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业进:国有制没有理论基础 是强权战胜真理的产物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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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业进:国有制没有理论基础 是强权战胜真理的产物

2010年08月20日 09:37凤凰网财经【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0条

刘业进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九鼎公共事务研究所研究员

陈志武(2010年08月19日 凤凰网财经)指出——土地公有的结果,没有给农民带来好处,反而是变得一无所有,任由掌权人随意安排本来祖祖辈辈属于自己的东西。土地公有,实质上是从原来的几乎每个人都有,变成了只有少数掌权者才有而所有老百姓都没有。在那些土地私有的国家,老城墙、新城墙都被保留好好。反倒是通过强制国有化实行了土地公有的苏联、中国等,没几处还留下历史城墙等。这告诉你什么?土地公有给少数掌权同时又想破坏的人提供了方便,降低了他们行使破坏时要付的成本。50年代的国有化运动虽然导致了失败,至少有当时政治哲学的支持,因为原来的理论是:私有制是万恶之源,为消灭万恶就首先要结束私有、建立公有。虽然那逻辑不成立,但国有经济那时至少有理论基础。可是到今天,为什么还要国有企业?基于什么理论?为谁服务?如果是为老百姓,哪些老百姓享受到了好处?国有经济的理论基础是什么?这问题没人问了,但非常重要,不仅因为国有财富巨大(所以该搞清楚),而且现在国企运营目标越来越模糊,国资委给国企定的目标经常变:一会儿是市值最大化,一会儿销售份额最大化,一会儿是利润最大化,一会儿就业最大化。不能怪国资委,因为国企不再有明确的理论基础。

在追溯“扭曲的宏观经济环境、中央计划经济、农村人民公社制度和城市国有制两个微观经营机制”(“三位一体”的制度安排)时,林毅夫(1994)认为是当时“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赶超战略”所致。其实看看所有转型国家的历史,都有那个所谓的三位一体制度安排,难道都是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赶超战略所致?看来林毅夫的假设经不起检验。更一般的假设是,20世纪前社会主义国家都以其信奉的意识形态为基础建立起同一种性质的命令经济体制——中央计划经济体制,其核心是大规模剥夺财产权利并交由新的统治集团行使,并试图在国家范围内实现一个巨大型企业内部管理替代价格机制。这一替代过程的实质是,一个分立的产权制度被一个集中控制产权制度所替代;一个分散的决策系统被一个风险极高的集中决策所替代。集中控制的“产权”——此时已经不是产权了。记住一点:“分立的产权是一切先进文明的核心”(汪丁丁,2002)。抽象一点,此一进程,是企图用自负理性计划代替经济社会中的一切自发秩序。我想此一境况的讨论绝对不能仅仅先于经济效率的范围。与这一进程相伴随的,是道德伦理的全盘颠覆和人们心智的扭曲(此后的精神污染清淤过程非常艰难)。无论国有制经济形态建立之初还是改革不彻底的现在,都是在理论上站不住脚,都已经被彻底批判而破产了(最著名的批判当然属哈耶克的一系列著作)。因此,陈志武教授所说的国有制在1950年代那个逻辑不成立的理论也好,现在的变幻莫测的理论也好,都是经不起检验的。国有制没有理论依据,是强权战胜真理的产物,与文明社会之一般规则背道而驰。

不仅要追问当前国有企业的根本目的?涉足范围?规模限度?还要追问1950年林毅夫所谓“三位一体”的制度安排的理论依据。不紧要追问中国的情形,还要追问所有转型国家的情形。不仅要追问转型国家的情形,还要对于自由社会出现的强干预势头保持警惕和追问。先不要说如何宏观调控,先问问“经济是什么?”它不过是一种无数行为主体相互作用的秩序,既无意图也无目的。在个体相互作用和秩序涌现之间,没有形形色色的决定论所钟爱的铁一样的因果关系集。最终,我们要追问的是,在经济和社会事务领域,我们施与干预和指导之理性的限度。苏格拉底是我们的最伟大的导师,他说:我们不知道什么是善的事物。他提倡理性的谦卑,政治家“要有自知之明”。同样提倡自知之明,柏拉图和苏格拉底想到的完全不同。“要有自知之明”在苏格拉底心中不是审视自己是否是柏拉图心中的哲学王,而是——“要意识到你知道得何其少”。

现代社会的人们普遍生活在一种理性狂妄的氛围中,崇尚巨大、崇高和理性,崇尚可感知的人为秩序。而中国20世纪以来则是理性自负的重灾区。人们忘记了致富之外的其他追求,忘记了美和优雅,最重要的是——忘记了理性应有的谦卑。中国人和所有转型社会的人们最大的敌人乃是理性的自负。而对这种敌人的防范已经在另外一些文明社会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宗教、“民情”和制度措施。恰恰是理性自负的人们又假以“国情”和自身“特色”拒绝自由社会和开放社会的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