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眼花缭乱、头晕目眩的技巧类术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8 19:01:26

让人眼花缭乱、头晕目眩的技巧类术语

转自三槐居末班车帖子

    语文学科中的技巧类术语,常让人困惑。本希望能从众多高考卷中找到区分的标准,结果让人失望。请看下面两表:





    这么多的术语,除了修辞手法似乎能让人确定的外,其他术语及其关系,都让人糊涂。顺便也转贴两篇有关语文术语的文章,请大家都来关注。

 

                  修辞手法\表现手法及其他——语文教学中亟待解决的相关概念问题
                                         温锁林

  锤炼字句为修辞,突出主旨为表现,表达的细化为写作;手法突出为艺术(特色),注重特色为风格,倡导风格为原则。  
  在高考语文试题的阅读和诗文鉴赏类考题中,出现频率极高的考试类型之一是要求考生辨认诗文中使用的“修辞手法”和“表现手法”并结合作品对这些手法进行具体说明。仅以2009年的18套(全国卷2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主命题16套)高考语文试题为例,直接要求考生指明诗文中采用“修辞手法”或“表现手法”的考题有13道,涉及要求从“修辞手法”或“表现手法”的角度作答的考题还有近20道。可见,此类考题是高考语文试题中的必考点,又是多年来一直沿用的题型,教师和学生都不可能不重视。还应特别指出的是,这两个术语是语文教师教学的常用词,师生不可谓不熟悉,但令人费解的是,面对这类几乎每年必考的题型,教师和学生都感到茫然。具体表现在:考生回答此类问题时往往会出现答非所问的现象,而很多一线教师面对学生的疑问也难以清晰地区分二者。每年的高考语文答卷分析数据显示,阅读和鉴赏类试题的平均得分只能占到该类试题分值的50%左右,而考生对“修辞手法”和“表现手法”的辨认不清是影响得分的一个重要因素。
  那么,为何从事语文教学多年的一线教师还会存在对“修辞手法”和“表现手法”这两个常见术语的认识盲区呢?翻阅一下2009年的高考语文试题中涉及这两类手法的考题及命题人给出的标准答案,不难找到让语文教师无所适从的症结所在。
  仔细分析右表,就会发现如下问题:一是术语混乱、概念不清。对同一种语言现象,如“对比”,有“方法、修辞手法、表现手法、写作手法、艺术手法”等多种说法,让人莫衷一是、一头雾水。二是鱼龙混杂、张冠李戴。同一术语中,包含了两类性质不同的“手法”。如2009年全国卷Ⅰ(全国Ⅰ)中的“对比、排比、比拟”是修辞手法,而“想象”为表现手法,明显地把两类不同的手法混同起来。安徽卷中问的是“表现手法”,而给定的答案中既有写作手法“铺垫”(细节描写),又有修辞手法“比喻”,给人的感觉是表现手法为写作手法和修辞手法的上位概念,属于明显的张冠李戴。湖南卷中问的是“艺术手法”,答案中却包含了修辞手法(对举、比拟、夸张)和写作手法(铺陈),又把艺术手法看成了修辞手法和表现手法的上位概念。简直是各说各的理,让人无可适从。三是问题太笼统,问题指向不明确。如2009年全国卷I第17小题的第一问是这样的:“在文章最后,作者采用哪些方法来写克拉2号气井的?”这个问题的导向就很不明确,因为“方法”、“手法”本身就是个笼统的概念,缺乏所指的具体性:修辞手法、表现手法、写作手法、艺术手法等都叫“方法”或“手法”,学生很难清楚回答哪种“方法”。如果他们仅就某一种手法作答必然导致失分,因为标准答案中既有修辞手法“对比、排比、比拟”,又有表现手法“想象”,这种把两种手法“混成一锅粥”的答案,反映了命题人在科学概念把握上的模糊性,考生不出问题才怪。再者,像“艺术手法”、“艺术表现特色”之类的问题也失之笼统。
  为了实现语文教学与考试的科学性,使教者有规律可教、有规范可示,学生有规律可学、有规范可循,很有必要对诸如修辞手法、表现手法等相关概念进行一番理论探讨。
  
