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解中国社会张力的主要关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4 11:46:22
近两年,中国的民间群体性事件,包括暴力对抗事件,有逐年增加之势,抗议对象的层级也有渐渐上升的迹象。无可否认,胡、温两位领袖在大部分民众的心目中享有很高的威望,许多网民以“胡哥”和“人民的总理”呼之;但是很多地区的地方政府官员以及执法人员的权威却在显著减退,其中有相当数量的人,民众对他们甚至怀有恨意。来自草根的这些不满乃至于痛恨,在大陆博客网页的讨论中时有所见,在城市人的日常议论中也常有所闻。“落叶片片道秋来”,这些现象表明,中国大陆的社会张力已经积累到了令人高度警觉的程度。 疏解张力的挑战     社会张力的明显化并不可怕,只要能够作出及时、有效的应对,就可以把坏事变成好事,执政党和人民会因此而变得更加成熟、更加有智慧,民族的复兴也会变得更加可以期待。然而,如果社会张力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疏解,变得越积越大,那么就有可能会引起执政党以及绝大部份国人不愿意看到的社会震荡和灾难,就像地球板块的挤压张力如果在地壳之下过多积累会导致地震那样。   中国大陆目前的社会张力最主要的是来自于两大源头:其一是部份官员的贪腐、部分地方政府及其办事人员、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过差、以及某些政府机关的官僚主义作风常常令民众难以容忍;其二是贫富差距很大,由于积富常有官商不法行为的介入,加上许多国人习惯于经济改革之前的平均主义,所以许多相对贫困者感到不能接受目前的这种贫富差异。   除此之外,在中国的内部和外部存在一种希望看到执政党垮台的社会力量,他们的一部分行动,尤其是制造谣言、混淆视听、挑拨民间不满的那一部分行动,也构成了中国社会张力的一个源头,可以视为第三源头;但是他们所扮演的更大角色则是竭力放大中国的社会张力,并且运用文字操作的符号力量去改变社会张力的政治性质,把民间对一部分地方政府官员的不满导向推翻执政党、颠覆现有政治体制的方向。 关于反贪之道的迷思   疏解社会张力的重心应该是破解产生张力的根源。本文只针对其中的一项--即贪腐问题,进行简要评论。   许多人主张加速政治改革,希望能够通过实现西方式的民主政治制度,来解决中国的贪腐问题。他们相信西式民主政治是解决这个问题的不二法门。从表面上看,这个主张有相当的合理性,因为在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官员贪腐的现象很少见,而他们恰恰都是实行西式民主政治的国家。但是如果更全面地考察一下世界现实,我们就会发现这个认识和主张的可靠性是令人怀疑的。   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尽管亚洲和拉丁美洲的许多国家模仿了西方民主政治,但是却没有能够解决贪腐的问题。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等都是这样的例子。韩国也是,前总统卢武铉就是因为家人接受了贿赂,无颜面对国民,才会跳崖自杀。这些事实告诉我们,西式民主政治不是解决贪腐问题的根本途径,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贪腐问题之所以比较少见,其根本原因存在于其他因素的作用之中。 也有许多人认为,如果能够允许中国的媒体像美国那样自由,独立于政府的管理约束之外,那么就可以通过媒体来监督政府行为,贪腐的问题就能够得到完满解决了。可是,就如同西式政治民主制度没有能够帮助亚洲和拉丁美洲解决贪腐问题那样,媒体的独立与自由也没有能够帮助这些国家和地区解决问题。香港就是其中一个例子。香港媒体的自由度比美国还要高,但是在香港学习新加坡采用廉政制度之前,那里的贪腐现象相当普遍。香港目前的政府体系很清廉,但不是因为媒体自由所致,也不是实行西式民主政治制度所致,而是采用了新加坡廉政模式的结果。
