,《宪法》还没有执行。“何时宪政大开张”是国人诉求的最强音。


  我们知道,人的自由程度是社会发展程度的标志。改革开放以后,人的自由度大大增加了。如农民摆脱了人民公社的桎梏。那时劳动军事化,没有耕作的自由,没有分配权、迁徙权,摆脱了农奴制的公社,是农民又一次解放。这使生产力大大提高了。


  可是意识形态的管理,仍然沿袭着专制垄断的旧制。禁书习以为常。还没有真正可发挥监督作用的报纸,以言定罪的案例,时有所闻。和过去不同的是,改善领导,管得更细,使图书的出版大量流产,这就免得去禁了。我们今天执行的还是预审制,即一切图书要事先审查,经过批准后才能出版。


  马克思的文章是要求取消预审制,给人民以出版自由。那是在1842年的德国。在此之前的1695年,英国已经废除了预审制,到1881年,法国也废除了预审制。现在这已经是国际社会上的通则,包括后来成为殖民地的香港。近百年间,香港人出书,不需要审查,也没有人有权审查。作为殖民地的人民,已享受到言论自由的基本人权。


  我们中国到今天还没有实现从预审制到出版自由的“追惩制”的过渡。比英国落后了300多年,不如香港。


  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为什么英国等西方国家不怕言论自由,不怕有人写文章、出书颠覆国家?在这些国家里,马克思这篇文章的理想早已实现了。他们并没有说要“高举马克思主义”。社会实践证明,言论出版自由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只有这样,才能释放人的智慧,解放生产力。


  马克思感叹:“中国真是活的化石!”这反映他对我们进步慢的不满,也反映出他对我们的关切和期望。到什么时候中国人民在言论自由上可以实现历史性的转折,以告慰马克思的在天之灵呢。


  问题的症结在哪里?


  其实很简单,是有“专制主义观念”在哪儿作梗。


  (2010-10-23)


来源:新青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