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芸和小红的爱情是宝黛爱情的理想版“副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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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芸和小红的爱情是宝黛爱情的理想版“副册”

(2010-10-18 04:15:53)转载 

《不名堂重读红楼札记》之六

贾芸和小红的爱情是宝黛爱情的理想版“副册”

 

    从写作技巧看,“镜像法”系曹雪芹书写《石头记》屡试不爽的手段之一。真假宝玉是最为明显的例证;“晴为黛影,袭为钗副”虽未明写,但脂砚斋批语已间接明确——这是人物。那么事物有无“镜像”关系呐?尽管薄命司橱内的《金陵十二钗副册》、《金陵十二钗又副册》是《金陵十二钗正册》的“副虹”、“又副虹”只有“黛玉正册——香菱副册——晴雯又副册”一条孤证而不敢贸然肯定,但“贾芸和小红的情事是宝玉和黛玉的情事的理想版‘副册’”是有足够证据的。

    要证明这两段爱情故事的“镜像”关系,先来看看当事人如何“虹影”——

    先说女主角。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对小红和黛玉的“镜像”描写几近赤裸裸括号里的红字系脂砚斋夹批,下同

 

    原来这小红本姓林(又是个林),小名红玉(红”字,切绛珠;“玉”字,则直通矣),只因“玉”字犯了林黛玉、宝玉(妙文),便都把这个字隐起来,便都叫他小红。原是荣国府中世代的旧仆,他父母现在收管各处房田事务。这红玉年方十六岁,因分人在大观园的时节,把他便分在怡红院中,到也清幽雅静。不想后来命人进来居住,偏生这一所儿又被宝玉占了。这红玉虽然是个不谙世事的丫头,却因他原有三分容貌(有三分容貌,尚且不肯受屈,况黛玉等一干才貌者乎),心内着实妄想痴心的向上攀高(争夺者,同来一看),每每的要在宝玉面前现弄现弄。(第二十四回

 

林红玉——林黛玉,只差一字,而所差之字还同为“色彩”——姓名就已高度类似,加上脂砚斋的“解说”,“镜像”已很显然。曹雪芹为加强林红玉和林黛玉的“虹影”效果,还让王熙凤对她的“口齿伶俐”进行考试(第二十七回),并让这位十六岁的“不谙世事的丫头”说出“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谁守谁一辈子?不过三载五载,各人干各人的去了”(第二十四回等老气横秋的话语,努力贴近黛玉“喜散不喜聚”的性格特点。

    再看男主角。曹雪芹对“贾芸——宝玉”这对“镜像”的描写又是别一种手法:

 

    ……只见傍边转出一个人来(芸哥此处一现,后文不再突),“请宝叔安!”宝玉看时,只见这人容长脸,长挑身材,年纪只好十八九岁,生得着实斯文清秀,到也十分面善,只是想不起是那一房的(大族人家,毕真,有是理),叫什么名字。贾琏笑道:“你怎么发呆,连他也不认得?他是后廊上住的五嫂子的儿子芸儿。”……宝玉笑道:“你到比先越发出条了,到像我的儿子。”贾琏笑道:“好不害臊!人家比你大四五岁呢!就替你作儿子了?第二十四回

 

让十八岁的贾芸给十二三岁的宝玉做儿子还嫌不够,曹雪芹更将贾芸也排行第二:“倪二听见是熟人的语音,将醉眼睁开看时,见是贾芸,忙把手松了,趔趄笑道:‘原来是贾二爷。’”第二十四宝玉和贾芸都是下人和外人眼中、口中的“贾二爷”,几乎不能分别了。

    以前读程高本《红楼梦》,此处存下的两个“关节”很不好“打通”: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凭什么可以收一个十八九岁的准大人做儿子?宝玉明明是“面若中秋之月”第三回,怎么会说一个容长脸、长挑身材“越发出条”的准汉子“到像我的儿子”?今读脂批完整的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事情就圆通了:曹雪芹此处的“故作误谬”,就是为了加深加快读者对“镜像”关系的认定。

    而极力将这两对男女角色“镜像”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告诉读者:贾芸、小红的爱情故事和宝黛的“木石情缘”存在“虹影”关系。这是曹雪芹隐藏在文字背后的真实意图。

    或许有朋友不好理解:贾芸和小红的爱情结局几近完美,是《石头记》里不可多得的、具有标本意义的爱情喜剧,怎么就和宝黛那眼泪泡出的爱情悲剧“镜像”了呢?

    要将结局有天壤之别的这两段“爱情故事”画上等号,朋友们不妨和不名堂主一起做个“搭积木”游戏:宝黛的知识(才情)、相貌、社会地位以及表面的“爱情档次”均比贾芸和小红高,高出不只一二个位次,是一堆“高积木”,现在我们抽掉宝玉的“‘捧凤凰般’的锦衣玉食生活”、“‘中兴荣国府’的家族最有希望接班人”、“虽已进入末世但还‘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的殷实家庭背景”、“腹中的‘之乎者也,才子佳人’”、“‘面若中秋之月’的脸型瘦成‘容长脸’”(黛玉拥有的相同内容也同时抽去,第一要务是将她的十分容貌降至三分)以及“神瑛侍者、绛珠仙子的‘还泪’宿命”等等,再叠加“自由”和四五岁年龄——一句话:宝黛的“爱情积木”加加减减至与贾芸、小红的“低积木”等高,“木石情缘”还会夭折么?没有了那些个压力、阻力,还会崩塌么?

    曹雪芹重笔书写贾芸和小红的爱情,就是在回答前述问题。

    《石头记》读者基本都能认同:贾宝玉身上有太多的曹雪芹元素。也就是说《石头记》可以目为曹雪芹的自传体小说。红学界多数潜心研究《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文本的专家认为,“贾芸”是曹雪芹的又一个“文学化身”,承载着解说曹雪芹部分现实生活的职能。不名堂主本次阅读,深感该部分专家的结论大有道理,就“贾芸和小红的情事是宝玉和黛玉的情事的‘镜像’”而言,曹雪芹通过贾芸和小红告诉人们这么一个道理——

    甩掉身上背负的“家族因素”和“宿命”,宝玉和黛玉的爱情是完全可以有结果的!

  人的两脚走过岁月,就是这个人的历史,谁也不可看着身后那两行歪歪斜斜的脚印说:这个不算,我要推倒重来。但曹雪芹对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太耿耿于怀了,他无法让宝哥哥和林妹妹推倒重来再爱一次,但可以设计另一对与其有“镜像”关系的文学情侣沿着自然发展轨迹重新演绎一遍(小红开始与贾芸恋爱时是十六岁,恰恰就是黛玉彻底自我了结与宝玉的爱情的年龄;我们还可以将前二人的爱情视为后二人爱情的继续,宝玉的“认儿子”行为可以佐证——这涉及曹雪芹设计的故事情节的“多义性”,此处不再深入),聊以抚慰自己的胸中块垒,也为后世的情侣们提供一条行之有效的参考路径。今天的《石头记》读者应该能理解曹雪芹的良苦用心。

                                                         2010.10.17深夜  不名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