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教育局发文卖保险 老师代理学校收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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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6日 07:33:45  来源: 中国经济周刊 【字号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教育局下文卖保险
山西运城“学平险”乱象
9月,一项名为“学生幼儿平安保险”(下称“学平险”)的团体险种伴随着新学期的到来,开始在山西运城市的中小学校火热办理。
保险“进学校”本是好事。2006年中国保监会曾下发《关于做好保险“三进入”的通知》,“三进入”指进学校、社区、农村,其中“进学校”位置居首。通知要求采取为在校学生举办保险知识讲座,发放保险宣传品和宣传画(册)等形式,宣传保险,普及保险知识。
然而,在山西运城市,这项旨在普及保险知识的举措,在“层层推手”的协力下,“保险进学校” 成为一件耐人推敲的事情。
自愿投保还是乱收费?
“学平险”是否属于教育乱收费?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在山西运城却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介入而变得扑朔迷离。
开会—发文—层层落实,这套惯用流程被运城多家学校称为“十多年不变的模式”。几年来,运城市教育局针对“学平险”多次发文、开会,而外界批驳之声不绝于耳。
在记者拿到的运城市教育局2009年与2010年印发的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和学生安全保险工作的通知”(下称“保险通知”)中,第一、二部分分别注明“学生保险是权利和义务对等的经济合同,与教育乱收费有本质区别” 及“自愿投保”等内容。
“说是自愿,其实是变相强迫,我们觉得是乱收费!”9月29日,在运城市实验中学,某学生家长向记者抱怨,“第一天孩子回来说要交保险费,我没让交,第二天孩子又回来要钱,说老师非让交不行”。在学校大门口附近,还有几位打着雨伞的家长正在等候下课后给孩子送保险费。
记者了解到,虽然文件要求“自愿投保,不得强求”,但经过层层传达后,许多学校或班主任并未真正按照文件精神去办。有些学校甚至出现不交保险不能进教室,或家长要与学校签免责书等情况。
今年4月21日,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
而保险费就属于代收费中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