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十诫之三:要避免在恋爱初期,太快倾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4 09:35:49

第三诫:要避免在恋爱初期,太快把自己过去的软弱、隐私、心中的不安,全部告诉对方。

 

在恋爱初期,若其中一人以诚实为理由,把过去最差劲的事情、心中的不安,全部倾泄到对方的身上,却不管对方是不是愿意听,有没有做好心理准备。从表面上看来,像是一种诚实的表现,因为在爱人面前不应该有隐瞒,但实际上,这是一种自私的表现。情绪上太依赖对方,强求爱人带给你快乐,为你的情绪与安全感负责,这样长久下来,不但会失去对方的尊重,有时也会导致另外一方受不了而离开。

 

过去痛苦的事情,在什么时候可以告诉对方,要有智慧。讲得太早,对方被你吓走。太晚,对方会觉得被欺骗。这没有一定的规则。因每人情形不一样,承受的程度也不一样。当碰到比较特殊的情况,最好去请教辅导。通常两人一起接受婚前辅导时,会是一个很好的时机,可以在安全的环境下,把这些事情全部沟通出来。爱需要学习,也需要有智慧。

 

是否对自己的伴侣可以有一个秘密,隐藏一辈子?

 

在夫妻关系中,可有某种的神秘性在里头。夫妻关系像两个圆圈,中间有很多的交集。交集可大可小,随着时间的迁移而变异。当二人受到的压力大时,交集的地方比较多。当压力比较小时,二人可以往外去探索。每人可以有若干百分比是单属于自己的秘密。但随着彼此信任感的加强,彼此可以更加透明,只是不能勉强。所以,最理想的方式,是建立良好的爱的关系。而透明只是这个关系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