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史记恶政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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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史记灾异录之
京师蒙尘书
丙戌孟春,京师蒙尘焉。尘沙北下,势若匈奴踏长城而掩袭;细土扬飙,恰似苍穹碎金甲以披挂。紫禁城红墙碧瓦变色,大京师达官草民扒灰。豪车无论黑白,载三斤黄土随行;男女不分贤愚,含两口渣滓伴餐。计四月上旬迩来,昼夜弥漫,势不可挡也。
不独京师独得此味,近又闻倭国京师亦颇见黄祸焉。是以坊间愤者大快曰:何不越洋而降乎米国?何不凭风而席卷全球?快哉快哉!我朝起此黄风!
盖京师,八朝古都也,蓟辽胡马定幽燕,金元明清帝王城。虽千载逐鹿,得血沃草肥,尽铁蹄飞踏,存山川形胜。国朝定鼎之初,东则渤海闻渔舟唱晚,西则香山有红叶粲然,北则军都山郁郁,南则永定河汩汩。燕山共太行环拥,潮白并拒马同流。前朝王气不再,先帝瀛台咏诗。诚新朝大都之佳壤,乃国初兴盛之基业也。
未几,文革兴,民生敝,号令出乎皇城,荼毒京师拱卫。长城以北,红旗漫卷丰草,太行上下,人祸烈于天灾。
后十年,先帝崩,邓公出,国朝有中兴之象,草民得饥疲之缓。乃竭地力之极而收眼前之丰,纵宽缓之机而足一己之获。京师拓六环之通衢,四城竟高楼之林莽,车甲如蛆虫之蠕蠕,人流似行尸之滞滞。密云之水不足饮,阻南水而汲之;广厦之木不敷用,伐北山以筑台。千万之众,上口吞粮于南北,下口抛泄于东西。大都皇皇逼津门,塞外累累起黄沙。
国朝五十二年(2001)年春,沙尘以暴怒之威首袭京师,五载以来,与春俱进,势未绝焉。
朝臣或谓:今者尘沙之暴,缓于去岁也,京师千里以外,防沙之林万里,沙尘渐次可平也。然则当朝宰相迎沙皱眉而言曰:未可信也。余亦谓:沙尘之暴,宁信宰相之忧,不信朝臣之喜也。
是为记。
国朝四十一年迩来,(1990),举凡大都小邑,城乡僻壤,无不络绎而兴拆迁之风也。毁老宅于旧地,驱原住于郊野,凡弃毁之区,或人烟稠密之闹市,或百年旺铺之基业,或前朝大族之佳构。小民于斯偷生,后代赖此苟延。
忽一日,当局涂垩白之大圈,内围斗大之拆字,形如壁上盖印,仿佛家产查封,以国是晓谕于前,算银两小补于中,限时刻驱赶于后,继之以铁甲巨爪隆隆然,大锤锹镐砰砰然,砖瓦梁木灰飞烟灭,王谢堂前燕惊狗走。未及年余,有高广巨厦倚天,有通衢大道横贯,广厦迎来锦袍之客,大道飞驰玉带之车。当此时也,报章惊叹旧貌已变新颜;吏员弹冠风流还看今朝——此之谓拆迁也。
之拆迁评传(饕餮)
国朝五十年以降,拆迁之风犹烈于昔日,则草民之拒迁亦随其烈,商贾并官吏不谋而合,良民共刁顽铜墙铁壁,上焉者必欲巧取豪夺,下焉者必得物当所值,拆迁之战于是乎起,东西南北伐战不休,甚焉者命案频发也。
五十四年(2003),湘中嘉禾。商贾觊觎黄金佳壤,当局谋求绩效双收,乃迫令千余户远徙,草民等识破其谋,不为所动。当局大愤,出狰狞之辞曰“谁何坏我一时,我必坏其一生”,凡供职有司之属,胁迫其导诱九族以顺迁,不然者扣薪除职;百姓辈不然者视为盗贼,饬警员等抓捕。
五十四年,豫省许昌当局动用警吏并巨甲机械,两句钟之内毁弃房屋多间。
五十四年,京师海淀大刚者,夜半匪类破门,蒙眼捆绑,丢弃远郊,踉跄返回时,家宅已成瓦砾。
五十四年,安徽青阳人朱正亮者,于京师自焚未遂,乃因不愤于地方拆迁也。
五十五年,沪上商贾逼迁,竟尔夜半纵火,朱永康父母竟遭火焚,惨死月黑风高之夜。
五十五年,冀中定州绳油村村民拒迁,于夜半突遭蒙面匪类砍杀,六人毙命,百余伤。
五十五年,粤省从化吏员并衙门捕快千余人,于凌晨突袭拆迁户,破门抓捕,水枪喷射跪地老弱。
五十五年,南京翁彪者自焚,不愤于拆迁云。
……诸如此类,难记其胜也乎哉!
论者谓:城乡拆迁,大势必然,虽民怨多有,无非刁民鼓噪,待价而沽,必欲物超所值而后已。余则谓:不然。所谓拆迁,拆于前而迁于后,如此则本末倒置者也;未及迁而拆毁,千古未闻;刁民者或有之,然则刁民之刁,商贾并吏员使使者也;所谓待价而沽,则奸商吏员沽于前,草民黔首沽于后;所谓物超所值,商贾吏员等不惜血刃而博,无乃乎此耶?拆迁之恶,民之痛,官之利,商之财,亦国之耻,祸之根也!
万幸哉!朝野不忍,惧祸之速,乃严令苛政之不再,此则亡羊补牢,尤为未晚乎?
是为记。