   一、修辞手法、表现手法的区别  
  修辞手法、表现手法并非同一语言现象的不同说法,二者各有所指,它们虽有一定的联系,但作为科学术语更有严格的区别。其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修辞手法又称修辞格或辞格,是为增强语言表达效果而对字词句进行修饰、润色、加工与选用而采用的格式与手段。而表现手法是为表现文章主旨内容或思想感情而采取的各种表现手段或方式。如象征手法、讽喻手法、拟人化手法、衬托手法等都是与作品的主旨或情感的表现直接相关的手法,故称“表现手法”。以2009年江苏卷第26小题为例:“结尾一节运用了什么表现手法?结合全文,说说你对‘西天角却出现了一片微红的新月’这句话的理解。”我们看到,虽然这篇题为《怀鲁迅》的结尾一节仅有一个复句“鲁迅的灵柩,在夜阴里被埋入浅土中去了;西天角却出现了一片微红的新月”。命题人却要求考生结合全文来理解这里所采用的表现手法并解释这句话的意思。道理很简单,因为表现手法与文章表达的主旨内容密切相关,否则,脱离文章的主旨与思想,你就不可能知道作品中的描写是实景描绘还是别有用意。是针对字词句的表达效果还是针对文章宏观的表达主旨,修辞手法与表现手法存在着清晰的界限。修辞手法脱离语境仍然可以辨别,只是无法鉴别其具体的表达效果;但是,不与文章的主题或思想感情联系起来,我们就很难断定其具体的表现手法,更难领会作者如此表达的深刻用意。 
   (二)修辞手法针对的是字词句等语言形式,有特定的格式,所以脱离语境的句子中的修辞手法仍可从形式上辨认。如 “甲像乙、甲是乙、甲代乙”分别为比喻中的明喻、暗喻、借喻的抽象格式。对偶、排比、顶真、反复、回环、拈连、移就、倒装、跳脱等辞格也都有特定的语言格式。而表现手法只能理解为主题或主旨表现法,没有特定的语言格式,脱离语境无法辨认,因为离开特定的主旨与思想,表现手法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三)修辞手法是局部的,涉及的最大语言单位是句群,如对比、排比、层递等辞格。而表现手法与文章的主题、内容与思想感情的表现方式联系在一起,所以它涉及的范围是篇章和段落。如茅盾的《白杨礼赞》通篇采用的是象征的表现手法,以“白杨”来象征延安军民坚持抗战、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李白的《梦游天姥吟留别》运用了想象的表现手法,通过梦境的破灭,影射了自己现实处境的艰险,表达了诗人不事权贵、向往自由的人生理想。
  
  二、修辞手法、表现手法的联系  
  人们常常把修辞手法和表现手法混为一谈,并非没有一点根据。因为二者有时确实存在着剪不断、理还乱的联系。比如说“对比”,它既是修辞手法,又是表现手法,二者区分起来的确有点儿难度。但是,修辞手法只是针对字词句这样局部的语言使用,而表现手法却是关系段落与全篇的,修辞的对比是形成对比的表现手法的基础与条件。臧克家的诗作《有的人》就是对比修辞手法与表现手法共现的极好范例。诗中连续七次使用了对比的修辞手法(如“有的人……,有的人……”),把鲁迅先生的精神与人格通过一次次、一层层的对比彰显出来。从诗的全局来看,通篇采用的是对比的表现手法,是诗作的主题思想赖以表现的直接手段。我们更应该看到,对比的表现手法,其所指范围要大于对比的修辞手法。鲁迅的小说《祝福》的开头和结尾都有对鲁镇旧历年底祝福的环境描写,分别与祥林嫂沦为乞丐和结尾处惨死街头的情景,二者构成了强烈的对比与反差,作家采用对比意味如此强烈的描写,意在揭露封建礼教的虚伪残酷的本质、体现对劳苦大众的深切同情,暗示了小说的创作主旨,这两处对比手法是直接为主旨的表现服务的。所以这两处对比只能看成是表现手法,与修辞手法中的对比相距甚远,并无瓜葛。另外,作为表现手法的对比又称反衬(对照),它与正衬(烘托)一同构成了衬托这一表现手法。衬托又与类比共同构成了“比”这一个更为概括的表现手法,如《诗经》表现手法“赋、比、兴”中的“比”,就包含了对比(正反相比)、烘托(主次相比)、类比(同质相比)等多种比附方式。可见,修辞学中的“对比”相对于表现手法中的“对比”有着不同的内涵与外延。
常把人弄糊涂的还有“拟人”和“拟人化”,前者为修辞手法,后者为表现手法。二者有联系但绝不等同。作为修辞格的拟人是把描写人的动词或形容词用于广义的“物”的身上,使其临时具有人的行为或性格特点,如“小鸟高兴地说”之类。作为表现手法的拟人化则是文章主旨内容的一种表现手段,这种表现手段带有全局性,即通篇表述的拟人化,并非专指某个句子而言的。它是神话、童话、卡通片之类的文艺作品常用的表现手法。
  比喻与讽喻(隐喻性)的情况也是如此,前者为修辞手法,后者为表现手法,因为它是为了表现某种思想或主旨的需要所特意设计的隐喻性的表达方式,讽喻不是由某个句子来表达或承担的,而是作品的整体所采用的体现其内容或主旨的表现方法。如“农夫和蛇的故事”、“盲人摸象”、“守株待兔”等寓言故事所使用的就是讽喻的表现手法。修辞的比喻是以此物来喻彼物,为了达到化抽象生疏为具体熟知的表达效果,体现在句子上;表现手法的讽喻是以故事来喻事理,为了使事理或道理阐述得具体明白而采取的表达手段,体现在篇章上。
  因为诸如此类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修辞手法和表现手法确实不易区分,因此人们常在某种修辞手法的术语后加上“化、性”来专指表现手法,以示区分。如“夸张”和“夸张化”(夸饰性)、“比喻”和“隐喻性”(讽喻)、“拟人”与“拟人化”、“借代”与“借代性”(象征)。前者是修辞手法,后者是专指与修辞相关但又具区别的表现手法。

