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三注重 提升化解矛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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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三注重提升化解矛盾能力 夏廷堂  夏璐祥 2010年10月25日17:05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做到三注重提升化解矛盾能力--中国共产党新闻
  在这硕果飘香的金秋时节,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饱含着全党全国人民的心愿在北京胜利闭幕。全会强调,我们要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科学把握发展规律,主动适应环境变化,有效化解各种矛盾,更加奋发有为地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是党中央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向我们发出的新号令,同时也是检阅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新战场,展示身手的大舞台。我们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完善思路,切实担当起化解矛盾,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先锋。为此,应做到三注重。

  一注重发展与稳定的共赢。

  发展、稳定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发展必须要有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保持社会稳定是一个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邓小平同志曾经强调,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当今,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由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本解决,人民内部各种具体利益矛盾难以避免地会经常地大量地表现出来。诸如就业、收入分配、住房、医疗、征地拆迁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由各种原因所造成的社会犯罪和群体性事件现象的大量出现,等等。在这种情况下,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处理发展稳定的关系,要根据客观情况的不断变化而有所侧重。改革开放几十年的经验证明,把握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做到在稳定中谋发展、在发展中保稳定,这是我们在新形势下处理好发展与稳定关系关键。

  二注重以民为本,改善民生。

  我们党的执政理念和宗旨是为了人民,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因此,富裕人民,让人民充分享受现代化建设的成果,是经济发展的根本落脚点,也是国家强大的根本目的,更是我们党的使命。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民为本。以民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它强调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与目的地位。化解社会矛盾,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而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最终要靠发展经济来解决。在当代中国,发展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前提,发展既是以经济建设为主题的发展,也是以民为本的科学发展。以经济建设为主题与以民为“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中是辩证统一的,“主题”是坚持以民为本的“主题”,“本”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主题的“本”,二者互为前提,相互促进。经济建设不能脱离人民群众的需要,经济增长的成果最终必须反映在社会进步上,最终要使人人都能够充分享发展成果。如果发展,仅仅是为了“发展”而见物不见人,把人民利益、群众意愿空洞化、虚无化乃至对立化,甚至以“发展成本”为借口,随时“征用”公民权利、通过牺牲一方来使另一方得益获利。这样发展就难以持续,也难以成功。

  三注重局部与全局的两兼顾。

  正确认识和处理局部和全局的关系,是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必须把握的基本要求之一。化解社会矛盾时,如果缺乏对矛盾的周全分析,缺乏对政策的透彻理解,缺乏对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通盘考虑,“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往往容易导致对局部问题或个体问题的处置失当,产生连锁反应和遗留问题。有的即使暂时平息了事态,解决了问题,却带来了新的矛盾隐患。常言道: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纵横者,不足以谋一时。这些都充分说明注重全局的重要性。我们看待任何事情都要从全局出发,因为只有从全局出发,才能全面地认识事物,从宏观上了解事物发展和前进的方向,避免因只注重局部而导致看待问题顾此失彼、因小失大的片面性和盲目性。因此,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时,必须正处理好局部和全局的关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胸怀全局,通盘考虑,慎重决策。一要克服因小而不为的倾向。群众利益无小事。实际工作中,千万不能忽视小问题、小矛盾,不能“以事小而勿为”。有的矛盾虽然一开始只是小问题,但如果不引起重视,不及早化解,就会扩大事态,影响全局。因此,对出现的任何局部问题或个体问题,不管其涉及的利益有多小、群体有多少,都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真对待,逐个进行科学分析,准确预测和判断事态发展,提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真正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二要着眼长远。任何社会矛盾的形成、出现、化解都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应着眼于长远的发展和稳定。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来处理社会矛盾,其结果往往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不但不能息事宁人,反而会形成更多的历史遗留问题。因此,在处理社会矛盾时,一定要深谋远虑,思前顾后,既要立足当前工作需要,又要着眼长远利益,依据有关政策,合情合理合法进行处理,达到既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又不造成历史遗留问题的良好效果。三要顾得全。不同利益群体代表着不同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不断调整群体利益的过程。在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中,如果不能很好地把握政策,权衡得失,而是凭主观臆断判定群体利益,势必会“牵一发而动全身”,造成不同群体之间的相互攀比,从而产生连锁反应,激化更多的新的矛盾。因此,在化解社会矛盾时,绝不能抱侥幸心理,顾此失彼,而要顾大局,识大体,通盘考虑,根据不同矛盾群体合法利益的大小合理界定群体利益,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具体个案具体处理,坚持运用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来研究处理不同类型的社会矛盾,坚持做到共性问题统筹解决,个性问题特殊解决。使处理对象心服口服,使其他利益群体心平气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