三个值得借鉴的成功模式   为了防止误解,笔者需要申明一个基本观点:本人并非认为民主政治和媒体监督在帮助防治贪腐方面毫无作用,它们的正面作用是要予以肯定的,但是前述事实告诉我们,这两个条件不是决定政府清廉与否的最关键的因素。   中国要实现政府的廉洁化,有必要认真参照境外的成功经验,同时也参照自己以前的成功经验。有三个模式值得仔细分析:一是新加坡模式,二是美国模式,三是中国自己在1950年代和1960年代所展现的模式。   新加坡在人民行动党于1959年执政以前,政府官员和办事人员的贪腐相当普遍,与东南亚的其他国家无异;现在的新加坡政府体系却是亚洲和全世界最清廉的政府体系之一。新加坡实行的不是西式民主政治制度,新闻媒体也不拥有美国或英国媒体那样的“自由”。新加坡的转变是另外两个主要因素造成的:首先,新加坡建立了由总理公署直接统率的贪污调查局,彻底追查和惩罚所有贪腐人员,形成了震慑贪腐的强大威力,令心欲贪腐者相信,如果贪腐,必将被发现,并且遭到惩罚,不敢稍存侥幸之心。其次是将政府的办事机构当作社会公仆,只能为民众服务,不准(而且是绝对不准许)怠慢和剥削民众(如榨取回报,或曰“办事收租”);凡是涉及资源供应(如水、电、原料供应)、利益获取(例如让谁获得某一块可以发展房地产业的土地)、条件利用(如交通工具的利用)的事务,统统放在市场的架构内,按照公开、统一的标准进行操作,不容许私人关系或官员身份关系的介入;凡是涉及证照、升学、奖励一类不可能采用市场制度加以解决的问题,则按照公开、统一的普适标准加以处理,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经手赋予任何人特权的官员或办事员一旦查证属实,都会遭到惩处。政府机构的此种服务制度不给贪腐者留下机会,办事效率很高,需要办事的人不需要付出市场价格和履行正常手续以外的任何资金成本、心理成本或社会成本,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会有一种很爽的感觉。   美国的模式与新加坡有所同,也有所不同。在美国,不给官员和政府办事人员留下贪腐机会的做法与新加坡几乎完全相似。但是美国没有廉政公署,美国的司法制度虽然对贪腐绝不留情,但是联邦政府或州政府都没有高举廉政公署这样的尚方宝剑。那么为什么美国却和新加坡一样,贪腐只是非常个别的现像呢?原因在于美国人的祖先经历过强调理性的启蒙运动的洗礼,他们和他们的祖先也经历过启蒙运动之后的业界和政界的数百年历练,由于这种洗礼和历练,大多数人比较懂得做事必须顾及后果,必须用长远的利益来规范眼下的个人行为,才能真正获得利益最大化和代价最小化的结果,也懂得法律具有社么样的威力,知道法律不可不尊重,否则会带来严重后果。 综合新加坡和美国模式     比如,绝大部分商家知道不能作假,也不能慢怠顾客,否则,生意做不下去,更谈不上长远的大展宏图。官员也是这样,理性告诉他们,为了眼前,因贪腐而身败名裂,毁掉自己的一生是不上算的,所以除了少数愚蠢昏头的人之外,没有人要走贪腐之路。中国的官员、商家和百姓之中有太多的人缺乏这种起码的理性,喜欢贪图近利,贪图个人或小集团的狭隘近利,不顾大局,不顾长远,实际上是愚不可及,结果是害人、害己、害党、害国。   中国大陆在1950至1966年间,政府的清廉也是亚洲最好的典范之一。这个阶段的清廉源于两种因素的结合:其一是中央政府的鲜明惩贪立场和果断行动,另一个因素是集体或全民所有制经济制度与国家计划的统一分配制度,基本上消除了行贿的需要,也基本上消除了办事收租或利用其他形式剥夺民众的机会。   中国不可能回到1966年之前的状态。但是新加坡和香港向清廉的成功转化说明,中国只要能够综合新加坡和美国的止贪模式,加上为人民服务的正面教育和顾及长远利益、根本利益的理性教育,再加上巧妙利用互联网公民社会对于反贪倡廉的监督压力,就完全有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地方政府和部分官员、办事人员身上存在的贪腐恶疾。消除贪腐是疏解中国社会张力的关键性急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