三、其他与修辞手法和表现手法容易相混的术语
  
  与修辞手法和表现手法容易相混的术语还有艺术手法、写作手法、创作手法和创作风格。如前文说的2009年安徽卷中把表现手法看成写作手法和修辞手法的上位概念,2009年湖南卷又把艺术手法看成了修辞手法和表现手法的上位概念,孰是孰非,的确不易一下子作出评判。我们抽取了近年来高考试题中“艺术手法”类术语的使用情况,从中可以得出一个比较公认的答案。
  下表中显示,艺术手法既涵盖了修辞手法(如“排比、比拟、夸张、互文”等),又涵盖了表现手法(如“铺陈、衬托”等),还包括了写作特点(如“议论和抒情相结合,多方面、多角度刻画形象,借景抒情托物言志,借古喻今,虚实结合”等)。可见,艺术手法是对所有修辞手法、表现手法、写作手法的概括。也就是说,凡是为了增强语言表达效果、突出作品的表现力和感染力而使用的独特手法,不论是针对字词句的修辞手法还是针对主旨内容的表现手法与写作手法,都属于艺术手法这个宏观的范围。由此可知,2009年湖南卷把艺术手法看成修辞手法和表现手法的上位概念的做法是正确的,而2009年安徽卷中把表现手法看成写作手法和修辞手法的上位概念的处置是不妥当的。
  顺便说明一下,写作手法有时也常被人误解为表现手法。那么,何谓写作手法呢?写作手法又称写作方式或写作方法,它是对各类文体所采用的具体的表达、写作方式进行分析归纳而得出的类型。如在文章叙述、描写、抒情、议论和说明这五种基本的表达方式下,我们又可分出其中包含着的小类和更小的类。这些小类,就是人们常说的写作方法。如人物描写、景物描写和场面描写是描写中比较概括的类,它们还可再分出次类,即具体的描写方法。如人物描写可细分为肖像、行动、心理、语言描写等方法。我们还可按照描写客观对象时所采用的方法划分出更具体的描写方法,如白描法、细描法、直接描写法、间接描写法、细节描写法等。再如,在议论的立论和驳论两大类下,人们还把具体的议论方法分成例证法、因果论证法、类比法、对比法、反证法、归谬法六个小类。可见,写作手法往往指的是表达方式中最小最具体的类别。
   根据以上的分析与说明,我们可以把艺术手法、写作手法、表现手法、创作手法、创作风格和创作原则的关系简要表述如下:
   锤炼字句为修辞,突出主旨为表现,表达的细化为写作;手法突出为艺术(特色),注重特色为风格,倡导风格为原则。
  具体一点的阐述是:修辞手法是对锤炼字词句而言的;表现手法是就作品的主旨或思想的表现方式而言的;写作手法是对表达方式的细化而分出的类别,与具体的文体相对应;艺术手法是针对各种手法的有特色的运用而言的;注重某种有特色的手法的运用并成为创作的独特的格调,就成为作家的创作风格;一些创作观念相同或相近的作家在创作中把某种创作格调或风格作为其创作时自觉遵守的信条或原则,就形成创作流派;现实主义、浪漫主义、象征主义、抽象主义等之所以用“主义”来称道,就是对某个创作流派、创作风格与原则的一种高度概括。
  在对各种相近相似概念进行了上述正本清源详细辨析的基础上,我们从理论上对近年来的相关高考试题进行了深层次的分析,了解了语文教学与考试中产生认识分歧的原因。发现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先决条件,下面,笔者针对目前教学和考试中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师生该如何应对的问题,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四、应对策略
  
  试题是命题人根据本学科的课程标准与能力要求而设计的,所以,命题人对学科中包含的知识点的认识深度客观上决定了一套试题的科学性。对近五年来的高考语文试题的分析显示,在阅读类和鉴赏类试题的考试点中,修辞手法、表现手法等术语混乱现象非常普遍。鉴于目前出题人认识上存在差异而且这种差异不可能一下子消除的现状,教师和学生应该采用什么应对之策呢?
   (一)识得庐山真面目
  尽管目前在语文教学中存在修辞手法与表现手法等相关术语使用上的混乱状况,但是这并不等于说它们之间的关系本来就是一团乱麻,说不清道不明的。要让学生清楚二者的区别,在平时的教学中,语文教师就应该注重教学用语的科学性,分析语言现象的针对性,对学生进行科学精神的培养与训练。学生如能够识得庐山真面目,就能从根源上消除答非所问的现象。
   (二)不畏浮云遮望眼
  很多教师学生感到为难的是,尽管自己清楚修辞手法与表现手法等相关术语的区别,但命题人给出的标准答案有时并不一定是严格按照科学的标准做出的。如2008年山东卷要求考生回答“凭栏手撚花枝”和“放花无语对斜晖”两句使用的表现手法。这两句词属动作描写,词句最引人注目之处是四个动作动词“凭”“撚”“放”“对”的使用,从修辞上看是炼字,从写作手法上看是动作描写中的细节描写。由此,考生就能明白命题人所谓的“表现手法”,不外修辞手法与写作手法两种可能。这样作答,事实上要比命题人给出的标准答案“细节描写”更为全面具体。再如,2006年安徽卷要求考生回答《柳梢青•送卢梅坡》一词中作者在表达感情时主要运用的手法。尽管“手法”并无具体所指,问得很笼统,但猜出命题人的用意也并非难事。除了上片中“云边孤雁,水上浮萍”和下片中的“尘随马去,月逐舟行”用了比喻手法并为表达感情的词句外,词作其余的部分均为描写且与感情表达无甚关联。这样,考生就能猜出问题中的“手法”应该是比喻的修辞手法。尽管命题人问得笼统,学生同样能够拨云见日、击中要害。
   这里,从实战的角度总结一下能让考生拨云见日的几种策略。
   1.以多点取胜。就是说当面对概括与笼统的问题时,你不清楚命题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千万不要惊慌失措,要从多个方面作答。特别是遇到“手法”、“艺术手法”、“表现手法”之类字眼的问题,尽可能给出多方面的答案,这叫以多点取胜。
   2.以具体取胜。答案最忌抽象与笼统,笼统的答案离正确的答案虽说只一步之遥,但往往不得要领,并未达到精确的要求。如人物描写比动作描写概括,但动作描写又比细节描写概括。具体的答案才能达到精确的要求,才能命中靶心。
   3.以特色取胜。这里的特色,指的是原文的特色,而不是指考生答案的特色或另类。当回答问题时,一定要关注原文中的语言特色,包括修辞、表达、写作等方面,这些特色往往能让你猜出命题人的考查思路,否则光看问题可能无所适从。如前文所述的2008年山东卷要求就“凭栏手撚花枝”和“放花无语对斜晖”两句词说明其表现手法,我们正是从词作原句的语言特色中找到了问题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